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龙
一
回头望,读本科时,无疑是我阅读的黄金时代。跨过了高考的独木桥,没有家长和老师虎视眈眈站在身后,不必夜以继日刷题,不再有追杀般的月考和名落孙山的焦虑。虽然还有考试,但分数不再是决定前途和命运的尚方宝剑。每天都有大把的空闲时间,可以随心所欲阅读。没人指责你“不务正业”,没人监督你“那是该你读的书吗”。站在五层楼的图书馆前,真不敢相信竟然有一整栋楼的书在等着我,我感觉太奢侈了。每当淹没在静悄悄的书架间,我油然想起了“书山学海”,暗下决心:等到大学毕业时,我一定要把五楼文学阅览室里的书读完!何等雄心壮志!何其无知无畏!从此,感兴趣的课,我一次不落;没意思的课,我就钻进图书馆里开始自由地阅读。
我的床头贴着醒目的励志标语———“舒适的被窝是埋葬青春的坟墓”,因此,我绝少睡懒觉。起初,照着授课老师开列的长长的书单,一一借读。争分夺秒,仍无法逐一读完。文学作品,一两天就能读一本;理论方面的书,往往一本一个星期都啃不完。而且,每门课的老师都开列了长长的书单。我这才意识到,读完五楼的书不过是痴人说梦,阅读的焦虑自然而然潜滋暗长。此外,不少书硬着头皮都读不下去,即或生吞完了,也感觉一无所获。是我的资质太差吗?我是不是不应该选择中文专业?读都读不明白,啥时候才能像别人那样著书立说?同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不同的看法,究竟谁的观点才是正确的?我为什么没有独到的见解?上了大学,我为什么竟然丧失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所有的文学史为什么都干巴巴的味同嚼蜡?我喜欢的作家作品为什么没有被文学史提及?老师们为什么大多铆足劲探究文学现象总结文学规律而回避文本细读?为什么大多数老师讲解文学作品让人昏昏欲睡?为什么很难找到中小学时偷偷摸摸阅读的快感?疑惑与日俱增,却无人告解。所有的任课老师都会强调理论的重要性,我只好强迫自己盲目地啃理论著作。艾布拉姆斯、拉康、巴赫金、博尔赫斯、罗兰·巴尔特、索绪尔、普罗普、维特根斯坦、康德、黑格尔、刘勰、王国维、宗白华、李泽厚、刘小枫……这一长串理论家的名字我渐渐熟悉,他们的理论专著我逐一啃读。我用卡片写阅读札记,但多半是摘抄,很少有自己的观点,或者说几乎没有想法。阅读不过是必须完成的任务,抑或是安慰自己“没有浪费大好时光”。
大二下学期,一个讲外国文学的教授提醒:你们马上就进入高年级了,意味着你们必须具有批判意识。书,是读不完的。我曾经迷信铅块字,对印刷出来的文字就照单全收。我幡然醒悟,很快找回了阅读自信:凡是读不下去的书,一定写得不好。既然读不完,既然很多书不必读,那就索性跟着兴趣走,多读自己喜欢读的。我首先放弃的是“语言学”,这文科中的理科于我来说一碰就头疼。课堂上尽可能认真听,课后不再深究,80分万岁。“古汉语”和“古典文学”我倒是特别喜欢,但我自以为中学时已经读得不少了,加上想当作家搞创作,也就浅尝辄止(夜郎自大,导致我的“两古”素养至今还停留在中学生水平)。因此,我把阅读重点锁定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和外国文学。
“鲁郭茅巴老曹艾丁赵”等的作品我基本上通读了,可我更喜欢沈从文、钱钟书、郁达夫、萧红、张爱玲等的作品。遗憾的是,文学史要么几笔带过,要么只字不提。接下来,按时间线索,我读“三红一创”。因为成见和偏见,读得浮皮潦草,并没有发现这些作品的闪光点。新时期以来的创作,我读得最多的是霍达、张贤亮、张承志、莫言、苏童、方方、池莉、余华等的作品。张贤亮对人性的深度思辨,张承志小说中激越的诗性,莫言语言的恣肆,苏童铺写的阴柔,方方笔下的奇异“风景”,池莉渲染的世俗烟火味,余华冷面的荒诞……令我沉思移时,废寝忘食。所有的年度中、短篇小说选,我都精读过,还关注“朦胧诗派”“后朦胧诗派”“实验戏剧”和“新潮散文”等。需特别强调的是,余秋雨的“文化散文”给了我超乎寻常的震惊体验。1995年暑假,偶然读他的《文化苦旅》,通宵达旦。可以说,他把“文化散文”提高到了全新的高度,才情、学识和思辨,还有文体创新,独树一帜。
