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友人帮助下,我来到湖北京山做文化调查。该县位于湖北省中部,地处鄂中丘陵至江汉平原的过渡带。
首先来到溯湾河村。该村三面环山,由一些大小不等的湾子构成,水田面积很多,鱼塘星罗棋布,住户散落在山腰和山下。
这里的宗教信仰、日常生活、上门女婿、土地流转、外来人口等系列问题都吸引着我,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与婚礼、葬礼等有关的问题。
我住在一个正在办儿子婚礼的人家里。整个婚礼过程,从迎新娘到闹洞房,都在上演着一个“主题曲”:新娘与公公之间的各种“调情”。
公公背媳妇、共饮交杯酒、同吃一苹果、情歌大对唱等成为了整个婚礼的一个个“亮点”和“包袱”。而公公在背媳妇时还要戴上高高的、看上去非常夸张和滑稽的帽子,脸上用彩笔绘图并醒目地写着“色狼”二字。那婆婆呢,则一直陪伴在公公和媳妇的身旁,笑嘻嘻地站着,头上戴着的是另一种让人觉得很搞笑、很滑稽的帽子,脸上用彩笔绘着各色大小的“醋”字。
前呼后拥喝彩的是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和看热闹的邻居,他们既是来捧场的观众,又像来围观的看客,持续聚集在拜堂的地方与洞房外,欣赏新娘与公公的表演,并鼓勵演出时间拉长,呼吁剧情更精彩,不愿让公媳二人匆忙谢幕。在婚礼的大舞台上,主角绝对的是新娘和公公,而婆婆则是一个小丑的角色。至于新郎,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落寞配角而已。
婚礼的策划者是在当地被叫作“支宾先生”的人,也是婚礼的负责人。结束后的第二天,我就赶往他家。路上,遇到了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大爷,他说,该村的婚俗,向来比较保守,公公在新娘面前是端着架子的,新娘在公公面前很拘谨。公公背媳妇的婚俗,在以前,他听说周围的一些地方是有过的,但一直没有在该村见到过。
支宾先生正巧在家。这是一位六十岁出头的老人,高中毕业,做过初中语文老师和校长。我请他讲讲该村与婚礼文化有关的情况。他说,“支宾先生”的字面意思就是“招待宾客的人”。村里无论婚丧嫁娶,都会用得到这样的人,主要工作是帮事主家招呼客人并负责组织安排整个活动。这角色要求对当地的规矩、礼仪和风俗等要很懂才行,责任也大。
据他回忆,2003年,在该村婚礼上第一次出现公公背媳妇的现象,是他一个老表的儿子结婚,一些年轻人从荆门市和京山县城“引进”了新婚俗。当时,他老表和新娘都有点难为情,感觉不太适应,但伴郎等年轻人都很想打破以前的婚礼中存在的循规蹈矩和沉闷无聊的状况,想办一个热闹、好玩和有点儿新意的婚礼。
他当时也是这样的想法。“我就去做我老表和新娘的工作,请他们给我个面子,并保证举行婚礼时我全程在场,不让闹婚礼的人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新娘在城里打工,观念开放些,也很给我面子,先答应了,这样我的老表也就不好再说些什么了。他们很清楚,其实大家就是图个热闹罢了。以前的婚礼只有接新娘、拜天地、传茶、坐十兄弟等相对严肃的婚俗,人们一本正经地坐着,说些吉利话,看热闹的人并不多。这种婚俗出现后,一旦谁家办婚礼,全村人都来看。一家办完,后面的人家就跟着效仿,我让其按规矩来。”
他又说,起初,这种婚俗,完全是照搬别处的,村里没有供公公婆婆穿戴的滑稽的服装、道具等,在城里见过的人就用硬纸模仿着来做。不久,人们发现城里和镇上拍摄结婚照的影楼或公司都在出售或出租这种服装、道具等了,就开始从那里买来或租来,一下子就方便了。
当时提议“移植”这种婚俗的年轻人,有的正在城里打工,有的在城里打过工,对城市文化持有一种开放的姿态。同时,他们自身因袭的农村传统文化的底色逐渐模糊起来。见过这种婚俗的人,多持欢迎态度;没见过的,也都能接受。可见,正是现代传媒和人口的流动,促进了“新”的文化的传播,而大众文化已提前为其培养了受众。
村里没进城工作过的年轻人,数量不多,也经历了从1990年代开始的社会文化的变迁,通过电影、电视和网络等接触到了很多新的文化观念、内容、样式和符号,对各种文化现象已见怪不怪了。新婚俗中的狂欢因素,最能让青年人得到一种精神上的愉悦和生活压力的释放。
我问支宾先生,听说这种新的婚俗在被移植来之初,曾遭到一些老年人的反对?他说:“确实如此,他们拒绝看,觉得这是一种伤风败俗的行为,我当时也受到了一些批评和责骂。”
