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媒体环境下知识诉求方式对大学生分享决策的影响

2019-05-24 02:33黄楚新郭海威
出版参考 2019年4期
关键词:新媒体

黄楚新 郭海威

摘 要:为了具体了解大学生群体知识分享行为的发生机制,本研究抽取了知识内容诉求方式和个体认知特征作为考察指标,拟通过实验探究大学生的认知特征以及知识内容诉求方式对其最终知识分享决策的共同作用。研究建构了2(诉求方式:诉诸感性VS.诉诸理性)×2(专业化水平:高VS.低)和2(诉求方式:诉诸感性VS.诉诸理性)×2(认知需求:高VS.低)的实验组间设计,通过分组实验并进行数据收集分析,研究发现大学生的认知需求和专业化水平在其对不同诉求方式的知识内容进行分享决策时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和调节作用。

关键词:新媒体 认知特征 诉求方式 知识分享

新媒体环境下,知识内容的传播者或者管理者的首要任务就是如何设计知识内容,以一种受欢迎的口吻赢得受众认同。由于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知识内容都要借助受众的认知差异才能实现真正的差异化,所以,以受众的认知特点为出发点来研究知识内容的诉求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和有意义。本研究将通过两个实验,分别探究大学生的认知需求和专业化水平对知识内容诉求方式与分享决策的影响和调节作用。

一、问题的提出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本,逐渐成为社会成员个体和组织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尤其在大学生这种高频知识摄入与更新的群体当中,借助于新媒体手段,知识分享作为知识管理的关键环节,应该受到更多关注。已有研究表明,个体因素包括个体性格、态度、动机等都会对最终的知识分享行为产生关键作用,个体因素会直接影响其对知识内容的态度和选择,同时也决定着其最终的分享意愿和行为决策。与此同时,有研究表明,个体的专业化水平也会影响其最终行为决策,如在日常浏览信息时,人们往往会更多地关注与自己涉足领域相关的内容,而对于自己专业化水平不高、了解较少的领域,则很少有兴趣和关注欲望。深入挖掘个体因素及知识客体特征因素的影响作用对于研究明晰知识分享过程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为了丰富知识分享理论研究,本研究探索性地引入了个体认知特征的两个重要变量——认知需求和专业化水平,以及知识客体的变量——诉求方式,并通过实验法的研究设计,详细、系统地探究这两项个体特征要素是如何影响和调节知识内容诉求方式与大学生知识分享决策之间的关系的。

研究的关键着眼点是将知识内容的诉求方式与大学生认知特征的关键变量相结合,通过实证研究来发现和探索大学生的认知特征是如何影响其对知识内容的态度及分享意愿的,目的是希望可以更加动态性地展现大学生的个人特征对诉诸感性和诉诸理性的知识分享决策的影响,从而进一步拓展个体认知变量在知识分享研究领域的应用,为深入、全面和细致地了解大学生知识分享的内在决策机理提供充实的实证资料和理论支撑。具体而言,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是:面对不同诉求方式的知识内容,大学生的认知需求和与专业化水平是如何影响和调节大学生的知识分享决策机制的。以下将首先对与所要探究的诉求方式问题相关的理论进行梳理回顾,进而提出本研究的假设。随后,按照实验设计进行相关实验并对实验所得数据进行分析和介绍。最后对于由实验法所得研究结果与研究结论进行讨论。研究假设如下。

