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吉洪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为标志,“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我国新时代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基调,指明了方向。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作出了“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科学判断,“公平”与“质量”是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与关键。回首2018,我国教育事业在“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定的步伐;展望2019,“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将会再谋新篇。
一、教育均衡发展再开新局
教育均衡发展是民生之举、公平之要。作为一种教育思想,教育均衡发展既“古老”,又“现代”,体现为每一个人对教育理想的向往和对教育公平的追求,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庄严承诺。新时代我国教育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和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全国教育大会指出:“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促进区域、城乡和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以教育现代化支撑国家现代化。”这为新时期教育均衡发展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一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平衡分布。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做好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在不减少东部优质教育资源财政投入的前提下,应适当考虑向优质教育资源欠缺的中西部地区适当倾斜,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层次均衡发展。扩大职业教育的办学视野,将职业教育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技能培训结合起来,提高中职教育的社会地位与声誉。
三是扶持发展农村教育,扎实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在统筹布局规划、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重点扶持中西部农村、民族地区农村、贫困地区农村的教育,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真正实现教育目标的城乡共生、教育资源的城乡互动、教育对象的城乡交融。
四是强化特色化办学,推进教育生态均衡发展。适龄人口的减少和人民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倒逼各级各类学校打造“一招鲜”的办学特色,学校间开展良性竞争,建立动态平衡的教育生态系统,打造终身教育生态体。
二、教育秩序治理再出重拳
教育秩序治理是利益之器、善治之道。正如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弗拉迪斯拉夫·莱蒙特所言,“世界上的一切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秩序各就各位”,教育秩序治理既要遵循教育本身固有的内部规律,也要遵循教育与社会之间的外部规律。
一是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要从传统的“三好”转换到“三爱”,培养学生“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爱劳动是立身之本,要“以劳动托起中国梦”,要改变以往教学的“偏科”现象,端正育人理念。
二是规范教育培训市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适度、合理的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教学的有益补充,但无序的校外培训不仅会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教育的生态平衡,而且还会加重家长的经济负担,引发社会问题,把學校教育引向无序状态。因此,政府要持续、有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维护教育良好秩序。同时,政府要“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主体作用,大幅减少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科学评价教师,激发教师职业的神圣感。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对教师的评价关系到教师对职业的责任心、忠诚度、使命感。新时代面临新形势,我们要科学评价教师,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对教师的评价不应是简单的“鉴定”与“分等”,也不仅仅是考核教师在“德”“勤”“能”“绩”“廉”等方面的显性表现,还应该从“使学生获得发展”的视角和“关爱每一名学生健康成长”的成效对教师的隐性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从而构建更加开放、多元、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使教师评价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更富“人情味儿”,不断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作者系浙江工业大学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