郇庆治
[摘 要]云南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的核心意涵,是如何在保持省域生态环境较高质量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社会与文化的更高水平更加协调发展,即实现一种绿色可持续发展。而基于个例比较的分析表明,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区域推进实践,在相当程度上呈现为一个思想引领、党政主推和制度创新驱动的立体性整体性过程。依此而言,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精神所作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系列重要战略部署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暴露或凸显了许多并非仅限于云南一地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上仍有待于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区域模式;环境政治;绿色发展;生态现代化
总体而言,全国各地的生态文明建设,既是一个全面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决策与总体战略部署的过程,也是一个结合地方实际不断有所拓展、深入与创新的过程。云南省也不例外。更具体地说,如果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推进实践大致划分为如下两种进路或模式,即像广东、江苏与山东那样的“生态现代化模式”和像福建、江西与贵州那样的“绿色发展模式”①,那么,云南整体上显然属于后一种情况②。也就是说,对于云南而言,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矛盾主要方面,是如何在保持省域生态环境较高质量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社会与文化的更高水平更加协调发展。
一、“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省域战略的形成与演进
毫无疑问,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实践或省域战略,离不开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或国家战略的整体性进展。到十九大之前,党中央和国务院已经初步完成了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愿景构想或“顶层设计”,而十九大报告则将这种构想或设计置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更宏大也更坚实的理论体系基础之上,并且呈现为一种阶段性实现的系列目标或达致一个较高水准目标的“路线图”。可以说,基于上述这种日渐清晰的整体设计,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不断绿化的政治意识形态与治国理政能力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政治与政策议事日程上的日常性工作,成为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与自觉参与其中的中国特色的民生政治或环境政治①。
当然,至少同样重要的是,云南省各界对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治理等各方面“省情”有了日益客观、科学的认识。一方面,云南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实相对较低,尤其是按照传统的经济社会现代化测度尺度而言。2017年,云南省地区生产总值为16531.34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为34545元。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2310.73亿元,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6387.53亿元,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7833.08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4.0% ∶ 38.6% ∶ 47.4%。这些基础性数据与新世纪之初的2000年和改革开放之初的1984年相比,确实已经发生了重大的阶段性提升,比如GDP分别增加了8.2倍和118倍(两个参考年份的GDP分别为2011.19亿元和140亿元);但如果与同时期的福建省相比(2017年的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分别为32298.28亿元和82976元,2000年和1984年的GDP分别为3765亿元、157亿元),云南省经济发展的相对水平是降低而不是提高了(GDP由最初占福建省的89%逐渐降低到后来的53.4%和51.2%,居全国第23位)。而云南省在中国西部地区的GDP排名,虽然落后于陕西(21898.81亿元)、内蒙、广西、重庆,但却领先于山西、贵州、新疆、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和西藏(1310.6亿元),属中上游水平②。
另一方面,云南的生态与社会文化多样性特征和地处西南边陲的地理方位,又构成了某种得天独厚的绿色发展禀赋或优势。云南省位于中国的西南边陲,北回归线横贯南部,属低纬度内陆地区,东部与贵州、广西为邻,北部与四川、西藏相连,西部与缅甸接壤,南部与老挝、越南毗邻,国境线总长达4060千米,是中国通往东南亚、南亚的窗口与门户。云南省国土总面积39.41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4.1%,居全国第8位,总人口4770.5万人,是中国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下辖8个市、8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变幻莫测的气候气象,千姿百态的地形地貌,源远流长的民族与历史文化,共同造就了云南极其丰富的自然生态与社会文化多样性,尤其是一系列具有世界遗产价值的自然与人文历史景观,比如丽江古城、三江并流、石林、哈尼梯田、大理古城、崇圣寺三塔、玉龙雪山、滇池、洱海、抚仙湖、梅里雪山、普达措国家公园、西双版纳热带雨林等。
因而,生态文明建设对于云南来说,既是一个重大的时代挑战,也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发展机遇,那就是:如何通过发展理念、模式和战略的深刻绿化或革新,来实现整个区域的绿色跨越式发展,让最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富足美好的生活③。正是在上述认知或共识的基础上,云南省逐渐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区域推进思路与战略。概括地说,大致可以划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党的十七大(2007年)之前,主要是围绕着实施生态省(市、县)建设。1999年7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云南绿色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从而拉开了云南生态省建设的序幕①。从中可以看出,云南生态省创建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把更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与进一步的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至少部分是由于这个原因,云南省虽然由环保局于2003年主持发布了《云南省生态乡镇验收暂行规定(试行)》等政策文件,并做了大量的评比创建工作,但却并没有正式加入由环保部组织实施的包括全国14个省市区的“生态省”试点建设(尽管个别市县比如江川县、楚雄市、普洱市思茅區、曲靖市麒麟区、易门县、华宁县等,获批了同样由环保部组织实施的“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系列下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也就没有按照试点要求制定编制自己的“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而是在2007年2月出台了一个“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该计划包括七个方面的战略举措,旨在经过15—20年的不懈努力实现生态省的创建目标②。
