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的正义观与现代观念:冲突与契合之思考

2019-05-09 13:45余盛斌
丝路视野 2019年31期
关键词:苏格拉底

余盛斌

摘 要:苏格拉底正义观与现代观念冲突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不行不义未必是正义,二是守法未必是正义。苏格拉底正义观与现代观念的冲突在于城邦与现代国家时代背景,冲突动因是因为苏格拉底正义观具有限定性。但是苏格拉底的正义观和现代观念也有契合之处,法律是国家最好的长官,普遍地遵守法律就能维持和谐一致。

关键词:苏格拉底 正义观 现代观念

一、问题的提出

希皮阿斯在离开雅典一段时间后,偶然在街上看到苏格拉底,看到他又在和人们讨论着正义,他凑上前,开玩笑道,苏格拉底你还在讲我老早之前就听过的那老一套言论吗,苏格拉底回道自己对于正义的理解是一直相同的,希皮阿斯质疑道怎么一直不给出关于正义的定论,苏格拉底说自己一直在践行正义,并且给出了自己关于正义的第一个定义,不行不义就是正义,那做什么才是正义,苏格拉底又说道守法就是正义。这是苏格拉底关于正义第二个定义的加正义观的阐述,接下来苏格拉底阐述了什么是法律等问题,本文阐释了苏格拉底正义观,苏格拉底的正义观是否对现今国家建设有所启示,几千年来国家的发展有没有印证苏格拉底的正义观。本文旨在通过研读《回忆苏格拉底》第四卷第四章,阐述苏格拉底的正义观,结合现今人民对正义的理解,分析其正义观适用到现代国家是否冲突。

二、苏格拉底正义观与现代观念冲突的表征

(一)不行不义未必是正义

希皮阿斯终于遇到了苏格拉底,这是他求之不得的,希皮阿斯说道,“在你没有把自己对于正义的看法说出之前,你是听不到的;你总是在嘲笑别人,质问、驳斥着每一个人,这已经够了,而你自己却不肯把理由告诉任何人,无论关于什么事都不肯把自己的意见说出来”。苏格拉底回复了自己已经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自己关于正义的看法,“那么,你在任何时候觉察到我做过假见证,或诽谤过什么人,或在朋友或同胞之间挑起争论,或做过任何其他不义的事嗎?”这里我是同意苏格拉底的观点的,关于正义,践行着自己的关于正义的看法,实则比说正义的言论更有凭信,一个人可能说着正义的观点,但是没有做正义的事,这个人是否是正义的人要打上一个问号,如果一个人践行着正义的事,那么这个人至少从这件事上是可以看出是正义的,而不问这个人正义与否。苏格拉底本身列举了三件不正义的事,然后苏格拉底又反问道,“难道你不认为,不行不义就是正义的吗?”在此,我认为苏格拉底偷换了一个概念,逻辑是讲不通的,诚然在一种层面上不做那三件不正义的事可以被认为是践行正义,但是何以归纳出不行不义是正义这个概念,不行不义还有其他的结果,我的意思是不行不义未必是正义,这不是一个非A即B的问题,在现今观念之中,事情被分为事实层面上的事和价值层面上的事,例如我在什么时间起床,我在什么时间地点吃饭之类被归为事实层面的事,此类是无所谓正义与否,而我去杀一个人,诽谤一个人则被归为价值层面的事,此时才有正义与否,这里可以得出苏格拉底论证逻辑并不能讲得通。

