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职业教育制度变迁、体系及治理研究

2019-05-16 08:08
职教论坛 2019年4期
关键词:学徒瑞士职业

□ 汪 晟

瑞士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一直备受国际广泛关注,其根源在于瑞士良好的经济形势。首先,瑞士技工工资高、福利好——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13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约为84,700美元;其次,创新事业蓬勃发展——瑞士2014年INSEAD全球创新指数中排名第一;最后,瑞士失业率尤其是青年失业率非常低——2014年国际劳工组织报告该数据为8.6%[1]。

根据贝克尔的人力资本理论,教育系统产生劳动力市场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当教育系统更好地履行其职能时,劳动力市场的情况也应该更好。瑞士良好的经济形势及劳动力市场的成果表明瑞士拥有高效运转的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是瑞士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教授劳动力市场所需的技能和能力。具有良好教育背景的技术工人是瑞士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及其竞争力的根源。

然而,瑞士如何开发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为什么双元职业教育与培训对大多数青少年有如此吸引力?企业如何被说服提供培训职位?我们通过概述瑞士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的出现来回答这些问题。此外,对青少年而言,我们认为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双重性以及教育系统的通道与层次之间的渗透性使得职业教育与培训成为较有有吸引力的选择。此外,通过介绍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的治理,强调专业协会在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一、瑞士VET体系制度变迁

国内学者普遍认为,瑞士从行会系统继承双元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基因。事实上,瑞士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产生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虽然行会学徒训练与现代双元职业教育与培训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仅适用于少数富有家庭的男性青少年[2]。而现代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有一个更近的开始。

1874年,瑞士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贸易自由。行会衰退,同时,传统的从师傅到学徒的实践知识传递也逐渐衰退。工业革命促使工厂设置工作岗位,使小学毕业后的教育和培训重要性降低。然而,未经培训员工的不良后果变得日渐明晰:产品质量低下,企业国际竞争力下降。19世纪下半叶,为了提升产品质量及瑞士国际竞争力,企业建立专业协会。由此开始,具有现代雏形的瑞士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得以发展。这些专业协会在学校引进了职业教育与培训期末考试及设置理论课程,而企业则教授实践技能。这些措施提高了产品质量,刺激了经济,并构建了双元模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1884年,联邦政府决定通过资助学校来支持职业教育与培训。同时,各州颁布了职业教育与培训条例,要求企业与学徒签订合同,说明其工作条件和教育质量,以保护学徒免受剥削。

由于没有宪法基础,联邦政府不具有管理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权利。因此,为了使联邦政府具有宏观调控的能力,瑞士宪法必须修改。然而,1894年,瑞士人民投票反对这项法规,导致这项法规在手工业行业中的第一次尝试以失败告终。结果,赞成统一监管的州开始为职业教育与培训制定州法律。联邦层面的法律基础最终于1908年得到确认,并赋予联邦政府管理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权限。因此,瑞士于1930年启动了第一个职业教育与培训法律[3]。此外,专业协会是形成联邦职业教育与培训法律的关键参与者。

1963年,新法律取代了1930年法律,以应对越来越多的学徒以及技术、生产和部门组成的变化。该法律的主要变化是决定支持发展继续教育;为每个职业引入培训要求以应对越来越多的申请人;重新评估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学校教育部分,其重点不仅是教授职业技能,还包括普通教育。

1978年颁布第三项职业教育与培训法律。该法律建立了专业教育与培训(PET)。两者区别主要体现在教育水平:职业教育与培训被定位为高中层次,而专业教育与培训则定位于高等教育,并且两者都有自己的法律章节。另一个重大变化是创建了第三方学习地点来降低企业培训成本[4]。在此之前,所有的实践技能都在企业进行授课和应用(每周约3-4天),而每周剩余时间则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新的学习地点开展入门技能课程,教授行业通用技能。准确地说,瑞士不仅具有双元而是三元职业教育与培训模式①。

介于第三和第四项职业与专业教育与培训立法之间,瑞士经济发生了较大转变,联邦制度影响了教育体系的改革。1994年政府推出了联邦职业学士学位。1996年,应用科学大学通过系列改革使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更具吸引力。1996年,联邦政府发布了关于职业教育与培训现状及其挑战报告,其中明确指出学徒市场处于危机之中,需要新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立法和专业教育与培训立法以支持基本技能学习及将继续教育作为终身教育的一部分,并建议修订法律。1999年,联邦政府修订宪法,赋予它对所有职业的监管权力,而这些职业之前属于各州监管。这一变化将联邦权限扩大到包括健康,社会和艺术等部门。