1.专业化水平对知识内容诉求方式和分享决策之间关系的影响

专业化水平不同的人们对不同信息具有差异化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当个体的专业化水平较高时,其对于所遇到的相关信息,可以依据其拥有的相关较完善的认知结构以及知识储备,以高效而准确的方式加以分析和处理。①研究表明,个体的专业化水平在其信息处理和加工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②在信息处理过程中,专业化水平较高的人们通常会依据更全面和关联性更高的线索对信息加以解读,其受制于刻板印象或者社会普遍意识的影响较小,其完善的认知结构为其透过现象看本质提供了重要的内在支撑,因此不会仅仅停留在表面信息或者不经深入思考就轻易做出评价和判断,会试图扩展所接收信息的关联网络,尽可能全面地认知信息内容,在信息处理加工过程中,自身介入程度较高;而专业化水平较低的人们在接收到相关信息时,其处理过程也往往是经由边缘路径,以感性系统来对相关信息进行感性加工,往往还停留在所看到信息的表面,不愿意花费精力或努力去搜集其他的相关信息来对信息进行深层次、系统性的考虑,同时也容易受到自身刻板印象或者社会普遍意识的影响,倾向于簡单化处理信息,不会主动或自发地触发或拓展信息刺激所能影响到的相关关联网络,在信息处理加工过程中,自身介入程度较低。③基于此,研究认为大学生的专业化水平会对诉求方式及分享意愿的关系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用。具体来说,当大学生的专业化水平较高时,即使对于诉诸感性的知识内容,其同样可以依据其中的具体信息做出相关评价和分析行为;而当大学生的专业化水平较低时,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对其具体态度和分享意愿影响较为显著。由此,提出假设H1a-H1b。

H1a:相对于诉诸感性的知识内容,专业化水平低的大学生会对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给予更高评价;而诉求方式对于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大学生的知识内容评价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H1b:相对于诉诸感性的知识内容,专业化水平低的大学生会对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产生较高的分享意愿;而诉求方式对于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大学生的知识分享意愿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2.认知需求对知识内容诉求方式和分享决策之间关系的影响

认知需求是个体特征要素的一种,主要是指人们在信息处理和加工过程中是否愿意进行细致全面的权衡,以及是否可以从认真考虑的过程中获得享受。它是个体在信息处理过程中进行主动思考的内部认知动机,所表现的是个体自发的并乐意进行信息加工和思考活动的一种倾向性,对于个体在分解、组织、提炼和评估信息方面有重要作用。认知需求所反映的是个体信息处理的认知过程,对于分析不同大学生在接收到不同信息时的不同的认知动机具有重要意义。认知需求高的人们更愿意主动地去搜集整理和精细加工信息内容,探索信息内容中潜在的逻辑关系,倾向于选择较为复杂困难的信息内容并乐于投入精力,以求能够深入认知信息内容;认知需求低的人们倾向于回避深层次的信息加工,同时也不会主动地投入更多的精力去探索信息,更多的是使用倾向于以往经验和自身的情感反应的感性加工系统,也通常会忽略重要信息或是错误解读信息。④而在本研究中,大学生对于知识分享的决策是建立在对于相关知识内容所呈现信息的处理和加工基础之上的,所以大学生的认知需求会对其在知识分享决策过程中产生重要影响。

在认知需求研究领域中,有学者发现认知需求较高的人们通常有更为复杂和丰富的认知结构,所以对于相关信息也就具有更高的认知能力和理解接受能力,可以更加準确合理地理解如文字或视觉中的信息内容。与之相反,认知需求低的认知结构相对较为简单,往往会由于信息内容过多而处理困难,而更倾向于在行为决策过程中依赖表面信息或者常规性和浅层次信息,不愿投入更多的认知精力。⑤所以,高认知需求的人们倾向于全面、细致和系统地对所见到的信息进行深层次的加工处理,由此,信息的差异化通常不会对这些认知需求较高的人们的最终决策产生明显影响;然而具有低认知需求的人们由于往往不愿意对信息进行深入、全面和系统的精细加工,更愿意从表面层次去解读信息,所以信息内容的差异化通常对他们最终决策的影响较大。基于此,提出研究假设H2a-H2b:

H2a:同诉诸感性的知识内容相比,认知需求低的大学生对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评价更高;而无论诉诸于感性还是诉诸理性,对于认知需求高的大学生,他们对于知识内容的评价不会产生明显差异。

H2b:同诉诸感性的知识内容相比,认知需求低的大学生对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的分享意愿更高;而无论诉诸于感性还是诉诸理性,对于认知需求高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对于知识内容的分享意愿不会产生明显差异。

二、实验一:专业化水平对不同诉求方式的知识分享决策的影响

本实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上文中所提出的假设1,即大学生的专业化水平的高低对不同诉求方式的知识的分享意愿产生的影响。

