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振
作者之父因弹劾贤忠党遭构陷而死于狱中,后魏案发,青年黄宗羲草拟奏疏,请诛杀魏党。朝廷令刑部审讯。黄宗羲以铁椎击奸党,拔一人胡须,回乡焚以祭父,后又捶毙虐杀其父之狱卒并阉党。冤隋大白之日,偕同被难者子弟于诏狱门设祭,痛哭不已,观者莫不为之动容,明思宗感其忠孝未责其擅杀之罪。
黄宗羲自述曾被称为“游侠”,其实堪称热血壮士。清兵渡江,黄宗羲集合里中子弟组织“世忠营”,奔走钱塘江南北,九死一生,坚持武装抗击清军。壮年黄宗羲实为抗清英雄。兵败后,隐居著书,诸多学者(大如戴震)屈节认同清治,黄宗羲(还有顾炎武等)严守节操,拒绝清廷高规格征召,不为所动。老年黄宗羲成为民族品格之高标。
黄氏之政治学术著作不限于总结明亡之遗恨,而是将视野提高到中华历代政治制度,总结得失利弊,指出一切腐败根源乃在号称代天牧民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君主。《明夷待访录》从原君、原臣、原法、置相、学校、取士等方面对封建政治体制全面批判,思想宏富而系统。其学术之博大精深,标志着中华文化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黄氏虽晚于意大利的乔尔丹诺·布鲁诺(Giordano Bruno,1548~1600),但是其反封建之英勇与布鲁诺之反上帝创世说足以比美。《明夷待访录》在清代被列为禁书,《原君》为该书之首篇,具有纲领性质。
文章不取先秦游说巧喻机智,不取荀子赋体博喻,亦不同苏洵《六国论》开门见山地指出六国非败于战,而败于不战,而是取法“先立地步”,再作认证、反驳。本文主题乃君主罪恶论。分为两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为引论,层次曲折,递进深化。第二部分进入主题。
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其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
人皆自私自利,文脉之首,反面着眼。因为自私,天下之“公利”,无人从事;天下之“公害”,无人铲除。从逻辑上说,因果关系自然,理由充分。在结构上,句法平行,更显有机。用语一直在对立面中展示。从“自利”到“公利”,从“公利”到“公害”,都是正反两面,思维在两个极端上展开,其间略而不计,显得全面。
这是引出论点的第一个层次。
接着文脉向相反方面推演。有不自私者,不以己利为利,使天下受利;不以己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害。逻辑仍然是在矛盾中展开——己利与天下利,己害與天下害对立,但是文脉没有重复,而是进了一层,矛盾发生转化,己利转化为天下利,己害转化为天下释害。
这是引题的第二层次。
接下来,指出这样的人,其勤劳千万于天下人而不享其利,这与人情是绝对矛盾的。当皇帝本该是无人甘愿的,这个道理颇有冲击力,与常识有悖。要证明此理,不能光凭推理,黄宗羲列举了相当经典的事实。
故古之人君,量而不欲入者,许由、务光是也;入而又去之者,尧、舜是也;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禹是也。
在为了争夺皇权而不惜流血千里、伏尸百万的时代,的确有先贤不屑于此。第一类,衡量利弊,就是不干,如许由、务光;第二类,当了君主,主动放弃,如尧、舜;第三类,初不欲为,为而不能脱身,如大禹。光凭这几个例子,要印证普遍的人性,可能片面,与孤证差不多。但作者用分类法,始终不愿,做了又让,做了又不能让,三类人从本性上均不屑。至少在形式上显得全面。这些都是古人,很遥远,但是与今人在本性上是一样的:“好逸恶劳,亦犹夫人之情也。”行文逻辑的一贯性很强,连公认的圣君、贤者都是因为自利才逃避、退让,不得已而为之。
至此文脉仍然是古今正反对比,但不仅仅是矛盾,而是在矛盾中有统一,在人之常情(好逸恶劳)上是统一的。
这是第三个层次。每个层次都在私利和公利、勤劳和享利的对立中推演。
这还只是引题,文章的目的并不是泛论为王之劳与享之间的不平衡,而是为了批判千年来的君王专制的残毒。引题从正反两方面推进,主题从正反对立中引出,后之君王之腐败、凶残在于与古道相悖,顺理成章。
引题之功能不但是引出主题,而且成为全文正反两面不可分割的部分。后之人君将前文所论利己利人之原则完全颠倒: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文章紧扣对立的话语:利与害,己与人。天下人不敢自私、自利,而人君则不但可,而且“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论述就这样深化了:首先,不是一般的私,而是“大私”,这是量上的扩张;其次,则是将一己之“大私”变为“大公”,这就是质的转化了。造成如此显而易见的荒谬转化的条件是什么呢?