图1 1950-2014年劳动力市场需求趋势

职业教育与培训和专业教育与培训第四版法律于2002年颁布,至今仍在运作。该法现称为《职业与专业教育与培训法(VPETA)》。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最重要的要求是传授如何做事的知识,而新版法律的重大变化是开发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框架的方法 (如学徒制)。新法规包括三个学习地点(学校、企业及其中间学习地点),其目标是提高三个学习地点之间的效率。条例规定了职业概况,培训内容,员工资格标准,资格认证程序和考试。获得资格不仅包括技术和职业技能或能力,还包括诸如系统能力、社会能力及个人能力等劳动力市场强烈要求的软技能及经验。

图1显示了从1950年到2014年的瑞士劳动力市场所需的技能。在过去二十年,软技能和工作经验的重要性迅速增长,而双元制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增加开始较早,但速度较为缓慢。此外,与60年前相比,现在对高等教育的要求更高。

最后,新职业教育与培训法使得独立提供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机构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抑或是针对青少年或成人,其所有学位都具有可比性,而且教育质量很高[5]。学习路径并不重要,而取得的学习成果才是最重要的。这让企业相信,所有职业教育毕业生都具备相同的技能和能力,并保持他们在瑞士劳动力市场中的流动性。

二、瑞士双元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

瑞士职业教育与培训实现了年轻人,企业和政府的多赢局面。图2显示了高中阶段青少年获得的学位比例。职业教育与培训学位的比例在2012年增加到71.6%——超过三分之二的青少年完成职业教育学位课程,而23.1%的学生获得普通教育学位。2012年没有高中学历的青少年比例下降至5.3%。

在瑞士,职业教育为何如此有吸引力?首先,很多16岁及以上的孩子厌倦上学。职业教育与培训提供了一种将他们融入成人工作团队的途径。第二个原因是职业教育与培训保留所有职业选择:联邦职业教育与培训文凭被认为是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第一步,同时,也可以选择接受高等教育[6]。

(一)专门技能与知识融合

瑞士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紧密相连。因此,学徒结束后可立即进入工作世界。同时,由技能纯熟的教练指导。例如,银行学徒单独作为出纳员负责处理客户事务。木工学徒不仅可以制作订单中的各个部分,还可以将其安装在客户家中,这需要依靠自己的判断能力及技能,并在现场进行必要的调整。

将青少年作为年轻的成年人始于学徒职位的寻找。为学徒工分配就业机会就像成人劳动力市场一样。这意味着他们必须申请公开的工作岗位,在15岁时学习如何撰写申请信和进行面试。另一方面,企业可以自由选择最适合空缺职位的申请人。尽管政府密切监测学徒市场的运行情况,但没有任何规定[7]。各州通过一个名为“LENA”的全国协调互联网平台(www.berufsberatung.ch/dyn/1235.aspx)及职业指导和咨询中心,向青少年通报开放职位。但是,企业也可以在报纸或私人互联网平台上公开其职位。由企业组成的专业协会说服他们的成员提供学徒职位,并确保企业有利可图[8]。拥有职业教育与培训学位的青少年不仅在学习期间获得相关知识和资格,而且能获得劳动力市场高度评价的工作经验。

图2 高中阶段青少年获得学位比例

(二)职业教育与培训具有高度渗透性

职业教育与培训在整个瑞士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很好地嵌入并与普通教育系统相连接。职业教育与培训是在义务教育结束后或学生通过九年级教育后进入的。大多数学生在16岁前完成义务教育。如图3所示,他们可以在两个主要途径中进行选择:职业教育与培训(VET)或普通教育。

通过瑞士职业教育与培训途径可以获得三个学位:联邦职业教育与培训证书(为期两年的全日制课程)、联邦职业教育与培训文凭(一项为期三到四年的全日制课程)、联邦职业学士学位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文凭。大约40%学徒选择参加联邦职业教育与培训文凭课程。此外,这些学生完成大学额外的一年普通学习能力测验,就有可能进入传统大学。如果青少年决定接受普通教育,他们可以选择学术学士学位和专业学士学位[9]。

在义务教育后没有找到合适出路的学生可以选择第10学年的过渡方案,如预科课程等。由州政府资助和管理的独立职业指导和咨询中心提供可能的教育计划信息,并为青少年提供指导确保他们能够做出明智的决定。设立该中心的目的在于增加义务教育后直接过渡的学生数量,并降低辍学率。一项关于2000至2008年期间学徒招聘的年度调查显示,平均90%的青少年找到自己期望的学徒生活。完成高中教育后,每条路径中的青少年仍然有许多选择权。他们既可以继续接受教育,也可以进入劳动力市场,双元职业教育与培训毕业生拥有工作经验而具有就业优势。图3中的箭头显示了高中阶段进入高等教育课程所需的条件。

