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均宁
摘 要:村级党组织处在农村基层的最前沿,是引领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近年来,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村级党组织功能出现了弱化、退化、异化现象,直接影响了其自身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针对当前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采取注重系统谋划、找准功能定位、健全配套机制、完善队伍建设、统筹各类资源等举措,推动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向高质量发展。
关 键 词: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9)03-0070-10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1]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2]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关于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的新论述。村级党组织处于农村社会生活的第一线,担负着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责任,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现阶段,囿于主客观条件,各地村级党组织建设发展还不均衡,部分村级党组织弱化、退化、边缘化问题突出。如何进一步强化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构筑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是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对此,本课题组从2018年1月开始先后到湛江市9个县(市、区)的36个行政村进行实地走访、集体座谈,对村级党组织发挥整体功能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深入调研,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村级党组织发挥整体功能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湛江市按照中央、广东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统筹资源、队伍、平台、机制、保障等党建要素,强化村级党组织规范提质、素质提升、强基工程、延伸公共服务、发展经济等五项措施,着力提升村级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村级党组织建设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制约了其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
(一)政治功能方面
⒈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村党组织书记主责意识不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维稳、轻党建的思想,“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有的“村两委”班子不团结、不协调甚至闹矛盾、搞内耗,无形中削弱了班子的整体功能;有的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生活制度规定形同虚设;有的村级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处理具体问题时权威性不够,对各种歪风邪气不斗争、不抵制,导致村里出现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干扰村务的现象。
⒉凝聚力不强。有的村级党组织在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村级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与中心任务和群众的关注点结合不紧,甚至陷入了“自我封闭”“自我循环”状态,推动发展和服务群众的作用发挥不力;有的属于2015年组织重构试点的村级党组织,但其基础设施建设缓慢,至今尚无固定办公场所和便民服务中心,村民办事往往找不到人;有的村级党组织不知道通过哪些途径带领村民增收致富。
⒊村级党组织覆盖不全面。长期以来,村级党组织主要覆盖到行政村,延伸到村民小组(自然村)的不多,导致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基层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新时代,美麗乡村建设工作重心以自然村为单位,但由于缺少有力的党组织和致富带头人,自然村一级难以发动广大村民这一主体力量参与其中。据统计,湛江市共有1943个行政村、13704个村民小组(自然村),数量较为庞大。在众多的村民小组中,仅有1942个村民小组建立了村级党组织,占14.17%;仅有3603个村民小组划分了党小组,占26.29%。
(二)服务功能方面
⒈服务村民的主动性不够。在调研中发现,目前,部分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尚没有真正理解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建设的意义,缺乏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随机问卷调查152名党员群众对自己所在村委(社区)干部每周的出勤情况看,有53人认为所在村委(社区)每天上下午均有“村两委”干部在村坐班值班,其余99人认为每天上午才有村干部坐班值班。
⒉解决村民利益诉求问题不到位。一些村级党组织的工作理念还停留在“管理”而不是“服务”上,将服务的各种标准和要求只停留于挂牌上墙,缺少实际行动。在各村便民服务中心,村干部主要帮村民开证明、盖章以及处理农村治安调解等行政性事务,对于村民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未及时进行疏导解决。还有少数村干部私心重,以权谋私,在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时优亲厚友,从而降低了村级党组织在村民中的威信。如2015年湛江市A区有3个村共980多万元征地保障金至今尚未落实到各自村的农户个人账户,当地农户已经多次向村党组织、区政府反映情况,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⒊规范化服务有待加强。目前,受领导重视程度、党建工作资源、党员队伍能力等因素的制约,湛江市各地在探索创建“服务型+堡垒型”党组织方面进展不够均衡,村与村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尽管部分村已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区域化、网格化的基层党组织服务体系,但是党员联系村民、服务村民的监督检查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村干部服务村民的考评指标体系有待健全和完善。因此,开展服务村民工作仍然缺乏规范化运作,农村基层“服务型+堡垒型”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还停留在探索阶段。