我问他,为什么这些老年人后来不再反对了?他解释说,年轻人劝说了老年人。他仔细回忆,劝说的内容大致围绕这几方面:第一,现在是新时代,要打破旧观念,新的文化要打破旧的文化;第二,传说这个婚俗曾在该地区或附近地区有着古老的传统,只是后来不知到了哪个历史时期却突然中断了,因此有一定的历史渊源;第三,现在全社会都在讲要继承传统文化,它已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荆门市里和京山县城出现了“流行”势头;第四,农村要开放,要向城市里学习新的和先进的东西,城市都在做,为什么我们农村就不能做;第五,它很有趣味,也逗乐,办婚礼不就是图个热闹嘛。“出乎意料,不久,反对的老年人也基本接受了这个婚俗。新的风俗形成,旧的观念也就被打破了。”
任何一种文化的传播,都要找到适合它的方式和土壤才能生根发芽,只是进程或缓慢或迅速罢了。这种新的婚礼之所以能在溯湾河村很快地被男女老少都接受,也许或多或少地受到一种自古以来就在与该村接壤的江汉平原一带存在着的、内嵌在那种古老的另类婚俗中的一种遥远的集体无意识的影响。
由支宾先生引荐,我顺访了他的三位邻居,都六十岁的样子。访谈中得知,老人们之所以能接受新婚俗,主要是因为:一方面,他们听说这种婚礼是从城里传来的,靠他们近三十年来耳熏目染的生活经验,城市里的东西往往是先进的、时尚的,他们观念里已被“根植”了些许追求先进和时尚的“种子”;另一方面,听说新的婚俗非常精彩,试着赶过去看看,果然发现很逗乐和热闹,冲击了其先前所固守的传统道德的一种偏见。
其实,这种新婚俗,是城里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婚庆公司出于发展生意和谋取利潤的需要,借助提倡重视传统文化的时代背景,被资本作为众多婚礼文化之一种而使其率先在城市里“出现”或“重现”的,接着,作为大众文化的一分子,通过媒体宣传和进城打工青年的接受与传播,借助现代化的光环、魅力和线性力量以及村民对现代化的盲目崇拜,从而在农村轻而易举地就打破了原有的文化格局,实现对男女老少在观念上的灌输,然后,形成并重构新的农村文化地形图。然而,在城市本身,它并未蔚为大观,只是作为一种亚文化在流行,目前城里还是以西式婚礼为主。从根本上说,它是资本为农村和小城市量身定做的,因那里有最适宜其流行的土壤。
当然,当前农村文化自身的问题也为这种婚俗的移植和传播提供了历史条件。就溯湾河村来说,问题表现在:传统的文化在迅速消失;新的本土文化没有形成。这主要是因为:一、传统农村文化已不大适应村民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需要。像戏曲、歌舞等,都是一种“慢”文化,是与过去的“慢生产”和“慢生活”相配套的,而当下是一个“快”时代,生产和生活都如此,但与这个“快”相适应的“在地性”的农村文化还没有真正形成,就被与之“频率”大致匹配的大众文化钻了空子。二、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进城打工,村里常住人口减少了,文化创造的主体弱了,因年轻人是创造主体中最主要和最有力的群体。三、劳动和集体劳动减少了。劳动,是文化生产的源泉。而集体劳动,尤其有利于文化的创造。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年人外出打工,村里抛荒和土地流转现象增多,老年农业和个体化劳动盛行,由此村里的“总劳动量”减少了,而集体劳动更是基本上已不复出现。
原计划只向支宾先生访谈婚礼文化的情况,后来自然地聊起了他工作的另一部分,就是帮村民家主办丧事。
他说,现在老人的葬礼,已大不同于过去,没有了那种庄严感和肃穆感。该村直到1990年代中后期,谁家老人去世了,儿孙辈守孝恸哭,前来吊唁的亲朋和近邻都一脸严肃和伤感,乐队吹出来的是悲曲,鼓手奏起的是穆歌。现在,老人去世了,后人请来歌舞队、乐队或演唱团等,吹拉弹唱奏出来的是流行音乐和迪斯科舞曲,有的表演节目还带着色情成分。据他回忆,这种娱乐化的葬礼文化,是在世纪之交从天门一带传来的,慢慢也被村民接受了。
我在山东农村作文化调查时,曾见过葬礼上出现欢歌乐舞、搞笑娱乐、露骨调情甚至略带色情表演的现象。让我困惑的是:相隔几千里的南北两地,本来地域文化差异很大,为什么在葬礼文化上却于近年来出现了趋同之势?该村出现这种变化的内因是什么?
