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社交平臺出現多條消息,批評有本地學校向教青局申請資金為學校購置國旗等物質,網上不少意見批評其做法。而筆者搜查早前新聞報導,證實其實早在上年的年中(2018年),教青局已通過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各界尤其是學校宣傳一項專項資助計劃,作為為尚未具備升掛國旗和開展升旗儀式條件的學校提供資助及技術支援,教青局一再呼籲澳門校方參與,資助12月22日至3月9日接受申請。
而據悉,該計劃是配合《關於使用國旗、國徽、區旗、區徽及奏唱國歌的具體規定》法案,立法會、各級法院、檢察院、禮賓府及客運碼頭,必須每日展示或升掛國旗及區旗。納入本地學制正規教育的中小學學校,以及校本部設於特區且開辦全日制課程的公立和私立高等院校,在學校實際進行教育活動的日子展示或升掛國旗。而立法會通過在今年6月1日起生效,故教青局的資助計劃可看作配合上述法案落到實處的政策。
熟悉本地政治氣候的人都知道,政府投入公帑支持坊間機構非常之普遍,也是體現政府以民為本、取諸於民、用諸於民的管治理念的體現。按照教青局的思維,為了逹到讓澳門學校升掛國旗實現全覆蓋的目標,以利誘打動校方參與。毋庸置疑,成功的機率會大增,而且善意地幫校方解決了購買國旗的資金問題。對於一些假設存有資金困難的校方,是起到立竿見影的成效的。只是,這假設性的問題的可能性有多大?或者說,澳門究竟還有哪間學校欠缺一筆購買國旗的資金的?不要忘了一個鐵的事實,據政府公文記載,特區政府於2007年成立教育發展基金至今,通過“學校發展計劃”資助計劃,在教師專業素養、學生綜合能力、完善學校教學設施和優化課程與教學等方面投入大量資源,截止至2018年底,基金投入超過64億元優化教育的軟硬體設施。事實上,坊間對於政府豪花64億公帑助學校,究竟有多少是真的花在了軟硬體設施方面存有疑問,甚至是不信任,在這種背景之下,該教育發展基金又度身訂造一個專項計劃資金,作為為尚未具備升掛國旗和開展升旗儀式條件的學校提供資助及技術支援,請問主事者以何理據?以及有何判斷標準?保證所有公帑用得其所?
眾所周知,作為機構作為學校購買國旗其實所需花費是有限錢,正因為是有限錢,而突顯有關申請引起社會關注到不尋常之處,不在事件本身,而在於資助的動機何在……相信,大家關注的是,任何一筆公帑的支出,一經政府部門發放至有需要者,都是應該用得其所的,而非為了發放而發放,以至浪廢甚至被挪用他處,又或者是出現被惡意濫用的事情發生。
故眼下,教青局是否有必要考量到社會上的不理解,就這些微不足道的資助,向社會解說資助是必要,會持續跟進款項的使用情況,云云;另一方面,校方作為得益者,要確保資助得到最大的效益,除了落實購買國旗及添置設施,還要確保資助的最終目的,是要善用且用得有意義,以及借資助事件向學生傳逹對國旗重要性的認識。
談到資助事件,每年特區政府教育支出投入高達數十億元,學校申請那區區數百數千元的專項資助,九牛一毛都唔及,何足掛齒?教青局作為公帑的發放者,應持有公平審慎原則,還要透過教育及監管機制加強受益方的廉潔意識,讓教育機構及學生明白資助的意義在哪裡以及要逹到哪些實效?這才是該項教育專項資助的“本”之所在。最後,教青局還要嚴肅地思考,避免出現選擇性資助的不公平性引起的爭議,這樣的議題,不可迴避。俗語云:一屋不掃, 何以掃天下。若教青局對於小財管不好, 管不了,又何以期望可管好龐大的教育資源的發放及後續監管工作呢?(澳門/阡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