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而为使”:唐代地方监察制度变迁中的采访处置使研究

2019-05-24 03:06赵一鸣
关键词:开元事权监察

赵一鸣

采访使,全称采访处置使,又称廉车正任、廉使、廉察等,是唐代中期中央派驻地方的道级监察长官。从开元二十一年设立到乾元元年废止,采访使制度存续不过二十五年,却是唐代地方监察制度变迁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阶段。前贤时彥在唐代使职、地方行政和监察制度的研究中,对采访使有所涉及,如严耕望在《唐代方镇使府之文职僚佐》一文中对采访使的僚佐辟署以及使府构成进行了探讨。此后,石云涛、赖瑞和均在此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研究[注]石云涛:《唐代幕府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112~116页;赖瑞和:《唐代基层文官》,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203~265页。。周振鹤从唐代地方政制的演变分析了道与地方分权、采访使与中央集权之间的关系[注]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65~66页。。胡宝华、邱永明则就采访使作为监察使臣的职源和沿革进行了阐述[注]胡宝华:《唐代监察制度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27~131页;邱永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26~228页。。不过,关于采访使的专题研究较少,目前仅见池田温的《采访使考》和罗凯的《十五采访使始置于开元二十二年论》[注]分见第一届国际唐代学术会议论文集编辑委员会编《第一届国际唐代学术会议论文集》(唐代研究学者联谊会,台北,1989年)、《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1年第1期。。这些论著虽然对采访使的某些问题进行了探讨,但并未进行系统的论述。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采访使的设置、选任、职权、停废等做一系统梳理,不妥之处,请方家指正。

一、唐代前期的遣使巡察

唐代前期地方监察的主要方式是遣使巡察,分为两个系统,一是御史出巡,由监察御史“巡按州县,纠视刑狱,整肃朝仪”[注](唐)李林甫等:《唐六典》卷13《御史台》,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381页。。二是监察使臣奉制出遣,对地方官员进行纠察、推勘和黜陟。监察使臣随时奉诏而行,出使的周期并不固定,两次出使之间短则数年,长则十数年。监察御史定期巡按州县只在武则天光宅、延载年间改置左右肃政台后短暂出现过,“奉敕乃行,不每年出使”才是常规做法[注]何汝泉:《唐代前期的地方监察制度》,《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2期,第54页。。担当使臣的官员临时选任,除监察御史外,一般不以监察为本职,出使事毕即各归其位。每次出使的人数和使职名义也多有变化,具体包括黜陟、采访、宣慰、廉察、巡察、按察、观风俗等名号各异的监察使职。总体来说,唐代前期的遣使巡察,是一种因事出遣、事毕即罢的临时性统治措施。

高宗、武后时期,土地买卖盛行,土地兼并加剧,由于统治机构的膨胀和对外战争的频繁加重了均田农民的赋役负担,导致一些农民丧失土地成为逃户。户口流散、籍账隐没、赋役不均等社会现象随之凸显,冲击了均田制和以此为基础的租庸调制及府兵制的正常运行。统治者将这些问题归咎于地方官员的吏治败坏和无所作为,希望通过强化监察的方式解决。与此同时,州县的大量增设和地方官员的选用非人,也使地方监察的压力大为增加。监察任务繁重,巡察时间迫促,使臣奔逐不暇,难以详究所能。又因临时出遣,事毕即罢,直接影响了监察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遣使巡察的弊端凸显,必须对此进行改革,改革的方向就是将地方监察固定下来。

天授以后,唐朝的地方监察渐趋固化,十道分巡已成定制。天授二年,发十道存抚使巡察州县。中宗神龙二年,“选左、右台及内外五品以上官二十人为十道巡察使,委之察吏抚人,荐贤直狱,二年一代,考其功罪而进退之”[注](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8“中宗神龙二年”条,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6598页。,并规定“凡十道巡按,以判官二人为佐,务繁则有支使”[注](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48《百官志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240页。,同时颁布“六察”巡按条例。至此,唐朝的十道分巡制度臻于完善。景龙三年,改十道巡察使为按察使,每道置使一人,一人专察一道,“道”的监察区意义更加凸显。睿宗景云二年,敕分全国为二十四都督府监察区,令都督纠察所管州刺史以下官人善恶[注](宋)王溥:《唐会要》卷68《都督府》,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411页。。此举虽因都督“权任太重”[注](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10“睿宗景云二年”条,第6666页。未能实施,却是唐代地方监察由临时遣使向固定机构转变的一次大胆尝试。