第二个阶段为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2007—2012年)前后,主要是围绕着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十七大之后,云南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战略举措,比如明确提出了“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省域绿色发展战略,并于2009年颁布了《七彩云南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09—2020)》,成为全国最早的省域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之一。2011年11月,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要努力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进行,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同步提高,产业竞争力与生态竞争力同步提升,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同步前进的“四个同步”发展目标。十八大之后,云南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以建设“美丽云南”为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重点处理好人与自然、加快发展与加强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与转变发展方式、行政主导与法制保障这“四个关系”。2013年6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强调到2020年将云南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示范区③。具体到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创建,部分由于云南省并未正式加入由环保部组织实施的全国14个省市区的“生态省”试点建设,也就未能广泛参与后者随后主导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创建。在截至2013年10月由环保部先后六批批准设立的125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中,云南省只有大理自治州的洱源县入选。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随后增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变为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正式启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结果是,云南省成为共计102个行政区域中5个全省域入选的省份之一。在2013—2014年间由水利部组织实施的104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中,云南省的普洱市、玉溪市和丽江市成功入选,而在2017年9月和2018年11月由生态环境部组织评选的前两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中,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保山市和石林县、华宁县成功当选(共计93个市县)。
第三个阶段为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时,明确要求云南“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努力使云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实际上,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同志于2008年11月视察云南时,就对云南省提出了“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殷切希望。为此,云南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贯彻落实政策文件和战略举措。比如,2009年初举行的云南省第一次环保工作大会,就确定了云南省环保工作重点是“抓好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省委、省政府随后作出《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也提出了“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方针;2013年8月,省委、省政府还专门通过了《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要求到2020年做到:“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协调发展成效显著,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2015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云南,提出了更为明确也更高水平的政治要求。对此,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了《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2016)、《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2016)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16—2020)》(2016)等许多重要政策文件,其中后一个文件明确规定了加快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主要任务”与“保障措施”。自那时起,“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已经成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重要战略引领和行动指南①。
