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研究

2019-04-29 00:00:00张桂珂房静冯文丽
河南农业·科技版 2019年9期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当前社会中更多的社会资本被吸引到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活动中,形成了“PPP模式”。本文以海绵城市为例,分析海绵城市引入社会资本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探索与社会资本有效合作的措施,以期能更有效地调动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提高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关键词:海绵城市;社会资本;合作

海绵城市作为当今社会城市治水的一种先进的管理概念,意味着城市在抵御较强的洪涝和干旱等自然灾害时具有较好的弹性,因此,也被人们称为“水弹性城市”。海绵城市在2012年被首次提出,截至目前,我国在城市雨水的治理方面,包括在吸水、蓄水、渗水、净水及放水等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成绩。这不仅得益于政府的资金投入,也与社会资本的不断参与合作有直接的关系。将社会资本引入进来,使其与政府共同合作,共同参与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如何正确看待在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并如何采取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这一领域的双赢合作,是大家必须要认真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政府逐渐探索出了一种新型的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即“PPP”模式。他通过让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来加强国家的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1]。通过这样的合作,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也可以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真正实现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承担相应的风险,也共同分享所获得的利益,真正实现一种平等基础上的合作共赢。因此,作为探索与社会资本合作来共同加强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模式,即“PPP”模式,是适合我国国情特征的,能有效应对城市水情,必将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海绵城市采取这种模式,积极探索与社会资本的合作,真正开辟了一条属于自己的加强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道路。然而,这种模式在海绵城市建设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必然会产生相应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和对待海绵城市与社会资本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途径。

二、海绵城市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中常见的问题

(一)各区域职能部门的责任划分界限不明显

在海绵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不断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在不断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首先就会引发责任界限不明确的问题。一旦有事情发生,责任很难进行界定。一方面,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责任难以界定。众所周知,海绵城市的建设需要各个部门、各个领域之间的相互协作才能完

成[2]。然而,由于他们之间的意见可能存在差异,诉求也不完全一致。因此,一旦出现相关的问题,可能会出现相关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推脱责任的现象,这必然会导致在“PPP”模式推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困难,甚至可能无法推行。另一方面,一旦出现问题时追责难度较大。在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由于需要对城市的水资源进行重新调配,因此可能会对周边地区的水域造成一定的破坏。比如,在引入社会资本合作的过程中,通过放水必然会将该水引入其他流域,这也可能会影响该流域的水质和水量。当这一切问题出现的时候,究竟是哪一主体的责任,也需要不断进行责任的认定,如果解决不好甚至可能会使政府与企业在绩效考核付费时出现争议。

(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范围很难进行明确的界定

海绵城市的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综合性较强的建设。然而,在这一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各个主体之间通力合作,没有哪一个项目是单独一个部门能完成的。然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项目被切分太过零碎,致使海绵城市的建设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进而影响海绵城市的建设。比如,在排水的过程中只重视对于污水的处理,却忽视了对于截流污水的管网建设;在注重排水蓄水功能发挥的时候却忽视了整个水生态系统的循环[3]。此外,项目未按汇水分区进行打包也是其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考核机制不完善,绩效考核的指标很难形成统一的标准

在海绵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不断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合作,要想真正从各个方面调动各主体的积极性,必须不断建立健全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一个统一的考核标准。比如,在海绵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必须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指定符合自己标准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标准,切忌生搬硬套。然而,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绩效考核的指标基本雷同,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比如,某些地区的绩效考核指标与该地区建设的项目和内容不一致,指标的实际操作性不强[4]。尽管在考核过程中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也设立了相应的考核目标,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很难去落实,考核形同虚设,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PPP”模式的实施。当然,在绩效考核指标设定的过程中也未能完全考虑时间维度,因此为日后绩效考核的实施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此外,海绵城市在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如项目回报方式缺乏创新也是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在项目回报的过程中,政府付费是一种最为常见的方式。因此,这就导致了这种合作模式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地方政府财力的影响,甚至会对政府产生一定的依赖性。与此同时,这样的项目回报机制很难充分调动社会主体的积极性,致使项目建设缺乏激烈的竞争,也会导致项目的融资出现一定的困难。

三、海绵城市与社会资本合作应采取的措施

(一)不断加强各个部门、各区域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众所周知,海绵城市的建设作为一项系统的工程建设,切实需要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与合作。要想真正实现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与合作,必须形成和完善相应的地方领导机制,尤其是要不断建设地方领导的责任制,使政府各个部门之间既有分工,又要不断加强合作。首先,从纵向角度来看,必须确保各级政府之间的相互协调,让其能统筹管理,权责明确,不仅可以建立跨区域的相互协调的合作机制,而且要在合作的过程中做到权责明确。其次,需要不断完善和保证各同级部门之间齐心协力、联合行动。在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可以不断推进相关系统的协调,进而共同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最后,在进行相关工作协调的过程中,可以组建专门的技术咨询团队。通过专业的技术咨询团队,使其能更好地协调“PPP”模式中各主体之间的关系,甚至对于一些复杂的权责边界问题进行认定。当然,专业的咨询团队的组建,也必须不断注意其内部的分工,如建立关于“PPP”模式专业的规划团队、技术支撑团队及监督服务团队。相信,在专业团队的帮助下,在各职能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下,海绵城市与社会资本合作必将取得巨大的进步。

(二)对项目进行系统分析,科学系统地将所建项目进行打包归类

在海绵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多个项目的建设。因此,要不断协调项目之间的关系,使其更好地促进海绵城市的整体建设。可以对一些海绵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的打包,打包过程中不仅要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或者项目建设的实施条件和工程进度,而且要保证系统的打包不能影响区域的完整性,确保绩效考核的有效实行。当然,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打包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相关部门的职权,确保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明确的职权主体。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提高其工作效率。

(三)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面绩效考核机制

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有利于更加充分地调动各个部门和主体的积极性。因此,实施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指标至关重要。一方面,在绩效考核指标制定的过程中,需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来制定,所设置的指标必须根据一定的权重来设置。对于海绵城市建设中要重点建设的项目在绩效考核中所占的比例较高。与此同时,可以不断实行绩效考核按效付费机制及指标动态调节机制,必须让绩效考核的指标机制符合变化发展的实际,做到与时俱进。不论采取哪种措施,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进而促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要想真正解决海绵城市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问题,还应不断健全相应的回报机制。比如,在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可以不断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做法,给社会主体提供更多的机会。同时,可以通过建设特色小镇、旅游景区或者开发相应的休闲娱乐项目,给海绵城市的建设提供一系列的增值服务。

四、结语

在海绵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引入社会资本,必将极大地激发社会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促进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相信,随着这种模式的深入研究和发展,必将在社会的更大范围内使用,也必将有效推动社会的进步与

发展。

参考文献:

[1]曹曦东,于立.海绵城市建设中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用的思考及建议:以泰安徂汶景区海绵城市项目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8(5):34-41.

[2]高琳.中国海绵城市PPP项目风险管理研究[D].昆明:云南财经大学,2017.

[3]满莉,毛依娜.我国海绵城市建设商业模式研究:基于美、德两国的经验借鉴[J].地方财政研究,2016(7):105-112.

[4]仇保兴.海绵城市(LID)的内涵、途径与展望[J].建设科技,201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