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全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现场会在浙江台州举行,江苏、福建、山东烟台、广东珠海、浙江温岭等地代表作典型发言。
浙江温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台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渔场修复振兴为目标,以港长制为统领,扎实推进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探索走出了“依港管渔、依港促安、依港管船、依港兴业”新路子,初步实现了“两减两增”目标。
“两减”即渔船总量减少,3年累计减船205艘、4.8万千瓦,至2018年底,全市国内海洋捕捞渔船2001艘、总功率63.19万千瓦、分别比2015年下降9.7%和8.4%;事故明显减少,2018年全市共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5起、死亡(失踪)7人,比2015年的20起、20人,温岭也同比下降75%和65%,被评为2018年浙江省平安渔业示范县。
“两增”即渔业生产增效,2018年全市实现国内海洋捕捞产量44.18万吨,比2015年的51.68万吨减少14.5%;渔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43元,比2015年增长22.7%;机制活力增强,渔船进出港报告、渔获物定港上岸、捕获渔获物管理报告、渔获物绿色标签管理、渔船安全记分管理等方面配套的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体系初步建立,渔业管理实现从投入为主向产出为主转变,渔船管理实现由海上为主向渔港为主转变。
浙江省台州市委常委 温岭市委书记 徐仁标
构建“港长制”管理体系。在全省率先创新实施渔港“港长制”,研究出台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以分级管理、属地负责为主的“港长制”,即以1个国家级中心渔港和6个二级以下渔港为主阵地,整合乡镇、渔政、公安等力量,形成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的监管合力,推动驻港监管和管理重心下移。制定《中心渔港港章(试行)》,修订渔船渔港配套制度,加强对港内船舶、渔获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管理,形成可复制、有实效的渔船渔港管理制度体系。
实行渔港“一站式”管理。在4个重点渔港设立渔港管理站,在“港长”的领导下,整合渔政执法、公安等管理力量,实行驻港管理,负责港区及周边水域渔船安全、渔业资源和港区环境,推动管理要素向渔港高度集聚。
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在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渔政指挥系统等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运用“渔港通”管理系统,搭建集渔港动态管理、渔业船员管理、渔船审验管理、渔政执法管理、渔业捕捞总量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平台为六大功能为一体的渔船渔港渔政管理综合平台。在渔港码头新建46个高清监控探头,投入近4000万元安装浮离式“北斗”渔船卫星定位终端,实现渔船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管控。
配强队伍,铁腕监管。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的渔船应急管理指挥部,在渔业重点镇组建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构建市镇村(公司)三级监管网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加强对恶劣天气生产、单船作业生产、渔船海上离线、渔船夜间回港、超航区生产、敏感水域生产等事故隐患的动态干预,变安全事故被动处置为主动干预。将渔业执法大队从温岭市区整体搬迁至渔区松门镇,成立全省首个县级海洋渔业系统检察官办公室,实现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精准衔接。
规范整合,夯实基础。对渔船数量在30艘以下的村(公司)一律予以整合重组,将全市75个渔业村(公司)整合成为33家渔业公司,彻底改变渔业公司“低散乱”现象。全面推行非捕捞小型船舶纳规管理,全市共纳规小型船舶1086艘,其中公司化管理524艘、村集体管理564艘。
压实责任,严管严罚。在干部层面,深化定人联船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约谈问责。在渔业公司层面,健全完善渔业公司考核细则,实行责任捆绑、重奖重罚,倒逼渔业公司主动作为,打通渔船管理“最后一海里”。在船长船东层面,全面落实渔船安全积分管理,制定出台渔船船东船长主体责任追究十条规定,其中八条涉及刑事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渔船船东船长和所在渔业公司记分惩罚,列入安全隐患黑名单,并纳入渔业安全诚信管理。去年全市累计查办案件245起,同比增长32.4%;记分处理船长35人、船东31人;移送司法71人,行政拘留97人。在强化严管严罚的同时,加强对渔民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对渔船实行动态编组管理,要求出海渔船周边10海里内至少有两艘熟悉渔船编组,加强实时动态编组管理,有效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去年通过编组生产,第一时间救起落海船员43余名。