第四个阶段为2018年7月举行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了“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新要求。会议强调,“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这一时代命题的基本意涵,就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定位,使云南的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有力的担当作为,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制度建设等方面勇于创新,探索经验,走在全国前列,促进生态环境建设质量持续改善,做到“生态美、环境美、山水美、城市美、乡村美”②。可以看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新要求,既是新一届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尤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明确政治宣示,也是“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这一省域性战略的进一步精细化、本地化。而在具体战略举措上,最为重要的仍是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整改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
那么,应如何评价近年来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成效呢?这方面有两个特别值得关注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及其结果。一是由北京林业大学2010年创制的“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ECI),迄今已发表了7个年度报告(2010—2016)③,涵盖了10年左右的主要指标数据及其变化。结果是:2016年云南省生态文明指数(ECI)得分为73.51分,居全国第9位,而排名前两位的广东和北京分别为81.23分和81.22分④。具体来说,云南省的生态活力得分为22.50分,居全国第12位;环境质量得分22.05分,居全国第3位;社会发展得分8.86分,居全国第27位;协调程度得分20.10分,居全国第5位,因而属于典型的“环境优势型”。而从动态的角度看,云南省的全国排名最初在第15—20位之間,而近两年位次有着明显的提升,2007—2015年分别为第13位、第22位、第16位、第17位、第23位、第19位、第22位、第15位、第8位。上述评估结果证实了云南省在森林覆盖率和环境空气质量等指标方面的巨大天然优势,以及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明显不足或“短板”(尤其是与经济总量相关的社会发展指标)。
二是由国家统计局、发改委、环保部和中组部共同创制发布的“绿色发展指数”。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具体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六个方面,共52项评价指标(以及单列的公众满意度指标)。依据2017年12月公布的《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排名第一的是北京,然后是福建、浙江、上海、重庆、海南等地,排名靠后的是辽宁、天津、宁夏、西藏、新疆。结果是,云南省凭借80.28的总得分,排名第10位,进入全国先进行列。这既反映了近年来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重大进展,也与“绿色发展指数”指标体系下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更加关注相关。具体来说,云南省绿色发展指数的六个二级指标的得分分别为:资源利用为85.32分,居全国第7位;环境治理为74.43分,居全国第25位;环境质量为91.64分,居全国第5位;生态保护为75.79分,居全国第2位;增长质量为70.45分,居全国第25位;绿色生活为68.74分,居全国第28位;公众满意度为81.81分,居全国第14位①。可以看出,尽管每一项的得分赋值有些不易理解,但云南省的全国排名显然是合理的,即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遥遥领先,而环境治理、增长质量和绿色生活明显滞后。
综上所述,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这一区域战略抉择,云南省的生态文明建设在强化城乡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制度建设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诸多重要进展②,提供了许多值得充分关注的云南实践做法或经验。接下来,笔者将以滇池、洱海治理与普洱市为例,具体分析云南省在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积极发展绿色经济方面的扎实努力,以及这些努力如何促进了地域或省域意义上的生态文明建设。
二、强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滇池、洱海治理为例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明确指出:“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③对于云南广大党政干部与人民群众来说,深刻理解与全面落实总书记上述政治要求的一个根本性方面,就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总体格局中算好“生态账”,也就是始终铭记云南“三个定位”的战略目标,坚定走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绿色发展道路④。而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最为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既全面反映着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切实成效,也是检验云南各界生态文明及其建设整体认知水平的一面镜子。
云南是一个天然高原湖泊众多的省份,湖泊面积超过30平方千米的就有9个,即滇池、阳宗海、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洱海、泸沽湖、程海、异龙湖,统称九大高原湖泊。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九湖水体污染迅速加剧。经过近20年的不懈治理,以及超过500亿元的资金投入,九大湖泊目前正在从工程治理转向生态修复。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把九湖水污染治理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使得九湖水质总体上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稳中有降,部分湖泊水环境有所改善,并初步总结形成了两大治理保护模式:针对重度污染湖泊的“滇池治理模式”和针对典型富营养化初期湖泊的“洱海保护治理模式”①。
长期以来,位于昆明市西南部的滇池的湖面呈现为不断萎缩的趋势。唐宋时期,滇池水面共有510平方千米,元朝时水面缩小到410平方千米,明朝时为350平方千米,清朝时为320平方千米,如今则已不足300平方千米。相应地,滇池的总库容也不断减少,唐宋时为18.5亿立方米,到清代为16亿立方米,1947年估算约为15.7億立方米,今天的库容仅为13亿立方米左右。伴随着水面与库容的缩减,滇池的水质也逐渐变差②。20世纪60年代,无论是草海还是外海的水质均为II类,到70年代下降为III类,而到80年代,草海和外海的水质分别为V类和IV类,90年代后水质进一步恶化,分别为劣V类和V类。也就是说,过去30年中滇池的整体水质下降了三个等级。
造成滇池水污染及其不断加剧的原因主要有三个③:其一,滇池地处昆明城市下游,是昆明盆地最低凹地带,所以客观上成为了昆明的“排污桶”。它必须不停地接纳城市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含有农药化肥的农业污水,加之滇池流域城镇化发展迅速,污水数量在短期内大量增加。据统计,每年排入滇池的污水约2亿立方米,即2亿吨左右。其二,滇池属于半封闭性湖泊,缺乏充足的洁净水输入对湖泊水体进行置换。其三,在自然演化过程中滇池湖面渐趋缩小,湖盆变浅,内源污染物堆积,进入老龄化阶段,而人为加大湖水排泄量和周边森林覆盖率降低,更是加速了其老龄化进程。