不难发现,该村的养老问题比过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奉行的是养儿防老的观念和模式,已基本失效了。原因大致有三:
首先现在的中年(年龄在四十岁左右)和中偏老年(年龄在五十岁上下)一代,压力很大。孩子的教育投入像一个在连续扩大“口径”的“无底洞”,儿子娶亲彩礼和女儿陪嫁用品(尤其是前者)的节节攀升,造房的成本不断增加,买房的价格连年翻番,养老生活成本的逐渐加大,医疗费用的日益高昂等,都让上有老下有小的这代人感到了困顿、迷茫、无奈和生活的不能承受之重。
面对如此困境,身处代际中间位置的人们,小而言之为了自保,大而言之为了家庭的整体利益,往往采取“单向代际割肉”的办法:一边割父母老人的“肉”,少养老甚至拒绝养老,从而用尽各种办法减轻自身的压力;一边割自身的“肉”,对孩子的受教育和婚嫁等做到倾其全部乃至一生之所有。
其次该村的社会环境、风俗习惯、舆论作用及道德伦理的标准和底线都变了。远的不说,1990年代初,不养老和溺爱孩子的人们,在该村的乡里空间中是要承受巨大的道德和舆论压力的。现在,像完全颠倒了一个世界似的:再怎么宠爱孩子都不为过,再怎么不养老也无人责,自家不过问他家的事,村干部不管村民的私事,舆论不作用于道德,成功只与金钱有关……
如此以来,失去劳动能力或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的处境就很惨了。在村里生活的中年人和中偏老年人,都在拼命地挣钱、攒钱供孩子读书和为儿子盖房或买房,但又普遍地收入不高,常觉得没有余力养老人。进城打工的中年人和中偏老年人,虽然收入比在农村要高,但一年到头只回村一两次而已,根本没时间赡养老人,更无经济能力把老人接到城里,而当老人不能自理时,儿女只给钱是没多大用的。
从1990年代起,该村老年人自杀的现象特别多,让人触目惊心。自杀的老人基本上都是服毒而亡,因病死亡的人是少之又少,至于自然衰老到死的目前更是无一例。
该村一个有34口人的村民小组,住在同一个湾子里。调查发现:在2001到2004年死亡的老人有8位,无一例外的都是选择了自杀方式。
其中,黄姓家里的两位老人,夫妻关系不好,有两个儿子,老头跟小儿子过,老太太跟大儿子过,但大儿子不孝顺。她有时会进城摆地摊补鞋,后来婆媳关系闹出了矛盾,她就一个人带着农药,在村外的一个沟渠里服毒自杀了,被人发现已是两个月之后的事了,尸体已高度腐烂了,死时年仅五十五岁。
另有一位熊姓老太太,六十六岁,自己单过,两个儿子都对她不管不问,后来因与二儿子产生了一点小矛盾,就到后山服毒而亡了。
还有一位老头,也是有两个儿子,老太太跟在城里打工的小儿子过,他跟在家务农的大儿子过,与大儿子没有啥矛盾,但后来,因独居时间长了,一个人想不开,觉得活着也没劲,就干脆服毒死了。
对服毒自杀的老人,如死者年龄在六十岁以下,大多就不办葬礼了。而对年龄在七十岁上下的老人,后人基本上都是给办隆重的葬礼的。上述三位自杀的老人,只有这位老头,死时年龄在七十岁,后人给大操大办了葬礼。
村长刚六十岁,他说,由于老人都是非正常死亡,儿女也没在膝前床边尽孝心,伺候到终老。因此,后代对老人的感情相对淡漠,不像他这一代人对待自己的父母那样都是要养老送终的。
在我看来,代际间情感的分化和亲情的异化,是构成该村葬礼文化娱乐化的第三个内因。
下面,简单说一下第一个困惑。
首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有一个“白喜事”的传统,也有一种“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的超然与洒脱地对待死亡的方式。无疑,人的生老病死本是一种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高寿而终,就被视为“白喜事”。只是,在日渐充满了浮躁之气、生活之重、功利之势和冷漠之情的社会环境中,有些农村地区,已不自觉地悄悄把“白喜事”中逝者的年龄给“提速”或缩短了,比如以前逝者到八十岁,其葬礼才称得上是白喜事,现已下降到七十岁了。这一做法与现代社会中人的平均寿命在延长的情况恰恰成反比。
其次,当前农村,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忽视文化建设,农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创造出来的丰富多样的传统文化娱乐活动——戏曲、歌舞、大鼓、评书等——在不断萎缩和消失,取而代之的只有电视和光盘等,可它们一方面无法全部覆盖传统文化所曾经占据的“旧战场”,另一方面也没完全替代传统文化所曾肩负的多重社会功能。它们具有同质性,不具备集体性和狂欢效应,也没有舞台参与性与互动性。
