警方一直重視娛樂場及周邊罪案,打擊不法行為。因應非法兌換貨幣活動(俗稱“換錢黨”)及衍生的犯罪影響社會及娛樂場治安,在警察總局統籌協調下,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開展多次針對打擊行動。
去年,警方全年截獲“換錢黨”共3050人,並全數立即依法遣返,其中2269人依法禁止再入境。今年針對“換錢黨”的打擊行動,一月警方行動共246次,截獲“換錢黨”545人,全部立即依法遣返,其中411依法禁止再入境。二月行動208次,截獲“換錢黨”562人,全部立即依法遣返,其中407依法禁止再入境。
警方將持續打擊非法兌換貨幣活動,藉此遏止此類違法行爲,減低其對社會衍生的各類治安風險,同時淨化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