进入新世纪以来,云南省明显加大了滇池水污染治理的政策力度与财政投入,使得滇池整体水质实现“企稳向好”。比如,生态环境部的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1—6月全湖水质达到IV类,为近二十多年来最好,并初步形成了一个政府主导型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模式④。
从1996年起,国家连续四个“五年规划”将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纳入重点治理流域,而昆明市也一直把滇池治理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过去20多年来,云南省及昆明市先后开展了环湖截污和交通、外流域引水及节水、生态修复等系列工程治理措施,累计投入资金高达500亿元。早在2008年,昆明市委、市政府就在滇池流域全面实行河(段)长负责制。与此同时,以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为治理重点,昆明市政府大量取缔、关停或外迁滇池流域内污染严重的企业,让流域内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尽管如此,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滇池治理仅是“还旧账”,污染的蔓延趋势仍难以得到有效遏制。近几年来,昆明市从改变滇池治污理念入手:从最初的点源控制逐渐过渡到全流域治理,从“单兵作战”走向“系统突围”,遵循“以水定城、量水发展”的原则,将滇池治理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全面实施了以环湖截污、外流域引水、入湖河道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生态清淤“六大工程”为主线的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在“遏制增量污染”的同时“削减存量污染”。比如,至2017年底,牛栏江共向滇池补水超过22.87亿立方米,有力地改善了滇池的水质,而到2018年7月,昆明主城及环湖建设了超过5674千米的市政排水管网和2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截污治污系统基本建成。接下来,昆明市将继续开展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目标是到2020年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质稳定达到Ⅳ类(2016年滇池水质由劣V类提升为V类)①。
位于云南大理市郊区的洱海形成于冰河时代末期,其成因主要是沉降侵蚀,属构造断陷湖。洱海历史上的最高水位是1976.10米,最枯水位是1973.28米。1969年,由于西洱河水电工程的建设,水位降至1970.66米,降低了3.34米,并随之出现了诸多生态失调问题。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洱海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则导致了日趋严重的水质变坏和污染问题。概括地说,导致洱海水污染的原因有如下三个②:一是养殖业的过度发展;二是油气渔船的数量过多;三是外来物种入侵。结果是,20世纪末21世纪初洱海的水污染变得日益严重:l996年和1998年,洱海连续爆发了两次全湖性的“蓝藻”危机,水体透明度由3米~5米下降到0.4米~1.5米;1992—2001年间,洱海保持在中营养水平,整体上处于从中营养向富营养湖泊过渡的阶段,总硬度和总氮上升趋势明显。
应该说,经过新世纪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和大理州的持续性努力,洱海的水质保护与污染治理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对洱海湖区2005—2014年水质监测资料的“内梅罗水污染指数法”分析表明③,洱海水质整体处于清洁状态,保持在中营养状态,湖泊富营养化进程减缓,磷作为内梅罗指数最大贡献因子成为影响洱海水质的主要污染物,洱海枯水期水质好于丰水期水质,污染以面源污染为主,洱海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甚至有的学者评价指出④,鉴于水污染防治及湖泊治理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当前中国亟待研究解決的重大问题,洱海治理是当今中国湖泊治理中少有的成功范例,因为它清楚地展示了中国水污染防治和湖泊治理上正在发生的经济发展方式和污染治理方式的双重转型。
更值得关注的是,以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视察并作重要指示为节点,云南省和大理州对洱海水环境治理的政策力度与财政投入明显加大。2018年11月1—2日,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再次来到大理州督导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并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而这是他担任洱海省级湖长一年多来的第四次现场调研督导⑤。与此同时,大理州党委、州政府反复表示,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针,以洱海保护治理统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于洱海污染累积型、输入型双重叠加的实际,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并持续强力推进洱海治理“七大行动”⑥。因而可以相信,洱海的保护治理就像滇池的污染治理一样,一方面最艰难的时刻已经过去,另一方面假以时日肯定会取得更为明显的和实质性的成效,而这显然与中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背景与话语语境密不可分。
当然,也必须看到,云南九湖的保护治理依然面临着诸多不易克服的困难和十分严峻的挑战①。一方面,目前这些湖泊依然担负着超过其环境承载力的污染负荷,污染存量巨大,污染源还没有完全杜绝,截污治污体系尚未完善,湖泊生态环境体系尚未形成,因而稍有懈怠和不慎,以前努力的成效将可能会化为乌有。也就是说,如何在减少污染物输入增量的前提下,尽快有效处置现有的污染物存量,仍是一项十分繁重的任务,2020年前打好、打赢实质性提升九湖水质的系列攻坚战并非易事。另一方面,这些湖泊的高水平保护与根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水环境治理政策或政治议题,而是必须置于整个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乃至生态文明建设的大系统大框架之下。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云南省的九湖保护治理还任重而道远,因而必须清楚地认识其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定信念,从长计议,科学谋划,有序推进。
三、积极发展绿色经济:以普洱市为例
