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阿根 顾若言
摘 要:随着出土墓志整理与研究工作的不断推进,墓志的语言研究越来越受到学界重视。《汉语大词典》编纂之初,就运用了不少墓志材料。近年来,新出墓志整理成果丰硕,它对大型辞书的编纂与修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收录解放后入藏南京市博物馆的出土墓志305方,這些墓志具有重要的语言学研究价值,可为大型语文辞书的编纂与修订提供丰富且真实的语料。论文以《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为语料,对《汉语大词典》12条例证方面的疏漏与不足提出了补正意见,以期有助于《汉语大词典》的修订和汉语词汇史研究。
关键词:南京;出土墓志;《汉语大词典》;例证
例证作为辞书编纂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是决定辞书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例证对于词典的重要性,学界曾经这样说“例证是血肉,释义是灵魂”,可见,释义是辞书满足读者解疑释惑的主要手段,书证则是解释词义的辅助性手段之一。例证在辞书中起辅助释义、阐发词义的作用。杨超(2006)指出辞典的例证还具有“说明语源及其流变”的作用。对于“古今兼收,源流并重”反映汉语源流与发展演变的大型语文辞书来说,对一个词语的溯源探流就显得更为重要。选用例证时要力争做到溯源探流,一方面,应当考虑尽可能举最早的出处和用例,即找出这个词的始见用例,这是源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找出这个词的最晚用例,即找到这个词的使用下限,这是流的问题。同时,大型语文辞书在例证上应当依据汉语史的发展实际,较为全面地反映汉语词汇的历史发展脉络,即尽可能地分别举出一个语词在上古汉语、中古汉语、近代汉语和现代汉语时期的用例,以体现大型语文辞书例证的多样性特点。当代大型辞书的引证范围几乎涉及所有的文献,而且对引证的选择和使用格式也更加趋于科学、完善。不过,辞典编纂者往往会受限于彼时语言研究成果,在例证的列举方面常常存在着一些疏漏,周阿根(2015)指出,“到目前为止,要追溯每一个词的每一个义项的最早用例,任务还很艰巨”。《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大词典》)代表了我国当今大型语文辞书的最高水平,但限于彼时技术和时代条件,其例证选用中仍存在不少时代局限,未能接触到数量庞大的历代墓志文献就是其不足之一。因此,在词目引证方面亦多有疏漏,有些条目的始见例晚于例证实际出现的年代,有些条目仅仅列举一个例证,有些条目仅仅列举同时代例证,部分条目甚至没有例证。
《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是故宫博物院和南京市博物馆联合主编的大型墓志合集,共收录新中国成立以来入藏南京市博物馆的历代墓志凡305方,另附有买地券16方,其时间跨度上起两晋,下至民国。这些墓志材料具有重要的语言文化研究价值:一方面,墓志文献能够用以佐证传世文献、补正史实;另一方面,墓志也是一种重要的“同时资料”,真实地保留并反映了彼时语言的使用实际情况,有助于改善辞书例证的迟后或缺漏等问题,对汉语史的研究特别是新词新义的发现大有裨益。此前我们曾利用墓志语料对《汉语大词典》进行过系列补正,详参周阿根、孙琛琛(2013),周阿根、王凤琴(2014),周阿根(2016),金艳丽、周阿根(2018),叶云露、周阿根(2018)等。同时,我们还对南京出土墓志词语开展过系列研究,可参金纹漪、周阿根(2017),杨筱婉(2017)等。这里,我们再以《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为语料,对《大词典》部分词语的例证疏漏问题进行补充与订正。限于篇幅,仅举其要者以说明问题,词目以汉语拼音音序排列,以便寻检,以期我们的研究有助于《大词典》的编纂和修订,并为语文辞书编纂工作及汉语史研究提供有益参考。
