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棠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居民收入作为衡量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标尺,如同诸多涉及民生领域的问题一样,提高收入水平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破解人民对获得感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居民收入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矛盾,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通过社会福利的再分配以应对居民收入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是通行的做法。但完全依赖再分配手段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显然有失偏颇。探寻社会福利再分配以外的其他措施,提高收入分配效率和公平的统一,具有强烈的现实迫切性。
本文关于居民收入不平衡问题中的极化研究,主要运用ER指数,对行业收入的极化问题进行实证分析。ER指数是由Esteban和Ray(1994)在定义认同感(Identification)和疏远感(Alienation)的基础上给出测度两极分化的一种方法。认同感是组内人数的增函数,同组的人数越多,认同感就越强,反之越弱;疏远感表示由于不同组之间收入不同产生的对抗,一个组与其他组的收入差距越大,疏远感就越强,反之越弱。关于收入不平等问题的研究,主要从地区差异、城乡差异、行业差异、高低收入阶层差异进行对比分析。收入流动性研究主要运用收入不流动比率、平均流动率、卡方指数等方法分别对城乡居民收入阶层跃升与机会公平问题进行测算和分析。关于居民收入不充分问题的研究,本文认为西蒙·库兹涅茨的“倒U假说”,只说明在一定经济发展阶段下,收入差距与之相匹配,但并未讨论既定收入差距之下,各收入阶层整体收入上升、下降及其幅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性问题。为此,本文将着眼于匹配性角度进行分析,为认识居民收入充分与否提供新的评判视角。
近年来,广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居民增收亮点迭出: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生活提质支撑有力;国民收入向劳动者倾斜,人民获得感切实增强;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发展成果共享更广;收入结构优化,增收来源丰富多样。富民强市成果丰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5400元,比2012年增长56.5%,2010年增长9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84元,比2012年增长65.0%,2010年增长1.2倍。剔除价格因素,201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 年实际增长40.0%,2013—2017 年年均实际增长6.9%;比2010 年实际增长63.0%,2011—2017年年均实际增长7.2%;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年实际增长51.1%,2013—2017年年均实际增长8.6%;比2010年实际增长84.2%,2011—2017年年均实际增长9.1%。
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为生活水平提升提供有力支撑,消费支出占收入比重下降。2017年,广州城市居民消费支出40637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从2010年的81.8%逐步下降到2017年的73.4%;剔除统计口径变化,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也呈下降走势:先从2010年的83.6%下降到2017年的80.6%。
进入新时代以来,广州企业部门收入不断向住户部门让渡,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期间,代表住户部门收入的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从2012年的44.9%攀升到2017年的50.2%,扩大了5.3个百分点,呈持续较快上升走势;而代表企业部门收入的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则从2012年的26.5%下降到2017年的22.9%,缩小了3.6个百分点。
广州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主要表现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比城市更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收窄,收入靠后群体增收速度更快等三个方面。
1.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更快
随着美丽乡村建设向纵深推进,农村居民增收致富取得新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就。2011—2017年广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比城市居民高1.5个百分点,各年分别高4.4个、0.5个、1.1个、1.4个、0.6个、2.0个和0.7个百分点。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收窄
2010—2017 年,广州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逐年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17年,广州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36,比2012年下降13.0个百分点,比2010年下降24.0个百分点(见表1)。
