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越公其事》与句践时代的经济制度

2019-04-24 03:21刘成群
社会科学 2019年4期

摘 要:清华简《越公其事》的公布,为我们了解吴越争霸的历史提供了许多新信息。首先,其中的“五政”隐含有计户授田的信息;其次,“征”的出现,颠覆了越国不征赋税的观念,也进一步否定了“越国原始社会说”这一传统认识。再次,“五政”也显示了句践政权的市场管控措施,这对理解越国的官营手工业与官营商业也具有一定价值。句践时代的经济制度,其本质就是对农业、手工业、商业实施全面管控,这为后来句践发动平吴战争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关键词:清华简;《越公其事》;五政;授田制;官营

中图分类号:K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9)04-0138-08

作者简介:刘成群,北京邮电大学民族教育学院教授 (北京 102209)

2017年4月,《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公布了新一批整理成果。这批成果共收录《子犯子余》、《晋文公入于晋》、《赵简子》、《越公其事》等竹简四篇,均为传世文献和以往出土材料所未见之逸篇。《越公其事》共十一章,全篇由七十五支竹简组成,竹简长约41.6厘米,宽约0.5厘米,简背有划痕。

《越公其事》内容主要叙述越王句践向吴国求和后励精图治,积蓄力量最终灭吴的全过程。其中有“五政”之说,传世文献中未见记载。此“五政”之说不但演示了句践励精图治乃至崛起的全过程,而且对于考量句践时代越国的经济制度同样意义重大。在这里,我们专就“五政”与句践时代的经济制度展开论述,并以此求教于治先秦经济史的方家同好。

一、清华简《越公其事》中透露出一定的授田制信息

先秦时代的土地制度形态研究,往往建立在假设与推断的基础之上,其中大胆想象者亦多有之。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研究格局,主要是因为先秦时代资料过于匮乏。因此,每有蕴含先秦土地制度信息的出土文献公布,都会让研究者眼前一亮。清华简《越公其事》亦是如此,此篇所载“五政”为首次面世,“五政”一曰“好农”,二曰“好信”,三曰“征人”,四曰“好兵”,五曰“饬民”。其中的“好农”与“征人”两节透露出了当时土地制度的一些信息,颇值得玩味。“好农”一节其简文曰:

五政之初,王好農功。王亲自耕,有私畦。王亲涉沟淳泑,日靖农事以劝勉农夫。越庶民百姓乃称譶悚懼曰:“王其有劳疾?”王闻之,乃以熟食脂醢脯羹多从。其见农夫老弱勤厤者,王必饮食之。其见农夫稽顶足见,颜色顺比而将耕者,王亦饮食之。其见有察、有司及王左右,先诰王训,而将耕者,王必与之坐食。□□□□□□□□□□□□□□□□于越邦,陵陆陵稼,水则为稻,乃无有闲艸。凡王左右大臣,乃莫不耕,人有私畦。举越庶民,乃夫妇皆耕,至于边县小大远迩,亦夫妇皆……越邦乃大多食。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中西书局2017年版,第130页。

在这一段记载当中,值得注意的是“王亲自耕,有私畦”与“人有私畦”两句。关于王自耕之私畦,整理者解释为籍田。籍田本为周武王出于“登祀上帝天神”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中西书局2011年版,第136页。目的所建立,后来又演化出劝农之功用,至周宣王不籍千亩,皆是于史有征。《礼记·祭义》说:“天子为藉千亩”,“诸侯为藉百亩”孔颖达:《礼记正义》卷四十八,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97页。,西周时代是否有如此统一的规定,学界向来争议很大。有学者认为西周时期“籍田”、“籍礼”是周天子之专属,“诸侯有属于自己的百亩籍田”的看法应是战国人的附会,并不符合历史事实雷晓鹏:《从清华简<系年>与周宣王“不籍千亩”新研>》,《中国农史》2014年第4期。。句践作为一方之伯,其私畦到底是不是用于祭祀与劝农的籍田?简文并未透露出任何有效信息。当然,不管《越公其事》所说的王自耕之私畦是不是籍田,这种私畦都不属于普遍的社会制度,因此可以暂且忽略不论。

一说起“私畦”,很快便能让人联想起“公畦”,简文中没有出现“公畦”二字,那么句践时代是否会存在某种形式的“公畦”呢?如果在句践时代同时存在“私畦”与“公畦”,那么这两者到底会以怎样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呢?欲回答这一问题,还得从传统文献中所记载的公田、私田说起。