拥有联邦职业教育与培训文凭的学生可免费享受专业教育与培训:联邦专业教育和培训(PET)考试,高级联邦专业教育与培训考试和专业教育与培训大学。但是,他们在开始该计划之前需要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这些计划是应对劳动力市场技术和全球挑战的重要途径。它们的目的在于培养有经验的技术员工,希望加深他们在特定领域的知识。

图3 瑞士教育体系

对学术生涯更感兴趣的学生最好接受高等教育:高等传统大学或应用科学大学。高等教育中甚至可以在高等教育A级和B级课程之间改变自己的教育选择。录取标准取决于申请人的简历,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对于那些认为改变教育选择并不能促进职业发展的怀疑论者,Backes-Gellner和 Tuor(2010)的一项研究表明:企业为混合教育背景的员工支付更高的工资。因此,独立于他们的选择,瑞士教育体系为学生终身学习做好准备,为工作流动性和灵活性奠定基础,并促进机会均等。瑞士教育体系中协调良好的子系统实现了轨道间的高通透性,使专业方向随时可能发生变化。为了避免让青少年选择他们不愿意的轨道,系统中没有“死胡同”。该系统确保了职业教育与培训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及认可度,吸引了大量高质量学生。因此,瑞士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对青少年具有较高吸引力,因为他们在完成学徒学习后拥有劳动力市场“入场券”,同时还拥有相应的学位,可随时继续学习[10]。

三、瑞士双元职业教育与培训博弈困境及出路

企业培训学徒的决定类似于博弈理论囚徒困境。Winch定义了这样一种困境:“囚徒困境是一种协调形式,每个参与者选择一个行为产生的结果不能使所有行为者都获得最好的成绩。”将囚徒困境理念应用于企业的培训意愿,我们发现情况如表1所示。为简单起见,我们只考虑两家企业A和B,可选择培训或不培训。此外,我们假设:培训成本高,从培训中获得的收益高于培训成本,技能是可转移的,合格员工选择提供最高工资的企业。左上象限显示了两家企业进行培训的情况,导致合格的员工对两者都有一定的成本,这是最理想结果。右上和左下象限显示两家企业之一未进行培训的情况。在这里,两家企业都有合格的员工,一个通过“搭便车”,另一个通过培训学徒。不过,后者承担了所有的培训费用。因此,这种情况对于通过“搭便车”企业而非培训员工的企业来说只是盈利的。在右下象限中,这两家企业都没有培训学徒。结果是没有合格的员工可用,培训成本为零,这是最糟糕的情况。囚徒困境的出现是因为每个企业的最佳选择是自己不培训员工,同时其他企业培训员工。一家企业免费从另一家企业获得技术工人,从员工身上获利,但不支付其部分成本。两家企业都有免费搭车的激励,因此两家企业都不会进行培训,导致最坏的情况。由于两家企业都不能强迫对方培训员工,摆脱困境的唯一途径就是他们之间的协调[11]。

表1 企业的培训困境

瑞士采用两种方法避免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囚徒困境。首先,三个合作伙伴负责瑞士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治理。其次,大多数企业从培训学徒中获得净收益。

(一)职业教育体系的治理中专业协会的重要作用

职业和专业教育与培训法明确指明负责该系统的合作伙伴:联邦(联邦政府),各州(瑞士各州)和劳动力市场组织(专业协会和工会,虽然后者只扮演次要角色)。职责最多的劳动力市场组织是专业协会。简而言之,职责分工如下:联邦和专业协会合作决定职业教育与培训应涵盖的部门及技能范围。联邦负责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专业协会负责制定规定的内容和资格标准。各州确保实现法案所要求的质量标准。

联邦负责职业教育与培训和专业教育与培训系统的战略指导和开发。该责任包括确保全国范围内的培训质量,可比性和透明度;制定职业教育与培训条例。执行机构是两个政府机构:州教育、研究与创新秘书处(SERI)和瑞士联邦职业教育与培训学院(SFIVET)。SERI是职业教育与培训和专业教育与培训的权威中心,SFIVET是培训职业教育与培训和专业教育与培训教师以及职业培训师,考试专家或行业课程导师等其他专业人员的组织。

州政府实施立法,建设及运行职业教育与培训学校和专业教育与培训学校,控制学徒合同,并建立就业指导和咨询中心。他们还向技术和个体条件达标的企业颁发教育许可证,以推广职业教育与培训。