全域推行进出港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对不主动报告的渔船实行登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船舶依法依规处罚,基本实现温岭籍渔船进出港报告100%。对外地籍渔船停靠温岭码头装卸渔获物实行全过程监管,推动渔船管理精细化。
率先开展可追溯标签试点。在中心渔港石塘港区和礁山渔港开展渔获物溯源试点,探索渔获物定港上岸制度,落实110艘试点渔船,开展捕捞渔获物管理报告试点,对渔获物实施电子标签溯源管理,全面加强产出源头管控。试点以来,上报捕捞日志、海上交易、港口交易等1.7万余次,上报渔获物总量8804余吨,海上渔船渔获物溯源扫码5856次;定港上岸渔获物662余吨。
全程落实闭环式联合管控。持续开展“幼渔资源保护战”“打非治违利剑行动”,强化“海巡、港清、陆查”力度,从非法造船、捕捞、运输、购销、供给等全产业链入手,落实“全过程”闭环式管控,严厉打击涉渔非法捕捞经营行为。全面禁止伏休期间渔运船、海洋捕捞渔船在定港上岸名录以外的渔港上岸,全面加强伏休管理和资源管控。
大力推动渔业转型升级。利用“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建立占地200多亩的水产加工园区,组织一家一户生产进园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治污,打造现代渔业园区新模式,彻底改变渔区“脏乱臭”面貌。如把10家鱼粉加工企业整合为1家航母型企业,年产值是过去的2倍多。
大力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制定《温岭市传统海洋捕捞渔民养老保障实施意见》《加快发展远洋渔业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实施渔民再就业工程和创业补助,促进渔民转产转业和增收致富。全市共落实传统渔民养老保险14800人,领取生活补贴3021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大力发展渔港休闲旅游。加快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谋划推进81省道支线等道路规划建设,加大最美渔村、渔业民俗节庆活动、渔业文化遗产等宣传推介力度,推动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小箬村、五岙村被评为“中国最美渔村”。在此基础上,依托独特的石屋风貌和渔村风情,引进工商资本发展民宿,累计建成精品旅游民宿35家,不断擦亮“曙光首照地、东海好望角”这张金名片。去年石塘半岛共接待游客近3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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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江苏高举改革大旗,立足实际,以创新思维和实际举措推进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取得显著实效。
江苏是全国较早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渔船渔港信息化管理的省份之一,在系统应用开发上,始终坚持“部门内集成,行业内共享”的理念,致力打造集成、共享、高效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目前,“江苏省渔船管理信息系统”(PC客户端、手机APP、网页版)已实现与“中国渔政指挥系统”、“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中国渔业船舶产品检验管理系统”的数据融合,打破原有渔船信息分列的“孤岛”现象。
借助数据整合,江苏将救生筏检修、GMDSS检测等集成到省系统管理,共享效应进一步扩大。下一步,江苏将进一步推动江苏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系统(船位监控系统)、江苏省渔船渔港动态管理系统以及其他系统之间的数据融合。
江苏在渔船渔港信息化方面,运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和手段,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渔船渔港管理的难题。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张建军
一张小卡片解决渔船身份识别难。渔船“电子身份标签”是每艘渔船的“身份证”,里面记载了“姓名”(船名)、“身份证号码”(渔船编码)、“出生年月”(建造完工日期)等重要参数,同时具有防拆、防伪功能。在执法检查时,通过手机APP一“看”二“读”,便可轻松确认“它是谁”以及关于“它”的一切(基本参数,证书信息、航行签证、保险信息、油补情况等等),大大提高了检查效率。
一双电子眼解决非法渔船甑别取证难。在开放型闸下渔港,尤其是伏休期间,某些渔船通过屏蔽船载终端信号,遮挡船名等方式违规出海。2018年,江苏在洋口渔港、海头渔港试点安装了港口视频动态监控设施,利用动态视频图像捕捉、远红外等先进技术,依托AIS、北斗等终端信号源,全天候监控渔船进出港情况,对疑似非法渔船,违规出海渔船进行及时抓拍取证,事后执法人员根据系统提供的证据,对违法渔船进行依法处罚。
江苏紧跟渔船进出港管理制度改革步伐,始终突出信息先导,不断适应渔港管理新要求。
2017年4月,开始使用“江苏省渔船管理信息系统”对所有海洋渔船实施渔船进出渔港电子签证管理,系统能够对职务船员的适任、适配进行智能匹配、校验,极大地提高了签证效率,方便了渔船的进出港管理。签证制度取消前,系统完成渔船电子签证8707艘次。
2018年7月28日,进出港签证制度取消,江苏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对“江苏省渔船管理信息系统”签证模块进行调整升级,继续使用省系统对所有海洋渔船实施报告管理,满足了后签证时代渔船进出港管理新要求,有效缓解了“空窗期”内的管理压力。目前,已使用省系统完成渔船出港书面报告5417艘次,实现渔船进出港管理从签证时代向报告时代平稳过渡。