(一)实验设计

考虑到隐私安全是大学生们接触和关注较多的一个领域,研究决定将隐私安全作为本次实验的刺激因素。根据进行的深度访谈所得资料,研究决定在实验开始前实现设计三条诉诸理性和三条诉诸理性的隐私安全知识内容。在前测中,首先把这些诉诸理性和诉诸感性的知识内容呈现给16名大学生,并提示这些学生要对每一条内容进行打分,打分的标准是:在您看来,这条内容的表达方式是诉诸理性还是诉诸感性,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诉诸理性/感性?要求被试者在提出诉诸理性或诉诸感性结论后,在程度上给内容打分,1分表示“非常不明显”,7分表示“非常明显”。测试结束后,分类出认为诉诸理性和诉诸感性的不同材料,随后对两类中的材料各自进行计分(总分或平均分),两类中各自的得分最高者被选为后续实验中所用的诉诸理性和诉诸感性的实验材料。其中诉诸感性的材料题目为“几乎所有互联网重要隐私都泄露了,想黑你还真的躲不掉”,诉诸理性的材料题目为“进入手机人工智能时代,如何保护你的隐私安全”。本次实验的实验设计是2(诉求方式:诉诸理性vs.诉诸感性)×2(专业化水平:高vs.低)组间设计,参考已有的关于个体专业化水平方面的研究成果,对大学生的专业化水平测量采用主观测量的方法,之后基于中位数的值,对参加实验者进行专业化水平高、低两组的分类。⑥在实验样本的选择上,考虑到样本的代表性和样本选择的便捷性,本研究中的两次实验均采用立意抽样(或称目的抽样)的抽样方法,选取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部分本科生作为本研究的实验参与者。本次实验共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78名大学生参与,被随机分配在四种实验环境中参与实验测试。其中男生有37名,占比47.4%,女生41名,占比52.6%;被试者年龄的平均值为20.58岁。

在实验的过程中,要求被试者之间不能相互讨论和交流,各自阅读材料后独立填写问卷内容,实验过程约15分钟。参加实验的大学生首先被带到实验环境中,然后向大家告知:在实验过程中希望被试者能够对问卷真实回答,答案没有对错之分,且所获实验结果仅用于研究使用,问卷进行匿名填写,请被试者放心填答。之后,开始操作实验,使被试者进入实验过程。在不同的实验小组,向被试者呈现事先准备好的实验材料,包含标题和具体内容,不同诉求方式的材料在结构上保持一致性。当被试者阅读完实验材料之后,要求其开始完成实验所给的测量量表。对于他们的分享意愿是通过下面三个问题来测量和体现的:“在多大程度上您会认真思考这份材料中的内容”“在多大程度上您会向周围好友分享材料中的内容”,“在多大程度上您会和周围朋友讨论材料中的内容”,三个问题均使用李克特7级量表进行测量。被试者对于材料的态度测量同样使用李克特7级量表,其中1表示非常无聊等,7表示非常有趣等。针对被试者的专业化水平测量使用Malaviya关于专业化水平的测量量表,通过以下项目完成测量:“与周围朋友相比,我认为自己对隐私安全方面知识了解比较多/比较少”“总体来看,我认为自己对于隐私安全知识的了解比较多/比较少”“我平时对于隐私安全知识方面的信息搜集比较多/比较少”“与周围朋友相比,我对自己运用隐私安全知识的信息更强/更弱”“我对隐私安全知识比较陌生/比较了解”。其中专业化水平量表的信度水平为0.91,根据该量表的得分,进而可以将被试者分为具有高低专业化水平的两个小组。与此同时,在上述问题打完之后,为了更好地检验实验材料的准备性,补充问题是:在您看来,这条内容的表达方式是诉诸理性还是诉诸感性,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诉诸理性/感性?要求被试者在提出诉诸理性或诉诸感性结论后,在程度上给内容打分,1分表示“非常不明显”,7分表示“非常明显”,结果也证实了材料选择的适当性:诉诸理性小组成员均认为材料诉求方式为诉诸理性,M诉诸理性=5.41;诉诸感性小组成员除一位同学外均认为材料诉求方式为诉诸感性,M诉诸感性=5.26。至此,实验一结束。

