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棒与獠牙的法则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2019-04-03 01:03程玮如
爱尚书香 2019年1期
关键词:大棒獠牙巴克

程玮如

1

古老的游荡的欲望,

在习俗的链条上跳跃;

从寒冬的睡梦中,

再次唤醒了野性的旋律……

美国南方格外瑰丽的阳光照进了圣克拉拉山谷的一所大房子里——米勒法官之屋。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住在这里。一条狗。

从幼犬期到现在的四年中,他过的是心满意足的贵族生活。他享受着优质的食物、也从未套上过颈圈、在一次次为米勒法官效力的过程中感受到认可和褒奖。他很骄傲,有点自我中心意识,并不可一世地俯视这里的所有爬行、匍匐、飞行的生物,包括人类。因为他得到了米勒法官的绝对信任。

在这样一个近乎乌托邦的世界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动物与动物之间的精神需求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满足。

可是,亲密人的背叛往往比陌生人的冷漠更出乎意料。

又是在一个阳光瑰丽的早上,曼纽埃尔,一个仆人,把巴克卖给了去往南极淘金的探险队。巴克安静而庄严地接受了项圈,却发出威胁的咆哮声。他只是暗示自己的不悦,骄傲地以为这种暗示就是命令。项圈绞紧了,巴克舌头伸在嘴外,巨大的胸脯也只能无奈地喘着气。

他在一辆飞奔的火车里挨过那讨厌的夜的剩余时光。不理解这一切是为什么,但他有预感,有种灾难即将来临。巴克喉咙里曾经颤抖的欢叫声被扭曲成野蛮的嚎叫。

生活的现实呈现出的是更为凶残的一面。

当巴克再次醒来,看到的不是法官的微笑,而是一个穿着红毛衣拿着一把斧头和一根木棒的的蛮汉。

巴克的确是个急红了眼的恶魔,他在两个昼夜积累的愤怒迸发而出,猛地调动起了140磅的身子,向那个人扑了过去。然而半空中,身子遭受棒喝,猛地一震,狠狠地摔在地上。进攻了十几次,他都被大棒击退,摔在地上。在一次猛烈的攻击后,他趴在地上,迈着绵绵的步子,血从鼻孔嘴里耳朵里流了出来。紧接着那红毛衣故意狠狠地朝他的鼻子给了一棒。巴克如凶残的雄狮般怒吼,像公牛一样再次扑向了红毛衣。但是那家伙只是把木棒从右手换到左手,用右手冷静地抓住了他的下颚,一拧,巴克便在半空中划了整整一圈半,然后头和胸脯被重重地摔在地上。

他被打了,但他没有被打倒。

从此他一生都记得一个道理:面对一个拿着木棒的人,他是没有胜算的,除了低下骄傲的头别无他路。

那拿着木棒的人是规矩的制定者,是要服从的主人,虽然巴克不一定能同它和解,但也了解了这套法则。

2

在棍棒与獠牙法则的初级改造后,他随着一行哺乳动物们——人和狗,踏上了“纳华尔号”前往南极。白色荒漠中,今天和昨天也没什么两样。日日夜夜,纳华尔号在不知疲倦的推进器的跳动中颠簸地前进着。这样极端的自然环境面前,人和狗是一样的,都只能是谦卑于自然的哺乳动物。

然而,对于自然的敬畏,并没有深化对同伴的仁慈,反而,激化了一种你死我活的敌意。

在南方,在爱和友谊的法则下,尊重私有财产和私人情感是正义的;但在北方,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下,生存即正义。

巴克没有思考这件事。适应了,就够了。在过去的日子里,不管情况是多么糟糕,他都没有临阵脱逃。但是穿红毛衣那人的大棒把一种更为根本更为原始的法典敲进了他的脑子里。

他受过南方文明的教化,可以为道义而从容赴死,可现在证实他已经不再文明了:他有能力摆脱保卫道义的想法,来保住自己的性命。他窃取其他同伴的食物,因为胃在大吵大闹。不过不是明目张胆的rob,而是暗度陈仓地steal,这是出于对大棒和獠牙的敬畏。

一种原始的本能冲破了文明的束缚在他的身体里横冲直撞——那野性的呼唤牵动魂魄。

3

他想成为排头狗,因为只有这样,可以得到更多的食物,来满足最基本的生存。

在无数次挑衅之后,巴克和现任排头狗斯佩茨的最后决斗终于开始了。呼出的气息缓缓上升,他们极其沉默,只有眼睛里闪着攫取的光。他有撕裂和破坏的欲望,敌人同样如此。獠牙与獠牙相撞,直接冲着喉咙而去,那是生命搏动最强烈也是表皮最脆弱的地方。

巴克落了空。

但在最后一刻,巴克的牙紧紧地咬住了斯佩茨的左前腿。随着骨折断裂的声音,斯佩茨只有三条腿了。

白色的雪地中,红色的血像水的波纹般一圈圈扩散出去,直到染红了围成一圈的其他雪橇狗们的脚。这些雪橇狗们在这里等待着把倒下的那个吃个精光。

北极光在头顶上空发出冷冷的光芒,星星在霜冻中跳跃,大地在雪的幕布下仍然麻木僵硬,只有那翻滚的银白色的气息仍然在血地里呼呼地上升。

4

此后,一次次胜利的快感激发了巴克对进取无止境的渴望,那野性而古老的呼唤在黑夜里不断嚎叫,这是身体里原始本能的驱动和觉醒。

野蛮生存之下,巴克也收获了温情。细声细语的约翰·桑顿从不携带大棒,更不用大棒恐吓别人,更难得的是约翰·桑顿蹲下来抚摸巴克的时候,像是一种满心说不出的温情,也是一种不必说出的依偎。巴克也把他看做唯一亲近的人类。

当巴克得知约翰·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了之后,他第一次让激情压倒了理智,复仇的欲望让野性的呼唤达到了顶峰。

一声可怕的咆哮声,让正在废墟前跳舞的印第安人汗毛直立,他们仿佛看见一只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动物向他们扑来。

是巴克。

他犹如活的愤怒的飓风,向他们疯狂地卷去,企图毁灭他们。他扑向那个制定规则的印第安首领,撕开他的喉咙,直到鲜血从颈动脉喷涌而出。但他没有纠缠那个人,而是咬完就走,第二次跳起把又一个人的喉咙也撕开,一个接着一个。

黑夜来了,一轮圆月升上树梢进入天空,照亮了大地,大地沐浴在阴森森的白昼之光里。巴克在潭边沉思着:为了给爱它的主人报仇,他自己杀死了那些拿着大棒的人类!

仇已报,但爱它的约翰·桑顿已经死了,巴克和人类最后的纽带断了。那留在他记忆中的另一个世界里听过的声音——古老而野性的呼唤空谷回唱。与前几次不同,这一次,在失去唯一挚爱之后,巴克选择接受本能的野性。

当唱起原始世界之歌时,他那巨大的喉咙轰轰作响,那歌就是狼群之歌。

在这本《野性的呼唤》中,杰克·伦敦没有一句话写人,却处处在写人。

猜你喜欢
大棒獠牙巴克
第六章 对人的热爱
Chapter 6 For the love of a man 第六章 对人的热爱
Chapter 4 The new lead-dog第四章新的头犬
巴克的掌控
儒匪
南非大白鲨跃出海面血盆大口尖齿獠牙捕食
笑口常开
卧底危机
突兀的“獠牙”
“对眼猫”vs“獠牙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