表1 2010—2017年广州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表
3.收入靠后群体增收更快
从收入绝对值高低划分的五等分组群体收入增速对比看,收入靠后群体的收入增长更快。2017年,广州城市居民中,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年增长1.3倍,比2010年增长2.0倍,名义收入实现倍增;中等偏下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年增长80.2%,比2010年增长1.3倍;中等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 年增长56.3%,比2010 年增长98.8%;中等偏上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年增长60.8%,比2010年增长1.0倍;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年增长57.3%,比2010年增长97.0%。
2017年,广州农村居民中,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年增长1.1倍,比2010年增长1.5倍;中等偏下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年增长89.9%,比2010年增长1.3倍;中等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 年增长55.3%,比2010 年增长1.2 倍;中等偏上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 年增长68.0%,比2010年增长1.3倍;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年增长41.2%,比2010年增长1.4倍。
1.工资性收入仍是城市居民收入重头,增收来源更加丰富多元化
从四大项收入构成比重看,城市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占比最高,2010—2017年均值为75.4%,表明工资性收入仍是城市居民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其他三类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份额均不足10%,分别是:财产净收入占9.6%;转移净收入占8.1%;经营净收入占6.9%(见表2)。从收入构成占比的变化看,2017年与2010年对比,城市居民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大幅下降20.4个百分点,表明工资性收入虽仍是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主要的来源,但收入来源从依赖单一化的工资性收入转向多元化的特征已十分明显。
财产净收入比重上升最快,2017年与2010年对比,城市居民财产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上升16.5个百分点,成为城市居民收入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近年,随着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建设的深化,带动市区房屋租金上涨,财产净收入占比上升较快。转移净收入比重也有较大提升,2017年与2010年对比,城市居民转移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上升5.7个百分点,近年政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大力提高居民的福利待遇,民生福祉增进成效显现。经营净收入比重则有所下降,2017年与2010年对比,城市居民经营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下降1.8个百分点,主要是近年部分经营户从一二产业转向第三产业过渡期间成本上升,致使净收入有所下降。
表2 2010—2017年广州城市居民四大收入构成和变化差值表
2.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高上升快,增收呈现城市化特征
从四大项收入构成比重看,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在收入构成中的占比最高,2010—2017年均值为67.9%,且每年占比均在60%以上,表明工资性收入也是农村居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其他三类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份额情况分别是:经营净收入占13.4%;财产净收入占13.2%;转移净收入占5.5%。
从收入构成占比的变化,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呈明显上升趋势,2017年比2010 年扩大12.5 个百分点,表明工资性收入作为农村居民收入最主要来源的地位不断巩固和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已成为农村居民增收越来越重要的渠道,凸显农村居民增收的城市化特征(见表3)。
从五等分组收入构成占比的变化对比看,收入较低组别的工资性收入比重更高,说明农村收入越低群体的收入对工资依赖性更强;财产净收入则随着收入组别升高比重逐渐上升,且高低组别占比相差成倍,表明农村土地红利、集体分红和私人房屋出租收入是拉开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见表4)。
表3 2010—2017年广州农村居民四大收入构成和变化差值表
表4 2010—2017年广州五等分组农村居民四大收入构成和变化对比表