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
关键词是“权”和“我”。“权”的特点是天下之权是无限的,“我”是极端个别的,这就是极权,正是这种无限的极权造成了无限的专制。更深刻的是这种极权不是以个人有限的生命为限。君王把天下看成是“产业”,生命是有限的,产业则是可以超越生命遗传的。要害是“传之子孙,受享无穷”。列举汉高祖称帝得天下为“某业所就”为例,一笔带过说明“其逐利之情”。接着对把天下当作一己之产业作正面批判,不再停留在“权”与“我”上,而是提出了一对新的范畴一“主”与“客”。古君以天下为主,后君以天下为客。为了成为天下产业之主,不惜“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将屠毒民人之惨祸,奉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在君权天授的时代,黄宗羲得出了“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的结论,万恶之源皆出于君王,这在中国思想界史上是震古烁今的。其发扬了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比之阮籍“君立而虐兴”,嵇康君王“宰割天下以奉其私”更加深邃。其根本性的超越在于指出君为害民之源,对这样的害民者“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雠,名之为独夫,固其所也”。这就更进了一步,君王是万恶之源,而且为千夫所指,众矢之的,理所当然。
黄宗羲并不因如此勇敢的思想而满足,作为学者,要使自己的学说成为学问,不可或缺的是对历史资源的重新解释和批判。这其间有个过渡:“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呜呼!岂设君之道固如是乎?”从句法上说,这是—个设问,较上文的许多陈述句法有了变化。这就接触到儒家忠于王权的核心。对于黄宗羲来说,在行文上不无难处。黄氏之政治理想乃是君王以德治国,这从根本上是儒家思想。儒家一般强调君臣之义可动摇,而黄宗羲要说的是暴君是可以反抗,甚至是可以诛杀的。对这个矛盾,他提出了一个“小儒”的观念。
而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他藐视把君臣之义绝对化——臣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可反君、诛君,将持这样僵化观念之人定为“小儒”。与之相对的,不言而喻,乃是大儒。这样立论是很勇敢的,其实,把君臣之大义当作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并不是“小儒”,而是程颐、程颢这样的大儒。
《二程全书·遗书》有云:“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黄宗羲反对君主专制的思想是很坚决的。也在《明夷待访录·原臣》中就认定,臣之责任,乃“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在《原法》中批判君主之法,乃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在《学校》中主张思想自由:“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是非,而公属是非于学校”,“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黄宗羲这样的思想太超前了,几乎把学校当成了议会。
在黃宗羲看来,把二程之流归为“小儒”还是很客气的。
不可忽略的是,黄宗羲对与论点不尽相合的史料,采取两种办法:一是对于并非广为人知的史料,以不露痕迹的“小儒”加以虚化;二是对于家喻户晓的史料则加以否定,不过不是武断否定,而是以肯定正面的史料来否定负面的史料。关于周武王以臣伐商纣暴君,有两种史料,一种是《尚书》《孟子》赞赏武王伐纣不是以臣伐君,而是诛“独夫”(《尚书·泰誓》中记载武王伐纣,称纣为独夫,孟子亦认同);另一种则是伯夷、叔齐兄弟的故事,武王伐纣,两人拦马劝阻,臣不能伐君,商亡之后,两人耻食周粟,隐居首阳山,采薇而食,最终饿死。黄宗羲斥之为“无稽之事”。在此基础上,以兆人万姓与一人一姓相对,顺理成章地得出“武王,圣人也;孟子之言,圣人之言也”,还特别点出朱元璋因此把孟子从文庙中逐出,都是因为一些“小儒”作祟。
文章做到这里,一般论证已经完成了,但黄宗羲的深刻在于进一步提出问题,君王视江山、百姓为“产业”,立意“传之子孙,受享无穷”。但是,自私的本性并非君王独有,天下人皆欲得之。以一人之智,不能胜天下人之谋,其结果是“远者数世,近者及身”就走向反面,骨肉崩溃,以致南朝宋顺帝被萧道成逼到让位,被押解出宫时哭着说:“愿后身世世勿复生帝王家。”李自成攻陷北京,崇祯皇帝逃入寿宁宫,挥剑欲杀十六岁的长平公主,砍断她的左臂,说:“若何为生我家!”其子孙不但不能“受享无穷”,而且不能保命,命运还不如平头百姓。这就辩证地说明,此皆一人擅权,残民以逞,祸及其身是必然后果。
最后的尾声仍然在对立中总结,一方面是“俄顷淫乐”,另一方面是“无穷之悲”。残民以逞的淫乐是暂时的,而残己之悲却是无穷的。根源都在一人无限的极权。
《明夷待访录》本意是待异世明君垂询,但因其对君主制度否定得太彻底了,不但没有帝王垂顾,反而成了禁书。倒是为二百多年后的晚清变法先驱提供了思想基础。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谈到《明夷待访录》:“光绪间,我们一班朋友曾私印许多送人,作为宣传民主主义的工具。”君主立宪,限制君权,这是黄宗羲可以想象的。民主革命,彻底推翻帝制代之以共和政体,这是黄宗羲想象之外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孙中山也从中得到良多启迪。据吴相湘《孙逸仙先生传》、林桂圃《国父的民权说》:“先生在海外奔走提倡革命之际,即经常随身携带《明夷待访录》一书,时时翻阅其中的《原君》《原臣》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