(二)守法未必是正义

希皮阿斯质疑苏格拉底不给出关于正义的观点,在希皮阿斯的追问下,苏格拉底终于明确地给出他关于正义的看法,守法就是正义,何为“法”,苏格拉底说是城邦的法律,公民一致制定的协议,规定他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希皮阿斯又提出法律常常被修改或废止,怎么把这些法律看得那么重要或者把遵守法律看得那么重要,苏格拉底惯常地运用他类比的思维,并没有做出正面的回答,举了一个类比例子,因法律可能被废弃而轻看那些遵守法律的人和因和平可能恢复而责怪那些英勇作战的人两者是不是有区别,苏格拉底心里自己的答案当然是没有区别,这里苏格拉底给出了自己关于正义的定义,同时佐以英雄英勇作战不因被谴责的例子论证其观点。但是在我们现在看来,不论是苏格拉底的观点还是其用来论证的例子,都是有瑕疵的,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以来,我们的现今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以纳粹德国为例,在二战中这个国家可谓是战争机器,整个国家都陷入一种战争的狂热,他们制定了战争的法律、种族仇恨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是以代议制民主的程序制定的,他们便依这样的法律,发动了战争,形成了多数人的暴政。依苏格拉底的说法他们是在守法,但是很明显这不是现代观念上的正义。其次,在纳粹德国作战的过程中,他们的士兵也为他们的国家英勇作战,我们当然可以惩罚他们,因为他们进行作战的前提就是不正义的。几千年来,国家的发展形成的现代观念已经给出了反驳苏格拉底守法即是正义的观点。

三、苏格拉底正义观与现代观念的冲突的缘由

(一)冲突根源:城邦与现代国家时代背景

苏格拉底生活在古希腊的城邦时代,那时候典型的“小国寡民”,他认为的法律是,公民们制定的一致的协议,每个人都可以参与,所以苏格拉底背后隐含的意思是依所有公民的意志制定的法律肯定是正义的,毕竟大多数人的意志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智慧正义,而现今国家采用的制定的法律大多数是代议制,少数代表参与制定,多数人只能向少数代表反映意志,但是现今国家的国情要求必须采取这种方式,因为直接民主成本大,程序复杂,这种间接民主的方式给了少数人形成暴政的理由,他们制定出来的法律可能与被代表的人民意志有所出入,甚至完全相反。按照苏格拉底的逻辑,这个时候的守法不仅不是公民意志的体现,反而是相反意志的体现了,他的观点是在城邦国家的背景之下,没有考虑现代国家的背景,所以我认为其是两者冲突的根源。

(二)冲突动因:苏格拉底正义观的限定性

任何理论都要向前发展,即使是真理也不例外,但是一开始苏格拉底给我们说道“是不是对于你所确切知道的事,例如,关于字母如果有人问你苏格拉底这个词里有哪些字母,或者关于字母,你的回答不也是一样的吗”,这里照常苏格拉底又用出了他的类比论证,这种方式极其不可靠,首先正义的说法是确切的道理和算术是确切的道理完全是属于不同类的,运用类比对比的方式是极不靠谱的,正义的内涵极其丰富,但苏格拉底已经限定了其范围,认为其是亘古不变的,其实正义的含义是在不断地发展中不断充实的,所以当苏格拉底的正义观,遇到现今观念的正义观,其冲突便无法避免,现今观念的正义观不仅吸收了苏格拉底这一种正义观,同时包含着千千万万的正义观点。这导致了冲突。

四、苏格拉底正义观与现代观念的契合

(一)法律是国家最好的长官

统治一个国家最好的方式是制定法律,在这点上苏格拉底的认识是可以借鉴到今天的国家的建设的,法律具有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法律可以指明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在法律地位处于最高的国家,秩序是井然的,人民也是愿意遵守这个规则的,因为只有你遵守这个规则,你才拿到了在这个国家生存的准入证。每个人都有一条警示的红线,不能逾越,这条红线就是法律。明示,即每个人在做一件事之前都能预料到这件事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事后会不会受到惩罚,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法律的信仰,当然这是在法律具有稳定性的前提之上的。国家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因为国民都按照国家的意志来遵守法律,所以此时可以说法律是国家最好的长官。

(二)普遍地遵守法律就能维持和谐一致

普遍地遵守法律,这是现代法治国家所普遍追求的,遵守按照国家的意志制定的法律,社会便可保持和谐一致,每个人都有一套自己的规则和行为方式,在法律规范之前,每个人的价值观都是不一样的,导致社会至少不能说是和谐一致,所以现今有了法律的规范,且人民去普遍遵守它,那么每个人的行为方式在法律层面上是保持了和谐一致,每个人都是按照国家的意志来行事,最终带来的是社会的和谐一致。所以,苏格拉底的正义观里面的普遍地遵守法律就能维持和谐一直在今天也是能够大放光彩的。

参考文献

[1]色诺芬著,吴永泉译.回忆苏格拉底[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78—179.

[2]柏拉图著,郭斌和译.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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