广州城乡居民收入取得丰硕成果,但仍存在整体中的局部不平衡,部分中的总体不充分的问题。这既是新时代居民增收的重点难点,更是实现人民群众对获得感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具体分析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多处对居民收入平衡问题作出了具体描述:一是提出“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要求;二是提出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的目标。实现战略目标,必须针对具体问题,打破整体中的局部不平衡。广州居民收入不平衡问题主要表现为区域间差距扩大、收入阶层分化、两极固化加深、行业收入差距大、结构不尽合理等方面。
1.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且呈扩大走势
从收入分布的区域差距看,2010—2017年,广州市11个区中城乡居民收入最高辖区与最低辖区比值较大,总体呈扩大走势。从高低区域的年均差距看,城市居民收入最高的区收入绝对值比最低的区高出64.0%;农村居民收入最高的区收入绝对值比最低的区高出80.0%。从差距的走势看,2017年城市高低区域比值为1.68,比2010年上升6.0个百分点;农村高低区域比值为1.85,比2010年上升8.0个百分点(见表5)。
从各区居民收入绝对额对比看,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靠后区域主要分布在广州的南北片区。其中,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靠后的区是:从化、增城、南沙、花都、番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靠后的区是:从化、增城、花都。
表5 2010—2017年广州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与最低辖区比值表
2.收入阶层分化,阶层固化初现松动,但隐忧仍大
2013—2017 年,广州城乡居民收入流动总体呈现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3—2016 年,收入流动减慢,收入分层逐渐稳定,反映出尽管各收入阶层收入水平均有所提升,但仍难以跨越收入阶层的分界线,收入分层有所加深和固化。集中反映在三个主要指标上:一是反映五等分组收入群体收入相对位置不变户数占所在分组总户数平均比例的不流动比率(即留守本阶层的惯性率,下同)逐年递增,城市各年分别为30.6%、53.2%和58.7%;农村各年分别为35.7%、45.4%和55.7%。二是反映收入阶层群体在不同组别间互相流动的平均流动率逐年下降,城市各年分别为95.7%、60.4%和50.6%;农村各年分别为98.4%、79.0%和58.5%。三是反映收入阶层实际流动距离“充分流动”的理想状态“差距”的卡方指数逐年升高,城市各年分别为2.29、5.69和6.90;农村各年分别为2.62、4.13和6.18(见表6)。
第二阶段为2016—2017年,收入流动有所加快,不流动比率城市为43.7%,农村为38.5%,均低于2014-2016年的水平;平均流动率城市为88.3%,农村为90.0%,均高于2014—2016年的水平;卡方指数城市为2.99,农村为3.45,均低于2014—2016年的水平。连续多年阶层固化加深的问题初现苗头性松动。但不可忽视的是2016—2017 年收入阶层的流动性仍低于2013—2014 年的水平,阶层固化问题在从苗头性向趋势性松动转变之前,仍然存在较大隐忧。
表6 2013—2017年广州居民收入流动性相关统计指标
3.贫富两端更难流动,两极阶层固化加深
从收入阶层流转的概率比较看,2013—2017年最低收入组和最高收入组群体留在本组的概率在五等分组中最高,表明高收入阶层保持收入领先优势的能力更强,而底层群体实现阶层跃升难度更大(见表7)。
分城乡看,2013—2017年,城市居民收入群体留在本组中的平均概率,最高收入组最高,为60.8%;其次是最低收入组,为54.9%;中等收入组、中等偏下组、中等偏上组均不足四成,分别为:38.7%、39.6%和38.8%。农村居民收入群体留在本组中的平均概率,最低收入组最高,为60.6%;其次是最高收入组,为52.5%;中等偏下组、中等偏上组、中等收入组均不足四成,分别为:36.4%、32.9%和36.8%。
表7 2013—2017年广州五等分组城乡居民收入不流动概率表
4.行业收入极化程度削弱,但差距较大且呈扩大趋势
从18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工资与全市平均水平的对比看,行业收入差距较大。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大行业收入之高远远抛离其他行业。2017年,金融业工资高达全市平均水平的2.3倍,其中的资本市场服务行业工资是全市平均水平的5.3倍,货币金融服务行业工资是全市平均水平的2.1倍,保险业工资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7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行业工资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1.9倍。三大行业的就业人数占全市8.6%,收入份额占全市的14.2%。其中排第一位的金融业就业人口不足全市的2.3%,但行业工资总额超过全市的5.1%。该结果表明,居民财富向少数高收入行业集中,行业收入存在极化现象。
从各行业工资与平均工资比值的年度变化看,仅有1/3的行业比值上升,且这些行业的比值均排在前7位,其中排第一位的金融业工资与平均工资的比值比上年扩大19.6个百分点;其余2/3的行业比值下降(见表8)。该结果表明,行业收入向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等6大行业集聚。
表8 2017年广州各行业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与平均工资比值表
从行业收入的极化变化看,2011—2017年,广州各行业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两极分化ER指数从2011年的0.0293逐年下降到2017年的0.0097(见表9)。该结果表明,广州行业间工资收入极化程度不断削弱,收入向个别行业汇聚状况得到改善。
表9 2011—2017年广州各行业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两极分化指数