无论是从生态环境问题长期有效治理还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角来说,如何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价值理念,彻底打破简单地把发展与保护对立起来的思维范式,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统一,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议题方面,而这对于像云南这样的生态环境资源既十分丰富又相当脆弱的省域来说尤为关键。也就是说,一方面,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云南人民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因而,云南作为国家的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全球生态安全的战略性任务,同时又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敏感的地区,使得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极其艰巨,必须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那里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换言之,对于云南来说,“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基本要求,就是切实保护好七彩云南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否则一切都将无从谈起。另一方面,至少同样重要的是,云南省还必须牢记总书记的嘱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明确要求,树立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坚持走出一条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新路子,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规划结构,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也就是说,对于云南而言,“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另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战略部署,大力促进全社会向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型,积极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探寻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路径,从而构建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格局②。
基于此,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一系列促进绿色发展的重大政策举措③:一是把节约资源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大力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二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培育更多绿色产业市场主体和新增长点;三是发展壮大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也就是说,绿色、低碳与循环发展是云南全省域的主导性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战略。而笔者一行于2018年9月对普洱市澜沧、西盟和孟连等县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地考察,大大丰富与深化了对这方面的理解①。
普洱市地处云南西南部,辖9县1区,国土面积为4.5万平方千米,是云南省国土面积最大的州市,总人口262.7万,有着十分优厚的自然生态气候条件、生物(水电)资源禀赋、民族文化多样性和区域地理区位,因而被设立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201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24.59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3.22亿(支出271.78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6853元和9484元,三大产业比例为:25.59% ∶ 35.68% ∶ 38.73%。可见,一方面,普洱市确有着令人羡慕的生态环境条件和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冬无严寒、夏无酷暑,连中心城区空气也有着每立方厘米高达8000~10000个的负氧离子含量;但另一方面也必须承认,按照现代经济的衡量测算方式,普洱市的经济实力仍是相对有限的,GDP年人均23776元,而澜沧县则是云南省27个深度贫困县之一,贫困人口分别占县总人口的24.1%和全市贫困人口的1/3,因而面临着十分艰巨的脱贫攻坚任务。也正是在上述意义上,普洱市以及云南省的生态文明建设确有自身的明显特殊性。
普洱市推进绿色发展的经验性做法,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②:一是将绿色发展理念与战略贯穿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与全过程。这突出表现在普洱市将自然生态价值的实现或转换理念引入了区域经济生产价值的核算。比如经过中科院课题组测算,2016年该市全年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约为2850亿元,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或GEP)约为7430亿,是当年GDP的13倍左右。这两组数据的更准确统计与核算是可以讨论的,但它所表明的是,传统意义上以工业制造为核心的GDP统计与核算体系正在得到突破,而这对于绿色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前提性重要性。
二是利用十分丰富的地域生物(生态)多样性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农林畜牧产业(品)。这方面最突出的是以古茶林、生态有机茶和高品质大众茶为代表的普洱茶产业发展。作为茶树原产地中心地带和普洱茶的故乡,古老的茶树与茶产业赋予了普洱的茶种植、生产加工与销售以浓郁的文化气息与品味,而文化意涵又大大提升了茶产业的经济价值。当然,同样基于丰富的生态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其他农林畜牧产品(业)也在迅速兴起与成长,比如西盟的蜜蜂养殖加工业与牛养殖加工业,孟连的牛油果产业与蔗糖综合加工业等。
三是利用极其丰富的地域、生态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这方面除了像澜沧县的酒井老达保(拉祜族古村寨)和翁基古寨(布朗族古村寨),西盟县的博航村佤族古寨和勐梭龙潭风景区,孟连县的龙血树自然保护区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人文景观之外,最具有代表性的則是景迈山世界文化遗产的打造与申报。至少从笔者的实地观察来看,尽管也许更大范围内和更宽阔视野的筹划更有助于景迈山申遗的最后成功,但这的确反映了普洱市上下努力打造一个世界级旅游景区的决心,从而带动全市生态文化旅游业乃至整个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
可以说,上述三方面突出体现了普洱市以绿色发展引领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模式或进路特点,比如更多地考虑脱贫攻坚战政策目标的实现和更自觉地开发利用境域内丰富的生态生物与民族文化资源。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说,包括普洱市在内的云南省各地更接近于一种文化建设促动的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或进路①。
