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宝 武振国 党敏恺 张国
内蒙古的脱贫攻坚,既是扶贫工作也是民族工作,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关乎全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内蒙古脱贫攻坚工作已经进入注重贫困退出与强化减贫成效的阶段,贫困范围逐渐缩减至东部地区和位于东西部臨界带的乌兰察布市,及其老区、牧区、边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叠加性贫困地区。2019年内蒙古应紧扣贫困特点、扶贫重点和脱贫难点,高质量完成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旗县摘帽任务,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党委政府抢抓脱贫攻坚机遇,高度重视农村牧区减贫问题,帮助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地区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在2017年1个国贫旗县、13个区贫旗县退出的基础上,2018年超额完成20万人的减贫任务,实现10个国贫旗县、13个区贫旗县的退出任务。
内蒙古脱贫攻坚基本形势
2014-2017年,全区累计脱贫1071169人,脱贫率由19.79%上升至53.05%;31个国家级贫困旗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2014年的69.91万人减至2017年的32.2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9.7%下降至4.56%,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由7453.68元增至9571.16元,年均增长8.69%,高于同期全区水平0.64个百分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内蒙古脱贫攻坚工作已经进入注重贫困退出与强化减贫成效的阶段,贫困范围逐渐缩减至东部地区和位于东西部临界带的乌兰察布市,及其老区、牧区、边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叠加性贫困地区。截至2017年末,内蒙古未出列贫困村2013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0316户377793人,贫困发生率2.62%,其中位于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是全区贫困人口分布的主要区域,共有未出列贫困村1727个,占全区贫困村总数的85.79%;贫困人口146416户325412人,占全区贫困人口总量的86.13%;贫困发生率3.78%,高出全区平均水平1.16个百分点。
进一步从老区、牧区、边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贫困现状来看,内蒙古现有老区旗县43个,贫困人口115194户258641人,占全区贫困人口总量的68.46%,贫困发生率为2.79%;牧业旗县26个,贫困人口54293户118227人,占全区贫困人口总量的31.29%,贫困发生率为3.34%;边境旗县13个,贫困人口11561户27116人,占全区贫困人口总量的7.18%,贫困发生率为3.6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37个旗县,贫困人口85963户194202人,占全区贫困人口总量的51.4%,贫困发生率为3.57%。可见,四种类型区总体贫困发生率均高出全区平均水平,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贫困人口规模占到全区贫困人口总量的一半以上。
2018年脱贫攻坚基本成效
(一)突出抓好产业扶贫
围绕区域特色,采取“菜单式”“企业或合作社带动”“资产收益”等方式,支持有带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发展。2018年实施特色产业扶贫项目7290个,较2017年增加275个,覆盖贫困人口60.75万人次。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与贫困户有利益联结比例稳定在81%以上。在47个贫困旗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工程,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38个,乡村电商服务站2688个,实现农副产品网络零售额148亿元,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18万人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8239人。实施旅游扶贫示范创建项目70个,覆盖494个嘎查村,带动3.3万户、8.2万贫困人口增收。2017年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建设指标,建设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31个已并网发电,覆盖3.9万户无劳动力贫困户,每户每年可增收3000元以上;36.8万千瓦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在925个贫困嘎查村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755座,已全部开工建设。
(二)大力实施就业扶贫
增强贫困群众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增加贫困群众就业机会,2018年帮助就业16581人,其中转移就业10638人(跨省转移就业2298人)、公益性岗位安置5447人。围绕笤帚苗生产、特色种植、食用菌栽培等技术及焊工、月嫂、保育员、养老护工等工种,培训贫困群众3472名。围绕服装、手工艺品等产业,兴办“扶贫车间”93个,吸纳贫困劳动力5114人。回引本土人才,遴选致富带头人1700人、培训1625人次。
(三)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2018年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3万人,2.6万人已搬迁入住。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用地需求,推进贫困旗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流转交易,2018年落实自治区增减挂钩指标34950亩;申请跨省调出节余指标3600亩,15个深度贫困旗县调入资金总额11.4亿元。坚持哪有产业往哪搬、哪能就业往哪搬,先后投入各类资金13亿元,重点解决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确保贫困搬迁家庭至少1个劳动力就业。