但不容忽视的是,从中类行业的高低对比看,广州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最高与最低行业的比值从2014年起连续3年保持上升,2016年和2017年收入最高行业工资为最低行业的10.9倍,升至近6年的高位,表明行业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见表10)。
表10 2012—2017年广州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最高与最低行业比值表
5.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发展不平衡
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为财产净收入和经营净收入下降较大。其中,2017年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9.2%,比2010 年缩小了8.3 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11.4%,比2010年缩小了4.8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比重的较大下降,主要是环保要求的提高导致相当一部分不达标的农村厂房关闭,影响出租收入。但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值得重视。调查显示,环评、安监等服务平台已下设到街镇政务服务中心,但农村集体厂房和个人厂房出租均以价优者成交为原则,业主在合同前对设厂的声、水、电的环保、消防等安全生产条件并不关心,导致承租设厂后,厂区与居住区矛盾产生,厂房关闭又引起厂主与政府管理部门矛盾,且容易诱发厂方劳工安顿等维稳问题。
经营净收入比重下降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近年随着对农村经营条件环评要求提高,流溪河流域、增江流域等大批农户被逼关闭生猪养殖场。二是禽类受冬春两季疫情和养殖成本上升影响,利润受到较大挤压。调查显示,家禽养殖中间消耗达到90.0%以上,且种类不同利润相差较大,加上限卖活禽范围扩大、疫情期间休市等因素影响,禽类受季节性滞销也导致其投入产出率下降。三是果类种植存在作物产出大小年之分,收入波动较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多处对居民收入充分问题作出了具体描述:一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让“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二是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三是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
居民收入充分与否问题,重要是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匹配与否问题。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既讲“同步”也讲“同时”,既要防止收入增长跟不上经济增长、劳动报酬提高滞后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情形,也要避免收入增长过度超前于经济增长、劳动报酬脱离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情形,不致使收入增长和劳动报酬提高成为无源之水、无米之炊,缺乏可持续性。因此,是否满足“同步”和“同时”两方面要求,是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匹配与否的重要考量,是居民收入充分与否的重要评判。
1.居民收入不充分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类别群体中
从居民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的匹配性看,广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与经济增速之差不断缩小,甚至反超经济增速。分城乡看,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速与经济增速之差,从2010—2017年的2.5个百分点,缩小至2013—2017年的1.8个百分点,再缩小至2017年的0.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速与经济增速之差,从2010—2017年的0.5个百分点,缩小至2013—2017年的0.1个百分点,到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已反超经济增速1.6个百分点(见表11)。
从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的匹配性看,2014年之前广州劳动报酬实际增速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速,2010—2013 年,二者差距为1.6 个百分点;但从2014 年起,劳动报酬实际增速一直反超劳动生产率增速,2014—2017年,二者差距为3.0个百分点。
综观“同步”与“同时”两个方面,在党的十八大以前,广州居民收入增长长期低于经济增长,劳动报酬增长长期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从党的十八大提出收入翻番以来,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经过一轮“补涨”之后,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已高于劳动生产率。可见,进入新时代以来,居民收入不充分问题已从整体转变为部分,更多表现在某些类别群体中。这些未能“同步”和“同时”的部分,主要集中在收入高增长预期向优增长转变不充分、转制社区居民收入增长不充分、本地农村居民外出打工收入竞争力不充分、低收入困难群体自我增收能力不充分、城市化进程中城乡收入均等化不充分等方面。
表11 2010—2017年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速、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增速对比表