四、环境政治视角下的分析与思考
作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区域推进实践的一个典型案例,云南省的做法或经验可以从不同的层面与视角加以概括归纳。而从环境政治的视角来看,笔者认为最值得关注或强调的有如下三点:
其一,学习贯彻与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整体指导引领作用。无论是从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省域战略的渐进形成还是它的阶段性推进来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都发挥了重要而直接的指导性作用。从习近平总书记2008年首次视察云南时所提出的“云南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殷切希望,到2015年再次视察云南时所提出的更明确更严格要求,既是云南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省域推进战略的核心理念与根本遵循,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体现②。
从理论层面上说,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清楚地表明,像云南这样的传统视野下的西南部边疆民族欠发达地区,依然可以成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先行者与引领者。这既是由于云南省所拥有的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资源在全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新时代有着更为突出的重要性——尤其是区域、全国乃至全球意义上的生态安全屏障与生态生物多样性保障的重要性,也是由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阶段性跃迁与新时代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为像云南这样的省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绿色发展历史机遇。也就是说,只要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大势出发,像云南这样的省区就会发现自己独特的发展条件、发展机遇和发展优势,甚至原来意义上的发展劣势甚或障碍都会转化成为先天优势或正能量。比如,原来作为经济实力重要衡量指标的传统工业,尤其是矿产业、制造业和化工业,的确是云南省的薄弱环节,但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的背景下就有可能呈现为一种先天优势或“发展资源”。再比如,长期以来自我界定为西南边陲的地理区位,在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和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倡议的大背景下,则会成为一种明显的经济开放发展前沿的地缘优势。
因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切实成效包括“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省域战略的阶段性推进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③。当然,其关键性方面并不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的个别词句表述,而是这些讲话的精神实质,并及时转化为云南省上下的战略推进举措和实践行动。比如,这其中有两个核心性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如何从十八大报告所要求的“五位一体”的意义上,全面推进云南省的生态文明建设,因为单纯从东部省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或保持目标的意义上来要求云南省,既没有可比性也意义不大,问题是如何做到必要的区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不会对当地、区域和全国的生态环境安全与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不可逆性影响)。二是云南及西南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是否可以在未来目标创新、制度架构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更为大胆主动的探索,提供更为根本意义上的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乃至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地方(全球)经验,因为当代社会对于可持续发展或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与经验毕竟仍是非常有限的。可以说,过去近10年里,云南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省域战略的丰富完善与阶段性推进,正是不断深入学习与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结果。
其二,地方党委与政府明显的推进主体作用。总的来说,历届云南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地方党委与政府都十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而且明显地呈现出一种力度与广度渐次提升的阶段性变化。甚至可以说,地方党委与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是各自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的主要责任主体。
在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之后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之后,以及历届省党代会之后等一系列重要时间节点,云南省委、省政府及其主要负责同志都会对云南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省域战略作出明确政治表态,而对于其中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要战略举措也都是亲力亲为、重点督办。比如,昆明滇池、大理洱海的水污染和环境治理,就主要是通过云南省委、省政府和昆明市、大理州党委与政府的强力行政举措来推动的。2017年初,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加强长江、珠江等六大水系和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的保护治理,省委书记陈豪出任全省总河长和抚仙湖河长,省长阮成发担任全省副总河长和洱海河长。可以说,正是由于各级领导河长的亲力亲为和强力推动,滇池流域自2008年实行“河(段)长责任制”以来,河道生态环境和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如今,36条出入滇池河道及滇池周围工业、农业、生活污水源基本实现截污导流,主要入湖污染物浓度明显减轻,河道生态景观显著改善。同样,2017年大理开始实施洱海抢救行动,打响了“七大行动”攻坚战,强力整治流域违章建房和客栈餐饮违规经营,对核心区违法违章建筑坚决依法拆除,对违法排污的一律关停,并已初步取得了洱海重现碧波荡漾的整治效果。
