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奋进 跨越前行

2019-04-12 05:09
江西教育A 2019年2期
关键词:入学率普通高中普及

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基础教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并实现基本均衡发展,高中教育优质协调发展,民族教育特色鲜明,特殊教育规范有序,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迈上了新台阶。

一、学前教育

一是恢复与发展阶段。1980年1月,省委成立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并恢复公办幼儿园。1991年,伴随各类幼儿园的开办与招生,全省幼儿园数量发展到4141所,在校生39.5万人。1999年,启动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促进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幼儿园主管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的领导。

二是完善发展阶段。2001年8月,省政府发布《关于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教委积极发展民办幼儿教育。2011年12月,省政府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从城乡学前教育资源、经费投入、民办幼儿园建设、科学保教等方面,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三是全面深化改革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面临学前教育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深化学前教育改革。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14952所,校舍面积为127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数为81868人,在园幼儿数160.9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79.25%。

二、义务教育

(一)义务教育的普及

一是普及初等义务教育。198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从此我省义务教育的普及走上了法制轨道。1990年,全省小学29894所,在校生450.2万人,专任教师22.4万人。普通初中2246所,在校生154.6万人,专任教师8575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8.2%,巩固率98.1%,毕业率95.6%。到1991年底,全省已有1017个乡(镇、场)依法宣布实现初等义务教育,占全省乡镇总数的52.8%,其中25个县(市、区)已全部实现初等义务教育。

二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省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后,开始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奋斗目标迈进。

到1991年底,全省97个乡镇实现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稳定在98.2%。1993年,我省开始实行“两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制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开始发展。到1999年,全省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到99.6%与93.5%,全省99个县(市、区)中的93个基本完成“普九”任务,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91.7%。全省如期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奋斗目标。

2006年,全省最后一个“普九”攻坚县——鄱阳县通过“普九”验收,成为全国第十三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市、区)。至此,全省100个县(市、区)全部实现“普九”目标。2007年春季开始,我省开始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2007年5月,江西省顺利通过国家“两基”督导检查。

(二)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

在基本实现义务教育之后,为了巩固发展义务教育成果,从1999年起,我省开始实行“两基”复查年检制度。

2001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控制农村初中辍学率,进一步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的意见》,要求各地强化“两基”的政府行为,完善“控流”(控制学生流失率)机制。

2006年4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此后几年中,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省各县(市、区)的义务教育进行省级督导评估,上高县、南昌县和章贡区等20多个县(市、区)评估结果为优秀,星子县、会昌县等10多个县评估结果为合格,其他各县(市、区)被评为良好。

2015年小学净入学率为99.92%,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101.1%;2016年净入学率为99.68%,2017年毛入学率103.75%。2015至2017年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为98.29%、100.31%和107.92%,2015至2017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均在93%以上。

(三)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为了实现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我省十分重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一是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2002年,省政府对全省农村中小学布局进行规划和调整。至2006年,全省共计减少中小学3681所,调减比例达到17%。此后,针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中产生的一些问题,省教育厅先后转发有关文件,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通过新一轮布局专项规划,全面规范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行为,纠正了一些地方盲目撤并学校的做法,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进一步趋于合理。

二是制订并实施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保障政策。我省注重做好进城务工和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把进城务工就業农民子女列入重点资助对象,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并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作为提高普及率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范围。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深刻认识做好返乡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特别提出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

三是扎实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截至2016年,全省“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完成。累计投入资金46.5亿元,共新建、改扩建农村学校11071所,超额完成三年规划新建、改扩建农村学校1万所的目标任务。与此同时,“全面改薄”项目也取得良好成绩,到2017年底,我省“全面改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37.5亿元,校舍建设竣工率和设备采购完成率均分别超过100%,在全国的排位均分别上升到第1位。

四是大力进行教师队伍建设。1978年,小学专任教师中,具有高中学历的比率为49.7%;初中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比率为14.6%。1980年代起,开始在中小学全面推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到2008年,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6%和96.7%,此外,56.34%的小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3.1%的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2015年,全省小学专任教师数为215906人。教师的数量、学历水平、职称水平等各项指标均提前达到预定目标,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和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也不断发展。

与此同时,义务教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稳步提高。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同时,省财政从2007年开始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各地落实中小学教师津补贴政策,并逐步加大扶持力度。2008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特殊津贴政策,对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教师发放特殊津贴,津贴发放惠及全省9万余名乡村教师。到目前为止,我省已经顺利建成一支规模巨大、师德先进、技能过硬、人心稳定的义务教育教师队伍。

