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曲
摘 要:加强区域金融合作是深入推进粤港澳大灣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本文以迈克尔·波特的“钻石体系”为框架,分析了粤港区域金融合作的现状,并以此针对性的提出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统筹好穗深区域金融中心的错位发展、完善沟通机制并降低准入条件、加强两地监管部门沟通、发挥金融机构和跨境经营企业的联动效应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粤港合作 区域金融合作 竞争优势 “钻石体系”
在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广东与香港的合作举足轻重。加强粤港区域金融合作,不仅是贯彻落实新时期国家改革开放战略的需要,也是促进粤港两地经济发展融合、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需要。在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背景下,粤港区域金融合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运用迈克尔·波特的“钻石体系”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
一、迈克尔·波特“钻石体系”
迈克尔·波特(2002)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指出,对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竞争优势影响最大、最直接的因素有四项,包括生产要素、需求条件、支持性产业和企业战略、结构和同业竞争。在众多产业中,最有可能在国际竞争中取胜的是这四个关键因素中特别有利的那些产业。此外,“机会”和“政府”的作用也非常关键,四大“关键因素”和“机会”、“政府”共同构成“完整的钻石体系”,这是产业竞争优势最重要的来源。
一是生产要素泛指在进行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时候所需要的各种社会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资本资源以及基础设施等。二是需求条件多指人么有能力购买并且愿意购买某个具体商品的欲望,需求市是产业发展的动力源泉,不仅会对企业生产规模和效率产生影响,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企业对产品或服务的创新。三是相关和支持性产业泛指能为主导产业提供原料、中间配套产品和无瘤销售等产业部门,和主导产业具有直接关系。支持性产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下游产业适应市场需求、提高竞争优势创造条件。相关产业可以合作、分享信息,甚至互补,形成相关产业在技术、流程、销售、市场或服务上的竞争优势。四是企业的战略、结构和竞争对手是一个企业立足的根本,和企业的创立、管理有种重要的关系。五是机遇泛指忽然遇到的好的境遇,不同于机会,而在企业中多指那些超出企业控制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可竞争秩序,创造出“竞争断层”。六是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对四个关键要素的引导,也可以通过制定相关规则和条例等直接影响到企业、产业的竞争优势。
二、粤港区域金融合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一)生产要素方面:要素流动仍不够活跃
广东和香港经济、金融规模都具相当实力,但粤港之间金融机构、产品服务、高端人才等要素流动的活跃程度仍有待提高。以银行业为例,至2015年末香港银行在粤营业性机构172家,总资产为人民币987.28亿元,仅占广东省银行营业性机构数的1%、总资产的5%。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2015年报,2015年末仅4家广东注册银行赴港设立了机构,甚至远不及中国台湾地区在香港设立的机构数量。另外,从人员交流来看,广东省银行业从业人员35.38万人,香港金融从业人员也超过20万,且高端人才占据相当份额,但粤港双方的人才交流甚少,直接来粤工作的香港人才更是凤毛麟角。
(二)需求条件方面:存在加强合作的现实需求,但发展的协同性仍不够
广东需要从金融大省走向金融强省,香港需要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这正是双方开展深度合作的坚实基础。广东省金融产业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但在金融机构运营效率、金融市场结构、国际化程度方面与发达经济体仍有差距。而在此背景下,相关金融机构必须不断的创造条件,广泛吸收包括香港在内的发达经济体的金融优势,以此学习其先进经验。香港具有新兴市场金融中心的特征,易于受外部市场波动影响(鄂志寰,2016),需要突破自身的发展瓶颈,不断将自身资本、产品、服务、人才等金融资源向珠江三角洲渗透,不断扩充自身实力。但研究表明,香港回归以来粤港金融合作的程度还不够深入,远远达不到完全一体化的目标(林晓凯等,2013)。此外,两地政府在诸多规划文件中都提出要深化粤港金融紧密合作,但对于粤港如何错位发展,如何提升区域竞争力却很少给出具体指导意见。
(三)相关和支持性产业方面:具备开展深度合作的基础
从区域经济学的角度看,粤港经济现有的发展状况已是国内经济发展水平最强势且可能在未来的世界经济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最具潜力的区域(杨英,2016)。这可以从三方面来看:一是基础设施事实上一体化。广东与香港水陆相连,直通车、高铁、港珠澳大桥,极大方便了香港与内地的物流、人员往来。而由此使香港与广东形成了一个十分牢固的区域经济体系,这种经济体系的建立标志着两地金融资源的流动就更加便利。二是庞大的经济规模。早在2013年,粤港澳经济总量在亚洲排在日本、韩国、印度后,列第四位。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9+2”城GDP总额突破10万亿人民币,在四大湾区中仅排在东京湾区之后列第二位。三是相互依存的经济模式。封小云(2016)分析了近年来粤港澳三地间各种要素与资源的空间互动,包括人员、商品、服务、投资与制度性因素在三地之间相互流动的走势,认为粤港澳之间服务贸易与服务业的合作,已经并持续成为粤港澳经济深度合作的主要内容与动力源。
(四)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对手方面:需要更多机构的积极参与
迈克尔·波特认为,若某一产业公司在目标、策略及组织形式上的选择和该国产业竞争优势资源符合,则该产业的竟争优势可逐步显露。从金融机构角度来讲,如果能够以粤港区域金融合作为背景来制定其发展战略,也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以创兴银行为例,在广州越秀集团收购之前,发展策略中排除了中国内地,2014年广州越秀集团收购创兴银行后,将主要业务拓展方向都放在珠三角,而短期时间内,创兴银行的广州支行顺利开业,两年内在广州、佛山、南沙开了三家支行。创兴银行董事兼总经理梁高美懿表示,因为离香港比较近,便于管理,以及广东人均收入较高,可存在稳健的客户来源,两地经营也方便服务客户,为自身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渠道。
(五)机遇方面:粤港金融合作深化面临新的机遇