《诗经·小雅·大田》有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明显是将公田与私田并举。孟子曾将此诗作为西周时代施行助法的论据。关于助法,孟子解释为:九百亩为一井,当中一百亩为公田,周边八百亩为私田。八家以公田为基准提供劳役地租。这一方案就是孟子心中理想的井田模型,此模型几乎受到历代儒者的一致推崇。不过20世纪以来,孟子对井田的描述遭到多方质疑,经过反复论战,学界基本认为孟子井田模型虽是精致标准,但恐怕难于施行。

《周礼》中所记载的井田与孟子理想的井田模型相似,大抵都是出自战国儒者的主观设想。但这并不意味着以“私田+公田”组合来榨取劳役地租的方案无法在现实中实现。肯定井田制的学者往往以历史上存在过的一些土地制度来推断井田制可能的形态。如齐思和、郭沫若、马曜等分别从英国庄园制度、古罗马百分田法、傣族社会份地制等角度来理解周书灿:《民国以来井田有无之辨综论》,《河南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上述三种制度无不是通过公田将耕奴们束缚在土地之上,人身依附关系明显。此外,像杨宽将井田制概括为“古代村社的制度”杨宽:《古史新探》,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19页。,袁林将其理解为不打破内部结构的“集团整体剥削”袁林:《两周土地制度新论》,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3—144页。,也都是着眼于公田作为制度枢纽这一关键点的。西周时代的确存在具有公社性质的“整体集团”——部族,如裘卫诸器中有一件九年卫鼎(集成02831),其铭文便显示了颜氏部族公社的存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第2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352页。。像颜氏部族这样的公社组织,内部结构是很难打破的。这样的组织内部虽然存在某种类型的“私畦”,但这些“私畦”大抵是以公田作为制度枢纽的。个体被固定在共同体的土地上,很难将其剥离出来。

不过在西周中叶开始乃至西周末期,宗法制度开始动摇,部族公社也开始松动,以公田为制度枢纽的土地制度逐渐衰落。关于这一系列变化的原因,传统的解释基本归因于新技术的发明和生产工具的进步,也有学者通过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进行解释,如将“井田制”衰落原因归结为“人地关系紧张”、“交换经济发展迅速”、“市场交易成本逐渐减少”三个因素孙圣民:《井田制兴衰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经济评论》2005年第6期。。交换经济发展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人身依附关系,促进人自由程度的提高,这是学界共识。越地的确有发展交换经济的得天独厚的条件——丰富的物产。正所谓“越地肥沃,其种甚嘉”周生春:《吴越春秋辑校汇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49页。,所谓“江南出枏、梓、姜、桂、金、锡、连、丹沙、犀、玳瑁、珠玑、齿革”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二十九,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253—3254页。,又所谓“私吴、越之富而擅江海之利”司马迁:《史记》卷四十,第1725页。,皆可为证。

丰富的物产可以刺激交换经济的发展;交换经济的发展,则会动摇部族公社存在的基础。部族公社结构的松动,致使公社成员从共同体中脱离,成为游民。当时人们对游民的理解与流民不同,游民并非皆是流离失所之民,手工业者和商贾亦在其中。如《管子·治国》云:“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之巧。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事农。”黎翔凤:《管子校注》卷十五,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924页。《商君书·徕民》认为韩魏之民“上无通名,下无田宅,而恃奸务末作以处”高亨:《商君书注译》第十五,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11页。,也是将手工业者和商贾理解为游民。《管子》、《商君书》虽成书较晚,但其关于“游民”的观念应该渊源有自。《越公其事》中句践之所以作“五政”,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应对游民,所谓“王思邦游民,三年,乃作五政”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30页。。越国之游民,应该包括手工业者和商贾,他们的产生,与越国丰富的物产不无干系。

依上文记载,句践的“五政”以“好农”为初始。文中记载句践不仅亲自耕,而且亲涉沟淳泑以劝农,左右大臣乃至举越庶民皆耕,“人有私畦”即“人人有私畦”,也就是說,每个人都需要在属于自己的份地上劳作。可见,句践为了解决游民问题,用政权的强制力将游民固定于具体的居住地。因为“劳动人口不再附庸于特定的土地,宗法国家就无法对统治对象进行有效的控制了”王学泰:《游民与中国社会》,学苑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当然,这不独宗法国家为然。