景云改革之后,唐朝复以按察使巡行天下。监察使臣分道出遣,一人专察一道的模式完全稳定下来,且任职不以年月,配有判官、支使等僚佐,并组成了新的使府机构。除了尚没有“坐而为使”[注](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187《职官》,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1402页。之外,这一时期的按察使已与此后的采访使并无太大区别。

二、采访使的设置

开元二十一年,分天下为十五道,各置采访处置使一人,与其僚佐组成使府,成为领一州而察数郡的地方监察长官,标志着唐代地方监察由临时遣使向固定机构转变的完成。

(一)采访使的选任

采访使成为固定使职,但并不是朝廷的正式职官,仍以兼领的方式选任使臣,“两畿以中丞领之,余皆择贤刺史领之”[注](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13“玄宗开元二十一年”条,第6804页。。从实际情况看,诸道充任采访使者并不局限于刺史,还包括府尹、都督、长史、都护等地方长官。

采访使作为使职本身并无官品,但对于充任者有一定的品级要求。京、都两畿采访使以御史中丞充任,为正五品上。诸道则以府尹、大府长史、中府都督、上州刺史充任,为正、从三品。此外尚有三品以上官员充任、兼领、遥领采访使的情况。总的来说,出任采访使者的官品起点是从三品,两畿以正五品上御史中丞充任是特例。

采访使多用文臣,且以有御史经历者充任。以开元二十二年的十五道采访使[注](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162《帝王部·命使第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955页。为例,其中卢绚、裴旷二人时任御史中丞,李尚隐、崔隐甫、李朝隐三人曾任御史大夫,韦虚心、宋遥、宋询、韩朝宗、班景倩、裴敦复、刘日正都担任过御史。无御史经历者查有嗣鲁王李道坚、牛仙客、王昱三人,其中牛、王分别为河西、剑南节度副大使,所在均为边疆战区,这一安排显然具有监察之外的特殊用意。此后至安史之乱前的诸道采访使也多有御史经历,甚至有历任御史中丞、大夫者。安史之乱后,出于战争的需要,朝廷在地方上集中事权,诸道采访使多以节度使兼领,其间颇用武臣,虽有兼、摄的情况,但有实际御史经历者已不在多数(详文后表1、表2、表3)。

(二)采访使的兼统

开元二十二年的十五道采访使中即有以军使兼领的情况,如牛仙客以河西节度副大使、王昱以剑南节度副大使、李朝隐以岭南经略使皆兼领本道采访使。应当注意的是,三人所在的河西、剑南、岭南三道均为边疆战地,以军使兼统采访使显然有监察之外的军事用意。天宝前后,随着对外战争的频繁和军事行动的需要,采访使以军使兼领的做法遍及关内、河东、河北、河西、陇右、剑南、岭南等缘边诸道,并有以京官遥领的方式兼统采访、节度二使的情况,如天宝十载李林甫以右相兼朔方节度使及关内采访使。安史之乱后,朝廷在内地众建方镇,诸道采访使普遍由辖区内的节度、经略、防御等军使兼领。

(三)采访使的治所和任期

除京畿理京师、都畿理东都以外,其余诸道采访使皆以所部大州为治所,治于何州则由采访使刺史某州决定。以江南东道为例,根据新旧《唐书》的记载,理所应在苏州。但开元二十二年以刘日正为润州刺史兼领江东采访使,理所实在润州。此后齐澣、徐峤以润州,刘同升、董琬以常州,李希言以苏州,崔涣以杭州,皆任本道采访使。可见苏、常、杭、润四州均在不同时期作为江东道治所。江南西道的宣州和洪州,山南东道的襄州和荆州,河东道的河中和太原,河北道的幽州与魏州,也是同一情况。

