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桃子坑村公益林补偿金分配争议解决方法

2019-04-08 09:38叶佳宽
南方农业·中旬 2019年12期
关键词:公益林公正争议

叶佳宽

摘 要 针对部分地区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存在不合理,侵害公益林收益者利益,发生争议,引发各类信访纠纷,影响公益林保护工作和林区和谐稳定的情况,在浙江省云和县紧水滩镇桃子坑村开展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争议的解决完善工作,提出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严格依法办事、过程结果公开的主要做法,较好地实现了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合理分配。

关键词 公益林;补偿资金;争议;调整;公正;云和县桃子坑村

中图分类号:F326.27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35.049

云和县位于浙江省西南部山区,瓯江上游,处于东经119°18′~119°44′,北纬27°53′~28°19′。东邻丽水市莲都区,南接景宁畲族自治县,西连龙泉市,北界松阳县。全县土地总面积948 km2,林地面积8.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0.8%,森林总蓄积量306万立方米,土壤以红壤为主,土层深厚、质地疏松[1]。县境内东西宽47 km,南北长38 km,县城云和镇是云和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镇。

云和县下辖10个乡镇(街道),168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11.35万人(2013年),其中农业人口9.32万人、非农业人口2.03万人。云和县是中国木制玩具之乡,生产的木制玩具远销歐美及东南亚,木制玩具业已成为云和县工业的支柱产业,年产值在6.5亿元以上。

1 公益林建设现状

1.1 划分情况

云和县公益林自2004年区划界定以来,经历过二次扩面、一次修改完善,总面积达53 616.5 hm2,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9 653.5 hm2,省级公益林23 962.9 hm2;按权属划分国有林2 168.7 hm2,占比4.0%,集体公益林15 641.7 hm2,占比29.2%,个体公益林35 806.1 hm2,占比66.8%。

1.2 管护情况

云和县强化了生态公益林管护,建立了一支由187名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护林员组成的管护队伍。1)建立健全了护林员选聘、考核、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了护林员工作的积极性。2)建立了公益林工作考核制度,把公益林建设、保护、宣传及补偿资金发放等生态公益林管理列入乡镇人民政府考核内容[2]。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不断规范,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2007年率先完成了省级生态公益林示范县创建。

1.3 建设质量

近年来,云和县高度重视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富县、建生态绿色城市、“项目强林”的发展战略,公益林建设成效显著,公益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日趋显现。云和县生态环境有很大的改善,县内山绿水清,形成绿色的林海,为推动云和县的生态环境建设作出很大贡献。公益林建设实行依法管理,由于措施得力、科学合理,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1.4 经营状况

近年来,云和县非常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县人大专门作出决议,规定每年至少投入300万元资金用于“三沿”生态景观林(主要在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建设。现已实施阔叶化改造1 333 hm2,建设防火林带150 km。

1.5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情况

云和县从2004年开始实施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至2018年共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1 505.38万元,其中中央、省财政下拨补偿资金19 679.26万元,县配套补助资金1 826.12万元。这些资金用于每年农户、集体和国有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护林管护和公共管护支出。惠及15 284户农户,450个集体,3个国有管护单位,直接受益人口达81 121人。

2 公益林补偿金分配争议解决

近年来,随着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增加,林农对公益林越来越重视。但由于2004年公益林区划界定时,时间紧、任务重,乡镇林业站力量薄弱,有些地方公益林补偿面积按人口、山林权证或每户平均等方式分配,没有按“禁止商业性采伐而造成公益林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收益损失的经济补偿”的原则分配,出现了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不合理,侵害公益林收益者利益,发生争议,信访纠纷案件,影响公益林保护工作和林区和谐稳定的情况,现结合浙江省云和县紧水滩镇桃子坑村开展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争议的解决完善工作,提出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严格依法办事、过程结果公开的主要做法,较好地实现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合理分配。

2.1 准备工作

2.1.1 走访摸底

成立由林业主管部门,镇干部、桃子坑村两委干部等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到村了解并听取村民对桃子坑村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的建议和意见。通过走访发现,桃子坑村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公益林补偿资金和林农山场面积出入比较大,有的林农山场被列入公益林无补偿资金,有的林农山场被列入公益林少而补偿资金多,外村插花本村公益林提取归还权属单位面积相差较大,有的甚至出现遗漏等现象。

2.1.2 政策宣传

由镇政府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结合广播、村委公示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云和县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的方法,并印制《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3]《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4]小册子进行发放宣传。通过宣传,使全村上下广大群众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目的意义、保护管理办法、近年来取得的成效、现有补偿政策及标准等方面有了全面了解,真正做到客观真实,家喻户晓。

2.1.3 形成村级决议

根据走访摸底和政策宣传后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林业主管部门和镇领导干部指导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桃子坑村行政范围内公益林划分问题进行协商,同时也邀请有插花山的田铺村、大南山村、渡蛟村、徐湖村和龙渡村各相关农户户主参加会议[5]。为了更加公平公正的对桃子坑村公益林进行划分调整,经会议一致通过由县林业局协助山林勾图,在2004年、2009年的公益林图纸基础上重新进行实地核对勾图,公益林补偿款届时按照重新划分的公益林面积进行调整发放。

2.2 外业勾绘和内业面积计算与确权

会议方案确定以后,由紧水滩镇政府牵头,县林业局派人员协助,会同村两委干部及涉及农户分批次对桃子坑村范围内的公益林山场进行实地勾图。根据浙江省已批准省级以上的公益林档案材料,利用公益林小班卡和公益林区划图(1∶10 000),重新核实每个公益林小班的权属单位(含插花山),现场核实签字。并收集2004年、2009年公益林原始山林图纸、公益林界定原始资料以及农户林权证,并组织内业确权核对。

2.3 造册发放

2.3.1 造册公示

核对无误后,编制补偿资金发放分户清册,新编制的分户清册由乡镇公益林管理委员会统一打印到村到户清册,张榜公示到行政村或自然村(公示期5天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实地公示情况及时跟进检查,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6]。

2.3.2 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云和县林业局,由林业局核对无误后到县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云和县财政局,云和县财政局经审核后将补偿资金委托银行直接拨入补偿对象的银行存折账户。

参考文献:

[1] 柳向萍.云和县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及对策分析[J].南方农业,2019,13(8):75-77.

[2] 李海祥.民和县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J].中国林业经济,2014(3):62-63,66.

[3] 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Z].2017-11-30.

[4]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资金管理办法[Z].2019-01-31.

[5] 金荣建.毛朝明.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争议解决方法[J]. 防护林科技,2016(7):104-105.

[6] 祖建新.浙江生态公益林补偿调研[J].价格月刊,2007(12):64-67.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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