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菲
近期,接连曝出几起涉及大数据的事件。有同样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更高价格的“大数据”杀熟事件;还有网友质疑微信根据文字聊天内容精准推送广告的行为。3月27日,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大数据“杀熟”的调查结果,56.92%的被调查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
几起事件涉事团队均已进行澄清,或是回应“不会利用大数据杀熟”;或是回应并未监测用户聊天记录,更不会通过监测用户聊天记录来推送广告。然而在不止一位用户反映有此遭遇的情况下,这样的解释不仅不能完全打消公众的疑虑,反而更多地折射出公众对个人信息可能发生泄露的焦虑。
从用户角度来讲,大数据确实让生活更加便利,却是以出让部分隐私权为代价。实际上,公众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上网的人可能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在电商平台搜过某款产品,再次打开该平台会有相关产品的推荐;在搜索引擎通过搜图功能可以查询出想要的图片信息;打开地图可以搜索最佳出行方案……互联网企业通过浏览痕迹等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可以勾画出用户的行为、习惯,形成一幅精准的“数据画像”从而实现“个人化定制”,及时、精准提供产品或服务,获得商业利益。但与此同时,如果个人信息保管不善,或者被恶意泄露,每个人无异于“信息裸奔”。
当然,我们希望每一家互联网企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时候都是合法、正当且必要的,但仅依靠企业的自律显然是不够的。当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是否还能足够自律?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建立诚信激励和黑名单制度,堵住监管漏洞,提高违法成本,对于侵犯用户隐私的黑手及时、严厉处理。当然,我们欣喜地看到,有关部门也在关注这个问题。
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开始实施,成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2018年11月1日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不仅赋予了公安机关更大的监管监察权限,更突出了依法處置不合法、不合规情形的要求,让忽视、破坏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行为被查出和处置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
2019年1月25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决定自2019年1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密集出台,彰显了国家依法依规治理网络的决心,但好的法律也需要好的执行和监督,需要监管部门的强势介入,同时还需要监管体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当然,企业自身也需要做好个人信息合规建设,积极完善并及时更新隐私政策。从立法、司法、执法、自律等各个层面同时发力,才能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彰显法治文明的价值。
毋庸讳言,个人信息安全问题长期存在,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耐心。要随着行业发展对现有规则进行细化优化完善。但我们相信,在各方的努力下,一定能够找到个人信息合法保护与合理利用间的平衡点,让每个人都可以更好享受互联网带来的技术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