2.收入预期适应经济从高增长向优增长的转变不充分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在转方式、优结构、换动力的转型中,经济增长已从速度优先转向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广州GDP增速从2013年的11.6%降至2017年的7.0%,经济增长呈L型横盘发展。据广州市民消费意向调查显示,受访者对当前收入状况的不满意率为14.3%,其中来自基层组织人员的不满意率达42.9%;有36.7%的受访者对收入提高表示满意,但来自基层组织的人员对当前收入状况比较满意的只有12.2%,非常满意的仅为4.9%。居民对收入现状满意度仍有待提高,反映的是对收入增长的较高期待,折射出居民对收入高增长预期与收入从高增长向优增长转变的现实落差。
3.转制社区居民收入增长不充分
总体上,转制社区居民收入竞争力基本与非转制社区相当。调查显示,2017年,23个中选转制社区调查样本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232元,比非转制社区略低2.3%。但也应该看到,转制社区居民大多为本地原居民,在社区转制过程中,获得了较为丰厚的土地补偿,并从土地利用中获得较大的财产净收益。土地红利一方面为提高转制社区居民收入水平作出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使转制社区居民收入对财产净收入依赖加大。从收入来源构成看,转制社区居民收入中有25.8%的份额来自财产净收入,比非转制社区高11.3个百分点;从绝对额看,转制社区居民财产净收入比非转制社区高73.8%。
从不同转制期社区居民收入对比看,2000年以前早期转制的社区居民收入比较均衡,但2000年及以后的转制社区居民收入对土地红利的依赖显得更为明显。2000年以前转制的社区工资性收入比非转制社区高8.4%,表明早期转制社区劳动就业比较充分;财产净收入比非转制社区高5.5%,表明早期转制社区土地红利依然存在,但并不依赖;经营净收入比非转制社区高44.9%,表明早期转制社区利用早期转制的第一桶“金”已成功转型,形成较成熟的商圈。然而,2000年及以后转制的社区财产净收入比非转制社区高88.5%,对土地红利的依赖过大;经营净收入仅为非转制社区的39.7%,表明该时期转制的社区除地租优势外,尚未形成充分的商业环境,收入欠缺多样性。
4.本地农村居民外出打工收入竞争力不充分
虽然本地农村居民外出打工带来了较高的工资性收入,拉动全体农村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但与外地来穗务工人员收入水平比较,本地农村居民外出打工收入竞争力明显不足。2017年,广州市本地农村居民外出打工月均收入3705元,仅为同期外地来穗打工农民工资性收入的85.0%。不过可喜的是,从走势上看,该比例比上年上升2.9个百分点,表明本地农村居民外出打工收入竞争力不充分状况有所好转。
5.低收入困难群体自我增收能力不充分
广州市委市政府历来关注和重视底线民生,1995年试点城市低保制度,1997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2015年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底线民生大幅改善。2017年广州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均收入达14755元,比2010年增长99.8%,名义收入已接近翻番;收入增长带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2017年消费支出比2010年增长81.3%。
但从收入来源上看,低收入困难家庭收入水平大幅提高主要得益于转移性收入的拉动。2010—2017年,转移性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从2010年的77.2%,不断攀升到2017年的84.0%,扩大了6.8个百分点;2011—2017年年均增长11.7%。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则从2010年的22.8%,逐年下降到2017年的16.0%,缩小了6.8个百分点;2011—2017年年均增长4.9%,平均增速比转移性收入低6.8个百分点。收入来源构成结构的变化及增速对比,反映了市委市政府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救济力度不断加大;但同时也反映出低收入困难群体自我增收能力不足。
低收入困难群体自我增收能力不充分进一步体现在有固定工作收入远低于散工收入,固定工作收入在工资性收入中的占比较低,且比重不断下降,反映低收入困难群体就业状况堪忧,自我“造血”脱贫能力严重不足。2010—2017年,低收入困难群体工资性收入中,有72.4%的份额靠打散工获得,而固定收入所占比重仅为27.6%,表明该群体就业稳定性较差,就业收入不确定性较大。从结构比例变化看,散工收入占工资性收入比重从2010年的60.4%,逐步上升到2017年的83.8%,扩大了23.4个百分点,表明该群体就业稳定性进一步下降。
6.城市化进程中城乡收入均等化不充分
因历史原因,广州的中心城区一直沿着珠江内河流域延伸,从荔湾到越秀再到天河以及黄埔,产业布局沿着珠江河道一路自西向东,南北片区发展相对迟缓,南北片区居民收入也因应相对靠后。
南北片区的共同点是城市和农村并存,这一特征使得区域在城市化进程中容易陷入城乡居民收入“双降”的悖论。即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有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相当部分富起来的农村居民转变为城市居民,原农村居民群体因流失了该部分收入较高的人群从而一定程度稀释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原城市居民群体则因新进了该部分收入比城市居民低的人群也一定程度稀释了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但广州城市化率在2017年已高达86.1%,农村份额相对城市较小,城市化进程对农村居民收入稀释程度更大。
