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照
我与女婿小汪在确立翁婿关系前后发生过两次“碰撞”。
第一次是“拒婚事件”——女儿19岁高中毕业后,在江苏仪征市她外公那里找了一份临时工作,吃住就在我的朋友老徐家。老徐是仪征化纤厂的工程师,他的妻子是厂里会计,颇有实权。经过两年相处,老徐夫妇对我女儿相当赏识,想把她介绍给老徐的弟弟。老徐妻子同我们提出此事,并答应我们帮女儿在化纤厂安排一个正式工作。在那个年代,仪征化纤厂是全国有名的国营企业。我与老伴未同女儿商量就答应了这门亲事。
出乎意料的是,此事遭到了女儿的断然拒绝,她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与本村小汪是同班同学,青梅竹马彼此相知,已相爱多年。我说:“我们已答应了人家,怎么能反悔呢?”“那我不管,我的终身大事我自己做主。”女儿不吃不喝卧床不起,我们心急如焚。我同老伴说:“婚姻大事,看来还得让她自己做主。再說,如果小汪最终成不了我们女婿,他会记恨我们一辈子……”于是,我们同女儿说:“其实,我们对小汪也很喜欢,看得出,他将来一定有出息;只是我们已答应了人家,不好反悔。既然你与小汪真心相爱,我们决定让你自己做主了。”此后,两人就大大方方地公开相处了。1994年2月15日,我们给他们订了婚。
几天后,小汪到北京学手艺去了——他姐夫在北京做木匠,已在那里工作多年。小汪不负众望,当年年底就给他爸妈寄回5000元以补贴家用。
但事情并没有一帆风顺,一年后,我们与准女婿小汪之间发生了第二次“碰撞”——他要改行学理发。
他的住处附近有个理发店,老板姓赵。有一天,赵老板对小汪说:“你这么聪明,不如跟我学理发。”小汪同我一说我就反对,我说,剃头匠是下等行业,谁也看不起。他通过女儿同我说,现在的理发师,最差的一个月也能挣几千元,谁会轻视理发师呢?你来我往,我们“斗争”了几个回合,最后还是我们服从了他们,同意小汪改行学理发。小汪进步很快,工资也不断上涨。有一天,赵老板同小汪说:“干脆,我把店转让给你吧……”小汪接手了赵老板的理发店,当起了小老板。一开始缺本钱,我们资助了他8000元。
1996年4月,小汪回安徽老家,与女儿把婚事办了。婚后,他俩一道去北京谋生,他的小店也慢慢红火起来。几年后,小汪先后在公主坟、中关村开了分店,成了几个分店的总经理。后来,小汪和女儿在北京买了一套住宅,并生育了一子一女,一家子生活挺幸福。这些年来,小汪对我们的孝心是挺重的。每次我们老两口去北京,小汪就要开车带我们出去游玩,远的如卢沟桥、北戴河、十三陵、长城等处,近的如故宫、颐和园、圆明园、天坛。2016年,我因骑车摔倒造成脑出血,一个电话打去,小汪第二天就赶回安徽老家,接我去北京住院治疗,因治疗及时,我没留下后遗症。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岳父母与女婿之间处理好关系,与我们做长辈的晚年生活是否幸福息息相关:你把他看作儿子,他就把你当作父母;你把他看作外人,他对你的所谓孝心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