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洋
[摘要]通过全景视频技术对戏曲艺术采集的实验过程,介绍戏曲全景视频化的制作手段,并分析探讨戏曲全景视频化的特点。
[关键词]戏曲艺术;全景视频;采集;呈现;视阈范围;视觉语言
文章编号:10.3969/j.issn.1674-8239.2019.05.012
1引言
中国传统戏曲表演艺术,历史悠久、形式丰富,是研究中国本土文化纵深性和广域性的活标本。戏曲艺术不仅从艺术本体而言有着十分重要的文化价值,其剧种之多样、演出场所的丰富,都是中国民间文化生态丰富的象征与缩影,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瑰宝。
传统戏曲以舞台为呈现载体,其展示和传播受空间约束较大。尤其是在多媒体时代,这种依托舞台进行呈现的表演艺术形式自身的局限性更加突出。随着数字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影像技术与舞台艺术的融合,借助电影、电视、网络等多种表现形式来呈现舞台艺术的魅力,将受众拓展到表演场所之外的更多空间。但电影、电视等技术的呈现只是对戏曲艺术的“不完整”记录或表达,在此过程中,由于受到平面化的制约,更多现场性因素被忽略,戏曲艺术作为空间艺术的在场性信息无法表达。
利用虚拟现实(VR,Virtual Reality)摄像设备实现全景视频效果,改变了传统影视有限视域范围的限制,营造出以观众个体为中心的完全环绕视野的环境,使观众沉浸其中,达到身临其境之感。全景视频技术改变了二维视频平面的、有限的观看机制,形成沉浸的、无边界的视频观看机制。
戏曲艺术的全景视频采集与呈现,旨在探索戏曲艺术在新的媒介中进行表达或再创作的可能。新兴技术手段与传统艺术的结合,将不仅仅是简单的“载体一内容”的叠加,而应是艺术形式与表达手段充分融合的创新产物。
本文通过两次采用VR摄影技术实现戏曲全景视频采集的实践,总结了戏曲全景视频呈现的特点。
2戏曲全景视频的采集实践
2.1第一次实验: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2016年夏,国内首次戏曲全景视频的制作实践在多方协助下开展。装台及设备调试历时一天,第二天进行戏曲剧目采集。
本次被采集的戏曲剧目为一台完整的新编历史实验京剧。在灯光方面,与传统京剧有较大不同,借助现代舞台灯光设备,有较为丰富的舞台灯光变化。在舞美方面,舞台装置较为简洁,基本承袭了传统京剧“一桌二椅”的极简风格。该剧目演员共五人,多为两到三人戏份,与传统京剧也有相似之处。
本次的戏曲全景视频采集,是将VR摄影机放置于剧场舞台台口与观众席的交界处(见图1)。
这种格局设计的初衷,是希望能较为客观地采集戏曲舞台表演的状态。这种设计下的全景画面,被分割为观众席和舞台表演区两部分。由于是静场实验性拍摄,因此,无法模拟正式演出时观众互动的效果。本次实验验证了记录性采集戏曲演出现场的可能。
本次实验取得的最为重要的成果是,验证了全景视频采集的戏曲表演内容观赏体验,与传统的剧场观看戏曲的视角有非常大的不同。对于观看戏曲全景视频的观众而言,舞台不再是遥远的存在,观众席与舞台的高差也被弥合,观众获得了与演员平视的视角,给观众带来在剧场中欣赏戏剧所不能企及的视觉体验。这也说明,以戏曲为代表的舞台艺术与全景视频技术的结合将产生重要的变革意义。
针对第一次实验,总结了三个方面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方法。
(1)表演场空间布局的进一步调整:主要体现在表演区域和VR摄影机相对位置的调整。在之后的实验中,针对戏曲全景视频拍摄设计了专门的表演场地,根本上区别于此前制作时使用的传统剧场格局。
(2)艺术表演本体的调整:由于表演区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戏曲表演本体上也将做出一部分調整,但力求保持传统戏曲表演的绝大部分风貌,所以,做出的调整主要是演员的舞台调度与表演视角。