当然,句践此举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补救或者是重建部族公社那样一个宗法共同体,但固定游民使之依附于土地确是与公社精神一致。“人有私畦”即将民众固定在土地上,为计户授田的实施提供先决条件。固定住游民,下一步则要有计划地实施“计户”了。《越公其事》所论“五政”中又有“征人”环节,其文曰:

越邦服信,王乃好征人。王乃趣使人察省城市边县小大远迩之勼、落,王则比视,唯勼、落是察省,问之于左右。王既察知之,乃命上会,王必亲听之。其勼者,王见其执事人,则怡豫憙也。不可□笑笑也,则必饮食赐予之。其落者,见其执事人,则忧戚不豫,弗予饮食。王既比听之,乃品野会。三品交于王府,三品佞诪扑殴,由贤由毁。有爨岁,有赏罚,善人则由,谮民则背。是以劝民,是以收宾。是以勼邑。王则唯勼、落是趣,及于左右。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37页。

从引文记载来看,句践明显发动了一场普查人口的运动,这场运动上及城市与边县,下及“野”,所谓“上会”、“野会”是也。“会”即统计。句践关注的焦点乃是人口增长与否。对于人口增多的聚落,对其执事人进行褒奖;对于人口减少的聚落,对其执事人进行贬责。尤其对“野”之执事人,赏罚更为严苛,甚至出现了“扑殴”的处置方式。“野”之执事人大抵类似于公社首领。句践在人口普查过程中,对“野”之执事人严苛处理,其意图或带有强行拆分残余公社的倾向。

强拆残余公社与句践时代处于战争状态息息相关,处于战争状态便使得统治者格外关注兵源的补给,因此将个体从公社共同体中剥离出来恰是当务之急。“计户”是保障兵源补给的最有效措施,句践所主导的“上计”与“野会”便是要发挥这一功能。唯如此,才能保证“五政”中“好兵”环节的顺利展开。这一举措,与周宣王“料民于太原”大抵相似,周宣王“料民”恰是因为损失了南国之师,所以要强拆公社以进行兵源补给。“五政”中“好兵”环节所谓“举越邦至于边县城市乃皆好兵甲,越邦乃大多兵”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40页。,实与“上计”、“野会”存在顺承关系。

破坏了公社之残余,将个体从公社共同体中剥离出来,当然可以保障兵源补给。但一个新问题产生了,即如何将这些独立的个体固定在土地之上,而不使其成为威胁邦国稳定的不安全因素?于是授田制度便应运而生了。计户制度和与之配套的授田制度,其设置的初衷就是为了直接控制基层社会。这两种配合起来的制度设计可以将那些独立的个体牢牢固定在土地上,以便为邦国提供源源不断的兵源保障。

战国时代招募民众大抵以授田为先决条件。如《商君书》极讲“徕民”,即招揽三晋之地“上无通名,下无田宅”的百姓。这种“徕民”是建立在授田基础之上的,在《商君书》就可以看到某些“授田”的信息,如《商君书·算地》云:“故为国分田,数小亩五百”高亨:《商君书注译》第六,第146—147页。。《孟子》中那个“为神农之言者”许行,自楚之滕,提出“愿受一廛而为氓”焦循:《孟子正义》卷十一,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65页。,也为其集团提出了授田的要求。可见不进行计户授田,也就无法大规模“徕民”,倘若还存在部族公社之残余,土地必为小共同体所控制,外邦之民是很难插入其中的。《越公其事》中显示了“徕民”政策实施的效果,正所谓“东夷、西夷、古蔑、句吴四方之民乃皆闻越地之多食,政薄而好信,乃波往归之,越地乃大多人”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37页。。《越公其事》虽未记载授田,但东夷、西夷、古蔑、句吴四方之民波往归之,当是授田制度的产物。

《国语·吴语》记载句践在大战前对大夫说:“食土不均,地之不修,内有辱于国,是子也。军士不死,外有辱,是我也。”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59页。从战国时代文献记载来看,授田制度的理想标准是一夫百亩。如李悝认为:“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25页。;孟子认为:“百亩之田,勿夺其时, 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焦循:《孟子正义》卷二,第58页。;《管子》记载:“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黎翔凤:《管子校注》卷二十三,第1426页。。不过在实践中也会因地制宜进行调整,如《吕氏春秋》记载:“魏氏之行田也百亩,邺独二百亩,是田恶也”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卷十六,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16页。。从一夫百亩这个理想的标准来看,授田制度的设计思路里实包含有一种均平意识,因此,句践“食土不均,地之不修”的议论中也隐含有授田制度的信息。