從国家发展战略层面来讲,粤港区域金融合作面临三大机遇:一是“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粤港两地借助国家大力推进 “一带一路” 建设的机遇,通过深度合作并发挥优势,积极走出去,在扩大开放中加快粤港深度合作的进程。二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广东是内地人民币业务总量最大的省份,香港是境外人民币流通规模最大的地区,人民币国际化不仅有助于香港成为全球人民币业务枢纽,也为粤港两地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提供了契机。三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实现粤港澳合作的深度融合发展,不能够简单地在原有水平上重复,必须贯彻创新驱动战略,通过创新发展实现合作的突破。
从战略举措方面来讲,粤港区域金融合作也有三大机遇:广东自贸区建设、《内地与香港CEPA 服务贸易协议》实施、深港通正式启动。广东自由贸易区的设立为粤港澳湾区的建设提供了合作平台,为粤港深度融合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2016年启动的深港通有利于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进一步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同时也有利于发挥深港区位优势,加快内地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加快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内地与香港CEPA 服务贸易协议》确定了内地对香港开放服务部门将达到153个,其中62 个部门实现国民待遇。使用负面清单的领域也进一步放宽了准入条件。
(六)政府方面:两地合作上仍存在制度上的障碍
从CEPA协议的签署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从《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的达成到粤港金融合作专责小组的设立,政府部门在粤港合作中一直扮演重要角色,但还存在一些障碍。首先是体制方面的差异,香港长期以来奉行积极不干预的政策,中央政府不过多干预香港金融市场。其次是法律规范的差异,粤港经济制度存在很大差异,导致其适用的法律体系不同,市场的开放和合作形成统一的金融市场在法律规范适用上有很大困难。此外,货币体系、汇率制度和外汇管制等也存在不同的差异性,国内多以市场供求为主、参考一篮子货币的浮动汇率制度,而香港多实行美元固定联系汇率制度,管制较松、而国内管制较严,其国际结算、外汇买卖存在严格的法律程序。
三、进一步加强粤港区域金融合作的政策建议
从国际实践来看,金融中心城市群的竞争力是可以形成的。粤港区域金融合作应定位为“以香港为中心、广州和深圳为支点、广东为腹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金融带”。
(一)巩固并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逐步引导向珠三角腹地扩散
纽约大学商学院英格·沃尔特教授认为,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必要条件包括:政治经济稳定,经济实力雄厚,开放且稳定的外汇、货币与资本市场,运行良好的通讯运输和现代化办公建筑等。很明显,香港在这些方面仍然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对于香港而言,关键问题是要主动对接国家金融改革发展战略,并逐步拓展其腹地,要从过去的被动变为主动,以广州和深圳为支点,将这两个城市整合到自身的金融体系中,再以此为中心进一步向珠三角地区乃至更深的腹地扩散。
(二)切实统筹好广州、深圳两个区域金融中心的错位发展
尽管《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对广州和深圳的定位进行了界定,其中“广州市要加快建立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和金融服务业高端集聚功能区” “深圳市要充分发挥特区先行先试的作用,依托资本市场优势和毗邻香港地缘优势,加快建设金融产品创新中心、创业投资金融中心,建设粤港金融合作核心区”,但在实质落地的内容上需要加强地方政府之间、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此外,中央政府对广东自贸区三大片区采取了差异化的定位方式,应深入研究金融领域的错位发展措施,并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规划中。
(三)完善粤港沟通机制,进一步降低准入条件,推动区域内的相互开放
只有降低准入条件,才能促进金融资源的流动。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6年重点工作明确:推动粤港金融机构跨境互设和合作,支持港资银行在粤设立更多营业机构;支持广东法人银行在港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合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保险公司和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积极引入香港投资者参与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建设,探索跨境金融资产交易。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很多准入政策的制定权和解释权都在国家层面,真正执行起来可能并非易事,迫切需要中央与粤港两地政府沟通协调,为粤港金融要素流动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四)加强粤港两地监管部门的沟通,提升区域风险防范能力
除了推动区域内相互开放,双方监管部门还应在风险防范机制、人才交流机制方面开展合作。可考虑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在现有金融联络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并考虑粤港金融机构情况成立市场协调委员会,由其制定统一的经营规则,并在其基础上建立金融机构跨境经营风险、跨境上市公司财务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粤港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机制。同时,提高金融企业人才素质,完善粤港澳金融人才交流制度,促进专业人员资格跨境互认,引导金融从业人员在粤港交流、任职。为此,广东要大力引进香港金融人才,选派金融业务骨干到香港交流、培训和实习,鼓励金融从业人员参加内地和香港的相关资格考试,培养适应两地金融市场运作的复合型人才。
(五)抓住历史机遇,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跨境经营企业的联动效应
迈克尔·波特指出,国家或地区内部市场的竞争结构也会对产业竞争优势产生重大影响,激烈的国内竞争是创造和保持竞争优势的最有力的刺激因素。目前,应抓住“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广东自贸区建设、《内地与香港CEPA 服务贸易协议》实施、“深港通”启动六大机遇,一方面着力培育区域内的大型国际型金融机构,增强区域金融总体实力,同时引领区域内的竞争格局,增强区域内的竞争活力,保持区域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注重“产融联动”,推动大型金融机构与大型跨境经营企业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在项目落地执行、融资方案设计、资金结算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借助不断有利的开放政策,在金融产品、服务、工具、人才机制等方面大胆创新,共同推进粤港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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