(二)数据分析

1.知识态度分析

检验发现,针对材料中知识态度的测量量表显示有效(α=0.83)。基于实验设计2(诉求方式:诉诸理性vs.诉诸感性)×2(专业化水平:高vs.低)的方差分析显示知识内容诉求方式与大学生的专业化水平之间的相互作用具有显著性,F(1,74) = 4.36,p<0.05。在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实验组中,知识内容的诉求方式的差异对大学生的知识态度没有产生显著影响[M诉诸理性=4.29, M诉诸感性=4.33, F(1,38)=0.40,p>0.50];而在专业化水平较低的实验组中,大学生的知识态度在面对诉诸理性影响时的评分要明显高于面对诉诸感性影响时的评分[M诉诸理性=4.65, M诉诸感性=3.72, F(1,36)=5.26,p<0.001]。由此,假设H1a被验证正确。

可见,相对于诉诸感性的知识内容,专业化水平低的大学生会对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给予更高评价。这是因为当大学生在该领域的知识储备较少时,其对相关领域就缺乏系统的解读能力,难以从专业化的角度来详细理解和评价相关材料,而大学生作为知识水平相对较高的社会群体,在面对知识类的具体问题时,其理性系统往往会超越感性系统而占据评价和解读信息的主导地位,更愿意从理性系统的逻辑思维来理解问题。

在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大学生中,知识内容的诉求方式对其内容评价的影响并不显著。这是因为这类大学生对材料所涉主题认知较详细和深入,相关的专业知识积累较丰富,因此在面对不同诉求方式的知识内容时,都能以自身的理性思维来看待和思考问题,诉求方式的差异对其最终的知识内容评价和态度并没有造成太大影响。

图1  被试者的知识态度

2.分享意愿分析

对于大学生分享意愿的测量项目的信度水平较高(α=0.89)。基于实验设计2(诉求方式:诉诸理性vs.诉诸感性)×2(专业化水平:高vs.低)的方差分析显示,知识内容诉求方式与大学生的专业化水平之间的相互作用具有显著性,F(1,74)=4.01,p<0.04。分析结果表明,在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实验组中,知识内容的诉求方式对大学生的分享意愿影响没有明显差异[M诉诸理性=4.16, M诉诸感性=4.25, F(1,38)=0.32,p>0.50];而在专业化水平较低的实验组中,受诉诸理性影响产生的分享意愿要明显强于受诉诸感性影响所产生的分析意愿[M诉诸理性=4.39, M诉诸感性=3.52, F(1,36)=7.26,p<0.01]。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相对于诉诸感性的知识内容,专业化水平低的大学生会对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产生较高的分享意愿;而诉求方式对于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大学生的知识分享意愿不会产生显著影响。因此,假设H1b被验证正确。

在专业化水平较低的大学生中,由于其对实验材料的主题认知较少,因此在分享态度形成过程中更多的依靠理性系统来解读,而在分享意愿的达成过程中,其对诉诸理性的材料产生更高的分享意愿,可以从两方面来解释,一是所涉知识内容具有一定的认知门槛,对专业能力有一定要求,同时又受到自身大学生身份的影响,因此其对理性材料的分享意愿更强。而在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大学生中,由于其对材料主题的认知较充分和完备,此时不同诉求方式的知识内容对其来说应用价值相当,无论是诉诸理性还是诉诸感性,都能够清晰地阐明事实,因此其在分享意愿方面没有显著差异。

图2  被试者的分享意愿

三、实验二:认知需求对不同诉求方式的知识分享决策的影响

本实验的目的是为了验证大学生的认知需求对于诉求方式影响分享意愿的作用。

(一)实验设计

研究考虑到大学生群体普遍对于抑郁症知识的专业化水平差距较小,因此研究选择抑郁症相关知识作为本次实验的刺激因素。与前一个实验材料的选择过程同步,研究事先提供三条诉诸理性和三条诉诸理性的抑郁症知识内容,通过前测结果分析,研究选择了“抑郁症的几种治疗方法分析”和“我没事,只是生病了而已”两段材料分别作为诉诸理性和诉诸感性的内容。本次实验的实验设计是2(诉求方式:诉诸理性vs.诉诸感性)×2(认知需求:高vs.低),本次实验一共有80名大学生参与其中,并被随机分配到四个不同的实验小组。其中女生有44名,占比55%,男生36名,占比45%;参与实验者的年龄平均值为22.15岁。