尽管中学语文课本里有不少外国文学选文,但因拗口的人名、地名和陌生的文化语境,使得我对外国文学一直疙疙瘩瘩。为了融通古今中外,我开始刻意苦读外国文学作品。还记得第一次读《呼啸山庄》,我紧张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希茨克利夫的阴鸷、变态,颠覆了我的三观。我满怀悲愤,将文中出现的许多处“希茨克利夫”抹黑,还在页边上恶狠狠地批注义愤之词,掩卷之时,仍难释怀。时值深秋,教二楼外的法国梧桐黄叶纷纷。我在文末的空白处即兴写下了我对《呼啸山庄》的直观感受———那应该是我写下的第一篇书评(当然,上研究生后,我重读《呼啸山庄》,才发现希茨克利夫最可恨又最堪怜)。此外,《静静的顿河》《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罪与罚》《约翰·克利斯朵夫》《巴黎圣母院》《人间喜剧》《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等经典名著,都让我废寝忘食。谈恋爱、过四級、考研、找工作……都不过是身外之物。我享受那段沉静、沉醉的阅读时光,固守一角落,一杯水,一本书,一个上午、下午或者晚上就悄无声息翻转。今天踟蹰于亘古寂寥的顿河边,明天徘徊在人流如织的巴黎街头,后天看渥伦斯基参加赛马比赛……
文学作品中琳琅满目的风景遮蔽了我现实生活中的虚空和孤寂,我的生活看似单调,实则丰盈。渐渐地,阅读过程中许多原创的想法潜滋暗长。我在点头的同时,不自觉地摇头;肯定之后,否定接踵而至。我仿佛看见了自己的蜕变。评杜十娘这个形象时,我不屑于批判李甲的无耻,而高度赞扬杜十娘的血性和觉醒———不被李甲卖,还会被张甲王甲某甲卖,自杀,是她决绝的抗争,甚至是最好的出路。那篇小论文,我获得了95分。外国文学考试,分析拉斯蒂涅这一人物形象,我没有一味鞭挞他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而是提出“他不甘于平庸,不愿始终生活在底层,他想成功,又没有别的本事,除了不择手段他能怎样?”老师给了我全年级最高的97分。这些无疑提升了我的自信:我确实喜欢文学,我对文学是有感觉的。带着这样的阅读自信,我顺利地考取了中国现当代文学的研究生。我的阅读生涯再一次迎来了拐点。
二
从硕士到博士,7年间,我的阅读生态发生了巨变。研究生生涯,学习固然重要,但研究更加重要。漫无边际、想读什么就读什么已不可能,为了完成硕士、博士论文,必须有针对性地阅读,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强化“专业意识”“专家意识”“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阅读的范围缩小了,但必须“专”“精”“深”。以带着“问题”阅读为主,凭兴趣阅读不过是偶尔为之。
