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月
(中山大学 历史学系,广东 广州 510275)
战时财政是抗战史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关于民众武装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战时经费收支运作更不容忽视。学界对抗战时期广东各地民众武装的关注较少,专门探讨其经费筹集问题的研究更是薄弱。潮龙起在其《民国广东四邑侨乡匪患与华侨护乡》(《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3年第1期)一文中,对民国时期四邑侨乡办团购械经费的来源有所涉略,但对抗战时期情况的叙述过于简略。
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是南京失陷后,广东最高当局呈请国民党中央批准,以县、市、局为单位,配合行政机构大规模编组的新的民众武装。在广东各县、市、局中,台山县自卫团编训成绩显著,甚至被中央监察委员刘侯武许为全国各县之冠。[1]那么,其编训成绩显著的原因何在?循此问题,回到地方具体环境,研究其特殊性,当能加深对自卫团经费筹措运作中各种影响因素的认识。广州沦陷后不久,自卫团经费由各地自筹改为省府统筹。[2]本文即主要利用未刊档案、时政文献及报刊,探讨省府统筹前(1938年1月—1939年2月)各地自卫团自筹经费情况。
台山县自卫团的经费筹措以台山县地方为依托,所以首先需要对经费筹措场域、对象——台山县及其自卫团的概况有一大致了解。
台山县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西南部,毗邻港澳,南临南海,北靠潭江,东北与新会县交界,西北与开平县相邻,西南与阳江、恩平县相接,东南隔崖门海口与中山县相望。全县总面积有3100余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80多公里,有多处天然良港,对外交往便利。县民长期受人地矛盾突出、盗匪出没频繁、土客械斗不断的困扰,有出洋谋生的传统。尤其是近代以来,在华工出国合法化、北美经济发展对劳动力需求快速增长的外部因素刺激下,台山人加快了向海外发展的步伐。海外台山人主要集中于美洲,“尤其以美国为多,故台山被称为‘美洲华侨之乡’,并有‘美国华侨半台山’之说”[3]。北美地区是近代经济迅速发展发达之地,华侨人均收入相对于东南亚地区华侨要高很多,台山县华侨人数又甲于全国,侨汇收入最为可观,“故其繁复,为粤属各邑冠”[4]。至抗战前,台山县已成为广东最著名的侨乡。
战前,台山侨乡的民间自卫力量已不可小觑。民国时期,尤其是袁世凯死后,各地军阀混战,广东地区也不例外,被战争波及的台山,“政局动荡,盗贼四起”,当地的《新宁杂志》自1917年后甚至开辟有“盗贼世界”专栏,长期向海外华侨报道家乡匪情。[5]动荡的政局,不仅加剧了盗贼的横行,且造成兵匪难分的境况,使得政府无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台山人只好集资或独资购买枪械、建筑碉楼以自卫。华侨因其深厚的乡土观念,惦念家乡之安危,纷纷捐款,为地方自卫贡献力量。因此台山民间枪械云集,碉楼星罗棋布。
全面抗战开始后,随着正面战场的接连失利,社会各界更加重视民众的力量,动员民众进而武装民众遂在中央当局的支持下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展开。在此形势下,广东逐步开放民众运动,展开民众救亡工作。尤其是南京沦陷后,华南形势愈发紧张,遂加快动员民众、武装民众的步伐,一个新的民众武装团体——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应运而生。因台山县濒海辽阔的地理环境及地属要冲的防务地位,其自卫团的编训得到广东当局的重视,并得到邑中人士的协助,办事较为顺利。加之金融又较其他各县活跃,筹措经费及购置枪械均较为容易。
