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清网”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力争2020年底全国海洋禁用渔具基本杜绝,渔具网目尺寸基本合规,渔获物幼鱼比例符合国家要求。
通知指出,近年来,全国各地都认真组织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行动,尤其是自2018年起,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海洋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清网”行动,掀起了清理整治工作的高潮,效果明显。截至目前,全国已清理违规渔具100余万张(顶),违规渔具使用态势得到了明显的遏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积极谋划,努力抓好2019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确保三年“清网”行动工作目标的实现。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重点,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确保清理整治“清网”行动等工作取得实效,力争2020年底全国海洋禁用渔具基本杜绝,渔具网目尺寸基本合规,渔获物幼鱼比例符合国家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休渔、禁渔和幼鱼比例检查等制度的宣传,掀起宣传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的热潮,在利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互联网新媒体覆盖面广、投放精准等特点,采用短视频、微信、动漫等多种方式宣传渔具管理制度。通过领取柴油补贴时签订使用合规渔具合法生产承诺书、以案释法、公开集中销毁收缴的违规渔具等形式,营造清理整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强调,要突出重点,加强执法,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全面清理禁用渔具,开展渔具使用情况大检查。各地对使用禁用渔具(包括农业农村部和地方规定的禁用渔具)生产的行为要不分区域和时段,重拳出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固定证据,做好做实违规渔具鉴定等工作,形成完整证据链后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开展对港内停泊渔船、海上生产渔船的执法大检查,发现装载、使用禁用渔具的,要坚决予以收缴并依法进行处罚;对装载、使用网目尺寸不符合规定渔具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并更换合格渔网具。
同时,结合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的实施,重点加强对进港卸货渔船的检查,特别是对我国海洋捕捞主要作业方式(拖网、张网)渔船的检查。发现渔获物中幼鱼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要对卸货渔船上的渔具进行进一步检查,查获的违规渔具要予以收缴,同时,视其对资源破坏程度,依法依规扣减涉事渔船的柴油补贴,并予以相应处罚。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要在系统内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加大与海警、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将执法关口前移,加强对渔具生产、经营及流通环节的管理,对海洋渔具生产、经营、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充分发挥渔民协会、渔业合作社、渔具协会等行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渔网具从生产、流通、使用到报废回收的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制度。鼓励渔具生产企业回收渔民和渔业企业的废弃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