此外,我省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试点工作,2015年全面铺开,大力开展城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大班化小班工程,推进城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改革,建设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通过种种举措,我省逐步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区域间教育差距,推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高中教育

(一)注重规模和内涵统一,着力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

20世纪90年代末,普通高中教育得到较快发展,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2001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数突破20万人大关,达到20.37万人。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学校475所,招生33.44万人,在校生96.7万人;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451所,招生16.43万人,在校生65.84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9.5%。

在注重规模发展的同时,强调要注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2017年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关于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备忘录》,建立部省协同推进机制。根据备忘录,我省将与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合作,推动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为总体目标,以提高普及水平、优化布局结构、强化条件保障、提升教育质量为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攻坚计划。

(二)以办好重点中学和实施特色办学试点为依托,示范引领普通高中建设

在人力物力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重点办好一批中学,同时对一般中学起到实验性和示范引领作用,这是我省打造重点中学的初衷。1980年,将省、地(市)、县三级重点中学227所调整为110所。到2009年,全省有省重点中学173所,省重点建设中学94所,重点中学和重点建设中学总数占当年全省普通高中总数的56.1%,进一步扩充了优质高中资源。

在国家开发银行的支持下,省政府出台16条优惠政策,着手实施江西省优质高中建设工程。全省共有55所省重点中学和省重点建设中学列入项目计划,总投资达16.2亿元。

到2016年,全省共确定了100所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试验试点学校。2012年,评选南昌市第二中学等12所普通高中为江西省首批示范普通高中。争取国家财政投入7000余万元,启动17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加强普通高中建设,进一步扩充了普通高中优质资源。

(三)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新世纪合格接班人

一是大力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突出心理和生命教育,重视职业生涯规划指导。长期以来,我省中小学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取得明显成效。重视身心发展,加强心理辅导。加强了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指导,努力开设了生涯规划教育课程,组织了丰富多彩的职业讲座、职业体验活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21年来,我省普通高中经历过两次课程改革。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我省实际,我省从2008年启动高中新课程实验,确立省级样本校67所。开展全省普通高中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活动,促进普通高中学校以校本课程为切入点,大力开展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科学人文素养。

三是进一步推进高中评价制度改革。推进高中评价制度改革,使培养方向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切实迈进了一大步。注重以学习者的职业岗位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质量为核心,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实施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鼓励企业、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满意度等评价。

四、民族教育

1986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 《江西省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全省民族教育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到2017年,全省民族乡、村中小学学生全部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民族地区群众素质得到提升。全省已建有民族初中18所、民族小学219所、教学点255个,小学在校生55887人(少数民族学生11340人),初中在校生8175人(少数民族学生1245人),全省民族乡村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升初中率基本达到100%,小学毕业生语数合格率超过98.8%,各民族学校结合民族特点,打造学校特色,民族乡村近90%的初中生毕业后升入高中、中专、职高学习,为提高少数民族少年儿童教育水平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政府更是把民族教育发展列入全省民生工程,省财政每年安排用于民族教育发展的专项经费1000万元,支持民族乡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标准化。

我省在发展本地民族教育的同时,还积极开展教育援助工作。2014 年, 江西省教育厅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政府签订协议,以在克州二中工作的 10 名江西援疆教师为教学骨干设立江西班,以在阿克陶县实验中学工作的 11 名江西援疆教师为教学骨干设立实验班,借鉴江西名校的办学经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教师专业水平。2017年与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千校手拉手”活动,推动“双语”教育,加强民族交往交流,对促进民族团结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特殊教育

《江西省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提出: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发展盲、聋哑、残疾人和弱智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1993年3月,省政府成立省特殊教育工作办公室,以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的领导与协调,进一步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

“八五”“九五”期间,省政府将特殊教育纳入“两基”县和义务教育入学率评估督导内容,为各地方政府制定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初等教育入学率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省特殊教育发展。

21世纪以来,我省明确提出:总人口数达30万、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市县(区)原则上要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2008年,省政府安排3000万元特殊教育专项经费, 用于60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省政府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普通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学年560元,初中每学年760元)6倍以上,特殊教育学校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每年3360元,初中生均经费达到4560元。到2017年底,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89所,在校生30330人,比2016年增加2324人,增长8.3%。

虽然经过40年的改革发展,全省基础教育得到了蓬勃发展,但作为中部欠发达地区省份,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仍然面临诸多挑战: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强,优质教育资源有待進一步拓展,区域城乡教育一体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结构与规模有待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建设任务仍然艰巨,德育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评价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千校一面”的办学格局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当前,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为此,我们要进一步立足实践和省情,冷静分析,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做好科学规划,绘制好全省基础教育发展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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