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委(312300) 潘立峰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社科联(312300) 余彩龙
中共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委党校(312300) 杨 琴
乡贤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2001年成立全国第一家乡贤文化民间组织——乡贤研究会以来,以“挖掘故乡历史、抢救文化遗产、弘扬乡贤精神、服务上虞发展”为宗旨,将乡贤文化建设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与乡村治理相结合,助推了当地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
“乡贤”是本乡本土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被当地民众尊重的贤人,他们或以学问文章,或以史治清明,或以道德品行而闻名。“乡贤文化”就是当地历代名贤积淀下来的榜样文化、先进文化,是这个地域有激励作用的思想、信仰、价值的一种文化形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等特点。新乡贤文化,即借助传统的“乡贤文化”形式,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以乡情为纽带,以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嘉言懿行为示范引领。新乡贤文化既汲取传统乡贤文化中的精华,又践行和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发扬传统乡贤品格,又凝练现代乡贤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社会相契合、传统与现代相对接的文化。推进新乡贤文化建设,有利于延续农耕文明、培育新型农民、涵育文明乡风、促进共同富裕,也有利于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一般而言,有德行,有才华,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的人,可谓之新乡贤。再宽泛一点,只要有才能、有善念、有行动,愿意为农村建设出力的人,都可以称作新乡贤。新乡贤的主要特点有:一是地域性。新乡贤文化扎根于乡土社会和农耕文明,地域性十分鲜明,不同地方文化标记不同,价值理念、行为方式有所差异。二是草根性。大多数乡贤一辈子在某个乡村生活,对于当地的贡献功不可没。故新乡贤的主体是当地民间有声望人士,其传承也依靠民间代代相传,是当地激励今人、鞭策后人的精神偶像。三是贴近性。新乡贤文化来源于乡村,根植于乡土,来源于大众,是长时间积淀的共同道德遵守和行为规范,与群众距离近,易为当地群众所接受。四是引领性。新乡贤往往是本土群众心目中的道德标杆与学习榜样,有较高的威望,引领着一方民风,对当地社会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影响较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上虞运用当地乡贤文化资源,立足“挖、宣、搭、引、育”,组织和引导新乡贤文化建设。
(1)挖掘抢救,留住乡贤传承根基 把一批敬仰自己家乡先贤的热心人,本家、本族、本村有功德业绩的人物整理出来,汇编成乡土、家世教材,用以彰扬祖辈功绩道德,激励子孙后代。区级建立乡贤研究会,目前会员200余名。乡镇设分会,村(社区)建乡贤参事会和乡贤传承基地。整理完成3000余名乡贤资料,出版《上虞名贤名人》等专著30余本、《上虞乡贤文化》8辑。开展乡贤宗谱修订,至今已整理了1000多位乡贤的家规家训。举办各类乡贤名人学术研讨活动100余次。以“人文上虞”建设为契机,对80多处名人建筑和文化遗产进行整修或抢救保护,使古今乡贤的文化印迹得到较好保存,让优秀的传统伦理规范发挥古为今用的价值。
(2)宣传弘扬,植入乡贤文化元素 提炼历代先贤和当代乡贤人物的精神内核,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感悟文化、提升价值取向。以碑刻、雕塑、楹联等形式注入乡贤文化元素,用乡贤名字命名道路桥梁、亭台楼阁,并建立“上虞名贤名人展厅”,至今已展示720余位名贤风采。自2011年起,全区主题教育活动均把宣传乡贤事迹、传承乡贤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定期举办乡贤主题讲座。在文化礼堂中开展“乡贤精神进礼堂,乡贤爱乡作贡献”教育活动,开辟乡贤长廊、设立乡贤榜和善行义举榜,邀请乡贤作事迹报告,推出以乡贤为主题的文艺展演。
(3)搭建平台,架起乡贤联系桥梁 热情接待回乡虞籍乡贤,成立虞商联谊总会,搭建乡贤虞商与政府交流平台,建立省外虞商联谊分会;以“乡情、乡谊、乡亲”为主线,召开“虞商(乡贤)”大会,表彰杰出虞商(乡贤)。聘请著名乡贤为区政府顾问,组织采访团赴省外境外举办采访活动,传递乡音,收集整理虞籍乡贤资料。
(4)引领助推,发挥乡贤榜样作用 以乡情乡愁为纽带,使乡贤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领头羊。引导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注重把乡土精英和有学识专长、创业经验的人才吸引到村干部队伍中,打造百姓喜爱的“好支书、新乡贤”队伍;同时,建立乡贤参事会,推进乡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树立乡贤典型,开展“上虞好乡贤”“学最美人,做最美事”“人人崇尚美,个个奉献爱”等评选表彰。
(5)育教结合,培育乡贤新生代 在新生代企业家中开展“学乡贤,作贡献”活动。在年轻干部成长中,加入“乡贤”文化元素。在中小学开展“知乡贤、颂乡贤、学乡贤,做一个了不起的上虞人”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新乡贤培育“青蓝工程”,每年组织优秀高中毕业生赴高校前开展新乡贤集体宣誓,牢记不忘故土培养,争做一名新乡贤。在全区各校建立以乡贤名字命名的少儿学院,编写一批校本教材;组织学生“追寻乡贤的足迹”等活动。
(1)提升了乡风文明 乡贤文化的优秀品质和感人效应,起到了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全国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救火阿三,始终有一批人跟着他义务救火;“点亮一盏灯”创始人董国光已把爱心公益从上虞扩大至全国;乡贤港胞张杰捐赠1500余万港币,为家乡建造校舍。至今,上虞拥有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3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1人,省级道德模范3人,浙江骄傲2人,8人进入中国好人榜,25人进入浙江好人榜。