而日益紧张的生活节奏和不断增加的生存压力,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是增加了人们对文化娱乐活动所具有的狂欢、释放情感等的需要和诉求。当越来越忙的人们没有时间与空间的余裕和主体性的创造去生产多样的娱乐文化时,也就自然而然地把身边存在的适合自身感觉经验的文化活动无限地去扩大其娱乐功能了。
由此,葬礼就与婚礼一样,作为村庄社会文化中最重要的部分,在现实中遭遇了一种被娱乐化的处境。在村庄的公共空间里,能让人们感觉到熟悉、有认同感、现场感和接地气的文化活动,似乎只剩下它俩了。这正是相隔几千里的南北两地在葬礼文化上却于近年来出现了趋同之势的第二个原因。
在溯湾河村,中年人和支宾先生一道,努力发掘葬礼文化中的娱乐可能,正如年轻人和他一起,最大程度地扩大婚礼文化中的狂欢功能一样。否则,村民会选择在家里看电视。而出去观看婚礼或葬礼的人少了,事主家就显得人气不足,会遭到邻居乃至全村人的嘲笑,自家也会担心遭到舆论的鄙视,比如不舍得花钱,小气,不如别人家办得好等。在攀比之风日益盛行的村庄公共空间里,这些可能的议论,也许是对个人价值和家庭地位的最大打击、诋毁和污蔑了。
所以,无正当理由,谁家也不敢婚事小办,丧事从简。相反,而是互相攀比,争先恐后,抓住人生中仅有的婚丧嫁娶的机会来让家庭亮相。结果,这些年,村里婚礼和葬礼也就越办越大,越办越热闹,甚至越办越离谱,偏离和违背了它们的应有之义。当然,钱也花得就越来越多,似乎花钱多的就是办得好的。
可见,当下都市中盛行的消费主义,已通过大众传媒、经济活动、商业营销和人的流动,深刻地波及并影响到了农村的婚丧嫁娶活动,且与农村中固有的“面子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并把其绑架了。
然而,婚礼的铺张和葬礼的浪费,与因不养老而导致的老人无奈和悲惨自杀的现象,不正形成了强烈的反讽效果和巨大的荒诞效应吗?
放眼看来,不仅在溯湾河村,而且在更广袤的农村,近二十年来,经济、文化、消费方式、日常生活等方面都在盲目地模仿着城市,而从城市里传播过来的以大众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娱乐文化,有的并不完全适合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与现实需要,就像一个人买了一双很新但不合脚的鞋一样。当然,目前其还沉浸在得到“新鞋”的欢欣雀跃中,俨然没意识到其中隐藏的一些水土不服、不接地气的悖论性问题。而农村本身,还没有在新时代和新环境中用本土原料生产出属于自己的合脚的“新鞋”来。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当下农村文化,在直面城市文化尤其是其大众文化和流行文化时,已失去了一定的自信力,更谈不上保守与对抗了。一方面,農民不断放弃、嫌弃自己的传统文化、本土文化;另一方面,他们对城市文化持有一种羡慕心态和几乎全面投降的姿态,不仅不反抗,还张开臂膀欢迎。这就造成城市文化对农村文化的长驱直入。婚礼、葬礼文化是这样,广场舞也是如此。甚至,农村业已散落或断裂的传统文化要想在当下农村被重新激活或利用,都难免要借助城市文化尤其是大众文化或流行文化的元素、符号、方式和途径,才成为可能。
在当代农村,如抽离受城市文化影响的部分,其主体文化就会严重地缩水。问题是,城市文化中那些有关文明习惯和平等观念的方面,要么是没有传播到农村,要么是传播到了但未产生明显影响。这就造成了一个特别的局面:一方面是城市文化“单向度”强有力地传播到农村,另一方面是大众文化在农村嫁接得颇为一枝独秀,越是在经济状况好的区域,越是如此。原因在于:一、城市中大众文化的力量最为强大,遮蔽了其他文化;二、文化传播要借助合适的载体,大众文化有最富话语权的大众传媒的支持,优势是任何其他文化都无法比的;三、由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媒介和技术等构成的当代文化生产机制,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至少在目前看来,都为且只为大众文化的传播提供了最适宜的温度、土壤等环境条件。
因此,除了一些被保护得不错的古村,一般意义上的村庄,不少都在逐渐失去传统和本土的文化元素和特色,也将慢慢失去文化自信力。这样的农村,又如何能捍卫和重建自身的主体性呢?
也许,多年以后,面对由一座座居民楼,或土地流转形成的广袤农田,人们寻找或描述它曾经的文化时,处处看到的是城市及城市文化的影子,没有了自身的文化灵魂,甚至连一点儿碎片都捡不到,最后,只能到城市的档案馆里去查寻——像现在为了看上海的石库门要到“新天地”去才能“重游”那样。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灿烂的农业文明的国家,如真是如此,那真将是连根拔起的节奏了。
朱善杰,学者,现居上海。曾在本刊发表《漫谈“低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