(三)推动发展方面
⒈缺乏带领村民增收致富的能力。受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有的村党组织书记不仅在工作上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而且缺乏引领村民增收致富的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村干部如果不懂经营管理,发展项目就容易亏损。受访的多位村党组织书记表示,现在和以前不一样,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投入成本高、风险大,加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需要具备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经营、管理及市场等要素,一些村原本就缺少这些要素,导致村集体经济模式单一、效益低,更谈不上通过壮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
⒉“等靠要”思想仍然存在。近年来,湛江市各地虽然增加了村级党组织的办公经费,但承担的公共事务也越来越多,不少村级党组织的正常运转仍存在问题。针对经费短缺问题,一部分村干部不是动脑筋思考如何发展集体项目,而是想着让上级多拨办公经费;有的村干部认为“自己栽树,却是后人乘凉”,存在着引领村民发展经济动力不足的问题。由于经费短缺,导致部分村级党组织工作难以开展,服务村民的热情也随之减弱。
(四)社会治理方面
⒈村干部缺乏法治思维。长期以来,一些村级党组织仍然习惯于用“人治”代替法治,不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处理涉及村民切身利益问题时简单粗暴、以权代法,导致农村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激化。正是由于部分村干部缺乏法治治村意识,因而把资源、资产、资金当成“自留地”,想怎样分配就怎样分配。近几年,在全面从严治党、“打虎拍蝇”的态势下仍然出现了部分村干部侵占村集体利益、私吞公款的问题。如湛江市B县某村党组织书记为了亲戚能够获得4万元农村房屋改造补贴,以造假方式骗取国家资金。
⒉法治宣传缺乏新手段。目前,农村从业结构多元、经营活动分散,加上县镇两级财力不足,每年的普法经费投入有限。镇、村往往仅限于在宣传栏和横幅上宣传普法知识,而村民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的较少,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组织和具体落实,农民法治意识也因此较为淡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社会矛盾较为突出,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发挥效应方面
⒈党员队伍老化问题突出。一些村级党组织反映,由于上级党委对发展党员实行指标控制,下达指标存在量不足、分布不均衡问题,使得“新鲜血液”难以及时补充到党员队伍中。个别村党组织书记发展党员优亲厚友,未能从整个大局出发培养年富力强的村民进入党员队伍,由此农村党员队伍老化问题比较突出。据统计,在湛江市24.1万名农村党员中,60岁以上的占30.22%,35岁以下的仅占24.66%。
⒉党员存在“潜水”现象。一些地方对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缺乏有效引导,个别农村党员存在“潜水”现象,先进意识淡化、组织观念弱化,对党内事务漠不关心,不愿参加党组织活动,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个别农村党员把注意力放在个人发家致富上,对党组织的关注度不够,缺乏参加组织生活、关心党内事务的热情,明显存在大家“各种各田”、党组织“喊破嗓子”的现象。二是敢于亮党员身份、愿意说自己是党员的不多,在生产生活中带动作用弱、影响力不大。特别是平时对一些普通党员的管理相对较为宽松,因而这些党员几乎成了“举手党员”,党员的先进性难以体现。目前,农村党建工作仅仅将责任聚焦在镇(街)党委班子、村(社区)级党组织干部身上,未能督促普通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得有些普通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
二、村级党组织发挥整体功能存在问题的根源
在调研中发现,村级党组织在发挥整体功能时出现上述问题有多方面的因素,既有社会的因素,也有资源的因素;既有经济的因素,也有机制的因素;既有能力的因素,也有管理的因素。
(一)社会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对农村的虹吸效应增强,大量农村人口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农村出现了农业弱化、村民分化和农村“空心化”的新趋势。村级党组织难以通过土地和户籍对村民进行有效管理,比如难以解决征地拆迁、环境整治、新农合、计划生育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农村出现的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合作社、“企业+互联网+基地+农户”等农业生产合作方式,催生了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这些合作组织与广大村民利益的关联度显著提升,对“村两委”、村小组形成“挤出效应”,村民对村级组织的归属感、依赖性明显减弱,客观上造成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弱化和边缘化。
(二)资源因素
村级党组织要着力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需要一定的党建资源,既包括资金、阵地、土地方面的资源,也包括政策、人才、培训师资等方面的资源。现实中,一方面,村集体经济依然脆弱。湛江市各地通过多项措施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日益突出,发展水平靠前的村出现了停滞不前局面,发展水平靠后的村依然落后。另一方面,许多行政村特别是农村的土地、山林等資源的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村委无权支配,这让很多缺乏土地资源的村难以发展集体经济,个别村甚至成为“三无”(无资金、无资源、无资产)的“空壳村”,缺钱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如在湛江市C县471个行政村(社区)中,2016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的仅有118个,收入1-3万元以下的有210个,1万元以下的有143个。这种集体资金“空壳化”的村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只能依靠上级经费支持,而越是这些“空壳村”在发展集体经济方面就越显得被动,久而久之即陷入了不良循环状态。
(三)经济因素
