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中国参与

2019-03-29 12:05温朗宁
祖国 2019年3期
关键词:全球治理

温朗宁

摘要:在全球环境污染问题变得日益严重的背景之下,全球环境治理议题的重要性则愈发提高。当前,全球环境治理具有多元性的特征,其模式可分为三类。尽管初步形成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但是其有效性还有受到以下因素的制约:各国因地位差距带来的利益分歧、缺乏权威主体和资金不足。在全球环境治理的问题上,中国始终是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

关键词:全球治理 全球环境治理体系 中国参与

自二十世纪中叶以来,全球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现今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目前,主要的环境污染问题都具有公共性和扩散性的特点,其难以凭借一个国家的力量予以解决,而需要在地区或全球范围内的有效合作。以澜沧江为例,其发源于青藏高原,流经老挝、缅甸、泰国等多国,若要对其进行有效治理则需要其所流经国家的区域性合作。为对澜沧江实行有效治理,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统提出“湄澜合作”这一新概念。2015年11月,中国与柬埔寨、缅甸等6国共同建立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以对湄澜流域实施区域性的合作治理①。

在全球层面,“环境治理”作为一个热点话题得到了许多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关注。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后,“全球治理”这一概念首次出现。随着几十年的发展与演变,目前全球已经形成了包含多元主体、更为有效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在其中,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扮演了积极而重要的角色。中国对全球治理展现了积极负责的态度,采取了多种参与方式,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会议。无论是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还是近日在京召开的“2018世界环境日·中国国际环境治理高峰论坛”②,都展现了中国对于环境治理的坚定立场。这不仅关系到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更是对后代人负责的表现。

目前就“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中国参与”这一议题,许多学者均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讨论。关于全球治理现状,马筱璇将全球环境问题的特点概括为全球性、严重性和超越意识形态性等③。吴昊、麻宝斌针对治理道路中面临的问题做了研究,他们认为,在全球治理体系已取得许多重要成果的同时,全球环境却持续恶化④。同样地,王媛在文章中也表明,现实的全球环境治理现状不容乐观⑤。针对困境的解决问题的中国应对方面,孔庆茵提出,既要坚持特色低碳道路,又要理性认识国际关系的现状,积极参与制度制定、遵守国际规范、担负国际责任⑥。

在关于全球治理给中国带来的影响方面,王壮壮认为对国内经济生产、民众生活和消费方式产生影响⑦。郇庆治认为:“这使得中国无疑正在成为全球环境政治舞台上的主角,并将逐渐从全球气候治理体制中的道德责任主体演进成为政治与法律责任主体⑧。”在中国参与给世界带来的影响方面,马丽指出其深化了全球治理的多层次特征,但本身也存在效率的损失⑨。蔺雪春也认为中国参与会导致双重效应⑩。

全球环境治理的讨论不论是在现实还是在理论层面均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主要分析全球环境治理的现状和中国当前在全球环境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并提出中国面临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一、全球环境治理的现状

全球环境治理理论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是由勃兰特于1990年在德国提出,其强调国际合作深入背景下,环境治理合作范围的扩大。在此之后,全球环境治理强调“没有政府的治理”,其具有多元性、多层次性的特点,从单一主体的主权国家治理发展为国家间、国际组织间、并有全球公民社会组织参与的多主体共同治理。此种治理具有以下特点:未控制性而强调协调性,强调过程而非规则,公私部门均有参与,强调多元主体间持续的互动11。

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环境治理都是单个国家对某行业或某地区的进行自主治理。1972年的联合國人类环境会议结束后,全球环境治理正式展开。目前,现有的全球治理的模式根据主体的特点和国际地位的不同,可分为国家中心治理模式、有限领域治理模式以及网络治理模式三种,分别以主权国家、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为主体。国家中心治理模式是多个主权国家针对共同利益进行合作,最终形成国际协议或规制。有限领域治理模式是指依托国际组织创设并执行全球治理的运行规则,保障全球治理的国际秩序实现的可能。网络治理模式则是以非政府组织为主要治理主体的代表性治理模式,其力度不断增大且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国家中心治理模式强调国家基于共同利益,通过协商与谈判达成国际协议或规制的方式进行有效合作。由于国家间依赖的增长,就形成了相互依存的命运共同体。国家中心治理模式相伴而出。国家中心治理模式具有权威性、合法性的特点,但合作的进行有一定的条件和局限。其合作的领域往往限于事关人类命运的关键领域,而国家间的利益冲突往往会导致谈判的难以进行。同时,国家中心治理模式也面临着官僚体制带来的效率低下的问题。

有效领域治理模式强调以国际组织为主导在一定领域(如经济、环保等)内进行合作。国际组织根据不同领域的合作起着不同的作用。由于受其治理主体国际组织自身条件的限制,有限领域治理模式在全球治理的过程中的有效性在资源、管理、执行等方面受到很多局限。

网络治理模式是一种新模式,强调以非政府组织为主体并在合作过程中形成非机构体系网络的治理模式,其具有灵活性、伸缩性等特点,其缺陷则在于具有较大的依赖性和分散性12。

尽管三种模式还存在着一定弊端,但其体现了全球治理基本模式的发展。从主体的单一性到多元性,从客体的片面到较为全面,这些都说明全球环境治理目前已经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

二、全球环境治理道路中的困境

尽管有效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已经逐步形成,但在治理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境。