再比如,在市委、市政府的不懈努力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普洱市在2014年3月获批全国唯一的“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旨在探索中国边疆民族欠发达地区立足自身优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路径和经验,同时也致力于为生态优良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方向,为边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守土固边、和谐发展提供样板,为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树立良好形象。过去5年来,普洱市委、市政府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的根本遵循,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2018年9月,这一试验示范区项目顺利通过了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考评验收①。而在2018年9月18日举行的“生态文明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研讨会上,普洱市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的生态文明建设区域战略,也得到了与会专家的高度认可与积极评价②。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项目,还是“生态文明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研讨会的组织实施,包括市委书记在内的普洱市党政主要领导都是运筹帷幄、鞍前马后。而在党政一把手的高度重视之下,各级地方政府的主管部门领导及其具体工作人员也是责任明晰、层层落实,并时常给人以如履薄冰甚或不堪重负的感觉与印象③。
其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成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的重要制度平台。十分自然的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已成为云南省大力推进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平台或“政策抓手”。
比如,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后,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17年4月印发了《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而云南省河长制领导小组则在2017年8月印发了《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该行动计划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行动计划、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对全省河長制工作明确了目标、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2017年5月10日,云南省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动员大会;11月28日,省委书记陈豪签发了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全省进一步加快河(湖)长制工作;12月22日,省河长制领导小组暨省总河长会议召开,对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12月26日,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强调云南省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已经全面完成了推行河(湖)长制的各项工作。
再比如,云南省的国家公园体制建设虽然有着一定的自主探索与创新性质,1996年开始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国家公园这一新型自然保护地模式的研究、探索和实践,2006年省政府正式作出了建设国家公园的战略部署并将“探索建立国家公园新型生态保护模式”列为全省生态建设的工作重点之一,2007年6月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正式挂牌成立,但随后就汇入了党和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框架下的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进程。2008年6月,原国家林业局批准云南省为国家公园建设试点省,以具备条件的自然保护区为依托开展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建设和发展思路。2015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联合确定了在包括云南在内的9个省份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云南国家公园建设试点进入国家层面体制试点。2017年9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系统阐明了构建中国国家公园体制的目标、定位与内涵,明确了推动体制机制变革的路径,加强了国家公园体制的顶层设计。依据这一方案,云南普达措国家公园被列为10家体制试点单位之一。
综上所述,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区域推进实践在相当程度上呈现为一个思想引领、党政主推和制度创新驱动的立体性整体性过程。就此而言,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所作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系列重要战略部署的典型性省域案例①。当然,过去近10年特别是最近5年多的区域性实践,也暴露或凸显了许多并非仅限于云南一地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上仍有待于解决的问题。比如,对于各种制度创新努力的最根本性检验是地方经济的绿色生态转型(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可持续改善(保障),而要取得后者意义上的切实进展,显然还需要一种久久为功的耐心与定力,这对于云南来说也不例外②。再比如,如何在生态文明及其建设推进过程中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性和公众参与积极性,也是一个必须给予更多关注的问题,而这对于像云南这样的边疆民族欠发达地区来说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除了需要进一步挖掘民族社会、文化与历史元素在生态文明社会重构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也要更多考虑与尊重基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与民主选择权。实际上,无论是生态(精准)脱贫还是绿色发展,甚至包括对未来生态文明社会的愿景理想,最终都将是当地人民群众的自觉选择与创造。目前在脱贫攻坚阶段也许行之有效的一些政策手段,未必适用于下一阶段的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就此而言,对中国大西部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及其进路特点的进一步研究是十分必要的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