(3)其他相关技术细节调整:主要包含一些影响最终呈现效果的技术细节,如缩短录制剧目的时长,调整舞美环境、灯光环境等,其中大部分的调整都是针对全景视频画面的特性做出的技术规避。
2.2第二次实验:营造适应性空间实现全景视频化戏曲表现
第一次采集之后,通过总结及改进戏曲全景视频采集工艺之后,2叭6年冬进行了第二次戏曲全景视频采集的实践。
本次采集内容为两段传统戏曲的折子戏片段,《牡丹亭·游园》为两位旦角演员表演,舞台调度丰富,流动性强;而《挑滑车》为京剧舞台上具有代表性的武戏,选取主人公出场“起霸”的片段,由两位饰演副将的演员在两侧站定,主人公一人表演“起霸”并演唱,也具有较为丰富的舞台行动线及肢体表演。
由于拍摄饰演的需要,剧目时长都做了最大限度的压缩,均在十分钟以内。同时,由于全景视频影像对连贯性的要求,此次录制要求每个选段全程不停机拍摄。
总结第一次拍摄经验,本次拍摄中专门设计搭建了适应于VR摄影机的表演空间(见图2)。
整体表演空间为围绕VR摄影机的环绕表演区域,并营造了四周封闭式的空间。周围由高度为3m的黑色景片环绕,不影响高角度灯光的照明效果。
同时,基于戏曲表演的艺术特性,表演区域又被划分出一部分为戏曲乐队演奏的展示区域,此位置在实际全景视频观看时处于观众的后方。
由于表演区域由传统的方形区域变成了“凹”字型区域,演员的表演也随之适当进行舞台调度方面的调整,演员的表演流动性要求更高。
3戏曲全景视频化的创新优势
与传统录制戏曲视频不同,戏曲全景视频作品改变的本质在于对二维视频影像的根本性颠覆,改变了以往人们习惯的观看方式。其特有的诸多创新性特点与戏曲表演艺术相结合后,一定程度发挥了戏曲表演的艺术特点,同时也为表演艺术展示提供了新的方法要求。
3.1视阈范围的扩大与演出环境的营造
与大部分表演艺术一样,戏曲表演有固定的演出舞台与观赏区域,二者形成的空间被视为表演艺术演出的环境,从而形成固定的“场”。戏曲艺术演出过程中,表演者与观赏者在共同的“场”空间内,形成一个“戏剧场”,这也是艺术行为发生所必需的一个重要部分。通过影像技术对传统戏曲进行记录,除了记录表演本身以外,还应对包括演出空间、环境在内的“戏剧场”进行记录。
传统的视频技术,其视阈范围局限在一个平面画框范围内,无法有效地对整体演出环境进行更多的记录。由于缺乏视阈范围的纵深感,无法产生沉浸于环境中的体验,更难以营造或再现“戏剧场”的效果,从而影响对戏曲舞台表演艺术的再现。
全景视频的视阈范围突破了传统视频技术二维画框范围的局限,覆盖整个以观赏者为中心的全视野,从而营造“身临其境”的在场感。正是由于其画面所涵盖的影像与信息远远超过传统的视频影像,在通过全景视频技术记录并呈现戏曲艺术时,不仅可以完整记录演员的全部表演内容,还可以最大程度地将“演出一观看”空间收入画面,演出现场环境中的绝大部分内容都能得到记录,从而保证戏曲艺术发生过程中的更多元素得以保存并呈献给观众。而其身临其境的在场感,也更好地还原了演出时“戏剧场”的氛围,令不在现场的观众获得更接近现场观看的体验感。
3.2从被动观看到主动观看
全景视频技术的视阈范围的扩展,客观上丰富了视频的信息量。但是,由于人类生理结构的限制,人类无法一次性完全观看视阈范围内的信息,从而产生一定程度的信息外溢。
然而观赏者不能一次性将全部内容尽收眼底,并不说明人眼视度以外的视频内容是多余或无效的。全景视频技术的视阈范围为全360°,视阈扩大,将信息量客观呈现之后,可由观众主动选择观看内容。
相较于传统的视频影像,全景视频丰富的视觉信息为观赏者提供了更多的观赏可能,同时也将观看内容的主动权交给了观赏者本身。传统的二维视频观赏模式里,观众几乎是全被动地接受视频里的信息;而在全景视频的观看机制里,观众可以根据自身的喜好或需求选择欣赏其中的部分信息——这种选择便是观看主动性的体现。对于传统视频的被动观看机制而言,全景视频提供的主动观看机制无疑是一种革命性的突破。
主动观看机制与戏曲表演艺术的表达需求不谋而合。在通过全景视频进行戏曲艺术表现时,戏曲演出将更加立体、完整地呈现在观众面前,观众可以更主动地观赏戏曲艺术的不同细节。
主动观看的特点也增加了戏曲全景视频的重复可看性,这也是一直以来致力于通过视频影像的形式记录和再现戏曲表演的初衷。正是由于可以重复地观看,观众可以在多次观看中主动选择自己关注的不同信息。
3.3独特视角与观赏互动性
