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 旭
农村的农业合作社,是零散村民以抱团形式发展规模现代农业、连接市场的有效载体,已成为不少地方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如今一些地方为了应付考核、套取补贴,盲目大办合作社,凑数的有之,虚报的有之,有名无实的有之,致使大量合作社沦为“空壳合作社”。本应抱团发展形成合力的合作社,竟成为一些政府部门的面子工程。 “空壳合作社”是形式主义的产物,它违背了国家要求成立、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初衷,不仅无法让农民从中受益,更不利于农村长远发展。
对于合作社,应该有一个全面深入整顿的过程,对于盈利能力不足的合作社,要不断提升造血功能,在完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上下功夫;对于钻扶持政策漏洞,套取国家补贴的“空壳合作社”,则应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