1.波润
《大词典》“波润”条释作“余润”,例证仅举清代一例,清和邦额《夜谭随录·娄芳华》:“郎君处此,于汝亦大有波润。独不念碗中余渖、柈中剩胾,又谁曾与汝争一匕一箸耶?”孤证且晚出。明代的南京出土墓志中已见该词用例。《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明万历三十二年《朱睿焞墓志》:“无何,累千金,波润诸弟,皆能自立。”明以后的传世文献亦有用例。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即或贷力于贫民,而雇值之资亦仅耳,抑且仰求而后可分其波润焉。”此外,“波润”于明以前鲜见,或为明代新词。《大词典》可据此提前始见例时间,并补充例证。
2.祔窆
《说文解字·示部》:“祔,后死者合食于先祖。”“祔”本义为祭名,后引申有“合葬”义。《礼记·檀弓上》:“周公盖祔。”郑玄注:“祔,谓合葬。”孔颖达疏:“周公以来,盖始祔葬。祔即合也,言将后丧合前丧。”《说文解字·穴部》:“窆,葬下棺也。”“窆”本义为下葬时将棺材放入墓穴中,后泛指埋葬,并引申有墓穴、坟茔等义。祔窆,即合葬。《大词典》“祔窆”条释作“合葬”,引例为唐权德舆《权府君墓志铭》:“祔窆双魂,淑声无穷。”孤证且晚出。南北朝的南京出土墓志中已见该词用例。《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南朝梁天监十三年《萧融太妃王纂韶墓志》:“粤其年十一月丙午朔十日乙卯,祔窆弋辟山。”《大词典》可据此提前始见例时间,并补充例证。
3.合窆
合窆,意为合葬。《大词典》“合窆”条例证唯一例,出自清代乾隆年间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二》:“后有合窆于妻墓者,启圹,则有男子尸在焉。”孤证且晚出。明代的南京出土墓志中已见该词用例。《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明正统八年《范氏墓志》:“卜以是年十月二十八日,葬于江宁县□德乡,与怀远合窆焉,礼也。”如从碑刻文献追溯“合窆”一词的语源,还可上推,“合窆”一词的用例最早可追溯至南北朝时期。《汉魏六朝碑刻校注》三六八《北魏元弼墓志》:“春秋卌七,以太和廿三年九月廿九日薨于洛阳。与夫人张氏合窆于西陵。”《汉魏六朝碑刻校注》一○○二《东魏封柔墓志》:“夫人博陵崔氏,年廿九,以熙平二年八月十日奄遭非命云亡。以来廿九载,今便改榇合窆玄宫。”《大词典》可据此提前始见例时间,并酌情补充例证。
4.合厝
《说文解字·厂部》:“厝,厉石也。”本义指磨刀石,后来常借为“措”,表示放置、安置的意思,并由此引申出“埋葬”义。《大词典》“合厝”条释作“犹合葬”,无例证。明代的南京出土墓志中已见该词用例。《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明隆庆元年《刘安节墓志》:“令子应鹿等卜今年十月初三日,将奉柩于安德门祖茔,启元配温孺人之窆合厝焉。”实际上,“合厝”一词的文献用例可追溯至北魏时期。《汉魏六朝碑刻校注》四一六《北魏寇臻墓志》:“其公之所德,建功立事,皆备碑颂别传,非略志尽也。以正始三年三月廿六日合厝于洛城西十五里大墓所。”传世文献亦有用例,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陈锡九》:“市棺赁舆,寻双榆下,得父骨而归。合厝即毕,家徒四壁。”《大词典》可据此酌情补充例证。
5.给济
“给济”乃“供给接济”之义。《大词典》“给济”条引例为《三国志·吴志·全琮传》:“是以中州士人避乱而南,依琮居者以百数,琮倾家给济,与共有无,遂显名远近。”孤证。可补南京出土墓志。《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明万历七年《王孺人墓志》:“待宗族姻旧恩义浃洽,时有给济。”实际上,三国以降传世文献还多有用例。《敦煌变文校注·降魔变文》:“须达为人慈善,好给济于孤贫,是以因行立名给孤。”宋普济《五灯会元》卷二“永嘉玄觉禅师”:“依报与空不空相应,则永绝贪求,资财给济。”《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五百四十一:“上以饥民数多,赈济难遍,且抢掠四起,大乱可虞,命户兵二部会议借太仆寺马价银数万两、临清仓米六万石,设法给济。”《大词典》可据此酌情补充例证。