(2)助推了经济发展 自2013年以来,虞商共引进各类回归项目145个,到位资金116.6亿元。浙江舜杰集团分别出资300万元和100万元,设立“舜杰奖教奖学基金”和“舜杰励志助学基金”;浙江华通集团董事长每年过年给乡里70岁以上老人发红包,出资建造剧院、小学和体育馆;上海仲盛公司董事长捐资创办上浦镇茶花幼儿园;另有23家建筑企业致富不忘家乡,合力出资建造建筑业总部大楼,是上虞城市的标志性建筑。“生长在上虞、发展在外地、贡献在家乡”成为了乡贤新风尚。目前,全区共设立乡贤出资的公益基金180余个,本金总额18亿元,被外界誉为“上虞基金现象”。
(3)促进了社会稳定 一批热心公益的新乡贤充实到调解队伍,全区成立了203个老娘舅工作室和5个民间调解机构,开创了群众办事、矛盾调解、信息咨询、致富求助“四不出村”新模式,促进了乡村自治、基层和谐稳定。永和镇乡贤出资整治村里的河道,修复山林;梁湖镇乡贤出资建设村文化礼堂;东关街道一企业老总,放弃自己的事业,担任村党支部书记,20多年来,他带领村民搬山办企业,平山造良田,成为远近闻名的小康示范村。
(4)推动了生态文明 新乡贤文化不仅推动了经济社会和道德的发展,也有效助推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如,崧厦镇一乡贤,为了农村建设而辞职,用30年时间将一个原本落后的农村,建成了享有“创业乐园、生态花园、文化公园、人和家园”美誉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1)乡贤概念具体化问题 新“乡贤”包括了在外从政、从商、从教且有所成就的政府官员、老板以及专家学者,在村民中有较高威望的其他人士等。“德高”才能“望重”,才能赢得村民信任。在实践中,由于缺乏具体的衡量指标,导致基层认识有偏颇。在调研中,对乡贤最为突出的要素问题上,选择道德品质好的仅占比31.2%,绝大部分选择了致富能力强、有一定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人。这会导致一些品行不好的人进入乡贤队伍,违背“贤人治村”的本意。
(2)乡贤参与的可持续问题 调研中发现,各地希望乡贤参与到乡村治理的,主要是看重乡贤的经济资源,希望能多捐钱出资。这容易导致乡贤参与热情日益降低和其他功能的弱化。乡贤在众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最需要突出的是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同时,大部分乡贤常年在外,很难及时帮助和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因此,也很难真正融入乡村,发挥作用。
(3)乡贤与村“两委”关系问题 如,村两委对乡贤参事会成员要有把关权,确保乡贤参事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活动。但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力量不容忽视,如果运用和引导监督不当,也会产生弊端,甚至动摇村两委的地位。调研中,发现一些乡贤参事会在当地有很高的威望,而村两委对乡贤的态度冷热不均,既希望他们出钱办事,又不希望他们过多干预村级管理,怕影响自己的权威。
(4)乡贤与依法治村的关系问题 乡贤本身拥有一定的社会威望和社会资源,而在乡村治理中,就有可能出现乡贤霸占公共资源、假公济私的问题,或者因乡贤个人资源垄断造成村庄利益的损失。同时,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有可能出现以个人威望代替法律和制度,违背“依法治村”的原则;乡贤在与宗族结合治理乡村社会时,难免与私利交杂。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不能忽视现代治理中法律和制度因素的根本性。
(1)要处理好官民互动关系 一方面,利用原有的虞商联谊总会、同乡会等网络,加强与港澳台胞、虞籍乡贤的联系;另一方面,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以乡贤研究会、乡贤之家等为平台,把一批挚爱家乡、热心公益的乡贤凝聚起来,引导他们参与乡村振兴。为此,要以联系联谊为基础,通过“走出去、引进来”不断加强联系,从而使新乡贤或乡贤二代、三代依然对故土有着剪不断的乡情。要以互利互惠为根本,营造新乡贤参与家乡建设的舆论氛围,通过评选表彰活动,选树当代乡贤、弘扬新乡贤文化,鼓励退休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还乡等方式,汇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要支持新乡贤回乡创业发展,为他们施展才华创造便利条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乡贤参与社会治理更具可持续性。
(2)要处理好“找出来”与“用起来”的关系 一方面,要把新乡贤“找出来”。培育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应树立“不忘本来、做好当下、面向未来”理念,总结先贤精神;又要用荣誉认定、组织认可等机制,培育符合时代内涵的新乡贤;还要注重让更多的青年学子成为乡贤“预备役”,让乡贤文化、乡贤精神深植于年轻一代。另一方面,更要把乡贤“用起来”。要发挥新乡贤思想观念新、个人能力强、人脉资源广等优势,引导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把他们回报家乡的善意变为善举。
(3)要处理好制度与机制的关系 一是建立新乡贤选择标准。要从品行好、有威望、有能力、有热心、有规矩等5个维度来考量,首先必须突出“品德”。要坚持以德为先、以“贤”为先,只有个人的德行威望与能力成正比,才能列入乡贤参事会,防止乡贤异化为“乡霸”和“宗族代言人”。二是建立新乡贤参事制度。明确新乡贤及其参事会的定位和功能,合理区分新乡贤及其组织与村两委的定位,发挥其补位作用,做到“辅助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必须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完善章程和运行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实施会务财务公开,并接受村委会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完善乡村民主法治制度。发挥新乡贤的作用,并不是要放弃基层民主等制度,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是一种制度补充。因此,要继续发挥基层民主制度,畅通民情、民意表达渠道,使农村的各种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形成合力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