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包括8名非独立董事及4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咨询委员会。上述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
公司董事会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公司董事均能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件的影响及风险,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的资料,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
2017年以来,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等制度。通过设立战略委员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咨询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针对不同的董事会议案类型进行会前审议。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专门委员会不断调整业务分工和审议机制,目前,战略委员会下设市场与品牌战略委员会、技术与产品战略委员会、组织与人事战略委员会以及执业道德惩戒委员会。通过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不仅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
策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效率。
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2006年5月29日,京东方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设立责任风险保险的议案》。自2006年开始,公司每年为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该项责任保险。2013年7月10日,京东方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计划为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费每年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2016年5月20臼,京东方2015年度股东大会将保费提高至每年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2017年和2018年每年公司按照不超过50万人民币的保费额度为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领域不断扩展,公司将继续为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进一步降低公司因承担高昂的賠偿责任及法律费用而导致股东利益受损的风险。
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障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2018年5月,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积极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包括网络投票在内的便利条件。2017年以来,投资者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的比例均达到30%以上;另外公司在董事、监事选举中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有助于实现股东表决权的实质公平,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