从对湛江市各地的调研来看,正是因为人均可支配财力不足的现实困境制约了村级人力、财力的投入。目前,湛江市最基本的市情仍然是“人口大市、农业大市、经济小市”。 2017年,湛江市生产总值2824亿元,仅占广东省的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5亿元,人均收入1687.5元,仅是全省的19.3%。县域经济发展更为滞后,个别县人均生产总值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1/6。在财政收入入不敷出的情况下,湛江市各地对农村人力、财力的保障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据统计,在经费上,湛江市每个镇(街)年平均投入抓党建的工作经费只有13.35万元,每个村(社区)年平均党组织工作经费只有4.59万元、年平均服务村民专项经费只有1.28万元。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直接影响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工作,导致一些党建活动无法得到有效开展。
(四)机制因素
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具有一套科学完备、行之有效的机制。对于湛江市而言,影响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的机制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⒈对村干部的激励机制不完善。一是福利待遇总体偏低。目前,村干部的薪酬(生活补贴)主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解决。近两年来,湛江市各地村干部的待遇有所提高,但与当地村民收入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不仅如此,在职村干部也未办理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其后顾之忧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晋升渠道相对狭窄。2016年,湛江市通过从优秀村支书中竞争性选拔镇级党政副职,从优秀“村两委”干部中选拔公务员等方式多渠道选任优秀村干部,给村干部成长晋升搭建了平台,打破了村干部当上村党组织书记就难以晋升的惯例,但因为名额有限,激励作用不大。据统计,2017年,湛江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镇(街)事业编制的只有10人,考录公务员的只有13人,分别占村干部总人数的0.53%和0.69%。由于待遇低、晋升机会少,转岗外流现象时有发生,基层党组织工作岗位对优秀青年人才缺乏吸引力,村级党组织后备干部不足,后继乏人,已成为影响乡村振兴的阻碍因素。
⒉党内帮扶机制不健全。近年来,湛江市各地较少开展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宣传表彰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够。一些村级党组织平时对党员的关怀较少,尤其是对无固定收入来源的老党员和因病致贫、因灾致贫、丧失劳动能力或创业困难特别需要帮助的党员关怀、帮扶力度不够大。
3.党建述评考核机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近年来,党建述评考核主要针对县、镇两级,还没有延伸到村一级,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缺乏有针对性的考核。在年度党建述评考核结果的运用上,没有做到与干部待遇、评先评优、责任追究挂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各项机制的不完善导致村级党组织的整体功能难以得到有效提升。
(五)能力因素
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好农村各项工作,需要较强的带头人队伍。在调研中发现,湛江市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后备不足等问题,直接制约着组织力的提升。如在学历水平上,湛江市1896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仅有746人,占比39.3%,还没有达到广东省提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学历50%的要求。村(社區)党组织书记整体学历水平偏低,大部分集中在高中及中专水平,还有约10%属于初中及以下水平。在提高能力水平上,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参加教育培训的渠道单一,使得带头人队伍缺乏带头攻坚、开拓进取的素质和能力。
(六)管理因素
⒈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由于乡镇(街)责权不对等,一些镇(街)党(工)委忙于应付上级的检查工作,没有把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主业主责来抓,容易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广东省委和湛江市一直强调大抓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抓县(市、区)、抓村(社区)上,而对镇(街)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监督却成了“空白点”。对镇(街)党建工作的责任追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导致部分镇(街)党(工)委书记缺乏大抓党建的内生动力,对党建工作存在应付检查心理。
⒉党组织生活不规范。尽管每个村级党组织都制定了学习教育制度,但多数村仅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一些村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严格、不到位,随意性大,导致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不高。
⒊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整顿不彻底。个别地方为了提高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转化率,片面追求好结果,忽视建立长效整顿机制,出现了排查不精准、整顿质量不高、验收流于形式等问题,导致一些村级党组织选举中贿选问题时有发生,村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屡治屡犯”。如湛江市D区虽然将E村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但只是停留在表面上的指导,没有及时跟踪了解整顿的效果如何、有没有产生新的问题,导致E村在2017年初换届选举时出现了拉票贿选现象。
三、强化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的路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这充分说明了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性。为此,在强化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建设方面,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即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目标,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系统化、精准化地推动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向高质量发展。
(一)注重系统规划,为强化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做好顶层设计