采访使职一经任命,“非官有迁免,则使无废更”[注](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13“玄宗开元二十一年”条,第6804页。。从史料中看,诸使的任期长短不一,如杨慎矜于天宝二年迁权判御史中丞兼京畿采访使,五载迁户部侍郎,仍为御史中丞、京畿采访使,至六载十一月自尽,任职将近四年。苗晋卿于天宝三载充河北采访使,六载转任河东道,任职三年。又如李麟于天宝十四载七月出任河东采访使,同年冬即因安史之乱奉诏归朝,尚不足一年。采访使的实际任期以三年为多见,这当与三载考绩的规定有关,但采访使本身并无固定任期的限制。

(四)采访使的僚佐

宋人胡三省认为节度、采访二使有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等职[注](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15“玄宗天宝四载”条胡三省注,第6867页。作为僚佐。这一说法将二使并举,并不能够准确说明采访使的僚佐构成。《唐六典》载:“凡别敕差使事务繁剧要重者,给判官二人,每判官并使及副使各给典二人;非繁剧者,判官一人、典二人,使及副使各给典一人。”[注](唐)李林甫等:《唐六典》卷2《尚书吏部》,第35页。《通典》载,采访使之下设有“判官二人,兼判尚书六行事及州县簿书。支使二人,分使出入,职如节度使之随军。推官一人,掌推鞫狱讼”[注](唐)杜佑:《通典》卷32《职官十四·州郡上·总论州佐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890页。。其中,判官“位次副使,尽总府事”[注](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16“玄宗天宝六载”条胡三省注,第6888页。。

三、采访使的职权

采访使是一道监察长官,但其职权并不仅限于监察一项,下面就其各项职权进行说明。

(一)采访使的监察权

采访使“以六条检察非法”[注](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13“玄宗开元二十一年”条,第6804页。,“如汉刺史之职”[注](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385页。。《敕置十道使》的表述为:“岁比不登,人或流亡,言念菜色,朕用疚怀。而牧宰是寄,惠养犹缺,黎元为本,赋敛未均,当宁思之,良所于邑。且十连为率,六察分条,周汉以还,事有因革,帝王之制,义在随时。其天下诸道,宜依旧逐要便置使,令采访处置。若牧宰无政,不能纲理,吏人有犯,所在侵渔。及物土异宜,人情不便,差科赋税,量事取安。朕所责成,贵在简要,其余常务,不可横干。其使宜令中书门下即简择奏闻,朕将亲览。”[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284《敕置十道使》,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879页。可知采访使的基本职权在于监察地方。

一是考察州郡官员政绩。开元二十九年敕“采访使等所资按部,恤隐求瘼,巡抚处多”。二十五年“命诸道采访使考课官人善绩。三年一奏,永为例程”[注](宋)王溥:《唐会要》卷78《诸使中·采访处置使》,第1681页、1680页。。说明采访使日常以巡行所部,察访民瘼的方式考察州郡官员政绩,并以“三年一奏”将考察结果上闻皇帝。又据《唐大诏令集》卷二十九《开元二十六年册皇太子赦》、卷九《开元二十七年册尊号赦》的说法,考察当分为“善状”与“恶状”,皇帝即以此为依据对被考察的官员进行黜陟。

二是监督州郡官员执行朝廷政令。采访使根据皇帝的指示监督州郡官员执行政令,具体的监督方式是在州郡官员执行政令的基础上进行按覆、重覆,并具状奏闻皇帝,以便皇帝及时掌握该项政令的执行情况。此类情况在这一时期的诏令中多有例证,如《令诸州年终申报户口实数敕》“州县仍每至年终,各具存亡及增加实数同申,委采访使重覆报省”[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5《令诸州年终申报户口实数敕》,第389页。,《平粜诏》“各委府郡县长官处置,仍令采访使各自勾当”[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3《平粜诏》,第370页。等。

(二)采访使的地方事权

《敕置十道使》和《敕授十道使》均将采访使设立的直接原因指向逃户问题,更有“岂徒刺察,将委辑宁”[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284《敕授十道使》,第2879页。的说法,结合开元年间“天下户口逃亡,色役伪滥,朝廷深以为患”[注](唐)杜佑:《通典》卷7《食货七》,第150页。和“州县莫能制”[注](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134《宇文融传》,第4557页。的尴尬局面,可知玄宗尚有借重采访使治理地方的意图,采访使也由此获得部分地方事权。

