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山西 晋中 030801)
现阶段,我国已进入脱贫攻坚的决胜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在5年内通过实施易地搬迁政策,帮助近1 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离贫困。“吕梁山区”是我国重点扶持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区之一,神池县与五寨县均在其内。神池县与五寨县为忻州市辖区,地处山西省西北部。两县地理位置毗连,都是典型的农业县,收入主要来源于种植、养殖,工业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均衡。受自然环境、地理位置及历史因素等的影响,神池县与五寨县近年发展逐渐落后,成为国家级贫困县。
针对神池县与五寨县部分地区“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窘况,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在其脱贫攻坚进程中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由于我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是建立在贫困户自愿的基础上,所以贫困户的“易地扶贫搬迁意愿”直接影响着该政策的推进、实施,进而影响精准扶贫成效。不同的贫困户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的态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研究“易地扶贫搬迁意愿”的影响因素,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精准实施、扶贫搬迁任务的高效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3]。
建立影响因素体系的目的是建立一个体系,来反映吕梁山区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贫困户搬迁安置意愿的影响因素,评估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是否可以在扶贫工作中得到贫困户的广泛认可和接受,并真正发挥精准扶贫的作用。
体系构建应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综合评价所服务,更要以引导政策改进与完善为目标。本文将影响吕梁山区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意愿”的因素概括为自然因素、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家庭因素、个人因素5大类。
(1)自然因素:①生态环境包括贫困村的地质、气候等生态条件。②地理位置是地理方位的相对偏远程度。③资源状况指贫困村自然资源的数量与质量,涵盖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④基础设施反映贫困村医疗卫生、文化广场、道路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情况。⑤住房条件含义为原有住房与搬迁后住房条件的差异。
(2)经济因素:①搬迁成本考查现有政策条件下贫困户搬迁需支付的费用。②农业收入分析农业在家庭收入中的占比。③心理预期包含贫困户对搬迁后职业选择、收入情况、发展机会、生活成本的预判。
(3)政策因素:①政策补贴包括政府对搬迁户搬迁费用的减免、补贴、奖励等。②就业安置主要为贫困户劳动力的就业安置情况。③社会保障考察搬迁地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程度。
(4)家庭因素:①家庭规模考量家庭人口差异所引起的搬迁意愿的变化。②社会关系考察周围人的搬迁态度对受访户搬迁意愿的影响。③人口结构以人口结构、劳动力数量为主要指标。④子女教育主要针对家中有适龄儿童的家庭,考察原住地与搬迁地教育质量的差异。⑤突发事件指某些意外事件的发生对搬迁意愿的影响。
(5)个人因素:①年龄因素分析不同年龄段(30岁以下、31~40岁、41~50岁、51~60岁、61岁以上)搬迁意愿的概率差异现象。②性别因素考量家主性别不同对搬迁意愿的影响。③受教育程度包含家庭成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与家主受教育程度等。
表1为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意愿”影响因素统计情况。
因变量为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意愿”,可将其大致分为“愿意”“不愿意”和“随大流”3类,将“随大流”设为缺失值,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意愿”即为一个二分变量。自变量是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意愿”影响因素,在已构建好的影响因素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自变量的测量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实证分析法。
表1 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意愿”影响因素
在神池县与五寨县采用等距抽样方法抽调12个行政村、250个样本户,通过入户访谈和填写问卷等方式进行数据收集。样本的具体分布见表2。
表2 贫困户样本选择及分布情况 单位:户
2.3.1 描述性分析
在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意愿”调查中,206个有效样本中有89户选择了“愿意”,占比43.2%;116户选择了“不愿意”,占比56.31%;4户选择了“随大流”,占比0.49%。如表3所示。
表3 吕梁山区贫困户意愿分布
2.3.2 二维回归分析
本文采用二维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得到表4(表中仅列出显著变量)。
表4 各因素对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意愿”的影响
本次模型的“Hosmer-Lemeshow”检验结果中卡方统计量大于0.05,显著性水平为0.829,不能拒绝原假设,说明模型对数据拟合效果较好。
由表4可得,在影响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意愿”的诸多因素中,最为显著的是农业收入比重与受教育程度,分属经济因素、个人因素。
调研过程中,贫困户在被问到为何不愿意搬迁时,提及最多的原因是担心搬迁后找不到工作,失去经济来源;搬迁后无法继续种地;以及害怕搬迁之后在城里无法生活。这些原因均体现了贫困户对于土地及农业的依赖性,农业收入仍是许多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另外,出于对搬迁成本、生活费用等的考量,许多贫困户表示不愿搬迁。
男性、青壮年更倾向于“愿意”。61岁以上受访者中表示“年纪大,不愿意离开故土”的占比超过60%。老年群体所展现的对于土地、故乡的依赖性远高于其他年龄段的群体。同时,本次研究的结果一定程度上表明受教育程度与应对环境变化的能力可能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受教育程度越高的群体生存能力越强,应对环境变化的承受能力越强,所体现的搬迁意愿也就越强烈。
自然条件越差,贫困户搬迁的意愿越强。受政策范围限制,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大多自然条件较差,水资源、土地资源等处于匮乏状态,贫困户生活用水不便,交通不便利,与外界沟通少,较为封闭。基于这种现状,许多贫困户倾向于愿意搬迁[4-5]。
政府的政策对贫困家庭搬迁的意愿有着深远的影响。神池县和五寨县有很多扶贫补贴。例如,从2017年起,神池县贺职乡发布了扶贫文件,规定迁地补助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2万元/人。在政府指导和贫困家庭自愿搬迁制度下,贫困家庭越熟悉和满意政府政策,其搬迁的意愿就越高。
家庭规模较大、社会关系较为简单、家庭主要劳动力以从事非农产业为主或家中有接受教育的子女时,贫困户更愿意搬迁。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是:社会关系较为简单的对于故土的依赖性更低,这类家庭更愿意搬迁;家庭主要劳动力以从事非农产业为主的,家庭经济情况较为宽裕,这类家庭更愿意搬迁;贫困户家庭重视子女教育,因此家中有正在或即将接受教育的子女的家庭,为了获取更好的教育资源更愿意进行搬迁;家庭规模较大的,通常有子女上学或者较多外出打工的劳动力,因此这类家庭更愿意搬迁。
我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特点是政府引导下贫困户自愿搬迁,所以贫困户搬迁意愿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易地搬迁政策的实施。精准扶贫,关键在于“精准”二字。要做到政策精准,就必须瞄准贫困户的不愿搬迁的原因,切实推进产业建设,为贫困户解决后顾之忧。
首先,搬迁的目标是实现贫困家庭的脱贫。政府应重点关注工业建设,把工业发展放在首位,改变吕梁山区工业基础薄弱的现状。通过政策引导,呼吁当地居民和“海归”创业,促进一二三产业一体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乡村旅游,建设田园综合体。
第二,治贫先治愚。政府应加强文化建设,提高教育扶持力度,提高移民群体的整体素质,增强其适应新环境的能力,提高其对于易地搬迁政策及搬迁后政府系列举措的理解度与接受度。
第三,通过就近安置解决贫困户对于土地的依赖性。就近安置可以使贫困户在新环境中生活的同时兼顾种植经营承包土地,避免出现贫困户赋闲在家而土地无人耕种的现象。政府要加强乡镇建设,完善乡镇水、电、路、网、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打造乡镇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