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 胡晞江 陈梦祎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市妇幼保健院)(武汉430016)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是仅次于妊娠期糖尿病的一种比较常见的内分泌疾病,目前研究表明[1],妊娠期甲状腺激素不足会增加流产、早产、妊娠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妊娠并发症风险,对胎儿神经系统发育产生远期不良影响。妊娠期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可引起母体高代谢病理消耗,如未能及时发现及干预,新生儿的甲状腺功能异常发生率明显增高[2]。本研究的目的是调查研究湖北地区孕妇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患病情况,为指导妊娠期妇女群体筛查和监测甲状腺功能提供理论支持。
1.1 对象选取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在武汉市妇幼保健院门诊进行产前检查的单胎健康初产妇1 819例,排除曾患有甲状腺疾病史、碘缺乏或碘过量、甲状腺过氧化物酶自身抗体(TPOAb)和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阳性、糖尿病及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孕妇332人,其余1 487例孕妇符合美国国家临床生化学会推荐的妊娠期“标准人群”的条件,将其作为本研究制定妊娠期甲状腺功能指标正常参考范围的“标准人群”,其中孕早期组(1~12+6周)498例、孕中期组(13~27+6周)525例、孕晚期组(28~40+6周)464例,年龄20~41岁,平均年龄29岁。此外,回顾性分析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在武汉市妇幼保健院产检的不同孕期16 762例孕妇,排除患有甲状腺疾病史孕妇1 025例,最终纳入孕妇15 737例,其中孕早期8 833例、孕中期4 808例、孕晚期2 096例,筛查其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患病情况。
1.2 检测方法采集受试者清晨空腹肘静脉血5 mL,静置离心,以3 000 r/min离心标本10 min,分离血清后,当日采用美国贝克曼公司Dxl 800化学发光分析仪测定血清TSH、FT3、FT4、TT3、TT4水平,各项指标的批间差异和批内差异均<5%。
1.3 诊断标准以第2.5和第97.5百分位数作为TSH、FT3、FT4、TT3、TT4的正常值上限和上限。当血清TSH超过正常参考值上限且FT4低于正常参考值范围下限时,诊断为妊娠期临床甲减;当血清TSH超过正常参考值范围上限而FT4正常时,诊断为妊娠期亚临床甲减;孕妇甲状腺自身抗体呈阴性,血清TSH水平正常,而血清FT4低于妊娠期血清FT4第5(P5)百分位数,诊断为单纯性低甲状腺素血症;血清TSH水平低于0.1 mIU/L,血清FT3或FT4超过正常参考范围上限时,诊断为妊娠期甲亢。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22.0进行统计分析。血清 TSH、FT3、FT4、TT3、TT4水平均为非正态分布,采用双侧限制(P2.5~P97.5)表示,妊娠期甲状腺疾病患病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多组间比较采用秩和检验的Kruskal-Wallis法。
2.1 妊娠各孕期妇女血清TSH、FT3、FT4、TT3、TT4的参考范围 本研究筛选的1 487名健康孕妇甲状腺功能指标呈偏态分布,参考范围采用P2.5~P97.5表示。不同孕期的血清TSH、FT3、FT4、TT3、TT4正常参考范围见表1。
2.2 孕早期妊娠妇女甲状腺功能普查情况依据湖北地区特异性甲状腺功能指标参考范围筛查湖北地区8 833例孕早期妇女患有妊娠期临床甲减、亚临床甲减、单纯性低甲状腺素血症、甲亢的情况,患病率分别为0.63%、2.77%、8.89%、1.34%,其中单纯性低甲状腺素血症患病率最高。见图1。
表1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指标参考范围Tab.1 The reference ranges of thyroid function for pregnant women
图1 妊娠妇女孕早期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患病率Fig.1 The prevalence of thyroid dysfunction of pregnant women in the first trimester
2.3 整个孕期甲状腺功能异常患病率妊娠妇女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临床甲减的患病率分别为0.63%、0.15%、0.1%,亚临床甲减的患病率分别为2.77%、2.08%、4.39%,单纯性低甲状腺素血症的患病率分别为8.89%、0.42%、2.96%,甲亢的患病率分别1.34%、1.31%、0.29%,不同孕期患病率之间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孕晚期妊娠期亚临床甲减患病率高于孕早期和孕中期,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甲状腺激素是参与母体代谢调节的重要激素之一,在胎儿神经系统的分化和成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3-4]。在整个孕期[5],胎儿大脑发育所需的甲状腺激素来源是有差异的,妊娠早期即12周前,胎儿的甲状腺激素完全依赖母体供给[6],随后,孕中期由母体和胎儿共同提供,再到孕晚期主要由胎儿自身提供[7],因此,在妊娠12周前及时进行甲状腺功能筛查和治疗显得尤为重要。2018年我国《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建议备孕期或妊娠早期所有拟妊娠妇女,都应进行甲状腺功能指标的检测,筛查时机选择在妊娠8周以前,最好是在怀孕前。目前研究显示[8-9],孕期任何孕周均可发生妊娠期甲状腺疾病,孕中、晚期甲状腺功能异常同样对母婴造成不良妊娠结局,因此仅在孕早期筛查,可能会对孕中、晚期新发的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患者造成漏诊。目前,孕中或孕晚期孕妇新发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患病情况在国内外鲜有报道。本文采用横断面研究方法对未患有甲状腺疾病的15 737例健康孕妇在不同孕期进行临床甲减、亚临床甲减、单纯性低甲状腺素血症、甲亢疾病筛查,结果显示在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临床甲减的患病率分别为0.63%、0.15%、0.1%,亚临床甲减的患病率分别为2.77%、2.08%、4.39%,单纯性低甲状腺素血症的患病率分别为8.89%、0.42%、2.96%,甲亢的患病率分别为1.34%、1.31%、0.29%,本研究数据表明妊娠中、晚期甲状腺疾病均有发生,而且患病率不低,为孕妇整个孕期进行甲状腺功能全面筛查提供有力证据,故在经济条件允许情况下,整个孕期监测甲状腺功能,有助于临床上降低孕妇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漏诊风险,及时发现,有效治疗,从而降低妊娠并发症及改善妊娠结局。
表2 不同孕期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患病率Tab.1 The prevalence of thyroid dysfunction during different stages of pregnancy例(%)
目前孕期亚甲减是否需要药物治疗一直存在较大争议[10-11],但是尽早及时识别无症状的妊娠期亚临床甲减得到共识,若在妊娠期发现亚临床甲减,需引起重视,定期监测血压、血糖、血脂等情况,及早发现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等并发症,减少其对孕妇各器官及胎儿的影响[12-13]。本研究结果显示,孕晚期妊娠期亚临床甲减发生率高于孕早期和孕中期,加强孕晚期的筛查,避免孕晚期亚临床甲减的漏诊。综上所述,本研究提出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所有孕妇妊娠早、中、晚期均筛查甲状腺功能的概念,从而降低妊娠妇女妊娠期临床甲减、亚临床甲减、单纯性低甲状腺素血症、甲亢等甲状腺疾病的漏诊率,对减少妊娠并发症,提高新生儿出生质量和儿童智力水平具有积极的临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