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健桃,万宝珍,梁锦萍,蔡玉屏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神经内科,广东 广州 511400)
医护一体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合作模式被美国护士协会定义如下:基于医护均可以接受的情况,即双方利益不受损害,共同为之努力实现相同的目标。有学者通过临床实验指出,在临床护理过程中,实施医护一体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合作模式护理,可以提高医护合作的可靠性,良性的协作精神可以改善患者的临床护理质量,从而获取良好的临床护理满意度[1]。本次为了进一步探究医护一体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合作模式的临床应用价值,择取择取我院于2017年1月~2018年7月期间收治的57例神经内科住院患者为研究对象,展开了如下实验。
择取我院于2017年1月~2018年7月期间收治的神经内科住院患者114例,参考数字表法与住院顺序,将患者划分为观察组(57例)、对照组(57例)。所有患者均在详细了解本次实验内容之后自行签署了实验知情同意书,符合我院伦理委员会要求。对照组患者中包括36例男性,21例女性,年龄介于20岁-68岁之间;护士共计7名,年龄平均为(35.05±6.34)岁;医生5名,年龄平均为(38.34±5.51)岁。观察组患者中,包括38例男性,19例女性,年龄介于22岁~67岁之间;护士共计7名,年龄平均为(33.73±7.06)岁;医生5名,年龄平均为(39.18±5.04)岁。比较两组患者、医护人员的基线资料,数据差异较小,即无统计学意义存在(P>0.05),实验实施价值较好。
对照组患者接受责任小组模式护理:各班医护人员不存在变动情况,对医护人员进行分组,确保医生值班时有责任护士协同作业,定期更换责任护士的配组医生。
观察组患者接受医护一体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合作模式护理:①参考层级模式明确护士岗位与职责,并结合科室实际工作情况,配合相应的护理岗位,分层使用护士工作年限、职称、操作水平,即将护士均衡划分为两个层级,包括高级责任护士和初级责任护士。②建立健全层级岗位职责相关制度,例如,初级责任护士主要负责护理轻度症状患者,护理操作包括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内容;高级责任护士主要负责护理重度症状患者,并负责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同时负责监督指导初级责任护士的工作内容,确保整体护理水平符合安全标准需求。明确不同层级护士的岗位职责,同时还要进一步优化不同层级护士的工作配合密切度。③进一步强化对各个层级护士的培训力度,确保各个层级护士拥有良好的“三基”知识水平、临床操作技术。④贯彻落实医护一体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合作模式,遵照科学的标准构建科室医护一体化责任小组,并确保小组成员均为固定成员。医生、护士共同负责查房,若患者存在疑难危重情况,需要组织医生、护士共同商讨处理方案;护士人员需要积极配合医生工作,确保医护工作开展顺利;参考护士层级对患者进行责任制分管;此外,还要明确责任医护人员的绩效分配标准,并对医护人员行质量控制量化考核[2-3]。
观察并记录两组护士的床边综合能力评分,主要包括患者十一知道、专业操作熟练性、患者查体三个方面。
观察并记录两组护士的护理质量评分,主要包括护理文书合格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安全输血、分级护理情况、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医护操作配合。
观察并记录两组护士的临床护理满意度,判定标准:患者出院前,发放本院就护理满意情况制定的调查问卷,共计三个选项,即不满意、一般、满意。满意度=(一般+满意)/总人数*100%。
本次实验过程中,两组护士与患者的观察指标均由SPSS 19.0统计学软件负责采集与分析,“±s”表达计量资料,t为检验值;n/%表达计数资料,x2为检验值;当结果显示P<0.05时,标志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护士的床边综合能力评分明显优于对照组护士,即相应数据比较差异统计学意义显著(P<0.05)。详情见表1。
表1 两组护士床边综合能力评分对比(±s)
表1 两组护士床边综合能力评分对比(±s)
分组 n 患者十一知道(分) 专业操作熟练(分) 患者查体(分)观察组 57 95.65±0.87 95.35±0.54 93.25±0.79对照组 57 89.12±1.45 89.65±1.01 80.65±1.47 t 29.1550 37.5746 57.0026 P 0.0000 0.0000 0.0000
观察组护士在护理质量方面的评分对比对照组护士,组间差异较大,即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见表2。
表2 两组护士护理质量评分对比(±s)
表2 两组护士护理质量评分对比(±s)
分组 护理文书合格(分) 健康教育知晓(分) 分级护理(分) 基础护理(分) 危重护理(分) 医护操作配合(分)观察组 98.65±0.32 95.65±0.98 98.35±0.65 96.85±1.43 95.75±1.65 98.65±0.55对照组 93.45±2.13 82.75±3.02 88.25±2.67 87.75±3.56 85.45±3.45 88.75±2.67 t 18.226 30.674 27.748 17.907 20.334 27.418 P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观察组患者的临床护理满意度为94.73%,对照组患者的护理满意度为75.44%,数据对比差异具备统计学意义,即P<0.05。详情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临床护理满意度对比[n(%)]
医护一体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合作模式可以在极大程度上改善护士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护士的护理责任心,促使护理服务由被动意识转变为主动意识。此外,该模式还能优化医护人员的工作配合度。临床执业过程中,责任护士与医生共同负责查房,有利于对患者病情进行有效明确,而且可以提高护士的疾病治疗参与度,优化护士的职业素养,同时还可以确保医生更好的掌握患者病情,提高治疗方案的有效性,从而进一步优化医疗护理的安全性[4]。基于该模式下,不同责任小组护士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从而优化患者的临床护理质量、护理效果。参考责任护士综合素养、执业能力对其工作岗位进行合理划分,可以保证“人尽其才”,不仅可以提高护士的工作积极性,还能改善护理效果,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护理管理理念。不仅如此,医护一体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合作模式秉行分层级责任制度,有利于提高责任护士整体的执业素养,在实际护理过程中,明确划分护士职责,有利于护士及时且全面的了解患者病情,提高医护人员的诊疗计划熟知度,从而促进诊疗配合的积极性,确保患者临床护理中所存在的需求均能得到充分满足[5]。本次实验结果显示,观察组护士在床边综合能力评分以及护理质量评分方面的数据均优于对照组护士,且观察组患者的临床护理满意度较高,即组间比较,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由此可见,该护理模式在临床护理工作中贯彻落实,有利于优化临床护理效果,因此,医疗结构需要对此加以关注,通过专项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并制定明确的医护一体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合作模式相关制度,确保该模式可以充分发挥能效。
综上,对神经内科住院患者行医护一体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合作模式护理,可以提高医护人员的执业质量,有利于获取患者更高的临床护理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