多年的研究积累,日复一日质疑、比较、批判之后,自然对文学有了一定的理性认知。我笃定:文学是人学,旨在探究人性的深度和厚度,弘扬真善美,鞭挞假丑恶;文学是一种审美活动,具有无功利性,情感的真挚和思想的深刻是其恒定的审美标准;文学不仅仅是一种审美活动,它不可避免具有教育等功利目的,还与人生、社会、哲学、历史、文化、心理、道德、法律等一衣带水,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人文学科。有了对文学本体的深入认识之后,面对一部文学作品,我首先确立“文体意识”。比如,它是小说,就应以小说的审美标准去考量,进而知道它好在哪里,存在哪些不足。我开始用“史家眼光”和“批评家的姿态”去评价一部作品,也就是将作品纳入文学史加以纵横向比较,发现其优劣,甚至评定其等级、地位。
“诗无达诂”,“一千个人读《红楼梦》,有一千种读法”。每个人喜欢什么样的文学作品,显然没有恒定的标准,往往与个人的文学修养、气质类型以及审美趋向相关。在我看来,人世间所有的问题皆可归结为“情感”二字。我们生活在各种各样的情感中,诸如亲情、友情、爱情、同学情、师生情、陌生人给予的点滴真情……一个人若不再在乎任何一种情感,或者说完全没有情感了,必然如同行尸走肉,是很难继续生活下去的,甚至是不敢想象的,极有可能站在高楼上做自由落体运动。尽管好的文学作品的标准并非单一的,但我笃定“情感至上”,能引起共鸣,是一切好作品必不可少的要素。文学作品显然与人的情感活动休戚相关,一部文学作品无法引起读者的共鸣,很难称得上好作品。作为一种无功利的审美产品,好的文学作品必然会令读者愉悦,需具有“唯美气质”。它温暖、悲悯;它表现美好的情怀,彰显人性辉光;它崇尚矢志不渝的坚守和无望的守望。它还具有“诗性质感”,融会形形色色的人生历练,诠释旷达、通脱、通透的人生境界,面对苦难时从容、淡定,直面死亡时释然、优雅。
伟大的作家一定热爱生活,是一个用心生活的人,能够发现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微妙关系”———那是普罗大众习以为常甚至视而不见,却是最能描摹出人与人之间光怪陆离关系的一笔。一个伟大的作家还应是一个虔诚的聆听者,能够精准地描摹人与人之间的“幽微情愫”,挖掘出心灵深宫中鲜为人知的“幽秘”。一个伟大的作家还是一个智慧的哲人,他参透了生命存在的偶然性,以及人生的悲剧宿命———不想失去的,往往会失去;想得到的,常常得不到。一个伟大的作家必然非常“自我”,甚至“自恋”。因为太过喜欢自己而喜欢文学,从而在文学作品中寻找自我的影子,以及慰藉心灵的精神食粮。但是,他绝对不自私。因为参透了悲与欢,才能以悲天悯人的情怀关注芸芸众生的悲苦,进而以文学的温润、诗性情怀给予读者倾情抚慰。这是文学家必须具备的素养、修养、学养和才情。一个真正的文学家必然极度敏感、自尊,极度多愁善感,能够关注各种各样的细节,从而用无数个动人的细节打动无数读者。当然,即或是伟大的作家,他依旧是普通人,绝不是英雄或救世主。在人生的悲剧宿命面前,他依旧无能为力,只能表现出无可奈何的达观、通脱,从而给予读者一定程度上的精神支撑。
三
文学作品读多了,自然就有了梦想。梦想当作家,成为一个可以写书的人。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写作的,应该追溯到小学三年级时的第一次作文课。好像写了下雨天走在泥泞的山路上去上学,多么的不容易,被老师当范文在班上念了,回到家,上高中的大哥也夸我写得好。从此,我就喜欢上了作文课。那时候,最想写《散文》杂志上刊登的那样的文章,觉得那些人真是太有本事了,能把文章写得那么长,而且那么优美。那本杂志是我上五年级时在路边捡到的,很幸运,完好无损,而且相当新。封面素朴,右下角有一株兰草(当时并不知道),就是觉得美啊。因为有了美好的印象,对内文就更加期待了。每一篇都要读好多遍,确实比“三言”“二拍”读起来容易得多。我先是抄上面的优美的段落、句子,后来干脆自觉背诵。上大学后,想考研究生,确定专业方向时我不假思索选择了中国当代散文。从某种意义上说,一本捡来的杂志竟然改变了我的人生方向。大学、研究生期间,我疯狂进行散文写作,发表过数十篇作品。至今,我仍然保留着读散文、写散文的习惯、爱好。散文犹如初恋,无论时光如何变幻,始终濡染着瑰丽、温馨的光环。