⒈明确政治站位。对于村级党组织而言,其整体功能主要是指把政治功能与其它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因此,应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明确村级党建工作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村级党组织的各项功能建设。应从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高度,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主业意识,完善和健全“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联动机制,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改革创新精神强化其整体功能。
⒉坚持狠抓基层的鲜明导向。2018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厦需要四梁八柱来支撑,党是贯穿其中的总的骨架,党中央是顶梁柱。同时,基础非常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基层就是党支部。[3]为此,必须把村级党建纳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大局中去谋划、部署、推进,围绕抓党建促发展这条主线,聚焦村级党建工作的短板,推进深度融合和整体升级。要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方式方法,围绕推进标准化建设和提升党组织覆盖率,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加强后进支部整顿工作。全面开展村级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实施“头雁”工程、南粤党员先锋工程、村级基础保障工程,以“抓落实、补短板”提升村级党组织的组织力,为开启湛江市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⒊深化对村级党建工作规律的认识。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村级党建工作的内在规律,为地方党委决策提供参考。要深入总结近年来湛江市各地加强村级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着力打造全市具有指导意义的党建示范点,发挥示范点的品牌效应,全面提高村级党建工作水平。
(二)找准功能定位,为强化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明确主旨目标
⒈凸显政治功能,牢牢把握政治建设这个统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着力点是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4]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最重要的应体现在政治引领上。一是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村级党组织要通过严格落实“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农村党员头脑,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农村党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团结带领村民坚定不移跟党走,切实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镇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协调功能。村级党組织要坚持党是领导一切的原则,主动作为,旗帜鲜明地加强对村委会及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领导。群策群力,树立共建共享理念,从广大党员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注重学习和借鉴其他地区的发展经验;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上,借助村民、外出乡贤的集体智慧;在扩大基层民主上,充分发挥基层协商民主优势,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村民代表充分发表意见,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共识。
⒉延伸服务功能,全力担当起服务村民的使命。一是搭建服务村民的新载体。村级党组织要以村民满意为目标,整合行政村服务资源,充分利用党代表工作室、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站)、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逐步完善党员服务机制、弱势群体关爱机制、就业增收保障机制,细化服务举措,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拓展服务渠道,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党员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坚持开展党员联系村民、党员活动日、党员责任制等活动,探索实行网格化联系服务村民制度。每名党员可以联系几户村民,根据自身实际对所联系的村民给予生产、生活、思想上的关心和帮助,发挥辐射作用,努力走出一条“先富帮后富、齐帮困难户、共走致富路”的农村经济发展新路子。组织有专长的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特别是为普通党员“设岗定责”,使普通党员在政策宣传、倡导新风、农技服务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创建信息化的服务平台。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村级党组织要探索推进信息服务的方式,为村民提供更加主动、实效、便捷的服务。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发送党务、政务、生产、生活等信息,向村民宣传党的政策和实用知识。充分利用“村务e路”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做好党务公开、发布公告工作。开通网上服务站、微信交流群,方便村民通过留言的方式零距离地向党组织提出意见或建议,反映社情民意,使党组织及时听到村民真实的呼声,以便更好地服务村民。