(四)积极开展生态扶贫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将70%以上的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和建设资金安排到贫困地区。2016-2018年,投入28.2亿元用于贫困旗县林业重点工程任务,投入46.8亿元用于贫困旗县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使7.6万名贫困人口受益。加大对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支持力度,符合政策条件的贫困嘎查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落实生态护林员政策,为1.15万名贫困人口提供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新增3500名,年人均补贴1万元。
(五)抓好“三保障”政策落实
一是抓好教育扶贫。2018年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5633万元,惠及学生5.5万人次,贫困旗县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投入13.78亿元在老少边穷地区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在31个国贫旗县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6个贫困旗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二是抓好健康扶贫。推进“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和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大病救治比例达98%,签约服务慢病贫困患者31.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覆盖全部贫困人口,贫困旗县全部实现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所有贫困旗县综合医院达到二级及以上服务水平,87%的苏木(牧业乡镇行政区)乡镇卫生院和所有政府支持的嘎查(意为行政村)村卫生室达到硬件建设标准化。三是抓好危房改造。2018年筛查出危房贫困户3.2万户,在完成国家2.29万户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将可调节任务指标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计划年内脱贫旗县,已开工2.95万户,竣工2.84万户,剩余2500户2019年全部改造完成。
(六)做实保障兜底扶贫
推进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37.8万人中符合条件的16.94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范畴。为42.47万名困难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符合条件的未脱贫人口17.48万人,实现应保尽保。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2.08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241万元;实施重特大疾病贫困人口医疗救助14.73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28亿元;将6549名贫困人口纳入农村牧区特困人员救助范围。4.8万名贫困人口享受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2万名贫困人口享受自治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贫困残疾人代缴基本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1.6万人、2.2万人、3.6万人。
(七)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一是加快解决饮水安全。2018年开展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现状核查,确定7.6万贫困人口未达到国家饮水安全标准,在年内解决5.1万人,剩余2.5万人在2019年全部解决。二是开展交通扶贫。结合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贫困地区资源路、旅游路和产业路建设,国家和自治区公路补助资金80%以上用于贫困地区,2018年建成贫困地区农村公路5100公里。三是开展电力扶贫。重点实施贫困旗县农网升级改造,解决网架结構薄弱、低压电、供电受限等问题。2018年实施动力电扶贫59个贫困嘎查村,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474户;解决23个贫困旗县5132眼机电井高压配电和7220户偏远农牧区新能源互通网电问题,实现了贫困村全覆盖。四是加强贫困村信息化建设。2018年,全区贫困嘎查村通宽带(包括无线宽带)3488个,较2017年增加80个,光纤通达3481个贫困嘎查村,较2017年增加80个;4G网络覆盖3168个贫困嘎查村,213个纳入第四批普遍服务。
(八)扎实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攻坚
2018年投入深度贫困旗县资金20.1亿元。对15个深度贫困旗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其他旗县平均增幅85.8%。京蒙扶贫协作资金投入50661万元,占年度投入9.3亿元的54.5%。向深度贫困旗县选派干部1108人,其中京蒙协作选派干部41人、中央定点帮扶选派干部31人、自治区选派240人、盟市选派796人;选派技术人员249人,其中京蒙协作选派技术人员206人、中央定点帮扶选派12人、自治区选派7人、盟市选派24人;帮助贫困人口就业11170人,其中就地就近就业593人、京蒙劳务协作转移就业323人、区内转移就业9358人、其他省份转移就业896人。
脱贫攻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东部盟市脱贫攻坚压力较大
