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在方志馆馆藏管理中的应用
——以哈尔滨市方志馆为例

2019-04-07 13:20包鸿梅
黑龙江史志 2019年10期
关键词:分类法志书方志

包鸿梅

方志馆既是一种物质文化的地理标志,也是一种精神文化的“地理标示”。通过方志馆去深入探索各地所具有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史迹的兴趣,可以大大增强本土历史文化的凝聚力和辐射力。通过开展地方文献的收藏、编研、展示、交流等活动,集中发掘和培育城市人文精神,凸显建设和谐社会发挥历史文化的凝聚作用,同时在对外交流辐射中扩大了影响,成为本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最佳连接点。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方志馆是延续本土文化“根脉”的重大举措,是把传统与现代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文化大省创新发展的重要工程。

方志馆建设最早可以追溯到民国时期,1914年浙江设立通志局编修通志,成为民国时期最早成立的省级地方志编纂机构,它的创立对中国近现代方志馆事业具有开创性意义。此时通志局的主要功能仍是一个形式单一的志书编纂机构,以编纂、收藏为主。时至今日,方志馆建设在全国已形成蓬勃发展的态势,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建有国家级方志馆1个,省级方志馆24个,地市级方志馆136个,县区级方志馆442个,国家到地方的政府机构对方志馆建设都高度重视,方志馆的功能定位越发宽泛,包含了地情资料存储、地情研究、地情展示服务等多项功能,其中馆藏建设是方志馆开展对外服务的重要基础,对其收集、管理、利用尤为重要。

一、方志馆馆藏内容

方志馆与图书馆、档案馆在功能定位上各有侧重,各有所长,又相互区别。图书馆、档案馆历史悠久,且馆藏丰富,无论从数量上还是种类上,方志馆都望尘莫及,所以方志馆在馆藏建设上要结合地情馆的功能定位,打造独树一帜的馆藏特色,建立图书馆、档案馆无法取代的社会功能,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从而为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此,方志馆应将收藏重点放在本地地方文献的收集上,像志书陈列百科一样,将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历史、地理、交通、旅游、气候、物产等方面的书籍都纳入到馆藏范围内,对历史著作、个人著作、家谱等方面要有侧重的进行收集,将有限的资金重点放在地情书籍的采购上,从而打造最全面的、权威的地情资料存储中心。

以哈尔滨市方志馆为例,方志馆每年书籍的采购经费是10万元,经费有限,想要全面收集全国的志书、年鉴就显得捉襟见肘。哈尔滨市方志馆结合自身条件,立足打造地情资料存储中心的功能定位,及时调整采购方向,结合哈尔滨地缘和历史因素,馆藏方向除了收集本地志书、年鉴以及相关的地情书籍、一手史料外,还有目的的收集了20世纪初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日俄文书籍、统计资料、调查报告等珍贵资料,在地情资料收集上做到精、专、广。

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在馆藏分类上的优势与劣势

明确了方志馆的馆藏内容后,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分类方法成为需要重点探讨的问题。方志馆馆藏有明确的的指向性和专业性,利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可以对其进行专业化的分类,主要有以下明显优势:(1)《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具有权威性与普及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分类法,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大型综合性分类法,被广泛应用于全国各类型图书馆,国内主要大型书目、检索刊物、机读数据库等,被读者广泛接受与认可。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对方志馆馆藏资料进行分类编码,具有极大的普及性与实用性,有利于实现与图书馆网络资源共享,甚至达到双方合作,实现统一检索的目的。(2)《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修订了中国地区表使用范围,扩大了附录复分号的应用,大大方便了地方文献的分类。《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规定,凡主表中未注明“依中国地区表分”,需要时也可以使用中国地区表复分,并用国家地区区分号“()”标识,可以清晰反映出文献的地域性,提高地方文献的利用率。