3.突出治理功能,切实强化法治建设。村级党组织要自觉地把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学会用法治方式引导村民合理表达诉求,着力解决好村民“信访不信法、信法不如信批示”等难题。一是强化村民的依法信访意识。结合当地实际,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定期普法宣传教育等制度,推动法律进乡村(社区)、学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引导广大村民懂法信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纠纷靠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村干部的法治意识。依托市、县两级党校,定期开设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着重培养他们的法治思维,逐步提升其依法办事能力。在处理农村纠纷过程中懂法用法,运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村民反映的问题,力争做到“以法服人”。三是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完善“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规则和流程,不断健全村级民主决策机制,让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施村级年度财务审计制度,采用第三方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制度,切实解决财务混乱问题。规范和细化“村两委”任期承诺制,全面开展村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村民民主监督的积极性,着力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
⒋强化发展功能,紧紧围绕推动发展这个要务。坚持把推进乡村振兴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盘活资产,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寻发展、谋出路,积极探索新型产业发展模式,带动村民增收致富。引导村干部因地制宜地创新发展集体经济,对于有森林、土地等资源的村,要充分利用“第一书记”“回乡干部”等优秀人力和扶贫资源,采取“党支部+互联网+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建设特色产业、现代农业、生态观光农业等示范基地;通过开展“三资”清理,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种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进行排查清理、分类建档,最大限度地盘活现有集体资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对于没有森林土地资源的“空壳村”,应通过异地参股、购买商铺等模式,促进“空壳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强化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提供人力支撑
⒈加强高素质带头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过得硬的党组织带头人队伍,选好、选准带头人是前提。要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为导向,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采取“两推一选”、组织委派、公开招聘等方式,从农村本土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乡镇干部等群体中选拔优秀党员,配强配优村党组织书记,并用心培养好、管理好村党组织书记。同时,优化村班子成员结构,注重年龄梯次结构合理、能力互补,提升村级党组织的整体战斗力。从大学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年轻退伍军人中拓宽村干部选配渠道,以县(区)为单位,完善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有计划地选送后备干部接受各种职业和专业培训,定期跟踪考核、考察,具备条件的尽快推荐到实职岗位锻炼。建议把村干部纳入到事业编制当中,使其有一个长期的基本保障。对落选的村干部,组织上要经常给予关怀关心,切实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
⒉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农村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是从事村级党组织党务工作的基本力量。强化村级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有助于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的发挥,有助于各项党建工作目标的实现。为此,应采取市、县两级财政拨款的方式,通过机关选拔、党组织推荐、社会招聘等渠道选聘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把有志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党员干部吸纳到农村党建工作中来。与此同时,要做好培训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能力和水平。应将培训后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到问题突出、作用发挥不明显、整体战斗力不强的村级党组织工作,以提升这些村级党组织的整体功能。
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针对目前农村党员队伍普遍存在的年龄老化、结构不优等问题,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致富能手和专业合作社成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将35岁以下、政治素质较好、“双带”能力强的优秀青年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针对农村党员的特点,创新组织活动方式,继续结合“四个日子”(党的生日、党员活动日、扶贫济困日、驻点联系群众日)开展党日活动。积极依托红色资源,增强村级党组织活动的实效性。对于在村党员,要开展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主题活动,拓宽“普通党员”发挥作用的渠道,着力营造党员争当先锋的良好氛围,激发党员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的热情。对于流动党员,应通过在网站建立党员网校、设立公众号的方式打造指尖党建微信群,搭建党员交流平台,进一步畅通管理外出流动党员的渠道。
(四)健全配套机制,为强化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提供制度保障
⒈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好、种好党建“责任田”。对于乡镇党委书记而言,应切实落实好“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工)委党组负责制,对党建工作的必尽之责列出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跟踪问效。各镇(街)要配备专职副书记,明确其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的职责,加强专抓村级党建的领导力量。同时,每个镇(街)要配备组织委员,设立党建办或组织办,配备组织干事并明确岗位职级,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抓村级党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⒉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健全并完善村干部薪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将村干部纳入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给广大村干部吃上定心丸。建立村级优秀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表彰机制,通过考核评比、榜样树立、优秀事迹宣传等精神激励方法增强党员的荣誉感、使命感,调动党员的工作积极性。拓宽村级党组织优秀村干部的上升空间,完善从优秀党员中推选村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镇干部机制,增强村干部专心工作、为村民服务的动力。