在编组自卫团之前,台山县于1937年冬已设有联防会,并组织有联防自卫队30余中队。[1]1938年1月17日,广东省民众抗日自卫团统率委员会成立,为策动全省民众的总机关,也是自卫团最高组织、训练、指挥机关,下设22个自卫团区,区设区统率委员办事处,每区辖县市若干,各县市设县市统率委员会。台山、新会、赤溪县统委会同属于第五区统率委员办事处指导。[6]3月6日,台山县统率委员会成立,接收各乡镇联防委员会及其联防自卫队,依章将联防会壮丁自卫队改编为自卫团集训队。[1]集训队规定由区统率委员办事处抽调各地有良好、新式枪支的自卫团员分区集中训练形成[7],为自卫团之基干训练。台山县集训团队始规定为4个中队①,后因不敷分配,遂呈请上级核准自筹饷食增编5个中队[8],共9个中队。此外,为求民众武装之普遍编成,还组织有自卫团普训队。普训队规定以自卫团员经过普通训练编成,由各县市统率委员会各就原地施以训练。[7]截至1938年10月,台山县普训团队已成立46大队。
自卫团平时之公费规定由各县、区、乡(镇)长就地方公款及各姓祖尝庙产收入拨充,官佐团员平时以不给予为原则,只有在集中训练及召集抗战期间,才按照省统委会所定编制预算表办理,发给一定薪饷。[9]普训团队按规定只领有办公费,其素质、受重视程度皆不及集训团队。
台山县集训团队的经费分为县统委会、团队的各项经常性费用及购械专款两部分,前者的主要来源为捐费收入,后者的主要来源为台侨捐款。
首先来看集训团队经常性费用的收支状况。集训团队9个中队的番号分别为第二大队第四至第六中队、第三大队第八中队、第四大队第十至第十二中队、独立第一至第二中队。其中,除第二大队及第八中队的部分经费由省统委会发给外,其余团队及第二大队、第八中队不敷经费均须自筹。自筹来源为原县联防会征收的四类捐费,即舟车搭客、酒楼茶市、铺宅业主额捐及各土膏店认捐。自1938年3月至6月,每月收入毫券10 300余元,支出11 200余元,收支比对不敷千数百元。[1]自1938年7月起至1939年2月结束时止,每月经常性费用的收支状况如下[10]6-131:
表1 台山县集训团队经常性费用收支数额表(1938.7-1939.2) 单位:(毫券)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集训团队经费在1938年12月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广东战事紧张之际,台山县增编了集训、集结、递步哨团队及教导支队部,所需费用大幅增加。[10]98-11812月底,台山县统委会奉令结束,但因办理结束手续繁冗,延至1939年2月底始行办竣。所以,1939年1、2月两月经费只出无入,加上移接1938年12月不敷数13 590.11元,共不敷17 309.41元。此支出不敷经费由变产购械公款项下挪借应用,以县统委会任内应收未收的自卫费抵还。
自卫费是否收齐抵还暂且不论,自卫团购械专款充裕乃是事实。自卫团的购械专款来自于台侨捐款、投变公产购械奖券公款及各乡镇公所购领子弹价款,以国币为单位计,收入总额为198 688元,购买各种枪械、弹药共支出41 667.74元,付存149 782.74元,收支付存比对仍余7237.52元。[10]132-137
在购械专款收入中,除去投变公产购械办事处拨给公款14 123.43元,县统委会收回代各乡镇购领子弹价款8 907.41元,台侨捐款总数达175 657.16元,占收入总额的88%强。其中,又以旅居美洲的台侨捐款为首,共174 739.11元,占捐款总额的99%强。在旅居美洲的台侨中,又以美国台侨捐款为最,共113 995元,约占捐款总额的65%。这与前文所述台侨居住地人数的多寡、富裕的程度是呈正相关的。在捐费收入方面,从3月至6月,4个月共41 200余元;从7月至12月,除去省统委会每月发放的70元办公费及香港台山商会12月份补助的7 000元外,6个月共103 989.84元,10个月总计收入145 189.84余元。按照当时国币与毫券1∶1.44的法定兑换比率,台侨捐款总数换算为毫券约252 946元,已远远超过捐费收入。