自2013年开始建档立卡以来,内蒙古东部五盟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2013年底的110.3万人减少到2017年底的27.3万人,累计减贫83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3.7%下降到3.4%,脱贫成效显著。但是,全区57个贫困旗县中63.2%的贫困旗县集中在东部五盟市,建档立卡贫困嘎查村占到全区的71.1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全区的72.3%,脱贫攻坚任务和压力较大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2018年全区23个贫困旗县摘帽计划中,涉及东部盟市8个国贫、9个区贫旗县,全区3694个贫困嘎查村,还有2070个未出列,仅东部五盟市就有1557个,占75.2%,47个贫困发生率在20%以上的重点贫困嘎查村中,83%集中在东部五盟市,脱贫任务相当繁重,而且东部五盟市基础设施薄弱,产业扶贫成本高,区内无法融入呼包鄂发展契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下依然与东北地区互联互通不够,脱贫难度可想而知。进一步从致贫原因和群体结构看,兜底保障人数多、比例大,全区因病致贫9.14万户中,东部五盟市6.6万户,占72.2%,因残致贫1.7万户中,东部五盟市1.3万户,占79%,残疾人3.1万人,占全区的81%,大病患者2.1万人,占全区的67.4%,可以说全是“难啃的硬骨头”,脱贫攻坚战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再加上东部盟市是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最为集中地区,97%的少数民族贫困人口集中在东部五盟市,而且有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不通汉语或掌握汉语不熟练,导致他们掌握就业技能有差距,外出就业渠道窄、难度大等等,进一步加剧了东部盟市的脱贫难度与攻坚压力。
(二)深度贫困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足问题突出
深度贫困区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缺乏技能、孤寡残病等贫困人口占比较大是全国普遍现象。内蒙古15个深度贫困旗县中,边境旗县2个,牧区半牧区旗县9个,山老区旗县10个,部分旗县集山老区、民族牧区、边境地区不同属性于一体,普遍具有地理位置偏远、地广人稀服务半径较长、生存条件恶劣、水资源匮乏、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基础薄弱、致贫因素叠加、返贫现象突出的特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较差距明显,贫困程度之深,贫困涉面之广,脱贫成本之高,脱贫难度之大,可以说是内蒙古脱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贫困户普遍存在的“等靠要”思想和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大部分深度贫困的乡村长期封闭、与外界脱节,农村牧区乡风文明建设滞后,陈规陋习泛滥,生病乱就医、靠信教、做法事,社会文明程度较低,调查中发现,深度贫困旗县的一些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自身发展意愿不足的问题严峻,一些人的思想安于现状、缺乏发展意识,“等靠要”思想和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不同程度存在,且教育发展落后、群众文化水平低,全区不含在校生和学龄前儿童贫困人口共301113人,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贫困人口共200240人,占比高达66.5%,其中文盲半文盲占比10.79%、小学文化程度占比55.71%,初中学历占29.16%,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占比仅为4.34%,贫困户整体受教育水平较低。更为严峻的是农牧区人情消费在人均消费支出中占比与人均教育消费支出所占比重相当,婚丧嫁娶讲排场搞攀比,甚至发现部分贫困家庭不得不贷款举债办宴席送人情,已然异化为“人情债务”,成为贫困户生产生活的沉重负担,贫困代际传递现象突出。所以,深度贫困旗县经济发展滞后、乡风文明程度低、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交织叠加,加大了脱贫攻坚的复杂性和难度,也极易为乡村振兴、实现可持续发展埋下隐患,加强深度贫困地区精神扶贫、提升脱贫内生动力已迫在眉睫。
(三)滞后的基础设施依然是实现稳定长效脱贫的短板
贫困地区是内蒙古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最为孱弱的区域,尤其是深度贫困旗县乡村公路里程短、农牧区科教卫生设施落后,深度贫困旗县公路里程共计27852公里,公路网密度平均水平16.32公里/百平方公里,比全区旗县区公路网密度低了13%,深度贫困旗县每万人乡村人口享有2个卫生所,远低于全区旗县的每万人乡村人口享有3个卫生所水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薄弱,与外界互联互通不足,极大地制约着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工作的推进和持续发展,而且这些贫困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的匮乏,不仅会剥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条件和机会、增加其生产和生活成本,而且会制约当地发展,进而影响卫生习惯的改善和乡风文明的提升。
从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困难情况来看,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3.55%的贫困户饮水困难或饮水未达到国家安全标准,1.11%的贫困户未通生活用电,分别有11.43%和31.89%属于危房贫困户和无卫生厕所贫困户,而深度贫困地区饮水困难户、无安全饮水户、未通生活用电户和住房是危房户比重均占到全区困难户总数的50%以上。分盟市来看,生产生活条件困难贫困户盟市分布差值较大,但分布规模较大的盟市基本固定,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饮水困难户、无安全饮水户、住房是危房户、无卫生厕所户比例较高,各项指标两个盟市比例之和均超过50%以上。其中各旗县贫困户当中,鄂伦春旗无卫生厕所户占其贫困户总数比例高达86.59%,四子王旗住房是危房户占其贫困户总数比例最高43.42%,正镶白旗无安全饮水户和未通生活用电户占其贫困户总数比例分别为20.75%和18.8%,足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旗县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是当前脱贫攻坚战中必须直面加以解决的突出短板问题。
(四)因病致贫返贫人口的脱贫任务艰巨