实验二的过程与实验一保持一致:参加实验的大学生首先被带到实验环境中,然后向大家告知:在实验过程中希望被试者能够对问卷真实回答,答案没有对错之分,且所获实验结果仅用于研究使用,问卷进行匿名填写,请被试者放心填答。之后,开始操作实验,使被试者进入实验过程。在不同的实验小组,向被试者呈现事先准备好的实验材料,包含标题和具体内容,不同诉求方式的材料在结构上保持一致性。当被试者阅读完实验材料之后,要求其开始完成实验所给的测量量表。随后,被试者对相关量表进行填答,包括知识态度、分享意愿和认知需求以及操作检验问题,其中关于测量被试者认知需求的量表采用《大学生认知需求量表》进行测量,并按照测量结果将所有样本分为两组,即认知需求高和认知需求低两组。⑦

(二)数据分析

1.知识态度分析

实验数据结果显示,关于知识态度测量量表的信度水平较高(α=0.90),基于本次实验设计2(诉求方式:诉诸理性vs.诉诸感性)×2(认知需求:高vs.低)的方差分析结果显示,诉求方式与被试者的认知需求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交互作用,F(1,76)=5.97,p<0.03。在认知需求较高的实验组中,知识内容的诉求方式的差异对大学生的知识态度没有产生显著影响[M诉诸理性=4.81, M诉诸感性=4.74, F(1,38)=0.06,p>0.50];而在认知需求较低的实验组中,大学生的知识态度在面对诉诸理性影响时的评分要明显高于面对诉诸感性影响时的评分[M诉诸理性=5.02, M诉诸感性=4.36, F(1,38)=13.20,p<0.001]。

由此可见,相对于诉诸感性的知识内容,认知需求低的大学生会對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给予更高评价;而诉求方式对于认知需求较高的大学生的知识内容评价不会产生显著影响。所以,假设H2a被验证正确。

对于认知需求低的大学生来说,其对材料所涉主题的认知欲望较弱,加之材料主题专业性相对较高,当遇到类似知识内容时,不会主动去搜寻和梳理相关信息以获得更准确全面的认识,而是更愿意以现有的诉诸理性的内容实现较系统性的认知。同时,相比诉诸感性的材料,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逻辑性更加严谨,且论述也更系统合理,因此其对认识需求较低的大学生来说,有效帮助其在不做过多努力的情况下对事物实现较完整的认识。对于认识需求较高的大学生来说,其对事物的认知欲望相对较强,因此在面对不同诉求方式所呈现的主题时,都会在其基础上充分运用中枢路径进行信息处理,因此其在态度倾向方面并没有表现出显著差异。

图3  被试者的知识态度

2.分享意愿分析

用于知识内容态度评价的测量量表信度水平较高(α=0.92),基于本次实验设计2(诉求方式:诉诸理性vs.诉诸感性)×2(认知需求:高vs.低)的方差分析结果显示,知识内容的诉求方式与认知需求之间存在显著的交互性,F(1,76)=4.26,p<0.05。在认知需求较高的实验组中,知识内容的诉求方式的差异对大学生的知识分享意愿没有产生显著影响[M诉诸理性=4.36, M诉诸感性=4.29, F(1,38)=0.06,p>0.50];而在认知需求较低的实验组中,大学生的知识分享意愿在面对诉诸理性影响时的评分要明显高于面对诉诸感性影响时的评分[M诉诸理性=4.66, M诉诸感性=4.07, F(1,38)=13.20,p<0.001]。

由此可见,同诉诸感性的知识内容相比,认知需求低的大学生对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的分享意愿更高;而无论诉诸于感性还是诉诸理性,对于认知需求高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对于知识内容的分享意愿不会产生明显差异。假设H2b被验证正确。

分享意愿建立在态度达成的基础之上,根据前文分析,认识需求较低的大学生在面对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时,其态度评价更高,偏向于选择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由此通过边缘路径进行信息处理,同时获得对相关主题的系统性认识,在此基础上,其分享意愿最终达成,即更倾向于分享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而在认识需求较高的大学生中,其无论对于何种诉求方式的知识内容,都倾向于使用中枢路径进行信息处理,因此,其在知识分享意愿的达成方面,并未受到知识内容诉求方式的影响,对于诉诸感性和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的分享意愿没有出现显著差异。

