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鹰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大池镇畜牧兽医站 福建龙岩 364000
为贯彻落实龙岩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关于“就地就近”、“填平补齐”、“一场一策”、“种养结合”和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的总体要求,现就大池镇养猪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关对策。
1.1 生猪养殖规模 大池镇是新罗区3个生猪出栏超过15万头的养猪乡镇之一。全镇规模养猪场共有116个,现有存栏8万多头,其中存栏5 000头以上的有4个场,占全镇猪场总数的3.5%;1 500~5 000头以下的有20个场,占全镇猪场总数的17.2%;1 000~1 500头以下的有41个场,占全镇猪场总数的35.3%;250~1 000头以下的有51个场,占全镇猪场总数的44%。显而易见,大池镇养猪以中小规模场为主,全镇平均每个猪场仅存栏690头。
1.2 铺设漏缝地板 自2007年以来,大池镇大力推广标准化规模养猪技术,鼓励养猪场铺设漏缝地板,实现干清粪工艺和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2018年底,其中铺设漏缝地板的猪场达到102个,占88%;其中铺设全漏缝地板的有50个场,占43.1%;铺设半漏缝地板的有52个场,占44.8%。但未铺设漏缝地板且水泥地板面积超过2/3的仍有14个场,占12.1%。
1.3 采用清粪方式 正确的清粪方式是猪场粪污源头减量的重要措施。首先,大池镇主推的清粪方式以高床漏粪、机械刮粪为主,共91个场,占78.4%;其中采用高床漏粪清粪方式的有60个场,占51.7%。其次,推广机械刮粪方式的有31个场,占26.7%。第三,推广应用尿泡粪清粪方式的有6个场,占5.2%。第四,推广应用人工清粪的有5个场,占4.3%。生产实践证明,通过推广应用以上4种清粪方式,对猪场粪污源头减排起了重要作用。但仍有14个猪场采用水冲清粪方式,占12%。
表1 全镇规模养猪场概况
表2 源头减量化设施设备现状
表3 全镇规模养猪场粪污处理利用模式
1.4 配套节水设施设备 为减少污水产生量,大池镇畜牧兽医站大力推广节水技术措施,包括安装节水式饮水器替换鸭嘴式饮水器、实行饮污分流和配套高压清洗机等。经调查,全镇安装嵌墙式饮水器的有83个场,占71.6%;安装限位式饮水器的有10个场,占8.6%;安装碗式饮水器的有 9个场,占7.6%;仍然沿用鸭嘴式饮水器的有14个场,占12%。全镇116个猪场全部配套饮污分流设施。另外,有89个猪场配套高压清洗机,占76.7%。
1.5 粪污处理模式 由于受环境容量和粪污消纳地限制,大池镇养猪场粪污处理方式多数采用异位发酵床技术模式,占全镇猪场总数的56%。其中采用高床漏粪异位发酵床处理猪场粪污的有60个场,占51.7%;采用舍外异位发酵床处理的有5个场,占4.3%;采用能源环保型处理模式的有37个场,占31.9%;采用其他模式的有14个场,占12.1%。
从上述现状不难看出(见表1-表3),大池镇养猪以中小型规模场为主,250~1 500头以下的养猪场比例高达79.3%;猪栏铺设全(半)漏缝地板的猪场比例高达87.9%;合理(高床漏粪、机械刮粪和人工清粪)的清粪方式占比82.7%;节水式饮水器配套率达87.8%;实行高压清洗栏舍的猪场占76.7%。全镇所有猪场全部做到饮污分流;采用异位发酵床处理猪场粪污的猪场占56%。应当说,大池镇养猪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配套率近年来取得了大幅的提高,但仍然存在以下三个突出问题。
一是采用高床漏粪异位发酵床处理猪场粪污的猪场普遍存在臭气大、苍蝇多和卫生差等问题。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的:猪舍改造不规范,没有安装排风系统或安装后不使用,发酵床物料水分含量太多,发酵床没有及时翻抛,垫料中没有添加发酵菌剂;饮水器的回流水没有统一收集过滤,直接流入排水沟,造成剩余饲料在排水沟发霉变质等。
二是源头减量化措施未能全面落实到位。未铺设漏缝地板且水泥地板面积超过2/3的仍有14个场,占12.1%,水冲清粪的场占12%,未更换鸭嘴式饮水器的场占12%,未配备高压清洗机的场占23.3%。