在贫困旗县,需要特别关注因病致贫问题,全区卫生资源有着总量相对不足且分布不均衡的特征,而贫困旗县的卫生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更为匮乏,贫困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卫生意识缺失,“小病拖、大病扛、病危往医院抬”的思想普遍,再加上农村牧区医疗保障救助工作机制仍不够完善、健全,医疗救助对象认定程序复杂、运行效率偏低,医疗费用负担过重、收入的大部分用来看病吃药等,严重影响着贫困人群的抗病能力,因病致贫返贫可能性有增无减。数据显示因病致贫是深度贫困地区家庭致贫的主要因素,2017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成为最突出的致贫原因,高达53.8%,而且深度贫困旗县因病致贫共36083户,占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户总户数比例高达50.64%,其中因病致贫户比重最高的旗县高达66%。近年数据显示内蒙古的贫困人口中贫困与疾病呈现出一种正相关的态势,因病致贫的比例会随着脱贫攻坚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大,2017年较2016年,深度贫困地区因病致贫户比重由40.35%增加至50.64%,增幅高达10.29个百分点。可见创新健康扶贫,解决贫困户在医疗方面的支出难题,充分提高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旗县的医疗服务水平,长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已然刻不容缓。同时从帮扶措施来看,享受政策兜底的贫困人口占比由2015年的16.56%上升至2017年的29.53%,针对因病致贫是内蒙古深度贫困地区出现频度最高的致贫原因,尽管社会兜底人数占比增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问题,但是帮扶措施有必要紧盯贫困家庭首要致贫原因,医疗救助帮扶才更能体现出对内蒙古深度贫困地区贫困脆弱性的积极影响,未来的帮扶政策设计需要针对贫困家庭的首要致贫原因,精准扶贫,凸显帮扶措施的精度和成效。
(五)特殊群体的贫困问题亟需加大力度予以解决
随着脱贫攻坚进程的不断深入,现在农村牧区深度贫困家庭大多数是缺乏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特殊群体,而且这些特殊贫困群体的比例还会越来越高,贫困程度深,减贫成本高,脱贫的难度也很大。从内蒙古贫困人口群体结构来看,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残疾人3.8万人,大病患者3.1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14.2万人,均是贫困人口中的弱势群体,该部分特殊群体扶贫兜底保障人数多、比例大、返贫风险高等诸多问题,还面临着“脱贫不解困”、养料照护需求迫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薄弱等诸多困难,亟需进一步健全贫困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以更加精准帮扶措施,加快推动解决。应该说在农村牧区这些特殊贫困群体,无论是老年人、残疾人还是大病人群,很多都不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和条件,无业可扶或没有产业能带动,同时自己也无力可扶,以残疾人群体为例,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中有50.44%是重度残疾人,有迫切的照料护理和康复需求,由于照料护理和康复成本支出大,又普遍捆绑了家庭有限劳动力外出务工增收,造成家庭贫困程度进一步加重,“照看一个人,拖累一群人”。而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的贫困家庭脱贫解困问题更加突出,有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算收入账虽然已经脱了贫,可实际生活状况和家庭贫困情形与扶贫脱贫前几乎没有太大变化,呈现重度残疾人“脱了贫,也解不了困”的突出矛盾。可見开发式扶贫难以发挥作用,必须调整攻坚的打法,从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转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确保他们病有所医、残有所助,基本生活有保障,实现脱贫。所以如何重点针对那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慈善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亟需加大解决力度。
对策建议
内蒙古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内蒙古贫困特点、扶贫重点和脱贫难点,高质量完成2019年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旗县摘帽任务,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基础。
(一)牢记使命,准确把握脱贫攻坚的目标、标准、要义和责任要求,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脱贫攻坚的目标、标准、要义和责任机制已有明确规定,就是“两个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因此,首先要强化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压实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总队、驻村工作队和苏木乡镇、嘎查村的责任,增强和发挥脱贫攻坚系统新动能。其次,要准确把握“两个确保”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因户因人落实产业、就业、易地搬迁、生态、教育、健康、危房改造、社会保障兜底等帮扶措施,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其三,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金融扶贫力度、项目布局倾斜力度和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提供支持。
