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彭广军
前些时候,媒体披露了山东某地钟某峰、郑某冰、葛某高等10名犯罪嫌疑人打着退伍军人旗号在街头闹事,砸坏警车,损毁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涉嫌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看了这则新闻,我心里很是纠结。如果这些人不是退伍军人,如此举动当然让人愤怒,这是在败坏退伍军人名声啊!不过还有种可能是他们真的当过兵。后者才是我纠结的根源所在,从一名退伍军人,堕落成违法犯罪嫌疑人,落差太大了。这违背了他们在部队受教育的初衷。我认为,“当过兵”不能也不应该具有超出普通人的权利,更不应该成为达到自己某种过分诉求的藉口。
毋庸置疑,当兵意味着更多付出,甚至更多的牺牲,理应得到社会尊重,条件允许的话得到更多关心和爱护也是理所当然的。尤其是对那些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流血牺牲过的军人,必须要尽可能地给予更多更好的关爱,对他们的漠视就是对国家民族未来的漠视,如果总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并心安理得的话,那社会一定是没有前途的。个别地方违背党和国家政策,致使少数伤残转退军人生活无着落,的确令人愤慨。
可是话也得分两头说,当过兵,是资历,是荣光,但切忌不要把这种经历当成向党和人民伸手的砝码,聚众闹事,妨碍公共秩序,走向犯罪道路,就成了改变性质的问题,广大退伍军人非但不会为其“声援”,而且必定会站出来谴责他们的行径。当过兵的人最朴素的理想是什么?不就是希望国家和平安宁吗。如因自己的不当诉求而给国家添乱,自然违背了初衷。
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我是1980年当的兵,算是老兵了,这种感觉更加强烈。诚然,当兵的确苦的确累,可难道当工人、做农民就不累不苦了?我们当兵那个年代每月只有6元钱津贴,但难以否认的是,当兵那几年一定是我们人生历程中最有意义的几年。这我不是矫情,想必许多战友也有这种感觉。
咱当兵的人,走进部队,受了多年系统教育,应该明白为什么当兵的道理。现在退伍了,应该对部队怀有感恩情怀,想想在部队得到了什么。当兵失去了一些东西,但也获得了许多机会。
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以“当过兵”为幌子去索取一些额外的东西呢?真没这个道理。回过头来想想,如果不当兵,我们的状况也许比眼前还差。
咱当兵的人非常注重集体荣誉。退伍后,战友星散各地,由于条件不同、个人禀赋有别,生活际遇差别甚大,但我们得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不能将希望值定得太高,否则,经常会怨天尤人,无疑是自寻烦恼。若因此再做出一些出格甚至违法乱纪的事,就会令老部队、老战友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