渔业组织的培育是渔船渔港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推动渔船渔港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障。
2008年,江苏多地就提出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计划。经过多年的扎实推进,现在沿海主要渔业乡镇均设有渔业组织,在渔业安全宣传、渔业船员培训、组织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016年,江苏全面启动新版职务船员证书换发工作,由于当时船员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船员管理底数不清,统计困难。渔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全面摸排,迅速掌握全省船员持证的基本情况,船员证书换发工作得以迅速铺开,目前累计签发海洋职务船员证书17305人,大大加快了职务船证书的数字化进程。在渔港通APP的推广应用过程中,充分发挥渔业组织的“定人联船”制度,渔港通APP培训任务被逐步分解,落实到人,取得了纲举目张的效果。
未来,江苏将继续围绕人、船、港这个核心,坚持信息化思维,推动渔船渔港信息化建设向更深更高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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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总工程师 叶建平
近年来,福建省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部署要求,渔港建设步伐加快,目前全省共有各类渔港294个,在渔业防台风、应急处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围绕目前福建渔业产业发展现状,加强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实施“三区四核百渔港”工程。“三区”指的是闽东绿色生态渔港区、闽中协调发展渔港区、闽南创新驱动渔港区。“四核”指的是建设以辅助霞浦、福鼎特色养殖品种和捕捞为核心的闽东渔港群;以黄岐半岛、闽江口养殖及远洋捕捞为核心的闽中渔港群;以惠安、石狮、晋江捕捞和旅游为核心的闽中南渔港群;以漳浦、东山、诏安精深加工和捕捞为核心的闽南渔港群。“百渔港”指的是新建渔港数量一百个,升级改造渔港数量一百个。
科学编制渔港建设规划。联合省发改、财政、交通等部门抓紧编制《福建省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19-2025)》,按照渔港现代化、渔业产业化、产业现代化、渔区城镇化要求,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区域布局,力争今年上半年报省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加快渔港建设步伐。按照七年规划,争取五年完成。总体目标是到2023年初步完成全省新建各级渔港130个,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渔港100个,渔船就近避风率达到93%,为形成以渔港管船、管人、管渔获物、管安全的规范化管理模式,打下坚实基础。
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李德金副省长要求,省直有关各部门全力支持渔港建设,合力攻坚、形成保障。省级部门成立推进渔港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建立渔港建设协调机制,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省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水利、住建、林业等部门配合。
增强力量,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我省一线渔港监督机构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在一线渔港设置监督机构,即已经立项批准建设的二级以上渔港及渔船比较集中停泊的渔港或澳口设立渔港监督机构,其中中心渔港配备6~7名人员,一级渔港配备5~6名人员,二级和其他渔船比较集中停泊的渔港或澳口配备4名左右。目前,福建沿海一线渔港共设立渔港监督机构99个,核定编制数375名,切实发挥执法队伍一线监管优势。
建章立制,提高渔港管理效能。
制定出台《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福建省渔业港口巡查工作规则》,明确渔港监管工作重点对象、工作职责、巡查检查方式、量化指标、工作台账、通报和督察方式等,渔港监管队伍职责更加规范。
创新机制,探索渔港管理新路。各级渔业部门积极推动各地县级政府对已建成的渔港建立健全渔港港章,明确渔港港界范围,划定功能区域,开展渔港确权工作,依法保障投资者对渔港设施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制定渔港综合管理标准体系,明确渔港建设、维护、环境保护、渔船管理、经营服务等管理标准。加强对渔港范围内从事码头及设施的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渔港生产经营秩序,逐步探索建立“权益明晰、管理规范、市场运作、依港养港”的机制,促进渔港可持续发展。
依托连江黄岐中心渔港,开展渔港可追溯登记管理试点。目前项目已完成试点渔船渔港的确认,以及发放试点专项许可证、确定渔获物定点交易场所等工作,争取今年伏季休渔结束前正式实施,2020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渔船渔获物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不间断定位,为实现渔获物可追溯登记打下坚实基础,并辐射带动区域渔港管理能力提升,以规范化和信息化促进渔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推动渔业安全、绿色发展。