同时,《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是综合性图书分类法,对于馆藏主要以地方文献为主的方志馆就具有一定的局限性。(1)分类过于精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类别多,划分细致,图书分类法又叫图书分类词表,是按照图书的内容、形式、体裁和读者用途等,在一定的哲学思想指导下,运用知识分类的原理,采用逻辑方法,将所有学科的图书按其学科内容分成几大类,每一大类下分许多小类,每一小类下再分子小类。最后每一种书都可以分到某一个类目下,每一个类目都有一个类号。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为例,共分5个基本部类的基础上,组成22个大类,每个大类下分为若干小类,共228个,在每个小类又有若干子小类。对于馆藏极具专业性、针对性的方志馆来说,如此细致的分类方式就显得过于琐碎,以哈尔滨市方志馆为例,馆藏资源主要集中在年鉴、志书、哈尔滨地情书籍、中国历史等几大方面,哈尔滨地情书籍在深入划分方面也多集中在哈尔滨经济、军事、文化、党史等方面,分类少,类别相对简单,如果只是简单的照抄照搬,机械应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就会在无意中人为地增加了操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加大了工作量。(2)不利于方志馆馆藏地方性特点的显现。《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把同一地区的文献分门别类的纳入到政治、法律,军事,经济,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等多个类目中,无法满足地方文献强烈的地域性需求,以哈尔滨市地方志办公室编修的一轮志书为例,其共分为36卷,包含了自然地理,城市规划、土地、市政公用建设,建筑业、房产,交通,邮政、电信,文化、文学艺术等,如果只是简单的应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这些志书就会被归入到不同类别下,难以集中反映哈尔滨市的整体历史发展概况。(3)省级以下行政区地方文献分类存在缺陷。《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地区复分表包括世界地区表和中国地区表,只能基本满足国家和省级行政区地方文献资料的分类,省级以下的市(县、区)分类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哈尔滨党史资料》D235.35,《依兰党史资料》D235.35,《嫩江党史资料》D235.35,《鸡西党史资料》D235.35,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摆放,这类党史资料就会混排在一起,不能反映出不同级别地区的层层隶属关系。如果要查找哈尔滨地区的党史资料需要分头查找,不利于地方文献的分类管理。

方志馆馆藏的地方文献主要是本省内地方文献,而且用户利用方志馆馆藏往往带有强烈的地域需求,这就需要对《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调整。

三、取长补短,结合方志馆特色合理调整应用方式

方志馆馆藏建设在应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时要结合自身特色,进行合理调整,善加利用,而不是简单的照抄照搬,造成人为的割裂,不利于读者检索和查阅。

方志馆在应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过程中要取长补短,结合馆藏定位,灵活运用,具体可采取以下一些可行性方法:(1)结合自身馆藏特点,进行分类。针对方志馆馆藏类目有限,针对性强的特点,在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时,可以适当减少最后子小类的划分,集中在基本类目、大类、小类的划分上,这样的分类方式更适用于以志书、年鉴、地情书籍为主要收藏对象的方志馆。(2)分类与排架相结合。地方文献存在明显的地域性,除了增加地区编码,在分类法上尽可能体现其地域性之外,在上架排列书籍时,可将同一地域的文献排在一起,再依照分类号进行排列,以集中反映同一地区社会发展状况,满足读者有针对性的查找,避免混排带来的区域性割裂的弊端。以哈尔滨市方志馆为例,在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编码的基础上,灵活运用了排列上架方式,将书籍分为了志书、年鉴、哈尔滨地情资料、党史、文学艺术、东北史等几大类别,其中志书、年鉴按地域进行上架,分为了哈尔滨市、区类志书、黑龙江省志书、外省市志书,年鉴类也按照此地域划分进行相应的上架管理,同时将哈尔滨地情资料进行单独上架,从而形成“专架”,使同一地区的地方文献集中在一起,其地域性、隶属关系就非常清晰,更适合方志馆使用,有利于来馆读者有目的、针对性的查找,减少了查询时间,得到读者的良好反馈。(3)分类与数字化建设相结合。在数字化建设的今天,网上检索已极大地代替了手工检索,克服了传统的先组式分类号不能进行深度标引、提供多种检索途径的缺陷,解决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在文献的多主题分类、相关主题分类方面的功能缺陷。在地方文献的具体分类时,将地域、民族、时代以及总论复分部分的各种可标引单位尽可能标记在 605(题名主题)、607(地名主题)等字段,这样在机检时,这些内容就可以作为独立的检索入口,提高标引的深度和专指热度,提高检索效率。此外,还可以根据方志馆的分类摆放特点,请专业人员设计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软件,使读者在查询平台上可以根据书名查找,也可以根据著者查找,还可以根据区域或者按类别查找所需书籍,实现多种查找方式,让传统分类与现代化技术相结合,充分发挥地方文献的价值。(4)提升管理人员专业技能。相关人员要定期参与图书馆专业的学习与培训活动,以熟练掌握和运用图书分类法的分类规则,加强对文献分类法和网络信息分类法的深入研究,以期达到能够准确分类排架,提升图书管理软件的应用能力,更好地服务社会。

地方文献是一地政治、经济、文化、民生等多方面文化的积淀,最能反映一地的历史渊源、发展轨迹,是了解地方文化的重要途径。在进行具体分类时要充分考虑读者的地域性、内容性要求,做到合理、科学,以不断提高地方文献使用率,从而达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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