其实,包括台山县在内的四邑侨乡在遇到天灾人祸、社会陷于危难之时,官民通过各种方式向海外华侨求助已是其惯例。华侨捐款在战前已是四邑办团购械经费的主要来源[11],战时沿用为不二之选。尤其是在战时的特殊环境下,自卫团除对内维护治安外,还有应付外敌之需,任务较平时繁剧,华侨捐款数额也大大超过平时。
那么,这笔可观的捐款又是怎么流通运作的呢?按照华侨汇款的功能区分,其显然属于捐赠性侨汇[12],基本上经历了从募捐到汇款、中转再到处置、运用的环节。此次募捐得到了海外7地的支持,各地台侨或成立新的捐款机构,或利用原同乡会组织,推出主事人负责募捐事宜,将募得捐款或直接折合为国币汇回;或将外币汇回,由县统委会派人赴港找换为国币;或在港找换为港纸,再依时价找换为国币;或折合为港纸汇回,再由县统委会找换为国币。如旧金山台侨成立了旅美邑侨抗日筹款购械委员会,并推全体委员为主事人,将募得捐款折合国币11万元,分三次直接汇回;英属千里达台侨利用宁阳会馆进行募捐,募得460英镑汇回,由县统委会派员在港换得港纸7 360元,后又依时价找换为国币11 488.5元;麻拉解步台侨将募捐所得美金600元汇回,由县统委会派员赴港找换为国币3 217.9元;印度加尔各答台侨以四邑会馆执行委员会为捐款机构,将募得捐款港纸567.95元汇回,由县统委会找换为国币918.05元。②
从上述不难看出,除旧金山台侨将捐款以国币直接汇回外,港纸仍是主要的货币汇兑媒介,香港也仍发挥着主要的中转地作用。捐款由县统委会接收管理后,除少部分用于购置械、弹外,大部分存于香港中国银行,有12万余元之数,并继续用于办理购械事宜。此外,台侨捐款虽然被捐款人指定为购械专用,但并非不可变通,为备战时紧急之用,还拨15 000元作为台山县游击指挥部③的作战预备费。[10]136-137
台山县集训团队的经费虽稍有入不敷出,但有购械专款的临时挹注,使正在进行的相关事宜不致因经费无着而遽然中断。时人评价集训团队“枪支良好,团员精神奋发、步伐整齐,服装完整”[13],经费的充足无疑为关键因素。
各地筹措自卫团经费,即便在向华侨募捐的地方,像台山县能够筹集到大量华侨捐款并起到主要支撑作用的并不常见,基本仍以就地自筹为主。筹措方式五花八门,效果因地而异。时人建议以合理负担的方式解决自卫团经费不足的问题,太过于理想化,就地筹款有其自身的逻辑与惯例。
自卫团秉持“人不离枪,枪不离乡”的宗旨,就地自筹经费,具有很大的自主性,筹措方式五花八门。如中山县按照各区户口分等摊派户口捐来筹措自卫团经费。[14]新会县征收轮渡客脚附费维持自卫团经费。[15]五邑地区地方团队的饷项依靠烟赌税的也不在少数,甚至包烟庇赌、贩卖毒品。[16]西江各县自卫团经费靠征收田赋附加、过境费(保护费),开烟开赌,向各姓祖尝和当地殷商大户借支维持。[17]饶平县自卫团的经费筹措方式为征收殷富捐、田亩捐及营业捐。[18]粤北各县自卫团队经费由地方祖尝拨补,或绅耆捐助。[19]
各地自筹经费,各自为政,效果也因地而异,但并非无规律可循。自卫团的筹款方式,按照时人观点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不合理中按照严重程度又分为开办烟赌、征收保护费等应严厉禁止者,抽附加税、平均摊派等应改变者。征收救国公粮、募捐、督促殷富捐助、移借不必要用款、号召海外华侨募捐等为合理负担,应提倡以解决自卫团经费不足的问题。[20]而实际情形是,法令上应禁止和改变者,往往在现实中普遍存在,有其现实基础,在实行中往往有所收效;而大力提倡者,往往在现实中比较少见。过于理想化,在实行中也往往大打折扣,甚至失去原有的内容意义而适得其反。
合理的筹款方式强调自愿自由缴纳,一些地方大都实行后效果不好,或在实行中变形走样。如德庆县富户不愿缴纳附加之田赋二成,致使工作无法进行。[21]饶平县田亩捐和营业捐成绩颇好,殷富捐成绩颇差。[18]开平县的公款主要掌握在地方士绅土豪手中,借拨也不甚容易。[22]粤北各县自卫团由祖尝拨补,或绅耆捐助,仍非普遍。[19]大埔县下属维新甲(共11乡)规定自卫团经费按照各乡额定数目就祖尝、神产及殷实摊派,但却弄得摊派不均,大半无收,成为自卫团解散的主要原因。[23]