福建正实施“福建省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项目”,以“一中心、两平台、多终端、全覆盖”为目标,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着力建设渔船大数据中心,建立部门管理和公众服务平台,为渔船按需配备不同终端,实现全省捕捞、辅助、养殖等各类型渔船的位置信息全覆盖。其中,将通过实施渔港视频监控、渔港管理平台等项目,融合大量重点船舶定位信息,为政府监管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提供信息共享与辅助决策,以及海洋渔业企业安全监控和生产调度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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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副市长 王晓军
近年来,烟台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战略思想,坚持把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作为海洋事业发展特别是海洋综合管理的基点,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坚持依港管人、管船、管渔获,依港保安、兴业、促发展,有力促进了渔业发展、渔民增收和渔区稳定。
立足“管长远”,建立渔港港长组织体系。出台《烟台市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实施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市、县、乡、村四级推行由政府领导担任总港长或港长。全市133处人工渔港、自然港湾和渔船停泊点全部设立港长。其中,二级以上渔港港长由市(区)政府领导担任,三级或自然港湾港长由沿海乡镇(办事处)领导担任,自然港湾、渔船停泊点(渔船登陆点)港长由渔村(居)负责人担任。
明确“怎么干”,完善渔港港长制度体系。根据渔港管理实际,制订渔港港长管理制度14项,涉及港长公示、会议、船籍港管理、监督检查、联合执法检查、通报、目标管理考核等方面;汇编《烟台市渔港港长制手册》,涉及渔港港长制组织体系、监管单位职责、经营单位管理制度等内容;设立渔港港长公示牌,将每处人工渔港和自然港湾的基本情况、港长职责、管理目标、监督电话以及港长的职务、联系方式对外公示。
确保“推得动”,落实渔港港长管理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把渔港港长作为实施“依港管船”重要举措,普遍建立港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等,定期分析研究、督察通报渔港管理情况,协商解决渔港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横向上,做好与“湾长制”、“河长制”的衔接,构建海陆统筹河海共治一盘棋。纵向上,严格考核问责,将渔港港长履职尽责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
完善渔港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国家和地方资金1.2亿元,推进莱州三山岛渔港、海阳顺鑫渔港、长岛砣矶渔港、小钦岛渔港和蓬莱中心渔港升级维护。在莱州三山岛渔港开展综合性渔港管理试点,设立渔港综合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窗口,对渔民实行“一站式”服务。每年接待渔民1620人次,办理渔船检验、登记和捕捞许可650件次,渔民满意率100%。
加强渔港防火、货运管理。落实渔港防火全覆盖,在海阳中心渔港、长岛中心渔港和莱州三山岛渔港配备消防船3艘,为53处渔港配备机动式消防泵82台;严格落实重点渔港巡港制度,加强渔港加油、电气焊作业以及停港渔船用火、用电等管理;坚持陆地、港口和海上综合监管,组织交通、海事、海洋渔业、公安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渔港装运砂石行为。
开展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在重点渔港开展渔港防污染试点,配套渔民生产生活设施、船舶油圬和港区内生活垃圾回收设备,与市政物业相街接,及时清运港内垃圾。合理规划渔港港区功能,规范港区内船舶、车辆秩序,对港区路面进行硬化整修,确保港区内环境优美,建设“美丽渔港”。
提升渔船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渔港”建设,落实渔业燃油补贴和省项目资金1400余万元,为9000艘适配渔船配备升级CDMA定位通信、1300艘渔船配备升级AIS防碰撞和北斗卫星船载终端设备,为2000艘渔船配备新型超短波对讲机,为18艘涉韩入渔渔船安装了视频采集设备。市级财政投资180万元新建应急救援监控平台,在全市建立起CDMA定位通信、AIS防碰撞和北斗卫星“三网合一”监控平台和RFID渔船射频识别标签读取系统,实现市、县、乡三级渔船管控信息共享。
依托渔港强化伏季休渔管理。严格按照“船籍港”管辖原则,休渔期间组织渔船全部进港停靠休渔,严禁异地停靠休渔,禁止在渔港内装御和交易渔获物,利用应急救援监控平台对停港渔船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监控,对不按规定停靠、违规出海渔船纳入“黑名单”管理。建立海洋渔业、公安、海事、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港内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