睡虎地秦简《魏户律》、《田律》的出土,使得学界认识到战国时代授田制度的真实存在。在出土文献的引领下,《商君书》、《尉缭子》、《孟子》、《吕氏春秋》、《荀子》当中的零碎记载被重新激活。刘泽华、高敏、张金光、袁林、李瑞兰、罗镇岳、余敏声、吴荣曾、严宾、晁福林等大批学者纷纷发表文章主张战国时代推行过普遍的授田制,但关于授田制最早起源于什么时代尚无统一认识。有学者主张将授田制的起源追溯至春秋时代,像臧知非甚至将其追溯到管仲主持的“相地而衰征”臧知非:《“相地而衰征”新探——兼谈春秋战国田税的征收方式》,《人文杂志》1996年第1期。。当然,当时的一些诸侯国为了开发荒地,由政府出面召集一些流民进行垦殖应该是没问题的,但惜乎推想大于实证,我们确乎没有发现“相地而衰征”的过程中有普遍计户的记载。从这一角度来说,清华简《越公其事》所隐含的授田信息带有一定的实证性质,这对追溯授田制度的起源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二、论清华简《越公其事》中的“征”

清华简《越公其事》所载“五政”中的第二政曰“好信”,“好信”位于“好农”之后,“征人”之前,其简文曰:

凡边县之民及有官师之人或告于王廷,曰:“初日政勿若某,今政重,弗果。”凡此类也,王必亲见而听之,察之而信,其在邑司事及官師之人则废也。凡城邑之司事及官师之人,乃无敢增益其政以为献于王。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33页。

此段引文尤须关注一个“政”字,此“政”字整理者解释为“政令”之“政”,“政重”,即“政令烦苛沉重”。不过,整理者又指出,“政”或读为“征”,亦通。联系上下文义,“政”解释为“征”更为妥当。首先,“政”、“征”可以通用,《国语》中的“相地而衰征”,《荀子·王制》作“相地而衰政”,杨倞注云:“政,或读为征”王先谦:《荀子集解》卷五,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60页。。又《管子·小匡》作“相地而衰其政”黎翔凤:《管子校注》卷八,第402页。。多种文献互相参证,可见“政”之为“征”的可能性极大。其次,从逻辑上来说,“征重”即所征租赋沉重,此义远比“政令烦苛沉重”文义通畅得多。且“无敢增益其政以为献于王”一句,将“增益其政”解释为“增益政令”文义较为牵强,而将之解释为增赋之义则令人信服。

如果“政”解释为“征”的话,那么这里的“征”大概与齐桓公时代齐国实施的“相地而衰征”中的“征”同义。“相地而衰征”为管仲所设计,所实施年代大致早于句践时代近200年。关于“相地而衰征”,学界已多有所论。虽然相关论述还存在一定争议,但一般都认为“相地而衰征”涉及了实物地租的收取问题,也展现了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转化过程的某种表象。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的转化,向来是学界关注的重大命题。对这一命题,学界相关讨论虽未臻于充分的程度,但以此为背景来理解“相地而衰征”,才是较为妥当的思路。

在传世文献里,我们常常看到统治者赐族、赐宗的记载,在金文资料里,也可以看到很多赐“人”、赐邑的案例。由是可见,被剥削集团是以整体的形式被控制的可以参考袁林《两周土地制度新论》中的相关论述。袁林:《两周土地制度新论》,第 128—135页。。在《诗经》中的《大田》、《甫田》、《信南山》等诗歌中,可以观察到“曾孙”与“农人”两大阶层间劳役地租的存在。被剥削者“农人”应该是一种整体集团,在这种整体集团中存在公社实不难理解。西周中叶以后,人口的增长,导致土地边际递减的出现,因而促进了荒田的开发与垦殖美国经济学家诺思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解释过以人身依附为特点的中世纪庄园领主经济的衰败与消亡,其逻辑线索为“人口增长——相对价格变化——调整所有权形式——制度变迁”。\[美\]道格拉斯·诺思、罗伯斯·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厉以平等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14—25页。。当然荒田的开发可以暂时解决土地边际递减的问题,但无法解决公田上劳动者因“白搭车”\[美\]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这一人性弱点而带来的效率低下的困境。当公田上监管成本过高而影响收益的情况下,莫不如把公田与私田打通分配给农人,变劳役地租为实物地租。当然,这一变化也会最终导致部族公社及其残余组织的解体。