图4  被试者的分享意愿

四、研究结果

本研究通过引入专业化水平和认知需求两项个体特征,检验了两个变量与诉求方式共同作用于大学生对于知识的评价和分享态度。

实验一的研究结果显示,专业化水平较低的大学生倾向于受到诉诸理性内容的影响而做出评价,而诉求方式的不同对于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大学生来说,没有明显影响;专业化水平较低的大学生更容易对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展现分享意愿,而诉求方式的不同对于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大学生的分享意愿并没有显著影响。这也表明了大学生的专业化水平决定着其是否更多的依靠外部信息来进行处理和加工信息,从侧面也佐证了认知经验自我理论和精细加工可能性理论。大学生在面对诉诸理性和诉诸感性的不同知识材料时,诉求方式及其专业化水平触发了自身的信息处理系统,他们往往都会根据自身所具备的条件来选择理性系统或是感性系统进行信息处理和加工,或者说是倾向于选择中枢路径还是边缘路径处理信息。显然,专业化水平较低的学生更多的倾向于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因为这类内容通过清晰的叙事逻辑以及全面翔实的论证,使得这类学生不用过多努力和搜集其他相关信息就能够处理信息,也就是仅仅使用感性系统或者边缘路径就可以完成信息处理任务。而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学生受诉求方式的影响则不明显,因为他们往往愿意主动地搜集其他补充信息,通过自我努力寻找事实证据和逻辑推论。

实验二的结论显示,认知需求低的学生更倾向于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且相比于诉诸感性,他们更愿意分享诉诸理性的知识内容;而对于认知需求高的学生来说,他们在知识分享方面受诉求方式的影响就不明显。这一结论同样可以用精细加工可能性理论和认知经验自我理论来解释,在验证研究假设的同时也进一步为理论提供了实证支撑。

注  释:

①Sujan,M,“Consumer knowledge: Effects on evaluation strategies mediating consumer judgments”,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vol.12(1),1985,p.31-46.

②Alba J W, Hutchinson J W,“Dimensions of Consumer Expertise”,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vol.13(4),1987,p.411-454.

③Maheswaran D, Sternthal B,“The Effects of Knowledge, Motivation, Type of Message on Ad Processing and Product Judgments”,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vol.17(1),1990,p.66-73.

④Cacioppo J T,Petty R E,“The need for cognition”,Journal of Personality & Social Psychology,vol.42(1),1982,p.318-329.

⑤Martin B.A.S.,Lang B,Wong S,“Conclusion Explicitness in Advertising: The Moderating Role of Need for Cognition (NFC) and Argument Quality (AQ) on Persuasion”,Journal of Advertising,vol.32(4),2003,p.57-65.

⑥Malaviya,P,“The moderating influence of advertising context on ad repetition effects: The role of amount and type of elaboration”,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vol.34(1),2007,p.32-40.

⑦邝怡、施俊琦、蔡雅琦、王垒:《大学生认知需求量表的修订》,《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5年第1期。

参考文献:

[1]程程.大学生知识共享与心理因素研究[J].知识经济,2014(16).

[2]邓方云,谈甄.大学生知识共享的现状及问题研究[J].皖西学院学报,2011(2).

[3]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赫茨伯格的雙因素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4]黄静,刘洪亮,郭昱琅.在线促销限制对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研究——基于精细加工可能性视角[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6(5).

[5]刘金平,周广亚,刘亚丽.情境启动和认知需要对决策中信息加工的影响[J].心理科学,2008(2).

[6]闫岩.人云亦云:在线评论对负面新闻感知的影响[J].国际新闻界,2015(3).

[7]张敏,向阳,陆宇洋.社会关系强度对大学生微信知识共享行为的影响分析[J].图书情报工作,2015(23).

[8]赵大丽,孙道银,张铁山.社会资本对微信朋友圈用户知识共享意愿的影响研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6(3).

(作者单位系:黄楚新,中国社会科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传媒发展研究中心;郭海威,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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