第三个合作伙伴是专业协会,每个协会都由成员企业组成。瑞士有超过600个专业协会负责职业教育与培训和专业教育与培训计划。在与州政府与SERI,SFIVET的共同努力下,专业协会每三到五年修订面向具体职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条例。他们负责定义和更新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的课程框架,并带头编制新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条例或剔除过时的条例,从而建立每个项目的卓越标准。

确定卓越标准的职责使专业协会成为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的重要角色。专业协会其他任务还包括为成员企业的学徒职位做广告,举办职业教育与培训基金,开发及运行行业课程,为企业准备培训材料,以及监督工作场所相关的国家考试流程。

专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主要优势在于,每项职业的课程内容都是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制定的,从而确保快速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以及高标准的卓越表现。教育系统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这种紧密联系对于避免技能不匹配问题是至关重要的。此外,专业协会可以激励成员企业培训学徒,提供诸如技术转让等合作利益。因此,搭便车问题减少,其原因在于学徒生涯结束后,离开企业的学徒与其他企业培训的合格员工进行交换,而不是被挖走。最后,企业可能更愿意与专业协会分享有关其培训的信息,而不是进行国家监督[12]。

更新的卓越标准代表了成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联邦职业与专业教育与培训法规定必须保证培训质量。为了实现该目的,职业发展和质量联邦委员会(确保培训计划的高质量),每年举办一次的学徒会议(由教育,研究和创新部长领导,讨论学徒市场的情况),并监测学徒市场。此外,各州负责企业内部培训的质量控制。为了向企业提供关于提高培训质量的指导,州政府制定了包括28项质量标准的清单,称为Quali Carte。职业教育与培训学校教育质量也必须通过EFQM,ISO或eduQua等质量保证工具评估。

(二)企业从培训学徒获得净收益

根据最近发表的各种研究,瑞士学徒制对大多数企业都有好处。

图4显示了瑞士企业学徒培训的成本和收益。2009年,通过培训学徒,所有企业共同创造了5亿瑞士法郎的收益。

首先,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公私资助。联邦政府为职业教育与培训提供25%公共资金。各州政府提供总资金的15%。他们共同提供了总资金的40%左右,而专业协会和企业贡献另外60%的资金。请注意,没有任何公共资金用于直接资助企业接受学徒。相反,它被用来运行职业教育学校,设立职业指导中心,提供所有质量保证方案等。由于每个双元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都是免费的,学徒本身并不参与资助。三个合作伙伴之间的这种平衡为所有人带来了最好的结果。

其次,建立了第三个学习地点。在这里,适用于整个行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由学徒学习,这比每个企业自己教授这些学历要便宜。因此第三学习地点的创建显著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最后学徒薪水较低。学徒薪水是培训企业需支出的最大成本。企业支付每个学徒的薪水平均为第一年400瑞士法郎,最后一年为1,400瑞士法郎。然而,较低的工资及学徒生产力的增长大于他们造成的成本,这两方面为培训学徒企业带来净收益。平均而言,企业可以从第三年起获得净利润[13]。但是,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在培训期间支付学徒薪水。甚至一些学徒计划延长到四年,为企业创造了更多净利润。

四、瑞士职业教育与培训借鉴

(一)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增强职业教育体系的融通性

图4 瑞士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成本/收益比

明确我国各级各类教育人才质量规格,搭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的证书桥梁,以终身学习为导向,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资格框架》,构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体系是提升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重要举措之一。将职业教育资格证书纳入《国家资格框架》,整合教育与培训等各类证书、资格标准,实现职业教育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分等值、互认和转换。学生可以通过证书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自由、灵活转换学习途径和升学途径。职业教育体系内构建从中等职业教育与培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应用科学大学再到专业硕士学位的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专业人才,满足不同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升学需求,帮助他们不断提升自己、实现自己的人身价值。建立普职平等发展,相互衔接和沟通,办学主体多元化,学历层次完整、畅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目的的具有较强开放性,灵活性和渗透性的高质量、高水平的职业教育体系。

(二)重视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建立多元经费投入机制

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仅仅依靠政府单方力量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借鉴瑞士多元化经费投入经验,改革和完善我国当前经费投入体系。当前我国当前经费投入来源比较单一,政府投入是中等职业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企业、行业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经费投入当中的积极性不高。我国是个法治社会,立法是保证职业教育经费最有力的制定保障。通过不断完善和修订法律法规中关于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规定,明确各级政府承担经费投入的职责。通过政策引导,吸引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中等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和学徒培训当中去,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对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拓宽中等职业教育经费筹措渠道,为中等职业教育的良性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激励和引导地方政府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加强国家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方面的主导地位,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行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投入为辅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依靠健全和积极的法律法规保障经费,为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条件。

注释:

①考虑到本文中涉及第三学习地点较少,仍将使用双元职业教育与培训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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