⒊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村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整体功能,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作保障,因此,应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向农村倾斜的力度,建立稳定规范的村级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着力构建以各级财政支持为主、党费补助及社会支持为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把基础性、关键性项目和薄弱环节列为资金重点倾斜对象,如村级党组织阵地建设经费、党建活动经费、党员培训经费和困难党员帮扶经费等,严格规范使用范围和收支流程,提升专项党建经费使用效益,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保障村级党组织有能力、有资源服务村民,着力发挥好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⒋健全干部考核激励机制。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是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的助推器。[5]应建立双向考核机制,结合“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的工资结构,以村干部的职责为中心,以工作内容为重点,从政治引领、规范提质、发展经济、改善村民生活、服务村民、基层治理等方面着力构建完善的指标体系,全面反映村干部的工作实绩。一方面,由镇(街)对村级党组织在党建、民政、国土、综治、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制定量化的考核指标,进行定期考核和综合评价,从而核定绩效工资;另一方面,注重村民民主评议的意见,并且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村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接受村民评议,通过村民监督,让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压力,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此外,还需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对抓党建不力的进行问责。通过完善考核办法,切实增强村党组织书记为村民服务意识,确保基层农村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
⒌健全党内帮扶机制。探索推广村级“党员互助促进会”,筹集帮扶基金,对农村老党员以及无固定收入来源的老党员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因病致贫、因灾致贫、丧失劳动能力或创业困难特别需要帮助的党员提供帮扶,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的向心力。
(五)统筹各类资源,为强化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夯实物质基础
⒈协调城乡党建资源。结合驻点直联村民和脱贫攻坚等工作,推进不同区域党建联创联建,如在社区,组织区域内机关、学校、企业等与社区结对共建;在行政村,组织专业合作社与邻近几个行政村做好连片化党建联建,从而形成不同行业和领域党组织资源互补、人才互动、活动共办的区域化、连片化党建模式,打破各自为战的思想壁垒,实现组织生活共融,促进不同领域的党建工作互促共赢、均衡发展。
⒉着力激活镇(街)党校资源。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立健全镇(街)党校。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由镇(街)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党校校长,镇(街)组织委员兼任副校长,在县(市、区)现有机构限额和事业编制总量内为每个镇(街)党校调剂1-2个事业编制。应按照每个镇(街)党校每年办公经费不少于10万元的标准,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各负担50%的标准进行配套,统筹利用好各级党委留存党费,使党费重点向村级党员教育培训倾斜。试点成立乡贤工作室,将镇(街)辖区内的优秀外出经商人士、教师、大学毕业生、离退休干部等纳入乡贤工作室,发动乡贤参与组织和授课,同步解决组织难、师资难的问题,让城市的“水”流入农村的“田”。依托红色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产业基地、脱贫攻坚一线建立讲习所或现场教学点,把课堂搬到田间地头、生产车间、大榕树底下,对农村党员广泛开展党性教育。
⒊优化基层阵地标准化建设。各县(市、区)要多措并举推进村级党组织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办公场所、活动阵地和服務设施,突出党建文化元素,强化教育和服务功能。可以结合乡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程,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和帮扶单位的大力支持,加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同时,发挥好阵地作用,使村级党组织成为党员学习培训的主阵地、文化活动的中心点、方便办事的战斗堡垒、为民服务的“连心桥”。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N].人民日报,2015-11-04.
[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
[3]总书记的这些话 领导干部要切记[EB/OL].新华网,2018-03-12.
[4]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抓基层强基础纪实[N].人民日报.2017-06-29.
[5]中共玉溪市委党校课题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效·问题·原因·对策——以云南省玉溪市为例[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8,(1):103-109.
(责任编辑:高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