依托渔港提高渔船组织化水平。依据“母港”渔船建立台账,对渔船1.2万艘实行编队编组生产,建立渔船信用评价、台账管理、进出港报告等制度,对本地长期靠泊和外地临时停泊渔船实行A.B.C三个级别管理。把安全作为海洋牧场发展的生命线,加强全市11处海洋牧场平台、130艘休闲海钓船舶安全管理,打造“平安牧场”,推动渔业“接二连三”发展“新六产”。
依托渔港加强渔船管控。充分发挥渔港港长作用,统一协调各方力量,依法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对排查出的涉渔“三无”船舶,由县(市、区)政府责成渔业、公安等部门全部予以没收清理处置。加强对利用渔船载客打击力度,在重点时段、时期向重点渔港派驻执法人员现场监管,有效遏制渔船非法载客现象发生。建立市、县两级涉外渔船管控台账,实行24小时监控管理,组织涉外渔船按照核定时间、区域、作业类型和方式出海作业。
依托渔港加强渔业安全管理。在全市沿海乡镇(办事处)设立了渔业安全管理机构,渔村(居)均设立了渔业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协管员577名,初步形成了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渔业安全管理网络。实行渔船返港避风领导签字上报制度。开展渔业安全隐患和商渔船防碰撞专项整治行动,近两年来排查整治问题隐患1300余处。建立海洋渔业、海事、救助、公安等部门联动救助工作机制,组建了由28艘渔业执法船为主、275艘渔业应急救援志愿船为辅的渔业搜救力量,形成专群结合、覆盖全市沿海的搜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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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副市长 刘嘉文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海洋渔业转型升级的有关意见精神,珠海敢为人先、敢闯敢试,扎实推进现代渔港建设与渔港综合管理改革。
珠海现有渔港11个,其中最大渔港——香洲渔港地处中心城区。珠海市委、市政府于2012年作出调整香洲渔港功能、建设新渔港的决定,并把香洲渔港功能调整作为市政府重要工作来抓。
坚持把准渔港定位。新渔港选址于洪湾片区,地处中心城区与西区结合部,交通便捷快速,区位优势突出。规划中把洪湾渔港定位为华南地区冷链物流和水产品加工交易集散中心、珠三角地区最具特色的汇聚海洋文化、海洋科技研发、休闲旅游度假中心、为粤港澳大湾区服务的国际渔业物流港。
坚持投资机制创新。采取政府与企业共建的模式,由市属国有企业承担渔港建设项目的融资和建设任务,组建渔港建设项目公司,参与渔港合作开发和管理,既解决了建港资金难题,也充分发挥了社会资本的作用和效益。
坚持科学规划设计。渔港建设单位专门高薪聘请国外著名的HM公司进行洪湾片区城市规划设计,由珠海规划设计院完成控规落地,并由中交第二航务、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分别负责项目工可、初步设计。
坚持绿色生态保护。把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融入渔港规划建设各个环节。一是在全省率先采取挖入式港池建设,解决渔港建设与自然海岸线资源保护的问题;二是注重渔港内水体交换科学设计,建设利于海洋生物生息繁殖的水工建筑;三是加强渔港污水处理,配套油水分离、垃圾收集处理等设施,切实解决传统渔港“脏、乱、差”的问题。
坚持产业融合发展。将洪湾港区划分为渔港中心区、冷链物流区和产业延伸区三个圈层,打造现代化渔港经济区。目前,渔港中心区的渔港庇护中心、物资补给中心、冷藏储冰库、拍卖厅、水产交易中心已经建成运营。下一阶段,将在渔业物流区和渔业产业延伸区圈层内,发展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仓储、渔人码头等渔区二、三产业,促进渔港产业融合发展。
洪湾渔港已于2018年底竣工并投入试运行。如何把新建的渔港利用好,管理好,让渔港发挥最大的作用?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探索:
探索渔港经营管理机制,推进监督执法与经营管理相分离。对洪湾渔港的管理体制进行大胆创新,按照执法与管理相分离的原则,渔港的经营管理由政府委托洪湾渔港公司负责。渔政部门专注于对渔港和渔船实施监督管理,保障渔港和渔船的安全。
探索鱼货交易方式转变,推进传统交易与电子交易相结合。在保留传统鱼货交易方式的同时,引入了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全过程实施电子结算,同时开展水产品现货拍卖和期货交易。一是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在渔港电子拍卖厅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化竞价交易;二是通过定期发布水产品价格交易指数,汇集水产品流通大数据,为引进国外优质海产品和本市养殖水产品进行期货交易提供交易的平台。
探索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实现渔获物可追溯管理。为做好渔获物定港上岸工作,配备了多套打码设备、皮带机、电子秤,对渔获物实施电子标签追溯管理。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要求,下一步将借鉴浙江台州开展渔获物可追溯管理的经验,根据洪湾渔港实际情况,通过粗放式管理试点和精细化管理试点两种方式,探索推进渔获物可追溯试点。
探索智慧渔港建设模式,实现渔港渔船全天候监控。为进一步提升渔港渔船管理信息化水平,投资450万元探索构建了一套“洪湾中心渔港智慧渔港平台”,其中平台搭载的渔港全域视频监控、渔港渔船动态监控系统,可实现港内所有渔船全覆盖、全天候监控,确保渔港运行和渔船作业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