抽收附加税、平均摊派等基本为派款成例或旧案,往往成为自卫团经费筹措的首选。龙川县自卫团筹措经费规定“照历次派款成例,向各区摊派,区乡以下派及各户,依其本区乡成例,由各区民众抗敌后援会负责办理,以不得派及贫户为原则”[24]。台山县自卫团捐费收入来源已有成案,继续征收自然较为容易。有些即便以新的名义筹措经费,实际运作也与旧日无异。如揭阳县自卫团经费以动员经费名义平均摊派于各区乡征收。[25]广州沦陷后,新会县以抗战费名义,在睦州、崖门设立检查所,向出口货客征费,每客征国币四角,货物值百征七,在各渡船所载搭客货物之票价内附加缴纳,由航商代收。后来,省府下令取消抗战费后,仍有向搭客征收暗中送给地方长官者[26],无疑类似变相的保护费[27]。
开放烟赌筹饷,事关禁令;收保护费有勒索之嫌,影响政府威信和扰民不浅,最为时人诟病,但各地往往因其高额收益而趋之若鹜。高要县各乡在抽收田亩附加费、从各姓祖尝和殷商大户借支仍不敷支用后,遂向烟赌筹饷,在毗邻沦陷区地方设站收过境费维持,如要禁止只能饷械两缺而解散。[28]广州沦陷后,部分地区秩序失控,公然开烟开赌者不在少数。西江若干县份“竟借口筹措自卫团的饷粮,公然开放赌禁,从中抽税,番摊白鸽票之类,是以较大之县,每日所入赌税有数千元之巨,较小者亦有数百元”[29]。近代以来,广东各地烟赌泛滥,屡禁不止,利用现实、寓禁于征是为常态。所以,民众武装向烟赌筹饷在不少地方已为惯例。
各地自卫团自筹经费本即是政府财力不能完全供应之举,并由此产生种种弊病④,但如若禁止,工作又几近停顿,这也是后来由省府统筹统支但同时也并未禁止自筹的主要原因。其实,省府统筹发给者仍如杯水车薪,自筹经费仍占有重要位置,弊病丛生也在所难免。
经费收支运作对于战时民众武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台山县自卫团是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在一个县的缩影,其经费筹措运作与台山县地方环境密切相关。台山县的侨汇收入在战前已位居广东首位,金融较其他各县活跃,在自卫团的经费筹措上拥有其他各县无法比拟的优势;并继续征收原联防会的自卫费,省却另起炉灶之繁;还得到邑中人事的协助,征收较为顺利;尤其是循例向海外台侨募捐之购械专款异常充足,在自卫团经费收入中起到了主要的支撑作用。虽然捐费收入稍有不敷支出,但有购械专款的挹注,自卫团经费整体上处于充足状态。然就全省自卫团而言,像台山县这样经费主要由海外华侨捐款支撑的情况并不多见,基本仍以就地自筹为主。筹措方式五花八门,效果因地而异,但也有一定的逻辑与惯例可循。开办烟赌、征收保护费等法令上禁止者,在高额收入的驱使下已成为某些地方的惯例。抽收附加税或平均摊派等原则上应改变者,基本为派款成案,多为各地首选。而合理负担者强调自愿自由缴纳,或在具体运作中变形走样,与原旨背离,筹措效果不甚理想。进而言之,自卫团经费自筹效果与地方环境息息相关。各地如因应环境,遵循惯例,虽有不甚合理的地方,往往有所收效;而一味强调原则上的合理负担,忽视地方环境,效果往往不好。这种两难境地几乎贯穿了战时广东民众武装生存与发展的始终。
注释:
①一般情况下,自卫团组织以团员90人为1中队,3中队为1大队。参见《广东省政府广东省县政人员训练所规章汇编及民众抗日自卫团组织章程》(1945年),2/1/47,广东省档案馆藏。
②参见伍润三:《发刊词》,《自卫特刊》1938年10月10日;《海外邑侨赞助自卫热烈捐款购械》,《自卫特刊》1938年10月10日;《第二期征信录》,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台山县统率委员会,1939年,第132-133页。
③广东战事爆发后,县统委会改称县游击指挥部。参见《广东绥靖主任公署转发战区政治部组织条例、战区各县政府组织纲要及广东游击区纲领》(1938年),广东省保安司令部军警联合全宗,18/2/106,广东省档案馆藏。
④如有图饱私囊、妨碍国省税收、包庇烟赌、苛抽人民等弊病。参见《省府整理自卫团,颁明六项戒令》,《大公报》1939年4月18日,第5版;《省府令各县整顿团队,不得任意征收费用》,《华字日报》193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