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之后,我就没有看过自己这篇东西。时隔一年,因为被编辑要求写创作谈,我重新“拜读”了自己这篇小说(《十月》,刊稿我还没看到,我看的是word文档),跟读别人的小说已经没有太大区别了。然后我有了如下读后感:
一,这篇东西可能是我迄今所有小说中,“故事”最完整、事件最“传奇”、时空最“广阔”的了。二,看着很亲切,它道出了我所知道的90年代,那个年代的生活场景和感官认知,通过这篇小说相对准确地传达了出来,作用于本人,带有某种唤醒的喜悦。三,我看笑了。不是说我写得好,更谈不上成功(这一点还是留给评论家去说吧),而是我发现这篇东西多少带有点幽默感。不过,我的幽默感显然是恶意的。这里面全是黑暗,没有一丝光亮。于是我又笑不出来了。
使用《冰血暴》(科恩电影及HBO三季同名迷你剧)的题记,谈不上是“致敬”——虽然我非常喜欢《冰血暴》——说成戏谑完全成立。我太不正经了,在小说上,几乎一次“正经”也没有过。如果读者能看出这篇东西还戏谑了已故的汪曾祺老先生,那大概算是一种“成功”吧。汪曾祺是我尊崇的前辈作家,我从青春期(没错,就是90年代)就看他的小说。我当然经常被汪曾祺给迷住,有时甚至被他所表现的善而感动得流泪,但紧接着我就是感到悲哀,为自己悲哀。為什么在我几十年的人生里,我看到的总是恶呢?在写作中,恶是不是理应回避?或者,我就是一个恶人?
最后交代一点,故事的核心部分,即这种毫无现实利益的谋杀以及因此造成的冤案是我听来的,据说是真实的,而小说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我作为一个中年人对少年时代的追忆。
曹寇,1977年生。
出版有《金链汉子之歌》《在县城》等小说多部,
编剧电影《片警宝音》。
现居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