困境一:因各国间的地位不平等所产生的利益分歧对全球治理的顺利进行产了生的阻碍。以国际产业转移为例,许多发达国家为优化产业结构,将污染大、利益小的企业向其他国家转移,此举将为发展中国家的环境带来污染和威胁。多哈回合谈判至2005年底仍未能达成协议,美国、加拿大相继退出《京都议定书》等,都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产生分歧的表现。不仅如此,国际上某些国家存在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也是制约因素之一。

困境二:现有的治理体系不完善并且三类主体均缺乏权威性,导致治理的具体实施难以达到标准。例如,网络治理模式的主体—国际非政府组织没有强制性权利,导致其在环境治理协调过程中存在困难。其原因一方面是环境非政府组织始终没有在国际法中获得主体资格,另一方面也由于非政府组织自身在发展中缺少独立性,被一些政府利用或控制13。

困境三:环境治理资金投入的不足。如中国的大气污染防治。目前,中国污染治理和用于污染防治有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7%, 这与我国想要减轻环境污染的需求相比严重不足14。不仅是中国,由于国际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主权国家,所以国际组织在治理过程中也受到了资金的限制。

面对这些国际合作治理环境中面临的障碍以及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我们应该给予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三、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中国参与

随着全球环境的持续恶化,全球合作治理呈现出的碎片化趋势日益突出,对新兴大国承担强制性减排任务的道德压力越来越大。这说明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和国际地位的提升,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变大。在实践中,中国确实承担着越来越多的责任,以大国姿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从1999年《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提出,随后十几年,中国相继开始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走绿色经济之路,积极参与环境治理。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正式通过,中国成为最早的10个缔约方国家之一,并在第三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后,签订了《京都议定书》15。1994年,《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在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随后,在1996年7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确定了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两大举措16。1997年,在修改后的《刑法》中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环境保护监督读职罪”的规定。十年后,中国于印度尼西亚参与制定了“巴厘路线图”,以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具体领域。中国承担着应有的大国责任,为全球治理做出了不容忽视的贡献。

中国不仅缔结和参加了许多国际环境保护公约,而且发起了公益组织。例如,中国环境保护协会是以服务于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为宗旨的中国环境保护公益组织,其于1997年成立。其目标是确立中国环保社团应有的国际地位,参加双边、多边与环境相关的国际民间交流与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环境国际形象,推动全人类环境事业的进步与发展。除了中国环境保护协会,还有像“威海市民间绿色协会”等个体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这些组织对于推动中国环保事业的发展起来很大作用,改变了人民的意识并调动了其积极性。

中国在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过程中,也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国民的生活。例如,“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在改善环境的基础上还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不仅如此,活跃于全球治理的舞台上,还使中国的国际地位提高,并维护了中国的大国形象。在生产方式方面,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使中国在合理使用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各种经济活动,让子孙后代的发展有良好的资源保障。但是,在积极的影响背后也存在着负面影响,具有双重效应,其问题不容忽视。

有学者认为,全球治理会使国家的主权受到制约并相对弱化。例如,非国际政府组织权利的扩大及数量的增加对政府的权利构成威胁。过多的参与治理进程,会其他领域政策的灵活调整不便。而且,过多的接受外国合作项目会导致依赖,不利于加强自身建设。

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中国以坚定的步伐走在世界前列。面对全球治理这把双刃剑,应该认识并准确把握国际形势,继续积极参与环保公约的缔结,以大国姿态在国际环境治理中担负责任。

四、结语

在全球环境日益严重的情况下,要凭借地区、国际间合作的力量进行治理。面对道路中不平等、不完善、无效性以及资源的短缺,中国应该采取主动态度17,以扩大积极效果。在这同时,也要重视不利影响,尽量减少其负面性。在保持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维护广大人民以及国家的根本利益,继续在全球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以大国姿态砥砺前行。

注释:

①“湄澜合作机制”正式启动: http://m.lt.chinadaily.com.cn/2016-03/

24/content_24066887.htm 访问于2018年8月17日。

②2018世界环境日?中国国际环境治理高峰论坛在京召开:http://www.sohu.com/a/234284621_244899,访问于2018年8月14日。

③马筱璇.:《全球环境治理中国际组织成效研究——全球环境治理体系的改进及未来发展趋势》 青年与社会: 下,2015年,第7期,第295-296页。

④吴昊、麻宝斌:《中国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背景、现状与对策》,《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第8-11页。

⑤王媛:《简析全球环境治理困境与路径》,知识经济,2015年,第4期,第9-10页。

⑥孔庆茵、毕达:《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路径选择》,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

⑦王壮壮.:《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国际影响》,北京外国语大学,2015年。

⑧郇庆治:《中国的全球气候治理参与及其演进:一种理论阐释》,《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第1-6页。

⑨马丽:《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中国地方政府:困境、现状与展望》,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5年,第5期,第176-183页。

⑩蔺雪春:《全球环境治理机制与中国的参与》,国际论坛,2006年,第2期,第39-43页。

11吕晓莉:《全球治理:模式比较与现实选择》,现代国际关系,2005年,第3期,第8-13页。

12吕晓莉:《全球治理:模式比较与现实选择》,现代国际关系,2005年,第3期,第8-13页。

13李英:《我国环境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法律问题研究》,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

14广楠:《论我国当代环境污染问题》,科学之友,2008年,第1期,第150-151页。

15同上,第二页。

16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回顾与展望:https://baike.so.com/doc/2381307-2517863.html 訪问于2018年8月25日。

17蔺雪春:《全球环境治理机制与中国的参与》,国际论坛,2006年,第2期,第39-43页。

(作者单位:大庆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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