受此影响,广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纵向对比虽不断缩小(见表1),但横向对比却高居全省首位,2017年,广州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36,城乡收入均等化不充分问题在全省最为突出(见表12)。
表12 2017年广东地级以上城市城乡收入比值对比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拥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体现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中,也是破解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关键。不平衡与短板相连,不充分与热点相关,解决不平衡问题应聚焦整体中的局部,解决不充分问题应通观部分中的总体。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视察广东,要求广东要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针对存在问题,遵循基本方略,落实指示精神,提出富民战略对策如下:
一是工资性收入既是居民收入增长的短期恢复性调整工具,更是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2017年,广州城市居民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7.0%,农村居民占比更高达73.8%。工资性收入作为居民收入构成的主体,占比高,涉及人数多、家庭户数多、行业面广,对居民收入增长影响广泛。而工资性收入的增加又依赖于经济主体的经营效益和分配政策,故通过经济发展“做大蛋糕”进而“分好蛋糕”,在富民战略中始终排在首位。
二是在政策和制度层面保护和稳定财产净收入。财产净收入继续大幅提升面临多方面制约:首先,出租房屋收入和红利收入是广州居民财产净收入最主要的两大构成,占财产净收入的比重,2017年城市为51.5%,农村为92.3%,在房地产长期严控的政策背景下,该收入缺乏长期大幅提高的可持续性。其次,财产净收入增加将导致收入差距扩大。从收入分层看,高低收入阶层财产收入差距较大,2010—2017年广州农村最高收入组财产净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比最低收入组高11.0个百分点。分城乡看,2017年广州城市居民财产净收入是农村的4.6倍,增速比农村高3.0个百分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比农村高8.2个百分点。再次,受通胀影响,实际储蓄利率为负,居民储蓄已实质形成财富贬值效应。因此,财产净收入缺乏作为收入优先战略长期举措的基础。
三是经营净收入提升应成为富民战略的重要抓手。首先,经营净收入提高是居民自我投资、自我经营、自我承担风险、自我享受收益的结果,是主动性富民之举,更具战略性价值。其次,与工资性收入构成经济增长的成本不同,经营净收入的增加往往伴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与经济增长呈相互促进的同向关系。再次,提升经营净收入,对于推动创新创业具有积极意义。因此,着力提高经营净收入应作为收入优先战略的长期举措。改善经营环境、鼓励居民创业应成为优化居民收入结构的政策重点。
四是继续增进民生福祉,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加大居民转移净收入。社会福利再分配是世界各国应对居民收入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通行做法,收入均等化理论也表明,通过二次分配向低收入群体倾斜、扩大收入均等化水平,可以增大社会经济福利。
广州在东西片区并跑、领跑的基础上,应珍惜和充分利用南北片区宝贵的土地储备资源,以追赶型经济模式为主导,科学布局南北片区产业和项目,充分发挥南北片区土地储备后发优势,提高土地产出率,加快提振南北片区实体经济壮大,支撑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实现区域收入差距的缩小。
一是积极把行业收入差距的不平衡转化为区域收入平衡的借力点。南北片区产业和项目选择,要站在粤港澳大湾区的高度,发挥区位优势,以现有区域产业布局和特有产业发展优势为依托,规划布局区域发展的创新机制,在制度创新、规划创新、理念创新和思路创新中抢占新的发展先机。积极优先发展附加值高、拉动收入大的行业。分别是: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收入水平高于全市平均值的行业(见表8)。积极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发挥主导企业产业模范先导作用,使产业创新生产系统路径不断分化、增加和优化。
二是积极争取全国首个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落户广州,探索人才、科学、技术、工程、产品的知识产权定价机制,打造知识产权广交会新品牌,在珠三角创新走廊规划建设中抢占发展制高点。利用高新区、知识城、科学城、智慧城、国际创新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等现代轻工业、智能装备制造业、金融服务业和信息技术区域产业集群,借力产学研一体化优势,加强与区域内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等科研机构的政策衔接,大力支持创新性研究和应用,形成政府为主导的科研驱动创新系统。打造科研机构、产业层、教育培训机构的创新性战略发展联盟,形成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和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发展局面,着力提升区域产业集群的创新动力、资源共享和收入增长。
一是顺应民生新期待,明确民意新目标。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乡村振兴调研显示,广州农村居民对乡村振兴主要期待有四个方面:首先是期盼提供资金扶持的人数最多,占比为56.9%;其次是期盼提高医疗保障的人数次之,占比为51.6%;再次是期盼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的人数排第三位,占比为49.7%;此外,期盼提高收入水平的人数排第四位,占比为35.9%。四大期盼的背后,折射出农村居民对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工资性收入增长的热切期待。