戏曲艺术诞生至今,曾无数次与不同的艺术门类或媒介发生交融,从而创造出新的艺术作品。当全景视频技术作为新兴的影像技术应用于戏曲艺术的呈现时,势必也会在更加真实地还原戏曲艺术本身的同时,赋予戏曲艺术全新的表达元素。作为影像技术的一种,全景视频与此前的绘画、摄影、摄像等技术一样,在表现戏曲表演时,需要选取恰当的表现视角。
传统的戏曲录像视角尽管多变,但受二维影像的局限,多变的视角也存在着表现的单一性。全景视频技术强调沉浸式体验,观赏角度是以观看者为中心环绕的360°全景。利用该属性对戏曲表演艺术进行再创造与再表达,可以打破戏剧舞台的“第四堵墙”,令观众置身演员演出场所的环抱之中。舞台(表演空间)对于观者(影像视角),也不再是由一个平面相分割的两端,而是相互融入的完整空间。
这种高度融入的观看视角,不仅可以让观众获得身临其境的戏曲表演观赏体验,还可以创造出一种全新的“表演/观看”互动模式。全景视频技术通过沉浸式体验,极大地拉近观众与演员的距离,从而改变演员与观众的交流机制。
3.4特殊视觉语言与戏曲艺术特点的契合
目前,全景视频技术方兴未艾,在其技术发展尚有巨大空间的前提下,依托现有技术形成的视觉语言系统尚待完善,而传统二维的影视镜头语言系统又难以为其提供参考。
比如,传统二维影像中的“景别”概念,提出将画面划分为“远、全、中、近、特”五种,并通过镜头运动的方式进行变化呈现,这在全景视频中并无法支持。全景视频中所呈现的是全沉浸式的影像环境,画面所呈现的景物为环绕观众的全景画面,并无景别之分。
又如,传统二维影像创作中的“蒙太奇”手法,通过对不同画面的剪辑,完成影像叙事的表达。而在全景视频中,影像剪辑并非不可为,但由于全景画面对观众沉浸式体验的考量,剪辑造成的时空逻辑变化会在一定程度上消解这种沉浸式体验。如何处理影像的时空关系,成为全景视频需要解决的问题。
以上两例表明,全景视频作为一种影像表达形式,需要在实践过程中积累总结出基于其自身特点的视觉语言系统。
仅就目前的探索而言,以上提及的全景视频的诸多自身特点与限制,一定程度上成为全景视频影像创作的“镣铐”,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的创作都可以看作是“戴着镣铐的舞蹈”,全景视频也不例外。
然而,戏曲作为舞台艺术的一种,其表演上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全景视频自身局限造成的表达不足。
如与大部分舞台表演艺术一样,戏曲艺术强调在固定空间的流动性,演员的行动路线(通常被称为“舞台调度”)是完整而连贯的,并成为其表演的重要部分不能被割裂。传统的影像手段通过不同景别的切换,可以放大演员的局部表演细节,此镜头语汇重构演员的舞台行动。尤其在戏曲艺术中,虚拟性、抽象性的艺术特征主要依靠演员表演与现实舞台空间相互依托展现的,如果在影像呈现中放大一部分细节而损失其他舞台表演,无疑是对这种虚拟性藝术特质的一种消解。
全景视频不存在“景别”之分,也就没有了这种表现力的损失。在沉浸式的全景影像环境中,观众可以直观全面地观看戏曲演员在固定空间中的表演状态,欣赏戏曲演员在空间关系处理上的精妙之处。
由于剪辑手段的限制,全景视频目前的创作规律仍然是以连贯的长镜头为主,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特色。而戏曲艺术作为舞台表演艺术的一种,演出带有明显的时间连续性。在这种前提下,全景视频的连贯长镜头无疑是最为恰当的表达方式。
4结语
360°全景视频技术对戏曲进行采集并实现表达的过程,是一个戏曲与视觉传播媒介两方面的创新过程,也是两者相互融合的过程。通过两次戏曲全景视频制作实践的实验与成果,总结了将戏曲全景视频化带来的创新之处,并论证了传统艺术与新兴影像技术手段结合并创新的可能。对于戏曲艺术本体而言,全景视频化的呈现手段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突显戏曲艺术虚拟性特征。戏曲艺术的全景视频转化,拓展了全景技术的表达方式与戏曲艺术的传播方式,并为传统文化在当下的发展与传播提供了一种可供讨论与探索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