赵冈等认为周宣王不籍千亩,就是行无公田,而变“助法”为“彻法”的例证,这似乎属于过度推断,但他主张“彻法”乃是“将原来分划的公田私田打通成一片,全部配授”赵冈、陈钟毅:《中国土地制度史》,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4页。,则是颇有道理的。当劳役地租转变为实物地租后,每户所担负的租税额度从理论上来说应该是相同的。原来的公田与私田都是良田熟地,租税额度相同亦无争议。但对于后来开发出来的荒田来说,土地质量便良莠不齐了。因此,所谓的“相地而衰征”,应该是“以土地数量的多寡调节其质量所造成的总产量的差别”臧知非:《秦汉土地赋役制度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年版,第14页。 。在齐国“相地而衰征”之后,晋国惠公时代实施有“作爰田”;鲁国宣公时代实施有“初税亩”;楚国康王时代实施有“书土田”;郑国简公时代实施有“作封洫”;秦国简公时代实施有“初租禾”。各国所实施的新政策虽然有差异,但都反映了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转化过程中土地制度和赋役制度的具体调整。

吴越争霸的年代距离齐國“相地而衰征”已近200年的时间,在这近200年的时间里,中原各国的土地制度和赋役制度都在加速发展。越国虽然地处东南一隅,但被中原各国的改革浪潮所波及却也不可避免。我们挖掘出了作为赋役制度的“征”,前面已然论及越国可能存在授田制的肇始,通过两者相配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揭橥当时经济制度运行的大致图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判定句践时代越国的社会性质亦当不成问题。

“政”解释为“征”,对于判断越国社会性质意义重大。此前越南学者陶维英认为:“勾践亲自耕种而食,其妻亲自织布而衣,与不征收人民的赋税等措施来观察,则说明了当时越国的生产关系还停留在原始公社社会的奔溃阶段”\[越南\]陶维英:《越南古代史》,刘统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90页。。叶国庆、辛士成对陶维英的结论表示认同,亦指出越国的“生产关系尚停留在原始社会的奔溃阶段”叶国庆、辛士成:《西汉闽越族的居住地和社会结构试探》,《厦门大学学报》1963年第4期。。《越公其事》“征”的发现,颠覆了句践政权不征收人民赋税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否定“越国原始社会说”这一传统认识了。

三、句践时代的官营手工业与官营商业

在西周时代那种以公田为枢纽的土地制度中,车马、兵甲等费用统一出于公田之中,不须专征。但随着实物地租取代劳役地租历史进程的推进,因军事需要而征收的军赋逐渐形成为专征制度。如齐国执行“案田而税”,晋国施行“作州兵”,鲁国实施“作丘甲”,后又“用田赋”,楚国实施“量入修赋”,郑国则施行了“作丘赋”。各国施政虽不一致,但上述新政策皆为军赋制度之改革。春秋时代,频繁的战争加剧了军赋制度的演变,各国的统治者也想尽了办法征收军赋以“共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上,第1120页。。

正所谓“税以足食,赋以足兵”班固:《汉书》卷二十三,第1081页。,税与租在先秦时期已然分离。韩连琪研究指出,税与赋的分离,是助法废除之后才开始的。同时他还指出,周代的赋与汉代以人丁为单位征收的算赋不同,“从《载师》看来,(军赋)当为田野之征,与地税同为以田为标准”韩连琪:《周代的军赋及其演变》,《文史哲》1980年第3期。。就此而言,清华简《越公其事》中的“征”不但包含田税,亦当包含军赋。如前所引,简文中有一句颇值得注意,曰:“凡边县之民及有官师之人或告于王廷,曰:‘初日政勿若某,今政重,弗果。”由此可知,在句践时代,也曾经出现“征重”的情况。如果田税是固定的,出现“征重”的情况,多半是由于军赋增加所导致,这倒也符合句践时代战时状态需要扩充军备的总体特点。