(二)聚力“两个关键攻克”,重点解决好产业发展、务工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医疗保障等问题,确保到2020年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旗县全部摘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内蒙古来讲,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是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打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关键是攻克贫困人口集中的乡(苏木)村(嘎查)。因此,首先要促进“两个关键攻克”与产业扶贫有效衔接,形成优势特色种养业、加工、旅游、电商、光伏等业态并举的多元产业发展格局,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各类经营主体的带动辐射作用,增强产业扶贫的带贫减贫效应。其次,要促进“两个关键攻克”与就业扶贫有效衔接,重点扩大就业培训和对接服务,对不便离开乡村的劳动力,通过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以及参与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和管护来实现务工就业。第三,要促进“两个关键攻克”与补短板有效衔接,重点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增强贫困地区自我连接力和发展力。第四,要促进“两个关键攻克”与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有效衔接,对于老年人、残疾人和重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通过社会保障兜底的同时,推行土地托管、牲畜托养、耕地草牧场经营权入股等方式,激活他们的土地草场等资源,增加其财产性收入。第五,要促进“两个关键攻克”与构建大扶贫格局有效衔接,坚持自我发力与向外借力并举,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三)聚焦因病致贫返贫,推进健康扶贫行动计划,既要解决好眼下问题,更要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大病兜底保障机制,解决好因病致贫问题,既要解决好眼下问题,更要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打好健康扶贫这场关键战役。因此,全面推进“三个一批”健康扶贫行动计划及其重点传染病防控攻坚行动、免疫规划管理专项行动、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治行动、严重精神疾病服务管理巩固提高行动、疾控能力提升和标准化建设行动以及全民健康素養促进行动等助力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探索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实现贫困人口少得病、得病早发现早治疗。加大保险支持深度贫困区力度,推进贫困人口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民生保险、健康保险三大类保险保费特惠政策,减少贫困户因故、因灾和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和服务水平,搞好京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和城乡对口支援,做好已纳入的23种大病集中救治工作。
(四)直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把广大农牧民的生活家园全面建设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乡村牧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把广大农牧民的生活家园全面建设好。首先,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规划衔接、政策配套、机制整合和工作统筹,乡村振兴规划和配套政策优先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重点解决贫困地区“两不愁三保障”及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夯实特色现代农牧业发展基础,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其次,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进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守住“绿水青山”,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扶贫脱贫一个战场、两个战役的双赢。第三,以乡风文明乡村治理来推动脱贫攻坚,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教育引导、改进帮扶方式、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意识和能力,形成“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正确导向,使脱贫攻坚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第四,研究制定2020年后减贫战略,构建以产业扶贫为主导,住房、教育、医疗等措施为一体的综合性开发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权责清晰、共同参与、协同治理、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扶贫向治贫有序延伸,促进城乡平衡发展。
(五)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刹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歪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要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因此,贫困地区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思想,落实盟市旗县抓落实、苏木乡镇嘎查村抓具体责任机制,明确目标,增强责任、强化落实,取消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和检查评估工作,防止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搭车项目,纠正脱离实际的过高标准,做到抓住重点轻装上阵。要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金融扶贫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社会风险。重点要防范化解扶贫产业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弱、小额信贷还款难风险。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估,建立集中考核和日常管控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及时通报考核评估结果,对综合评价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对综合评价较差且问题突出的要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