一是皇帝指示采访使执行某一政令。又可以分为两种具体情况,其一是采访使与地方官员共同执行政令,如《决断冤系诏》“天下诸州委本道采访使及本州长官,随事决断,勿令冤系”[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0《决断冤系诏》,第343页。,《定京畿职田敕》“其应给职田,亦委采访使与所繇长官勘会同给”[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6《定京畿职田敕》,第393页。等;其二是采访使独立施行,此类事务多与道教有关,并不属于一般地方政务,如《禁茅山采捕渔猎敕》令江南东道采访使董琬禁茅山采捕及渔猎[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6《禁茅山采捕渔猎敕》,第399页。,《加天地大宝尊号大赦文》指示诸道采访使令管内诸郡转写道经[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40《加天地大宝尊号大赦文》,第431页。等。

(三)采访使权力的约束

监察使臣参与地方事务的权限,在开元初年并不清晰,按察使即借此干预地方行政,侵夺州郡事权,因而三次被废。有鉴于此,采访使从设立之初就被禁止干预州郡常务。这一原则在《敕置十道使》《敕授十道使》等诏书中多次申明:“前此使车,不无殷鉴……本不条察,却用烦苛”,“朕所责成,贵在简要,其余常务,不可横干”[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284《敕置十道使》,第2879页。,“非灼然要切事,不得妄有追扰”[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24《委刺史县令劝课制》,第278页。。天宝九载,又针对采访使“一人兼领数郡”的现象,再次强调“自今以后,采访使但访察善恶,举其大纲,自余郡务,所有奏请,并委郡守,不须干及”[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6《禁采访使兼理郡县敕》,第398页。。

在申明原则的同时,也有具体的措施加以贯彻。一是特别授权。前述采访使的地方事权或由皇帝指示,或在皇帝奏准后可以实施,这一做法将采访使的事权限于一时一事之中,事毕即罢,既保证了地方治理能力的提高,又压制了采访使侵夺州郡事权的可能。二是共同处理。皇帝指示采访使执行的政令一般会强调与州郡长官共同处理。处理的方式虽然有所不同,但实际上是将采访使处置该事的权力置于州郡长官的监督之下,并不给予任何独断的权力和机会,如《决断冤系诏》《定京畿职田敕》《平粜诏》等都有明确要求。三是不干郡务。《唐会要》卷十五《尊崇道教》载:“开元二十九年正月,河南道采访使齐澣奏。……其道士僧尼女冠等,有犯,望准道格处分,所由州县官,不得擅行决罚。”[注](宋)王溥:《唐会要》卷50《尊崇道教》,第1013页。根据《天圣令·狱官令》所载唐令的规定,道士、女冠及僧尼所犯徒以上及奸、盗、诈脱法服,依照俗法科断,其余违法情事则按《僧道格》处理[注]赵晶:《唐代僧道格再探》,《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6期,第127页。。既然有法可依,州县官就应依法办理。齐澣奏请之事当属州郡“常务”,但尚须就此奏请,足见并无处置之权。

(四)采访使权力的扩张

采访使在设立之后,几成“大小必由,是一人兼领数郡”[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6《禁采访使兼理郡县敕》,第398页。之势。但其地方事权尚处于皇权的控制之中,更遑论借此控制州郡。笔者认为,采访使能够控制州郡,并不在于侵夺地方事权,而在于监察对于州郡官员个人的威慑,其权力的扩张,从根本上是监察权的扩张。

开元二十五年“命诸道采访使考课官人善绩,三年一奏,永为常式”[注](宋)王溥:《唐会要》卷78《诸使中·采访处置使》,第1680页。,实际上授予采访使举荐官员的权力。二十六年赦“比年以来,十道采访使道官人恶状,以其微瑕为终身之累,岂得永无甄叙,许以自新”[注](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29《皇太子·开元二十六年册皇太子赦》,台北:鼎文书局,1972年,第103页。,说明采访使所治恶状对官员仕途产生负面影响。二十七年赦“比来诸道所通善状,但优仕进之辈,与为选调之资,责实徇名,或乖古义。自今以后,诸道使更不须善状”[注](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9《帝王·册尊号赦上·开元二十七年册尊号赦》,第25页。,也说明采访使的监察权已经成为某些人希求进取的终南捷径。开元末年,“许其专停刺史务。废置由己”[注](宋)王溥:《唐会要》卷78《诸使中·采访处置使》,第1681页。,则进一步强化了采访使个人意志对于州郡官员个人前途的影响。应当说明的是,这并非行政上官对于下级的处分,而是监察长官援引监察权以朝廷的名义对“无理政”[注](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104《政事·按察下·遣使黜陟诸道敕》,第532页。和“有犯赃”[注](宋)王溥:《唐会要》卷78《诸使中·采访处置使》,第1681页。者的处理。