对于“征重”的问题,句践的解决方案是“必亲见而听之,察之而信,其在邑司事及官师之人则废也。凡城邑之司事及官师之人,乃无敢增益其政以为献于王”。出现军赋摊派过重的情况,一则不利于社会稳定,二则难以徕民。《商君书》中谈及招揽三晋民众的手段即为一系列的优惠条件:“诸侯之士来归义者,今使复之三世,无知军事;秦四竟之内,陵阪丘隰,不起十年征。”高亨:《商君书注译》第十五,第319—320页。同样,句践不允许“征重”,这一举措也促成了越国的“徕民”。东夷、西夷、古蔑、句吴四方之民归往越国的重要原因即“政薄而好信”。“政薄”即“征薄”。《国语·越语上》谓越国“十年不收于国”徐元诰:《国语集解》,第571页。,《吴越春秋》谓越国“七年不收国”周生春:《吴越春秋辑校汇考》,第161页。,当是后世美化的结果。《越公其事》中“征”的出现,对传世文献不收赋税的说法是一种颠覆。不过,句践时代“征薄”应是事实。从逻辑角度来讲,《越公其事》记载要更为真实一些。

句践政权实施“五政”乃是为伐吴战争做准备,在准备阶段虽没有进入战争状态,但同样需要大量的军费以为支撑,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行文至此,一个新问题便产生了:如果句践不允许“征重”,那么其庞大的军费开支出自何方呢?其实只要认真研究,便可揭晓答案,而且答案也很明确,即在抑制私商的同时进行手工业、商业的垄断官营。尤其是在不影响流通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商业的分配环节,以便使其政权获得最大的收益。这一举措与汉武帝时代的盐铁官营政策颇为相似。王家范曾评价汉武帝商业政策云:“帝国政府出于财政的考量,以行政手段介入商业,与商人夺利,这才是历代帝国当权者在‘抑商口号下隐藏的真正利益动机。”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6页。以王家范的评价来考量句践时代,则可发现其商业政策的执行与汉武帝时代如出一辙。

丰富的物产可以生发出发达的手工业,而发达的手工业又可为商业的繁荣奠定基础。这一规律在江南地区表现得十分突出。《越公其事》中所说的“游民”中就包含有不少手工业者与商人。手工业者与商人借助丰富的物产获得巨大利润,则不能不引起统治者的觊觎。对于迫切需要巨额军费支撑的句践来说,对手工业、商业进行官营垄断则无疑是理想的选择。句践的官营垄断首先以管控市场为突破口,如“好信”环节记载云:

乃修市政。凡群度之不度,群采物之不对,佯媮谅人则刑也。□□□而□儥贾焉,则诘诛之。凡市贾争讼,反背欺诒,察之而孚,则诘诛之。因其过以为之罚。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33页。

“刑”、“罚”、“诘诛”等一系列充满暴力、血腥的字眼很明显体现了对私商的残酷打击。管控市场,打击私商,不仅可以使“游民”重新回到土地上,同时也可以使政权直接介入商业并管控商业,在政治与军事上增强国家的力量。

其次,句践的官营垄断政策还表现在对农产品及手工业严控的层面。根据《越绝书》的记载,粢、黍、赤豆、稻粟、麦等农产品都要由官方定价后方可供应市场。如甲货粢,石七十;乙货黍,石六十;丙货赤豆,石五十;丁货稻粟,石四十;戊货麦,石三十;已货大豆,石二十。无价的允许随行就市袁康、吴平:《越绝书》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3页。。此外,句践政权还组织在麻林山种麻、在葛山种葛;同时,又在犬山养狗、豕山养猪、鸡山养鸡、白鹿山养鹿……由此可见其官营畜牧业也相当可观。不但如此,句践又于锡山采锡,六山、姑中山、铜牛山采铜,其官营采矿业亦有相当的规模。据说越王曾令木工三千余人入山伐木;越国大夫文种曾向吴王进贡葛布十万;句践伐吴动用“戈船三百艘”袁康、吴平:《越绝书》卷八,第58页。。可见其官营采伐业、纺织业、造船业也是十分发达的。在这里尤其要重点提及的是越国的官营铸造业,当时的越国不但能铸造犁、锄、镬、锛、镰、铲等生产工具,更以铸造锋利的剑、戈、矛等兵器而著称。现在发现的越地矿冶遗址十分多,如姑中山、赤堇山、西施山、盛庄、木鱼山、万迎山、银山等。近几十年来,越地所铸造的兵器时有出土,如越王句践剑、越王者旨于赐剑、越王州句剑、越王不光剑、越王不寿剑,等等,均是冠绝一时孟文镛:《越国史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85—419页。。

