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从2015年开始,地炼已经开始获得原油进口权和进口原油使用权。2015年12月,东明石化首获1万吨汽油出口配额,自此拉开了地方炼厂参与成品油出口序幕。到2016年,地方炼厂申请出口配额增加到了12家,共计发放配额167.5万吨,而实际完成总量近100万吨,完成率为60%。但由于民营炼厂未能完成出口配额指标,才被商务部暂时取消出口配额资格,避免配额资源再度被浪费。这也透露出政府部门对于地方炼厂直接出口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等存在疑虑。民营炼厂直接出口资格被取消后,或将转向四大代理公司代为出口,因对成品油加工原油来源并没有约束,因此即使切断了民营炼厂出口,但是通过与主营炼厂签订供应协议,仍可实现其油品资源外流目的。从市场整体发展角度来看,这有利于我国石油企业在国际市场的资源整合。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国企改革做出顶层设计之后,我国油气领域改革进入快车道,多个重磅改革政策相继出台,其中“三权”放开尤为引人注目。因政策和体制机制上障碍形成的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迅速消融,2015年5月,东明石化成为首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民营地炼企业,扼制民营石油“咽喉”的油源问题就此破题。也正是“油源开闸”,激发处于中等规模的地炼向千万吨级炼厂扩能的热情,一批民企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开建,浙江石化项目全部建成后原油加工能力4000万吨/年。而在油品终端市场,从结构上来看,非国有加油站数量占比逐年增加。截至2016年8月,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的企业数量达316家。经过10多年清理整顿,地炼非但没有在清理中沉寂,数量反而不断增加,一次加工能力超过1.6亿吨。与2000年相比,山东地炼一次加工能力增长超过25倍,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超过70倍,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和主营业务收入均占全国地方炼厂的70%以上。2015年3月底,东明石化以50亿美元价格,将公司49%股份转让给卡塔尔两大石油巨头—卡塔尔投资发展集团和哈马德·本·苏海姆企业集团,而变现的资金,将作为该公司在山东等6省建立并运营1000座加油站的投资费用。
而这一切,离开政策支持是不可能做到的。
至于为什么要暂时取消民营炼化出口配额资格,还是从风险和整体利益通盘考虑的。央企出口比民企出口有很多优势:一是相对集中。二是能够把握货币问题和防范汇率风险。况且,在我国外汇储备大量下降情况下,让民企去出口成品油,外汇储备回流是个问题。有些人不理解我国进口原油再出口成品油和化工产品,认为这是把污染留在国内,把产品卖到了国外。其实这个观点过于短视。我国是原油进口大国,但在全球石油市场上却是个弱国。因为你只有原油需求量,是没有意义的。现在全球每年有超过40亿吨原油需求量,我国充其量仅占1/10,也就是4亿吨左右,根本谈不上拥有话语权。只有一边大量进口,一边大量出口,才能形成巨大的贸易规模,从规模中获取话语权。而民营炼油,显然还不适合进行这样的规模操作。三是从风险角度讲,央企的避险机制更完善。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加快,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弱势产业,对他国实施非歧视性贸易壁垒。2000-2014年,我国出口的成品油遭遇到9个国家的反倾销,总数达25次。由此可见,我国成品油贸易出口面临的国际环境较差。
过去3年,我国成品油出口配额规模变化不大,2017年下半年开始一般贸易出口模式全面替代原有的加工贸易出口模式。今年,随着恒力石化、浙江石化两家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投产,预计我国成品油出口规模将增至6000万吨,其中汽油出口压力最大,约800万吨增量需要寻找释放空间。出口规模猛增也将给国家预判和规划成品油出口配额提出挑战。随着配额数量,以及复杂性增加,细分企业主体、品种,以及时间段配额执行方式可能需要进一步优化,以增加配额管理空间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