6.吉土
《大词典》“吉土”条释作“古代王者卜居之地。”引例为《礼记·礼器》:“因吉土,以飨帝于郊。”郑玄注:“吉土,王者所卜而居之土也。”孤证。可补南京出土墓志。《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明万历四十七年《刘瑜墓志》:“生曰伟人,殁归吉土;孕秀发祥,松楸不朽;亿万斯年,凤麟楚楚。”实际上,“吉土”一词还多见于传世文献。《魏书·萧宝夤传》:“谓宜明加禁斷,以全至治,开返本之路,杜浇弊之门。如斯,则吉土盈朝,薪槱载焕矣。”唐白居易《凶宅》:“四者如寇盗,日夜来相攻。假使居吉土,孰能保其躬。”《宋大诏令集》卷第六《体元御极感天尊道应真宝运文德武功上圣钦明仁孝皇帝册文》:“设都睢水,表兴王之壤。卜郊吉土,以谢贶穹厚;荐册泰馆,以归美真圣。礼乐之文著矣,天人之际交矣。”《大词典》可据此酌情补充例证。同时,从以上文献用例可以看出,“吉土”并非仅仅指“古代王者卜居之地”,《大词典》释义亦不确,当正之。
7.同藏
“藏”古有“葬”义,《列子·杨朱》:“一国之人受其施者相与赋而藏之。”杨伯峻集释引俞樾曰:“藏,犹言葬也。《礼记·檀弓篇》:‘葬也者,藏也。故葬与藏义得相通。”可见,“同藏”乃“同葬”之义。《大词典》“同藏”条释作“谓合葬”,引例为唐韩愈《息国夫人墓志铭》:“随葬东土,在河之阳,遥望公坟,而不同藏。”孤证。可补南京出土墓志。《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明嘉靖十八年《刘浩暨配张氏合葬墓志》:“金陵之刘自齐分,始基以武发以文,承而传之朴蓭君,张允德配厥绩均,村曰戴墅峨者坟,松茂柏悦山出云,体魄同藏宜后人。”唐代墓志亦有该词用例,《洛阳出土历代墓志辑绳》唐大和四年《卢方墓志》:“展也淑疋,亦齐之姜,众灵幽赞,双剑同藏。”《大词典》可据此酌情补充例证。
8.阴宅
“阴宅”即人死后居所,泛指墓穴、坟墓。《大词典》“阴宅”条首例引《红楼梦》第一○一回:“老太太是在南边的,虽有坟地,却没有阴宅。”《大词典》例证有三,但皆为清代以后用例。例证晚出。明代的南京出土墓志中已见该词用例。《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明正德六年《刘氏墓志》:“盖生为阳宅,死为阴宅,无非藏其体也。”实际上,“阴宅”一词的文献用例最早可追溯至东汉时期,且东汉以来的碑刻文献多有用例。《汉魏六朝碑刻校注》一六二《东汉阿贵造阴宅砖》:“阿贵造乔昔阴宅,三千钱。”《唐代墓志汇编续集》显庆○二一《明远墓志》:“干城非实,阴宅本空,名贤才裔,□人王□。”《大词典》可据此提前始见例时间,并酌情补充例证。
9.茔域
“茔域”乃“坟地、墓地”之义。《大词典》“茔域”条首例引东汉郑玄注,《周礼·春官·肆师》:“掌兆中庙中之禁令。”郑玄注:“兆坛,茔域。”后又举四例南北朝及唐代用例。《后汉书·栾巴传》:“大行皇帝晏驾有日,卜择陵园,务从省约,茔域所极,裁二十顷。”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洧水》:“东南流径汉弘农太守张伯雅墓,茔域四周,垒石为垣。”《周书·孝义传·荆可》:“然可家旧墓,茔域极大。”唐柳宗元《寄许京兆孟容书》:“不敢望归扫茔域,退托先人之庐,以尽余齿。”上古汉语与中古汉语时期的例证可谓丰富,但却探未及流,未能列举近代汉语用例。实际上,“茔域”一词在近代汉语时期用例颇多。《辽代石刻文编》辽重熙二十二年《王泽墓志》:“即以其年四月二十二日辛卯乙时,启故夫人之茔域,从合祔焉,礼也。”元张光祖《言行龟鉴》卷四:“茔域甚厚,五世祖冢皆访得之,买田其旁,植松槚,召人守视之。”《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明正德三年《郑强墓志》:“乃即其山为茔域,以屋为祠宇,计终老焉。”《大词典》可据此补充近代汉语例证,完善汉语词汇的发展链。