天宝十三载敕,“三载黜陟……欲更别遣使臣,虑有烦扰,今载宜委本道采访使具官人善恶奏闻”[注](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635《铨选部·考课》,第7624页。,使采访使兼领黜陟使,改变了此前两使并存,各以不同形式考察州郡官员政绩,尚可以彼此监督并有所矫正的权力布局,使采访使垄断了陟罚臧否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采访使的监察权对于州郡官员的政治生命乃至个人荣辱有着直接而深刻的影响,迫使州郡官员屈从于采访使意志,采访使借此干涉乃至控制地方,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采访使的停废

乾元元年,肃宗诏停采访使,同年改置观察使。停废采访使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两点:

(一)建立以节度使为核心的战时军事管理体制

这一点在乾元元年诏书中有比较明确的说法:“近缘狂寇乱常,每道分置节度。其管内缘征发及文牒兼使命来往,州县非不艰辛。仍加采访,转益烦扰。其采访使置来日久,并诸道黜陟使便宜且停,待后当有处分。”[注](宋)王溥:《唐会要》卷78《诸使中·采访处置使》,第1681页。

天宝十四载,安史之乱爆发,由于事起突然,朝廷又处置失当,唐王朝在短时间内丧师失地,玄宗被迫逃离长安。在这种情况下,采访使考察官员政绩、治理地方的作用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其原有意义,能否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成为维系王朝统治的关键。为此,玄宗在前往成都的途中于剑州普安郡发布诏书,要求内地众建节度使,授予诸路节度使自筹“应须兵马、甲仗、器械、粮赐”和自署官属及本路郡县官员的权力[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66《元宗幸普安郡制》,第3719页。。其目的就是建立起一整套以节度使为核心,以取得这次战争的胜利为根本目的的战时军事管理体制。在节度、采访二使并存的情况下,这一安排势必引发二者之间的冲突,平白增加朝廷、州郡与之沟通协调的成本,更不利于军事行动的展开和军事目标的实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唐廷在各地普遍采取以节度使兼领采访使的做法,在不设节度使的地方则以采访使兼领防御使,以强化其军事权责。这一做法一方面明确了节度使的核心地位,一方面淡化了采访使的监察职权,从而建立起一整套以节度使为核心的战时军事管理体制。

在这种情况下,采访使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现实基础,乾元元年诏书的颁布,则是对这一现实的承认和进一步明确。

(二)约束方镇扩张,强化中央控制

乾元元年四月肃宗停废采访使,同年置观察处置使,“掌察所部善恶,举大纲。凡奏请,皆属于州”[注](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49下《百官志四下》,第1310页。。从这一点来看,观察使与采访使并无显著差异。但是从这一时期方镇林立的局面和此后观察使的建制情况看,停废采访使尚有另一意图,即约束方镇扩张,强化中央控制。

据新旧《唐书·地理志》的记载,玄宗开元天宝时期,除京畿、都畿两采访使道以外,其余十三道所辖州数各在30~40不等。而肃宗至德、乾元之时,全国已设节度使32,观察使7,经略使2,防御使3,共计44镇[注]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第161页。,地方权力集于方镇的局面已经形成。在这种情况下,兼任一道采访使的有力节度使,可以凭借其一道监察长官的名分整合全道,而一个或多个具有采访道规模的方镇,对于朝廷来说将是极其严重的威胁。因此,采访使的停废,实际上消弭了有力节度使进行合法扩张的政治基础。