再次,句践政权的官營商业政策还主张“农末俱利”,在农与商之间谋取平衡,用现在的术语来说就是为了趋近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史记·货殖列传》记载云:“昔者越王句践困于会稽之上,乃用范蠡、计然。”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二十九,第3256页。这里说的“计然之策”,指的就是“农末俱利”的主张与策略。“计然之策”要求统治者制定政策,不能“病农”,也不能“病末”,因为“农病则草不辟矣”,“末病则财不出”。只有达到“农末俱利”,才能更好的维护官营商业,实现“关市不乏”,其具体措施就是“平粜齐物”。所谓“平粜”,就是在粮价过低时以高于市场价收购粮食,在粮价过高时又以低于市场价抛售粮食。借助“平粜”,既可平抑物价,又可使官营商业大幅度增殖,正所谓“修之十年,国富”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二十九,第3256页。。当然,这一政策也着眼于农业的稳定,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和计户授田政策的实施。

近些年来,多有涉及越国商业状况的文物出土,尤其是出土了数量不少的青铜块(研究者多以为系吴越地区的称量货币)与青铜戈币。这些文物在很大程度上证明了越国繁荣商业的存在孟文镛:《越国史稿》,第482—486页。。传世文献中透露出越国商业状况的史料也有一些,如《越绝书》载计倪说:“人之生无几,必先忧积蓄……因熟积以备四方。”袁康、吴平:《越绝书》卷四,第30页。这则引文提到了“备”,所谓“备”,也就是“息货”,即预备货物用于商品交换。可见,计倪的话里的确隐含着有关越国商业状况的信息。不过,无论是出土文物,还是传世文献,只是间接显示了越国商业的繁荣,而不是直接的文字记载。《越公其事》的出现,则以“修市政”、“市贾争讼”的记载,为越国的商业繁荣增添了直接的文字证据。

当然,越国的官营商业再发达,也离不开个别私商的具体运作。如袁林指出:

正是由于中国古代的“抑商”政策背后有国家作为经济实体的利益驱动,因此,凡有利于国家获利的手段,国家都会采取。在国家通过“抑商”普遍打击私商的同时,作为个人的私商同时又得到重用,因为他们熟悉商业,能为国家谋取商利。袁林:《中国古代“抑商”政策研究的几个问题》,《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恰如汉武帝时代有孔仅、东郭咸阳等人靠治盐铁,资产累至千金。句践的官营商业也出现了范蠡这样的职业代理人,在战胜吴国后,范蠡又用“计然之策”治产积居,遂至巨万,世称陶朱公。这种具有依附性的个别私商存在,也可作为官营商业发达的证据。

汉初,吴国“居国以铜盐故,百姓无赋。卒践更,辄与平贾”司马迁:《史记》卷一百○六,第2823页。。在其他地区编户赋役负担并不轻松的情况下,吴国居然无赋,且还要付给服更役者工钱,其目的十分明显,“乃是和朝廷争夺人口,发展国力”臧知非:《“算赋”生成与汉代徭役货币化》,《历史研究》2017年第4期。。吴国之所以敢于无赋,是因为“居国以铜盐故”,也就是说,吴国发达的官营商业实施了铜盐垄断,从而为统治者提供了巨额的财力支持。这和句践时代的策略如出一辙。越王句践时代与吴王刘濞时代相隔虽已有300余年的时间,但从官营垄断手工业、商业这一层面来说,两者之间却展现出了“长时段”内经济发展的连续性。这种连续性,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们加深对先秦经济史演变历程的理解。

(责任编辑:陈炜祺)

Abstract: The release of Tsinghua Bamboo Slips “Gou Jian, King of Yue” has provided us a great amount of unknown information on the history of the Wu-Yue battle. In the text, the record of “Si Qi” the system of land and “Zheng,” the system of tax and war services, could reveal the basic condition of land privatization in Yue; it also tell sits system of tax and war service in the form of goods and rents. TBS “Gou Jian, King of Yue” not only confirms the historical facts of Yues conquer of Wu, it also imports in helping us to describe the social condition of Yue and study the economical condition of Pre-Qin era.

Keywords: TBS ;“Gou Jian, King of Yue”; Si Qi; Classical Ecomon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