二是抓住以民为本的立足点,调动群众积极性;抓住产业配套政策的关键点,推动农村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抓住公共服务的平衡点,做好服务的精准对接。
三是根据历史、现实和前瞻性战略安排,确立科学合理的奋斗目标。相关政策目标要进行科学性、可行性测算,目标不能定得过低,对标对表长远战略部署,保证工作力度的持久性和配套政策的连续性;但更要防范把目标定得过高,保证目标能操作,多跳几跳能够得着,免避期待过高与人民获得感的现实反差出现。同时,市区两级目标需进行有效对接,既要防止平均摊派,又要防止劳逸不均,影响全市战略布局和降低政策实施效果。
一是继续加强和改善底线民生,提升底层群体阶层跃升能力。首先,继续推进精准扶贫。继续加大对无劳动能力贫困群体的救助,增强社会底层对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特别是对年老无业和家庭有成员患重疾两类低保占比最高的群体,实现脱贫的唯一途径就是政府继续加大完善医疗、住房及各类补贴力度,确保持续、足额的“输血式”救助。其次,处理好福利依赖和就业激励关系。围绕政策目标,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救助标准和调整标准的方案,改变绝对贫困的“一元化”标准为相对贫困的“多元化”标准,建立阶梯式低保标准制度。重点激发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摆脱对救助的福利依赖,激发就业积极性,增强低收入群体劳动致富的“造血”能力。
二是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首先,大力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增收能力。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职业教育培训发展相关规划,支持职业学校办好涉农专业,加强政企合作,定向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建立并完善地方助学和培训补贴政策,鼓励职业农村居民“半工半农半读”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其次,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集体和个人分享的增值收益、股权收益、资产收益。
一是加快对剩余的130条城中村改造,优先安排天河、越秀、海珠、荔湾、白云等中心城区城中村升级改造,以中心城区之点带动南北片区之面,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进程,为提升居民收入注入新动力。
二是总结早期转制社区产业和商圈的成功经验,城市规划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错峰布局谋篇,及早科学谋划转制社区产业商圈定位。合理引导安置留地的高效充分利用,助力转制社区产业商圈打造。以新商圈、新业态带动新创业、新产业、新就业,逐步改变转制社区过分依赖土地红利收入,降低单一性依赖风险,丰富收入来源。
一是建立禽畜养殖转型改产精准帮扶机制,探索农户增收新途径。首先,要摸清禽畜养殖户是当地人还是外地人;其次要搞清楚禽畜产品销往何处,是市内还是市外,是境内还是境外;再次要跟踪相关产品销售价格行情,查实相关转型帮扶补贴是补贴了经营者还是消费者,是补贴了本地居民、外地居民还是境外居民。查清家底方可精准帮扶,切实避免污染了自己、补贴了他人的政策误判和财政浪费。在此基础上,以生产发展、能力提升、就业充分、收入稳定为目标,以退养转产、转移就业、创业创新为重点促进禽畜养殖业转移产业、稳产增收和农户转移就业,因需施策精准帮扶:一方面,对急需就业群体和转业意向统一造册;另一方面,对养殖户退养转产和就业转移进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引导禽畜养殖向果蔬、花卉苗木、水产养殖等高效优质种养业“转产”;此外,还要加大助农服务力度,加强对农户转产转业的技能培训,提供及时、丰富、有用的资讯,让农户快速掌握相关技术和行情。
二是变村屋租赁从滞后性管理为预防性管理,提高居民财产净收入稳定性。一方面,要赋予村委、联社一定的城市社会管理职权。把街镇环保、安监等相关职能部分下放到村委、联社。理顺村委、联社关系,明确环保、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另一方面,做好存量分类,增量事前规划。街镇相关职能部门对村委、联社要给予指导,帮助其提升城市社会管理能力,积极实现村屋租赁的环保、安全生产从滞后管理前置为预防性管理为主。首先要摸清存量状况,区分是否能够防治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达标。对符合标准的,做好相关登记和申报备案;对暂不符合标准的,列出现状下禁租行业的“负面清单”,并根据租赁范围的扩展需求明确不同梯度的整改要求,达到整改要求前,严格按禁租负面清单进行租赁行业的筛选。其次,做好增量的事前规划。对改新建厂房仓库、办公楼,严格按相关环保、安全生产标准进行建设管理。此外,村屋租赁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村委、联社相关责任岗位人员要主动上门提供环保、安全生产宣传普及、手续办理的指导服务。
广州应一方面抓好经济发展,为生态美好、生活富裕的美好需求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撑基础;另一方面,要合理引导收入预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收入增长美好需求的满意率。
一是继续稳定消费价格,防止通胀对收入高增长的过高期望;二是继续加大住房、医疗和教育保障,防止大额消费的心理焦虑对收入高增长的过高期待;三是适时发布各行业收入水平的中位数、收入区间、平均值,让不同行业和层次群体及时了解所在行业和阶层的收入水准,防止不同行业间盲目比较引发不切实际的收入高增长预期;四是引导人才流向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保证转方式、优结构、换动力的人才供给,提升新增就业层次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