自乾元元年至元和初年,唐廷先后在全国设立35个方镇[注]郭锋:《唐代道制改革与三级制地方行政体制的形成》,《历史研究》2002年第6期,第108页。,并将原有的十五采访使道划分为四十余观察使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注](唐)杜佑:《通典》卷32《职官十四·州郡上·州牧刺史》,第889页。。这一做法实际上承认了既有的方镇格局,另一方面则限定了各方镇的势力范围。同时,在面对这些为数众多,但规模较小的方镇时,朝廷的优势将会更加突出,对地方的控制力也会因此强化。结合这一情况来看,停废采访使之举正是肃宗着手消除战乱影响,重建王朝统治秩序的准备措施。

五、结 语

周振鹤指出,在州县二级制下,唐代中央难以做到对三百余州的有效监管,因此必须在二级制政区上加一级监察区,对刺史进行纠察。但唐初极力避免这样做,担心监察区有转变成为行政区的危险[注]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第66页。。唐初废除行台省和虚化都督府,就是由于中央尚不足以控制跨州连郡的一级大区。在这种情况下,监察大区的存在并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实现,甚至潜藏着地方分权的危险。因此,唐初不得不直接面对州郡进行监察。

开元以后,唐朝国力达到鼎盛,玄宗即着手构建所谓“按察、采访等使以理州县,节度、团练等使以督府军事”[注](唐)杜佑:《通典》卷19《职官一·历代官制总序》,第473页。的地方权力格局,以节度使集中地方军事,以按察、采访使监察总督州县民政,皇帝通过控制两使实现中央集权。这就导致了大区的出现,首先是节度使在缘边地区的渐次设置,其次是监察使臣坐地为使。从这一演变过程看,无论是唐代前期的遣使巡察,还是开元采访使的设立,都是唐王朝在不同历史条件下以地方监察强化中央集权的差异性手段,其中决定因素是中央力量的强弱变化。为了达到“理州县”的目的,玄宗在监察之外,又授予监察使臣部分事权。开元初年按察使被要求介入州县行政就是实现这一意图的初步尝试。但按察使权力的运行并没有得到有效约束,出现了侵夺地方事权的迹象,这有悖于中央集权的初衷,也为此后采访使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采访使的监察权是相对独立,较为全面的;地方事权则处于皇权的严密监督之下,或授权或奏请,由皇帝临时给予。从这一点来看,采访使是“坐而为使”的地方监察长官,也是皇帝为了解决某一实际问题临时委派的中央使臣。采访使坐而为使,得以熟悉当地情事,“历选列城,聿求连率”[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284《敕授十道使》,第2879页。的人选和自署僚佐,都有助于“理州县”的实现;监察权的全面和自主,有利于监察效果的提升;地方事权的临时性,则将采访使事权的行使置于皇权的严密监视之下,使之不能有所僭越。

安史之乱前,唐朝的地方事权仍然掌握在州郡官员手中,采访使作为一道监察长官而非行政长官的性质并没有发生变化,以节度、采访两使强化中央集权的意图也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这说明采访使制度是行之有效并将会有所发展的。遗憾的是,这一进程为安史之乱的渔阳鼙鼓所打断,唐王朝又在此后的一百五十余年间持续衰落,仅仅存在二十五年的采访使也就随之湮没在历史长河之中了。

表1 初置采访使(开元二十二年)

续表1

表2 安史之乱前诸道采访使

续表2

续表2

表3 安史之乱至乾元元年间诸道采访使

续表3

说明:(1)为不完全统计。(2)部分参考文献版本:(唐)林宝:《元和姓纂》,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宋)李昉:《文苑英华》,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宋)陈思:《宝刻丛编》,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清)彭定求编:《全唐诗》,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清)陆心源:《唐文拾遗》,台北:文海出版社,1997年;(清)赵钺、劳格:《唐御史台精舍题名考》,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陈长安:《隋唐五代墓志汇编》,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郁皓贤:《唐刺史考》,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赵君平、赵文成:《河洛墓刻拾零》,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猜你喜欢
开元事权监察
段开元:拥抱健康产业 增进百姓财富
《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教学课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及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
顺了——江西省理顺15.6万公里公路管养事权
水政监察
讨价还价
智慧监察“行稳”方能“致远”
独立设置“环保警察”促环境监察执法
浅论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
浅论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