三是养猪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高。大池镇养猪粪污处理利用模式中,能源环保型和其他模式所占比例仍高达44%,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镇养猪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3.1 要全面推进粪污源头减量化技术措施 不管采取什么模式,都应全面实行源头减量措施,目前全镇猪场雨污分离和饮污分流都做得比较到位,但仍有几个方面需要加强,包括扩大栏面铺设漏缝地板面积、实行人工清粪与机械刮粪方式、安装节水式饮水器和高压清洗设备。漏缝地板未达标的,要求半漏缝地板至少铺设达2 m宽,且禁止水冲清粪,还要增设生活与生产用水分离设施,同时要加强日常巡查与管理,杜绝“跑、渗、滴、漏”现象发生;此外,还应在每栋猪舍安装生产用水水表,并把每栋猪舍的用水量纳入饲养员绩效考评内容,实行用水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通过粪污减量化技术措施后,要求采用沼气工程处理粪污的养猪场,存栏猪每头每日产污量小于或等于10 kg,而采用异位发酵床处理粪污的养猪场,每头猪每日产污量则小于或等于8 kg。
3.2 要规范建设与管理高床漏粪异位发酵床
3.2.1 猪舍建筑结构要求 一是要求猪舍分上下两层建设,上下层高度分别为2.6 m、2.5 m。二是要求猪舍栏面铺设全漏缝地板。三是要求猪舍全封闭,上层屋顶采用塑料泡沫板吊顶,猪舍长轴两侧安装铝合金窗户。四是要求配套安装湿帘降温系统。五是要求上下层均需安装通风机,上层实行正压通风,下层则为负压通风,一层两台排风机应正对面安装,确保做到及时通风透气。
3.2.2 猪舍温度管理与控制要求 舍内要安装自动控温仪器设备。育肥猪舍、中小猪舍、保育猪舍设定温度分别为20~24℃、22~26℃和24~28℃。冬季湿帘降温系统停用,但为保证猪栏室内空气质量,每3~5 h下层2台负压风机需全速运行3~5 min,并在一层风机的另一端窗户打开一小口,以利通风效果。
3.2.3 发酵床日常管理要求 猪群入栏前,应在下层先铺上少量谷壳作为垫料,此后按谷壳与木屑重量比6∶4补料;补料量及次数视发酵温度和堆体物料湿度情况而定,以不产生渗滤液为标准;堆体温度一般要维持在55~65℃(每天监测1次)、水分含量50%~60%(采用手握法判断,取有代表性的物料,使劲捏一下后张开手指,如水不滴下且手指上有水珠,说明水分含量恰好);要求每2 d翻抛堆体1次,温度过高时,可适当增加翻抛次数;如发酵 温度过低,可能是养猪密度过高或过低造成的,要求大中小猪合理的饲养密度为每头1 m2、0.7 m2和0.3 m2。
3.2.4 注意事项 一是必须安装节水式饮水器,并确实做到饮污彻底分流,同时收集饮水过程遗漏的饲料。二是必须在饲料中长期添加正规的生物菌剂,添加量按说明要求。三是空栏时只清扫栏舍,严禁水冲栏舍;定期使用生物菌剂代替化药消毒液进行雾化消毒。四是要及时补充垫料,确保发酵垫料堆体不因水分过多而产生渗滤液。
3.3 要全面推广好氧堆肥技术 好氧堆肥是猪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重要途径,也是猪场粪污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方法之一。异位发酵床(含舍外和高床漏粪)、槽式堆肥、条垛堆肥、塔(罐)式堆肥和滚筒式堆肥等均属于好氧堆肥范畴,根据大池镇生态环境容量和沼液消纳地十分有限以及养猪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高的实际,建议应大力推广应用好氧堆肥技术;大型猪场可采用槽式堆肥方式,中小型猪场采用条垛或塔(罐)式堆肥方式。
3.4 要着力推动采用能源环保型沼气工程处理猪场粪污的猪场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一是将沼液后处理池改造成为贮液池,沼液贮存不少于90 d后就地就近肥地利用。二是干清粪后的粪便,以及固液分离出的粪渣、沼渣要就地堆肥发酵,腐熟后的有机肥半成品销售给有机肥加工厂或陈化后肥地利用。
3.5 要全面落实养猪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7]48号文件精神,督促养猪场有效开展粪污处理与利用工作,特别是要敦促养猪场增加源头粪污减量化设施设备投入和落实种养结合点对点对接方案,以确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对主动配合、主动作为的猪场,政府应给予鼓励和扶持,反之应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