10.茔葬
《说文解字·土部》:“茔,墓也。”本义为葬地、墓地。《汉书·楚元王刘交传》:“太夫人薨,赐茔,葬灵户。”颜师古注:“茔,冢地。”引申为“埋葬”义,宋侯延庆《退斋笔录》:“未欲茔于他山,就瘞于西垒之根。”“茔葬”二字同义连用,表示埋葬、丧葬的意思。《大词典》“茔葬”条释作“犹丧葬”,引例为《元典章·刑部四·过失杀》:“拟于丁五儿名下追中统钞五定,给付苦主,充茔葬之资。”孤证且晚出。可补南京出土墓志。《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明成化十四年《赵辉墓志》:“遣南京礼部右侍郎李本等官谕祭,共一十五坛,及米帛棺椁茔葬,悉给于内,恩至渥也。”实际上,“茔葬”一词的文献用例可追溯至唐代。《唐代墓志汇编》宝历○一○《葛澄墓志》:“以宝历元年岁守辛巳九月辛未十五日乙酉,茔葬于河阳城南六里大和里之北原礼也。将恐人代迁易,谷变山移,刻石命文,志于幽隧。”宋代传世文献亦见用例,宋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七百十一:“汉夏侯胜宣帝时为太子太傅受业,诏撰《尚书》《论语》,赐黄金百斤,卒,官赐蒙茔葬平陵。”又卷五百八十:“昔尧葬榖林,农不易亩;舜葬苍梧,市不改肆;秦始皇作为地市,下锢三泉,金玉宝货,不可计数,死不旋踵,尸焚墓掘。繇此推之,尧舜之俭,始皇之奢,是非可见。今国家茔葬,费损巨亿,一旦焚之,以为灰烬。”《大词典》可据此提前始见例时间,并酌情补充例证。
11.永终
《大词典》“永终”条义项3释作“特指生命永远终结”,例证仅举清代一例,清蔡东藩《慈禧太后演义》第十五回:“午后,大行皇帝大殓,十有九龄的天子至此永终。”孤证且晚出。宋代的南京出土墓志中已见该词用例。《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宋崇宁四年《何宗墓志》:“嗟君子兮,亮简疏通;伊善人兮,不克永终。约后事兮,丰俭适中;翛然往兮,明月清风。”实际上,“永终”一词的文献用例可追溯至唐代。《唐代墓志汇编》开元三四九《源君妻郑氏墓志》:“洎君子永终,夫人昼哭,训育男女,若全师父。承淑妹之意,居娣姒之和,无改君子之道,有答平生之志。”《大词典》可据此提前始见例时间,并补充例证。
12.卓出
《大词典》“卓出”条释作“特出;杰出”,引例为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才略》:“袁宏发轸以高骧,故卓出而多偏。”孤证。可补南京出土墓志。《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贰南京》南唐升元二年《佚名墓志》:“府君卓出,奇姿挺生,威武负气,弦直□乙巳之岁,始筮仕于合淝。”其实南北朝墓志就多有用例,《汉魏六朝碑刻校注》五一七《北魏刘颜墓志》:“君文思渊澄,雄武卓出,寻加强弩将军直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六八三《北魏元诱墓志》:“於穆君公,魏之宗室。结庆挺生,含章卓出。栖息琴文,流连道术。若彼春芳,同兹秋实。”墓志文献之外亦不乏其例,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第四》:“诸葛厷年少不肯学问。始与王夷甫谈,便已超诣。王叹曰:‘卿天才卓出,若复小加研寻,一无所愧。”南朝僧祐《出三藏记集》“尸梨蜜传第九”:“尸梨蜜,西域人也。时人呼之为高座。传云国王之子,当承继世,而以国让弟,暗轨太伯。既而悟心天启,遂为沙门。蜜天资高朗,风骨迈举,直尔对之,便自卓出于物。”《大词典》可据此酌情补充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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