我上中学时正逢诗歌的黄金时代,《星星诗刊》《诗刊》等刊物很容易找到,特别迷恋分行排列的句子,幽雅、唯美。许多诗我读不大明白,但就是喜欢读,一种说不出来的享受。开始偷偷写诗,应该写过好几大本,甚至还写过长篇叙事诗。因为高考的压力,还因为有自知之明,总觉得诗歌太神圣了,我怎么也够不着。因此,中学毕业之时,我果断地放弃了当诗人的梦想。至今我还是喜欢读诗,尤其是在某些无聊的时候,会找出留存在记忆中的诗篇,纵情朗读,犹如品茗般沁人心脾,慰灵安魂。诗歌犹如梦中情人,可望而不可即,可求难遇。
感谢我的师兄———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杨鹏,他曾提醒我:“写散文是需要人生历练的,我们这个年龄能把散文写好的人不多,你不妨先写写儿童文学?”儿童文学?我以前不屑一顾,总觉得那不过是小儿科,幼稚+无聊。“你有童年记忆吧,你有中学生活吧?那就是你现成的写作资源,不用你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啊?”他说。写自己的童年和少年经历,我倒是很有信心。我觉得我那两个时段的生活经历,比一般人要丰富得多。于是,我蠢蠢欲动。1998年暑假的某一天,我在北京师范大学13楼516房间写我的第一篇儿童小说《怎么回事?》———那无疑是我与儿童文学真正的第一次亲密接触。那以后,我渐行渐远的少年记忆间或撞击我长大成人的心扉,我的心中时时澎湃着不吐不快的焦虑。我总是迫不及待企图将曾经灰色的少年情绪诉诸笔端,又总是遭遇“不知如何表达”的铜墙铁壁。所幸的是,两年研究生生涯让我学会了“研究”,我开始泡在图书馆里“不务正业”(我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方向为中国当代散文),阅读国内外经典儿童文学作品,恶补相关的儿童文学理论知识。我突然发现我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心中膨胀着委屈、愤懑、妒忌和遗憾,因为我竟然疏离了这个原本属于我的理想王国长达26年之久。
我与儿童文学相见恨晚,毕竟今生有缘,我又备感幸运,甚觉冥冥之中与其有三世之约。由是,行将而立的我竟然“聊发少年狂”,醉心于寻找曾经丢失的童心、童趣,醉心于追索那些“无故寻愁觅恨”的青葱岁月。突然发现,我的生活断裂成泾渭分明的两界,一半是成人世界的光怪陆离,一半是未成年人世界的纯情青涩。一方面我努力适应成人世界的各种规约甚至是蝇营狗苟,另一方面我躲进未成年人世界里“一晌贪欢”———是逃避或自慰,也是自省和鞭策。博士期间,我主要从事“成长小说”研究。从此,半路出家的我,开始以一名“儿童文学博士生”的身份正式“研究”儿童文学。
回顾我的儿童岁月,始终如鲠在喉。在那最需要呵护和引导的季节里,我精神上的成长导师却一直没有出现。我不得不歪歪扭扭、误打乱撞长大成人,其间的艰辛、悲苦可想而知。因此,我自然而然就将研究和创作的重心聚焦于“成长”,寄希望于能为儿童文学的“成长书写”带来一缕阳光。在儿童文学研究、创作领域摸爬滚打15年,不仅阅读了中外重要的儿童文学作品和理论著作,也出版了多部理论专著和长篇儿童小说。窃以为,儿童文学简单而不简陋,单纯而不幼稚,快乐不失厚重,唯美而不虚饰,阳光不避苦难。它是小儿科,但不可或缺。它是树人之本,是儿童/成人无限沟通的桥梁。沒有谁能真正破译儿童心灵的密码,但无限接近儿童世界,应是每一个儿童文学作家的卓越追求!
没有阅读,就没有今天的我;停止阅读,一定不会有更好的我!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