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现实主义的伦理化表达

2019-03-28 10:50郗嘉瑶
戏剧之家 2019年4期
关键词:我不是药神伦理

郗嘉瑶

【摘 要】影片《我不是药神》取材于社会真实事件,聚焦国内慢粒白血病患者这一群体的生存困境,在影片所表达的复杂人性背后又充满了浓郁的伦理色彩。本文将从伦理的角度,浅析《我不是药神》中情与法的纠葛、善与恶的对立,从而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获取更深层次的主题内涵。

【关键词】《我不是药神》;伦理;情与法;善恶

中图分类号:J9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04-0115-01

作为一部以社会真实故事为叙事原型的现实主义影片,《我不是药神》这部文牧野导演的长篇处女作,在延续导演青睐的现实主义风格和社会题材的同时,汇集监制宁浩和徐峥的风格特征,将宁浩的“灰色幽默”和徐峥的“囧系列结构”借鉴其中,整合了当代观众对电影的多重心理需求,进而实现了电影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艺术品质与思想品质的高度统一。

一、情与法的纠葛

影片中的人物都置于情与法的道德困境,药贩(程勇)、警方和病患群体三组人物关系充满了情与法的纠葛。

主角程勇的人物设置极大地诱发了观众的同情心和同理心。影片一开头就交代出程勇的基本状况:中年离异,父亲卧病在床,生活混沌以卖“印度神油”度日。第一次走私仿制药是因生活所迫,目的是为了解决自我之需,此时他既是为了金钱违背社会法律的药贩子,同时也是病患群体的救命恩人。于情,他是拯救病患性命的英雄;于法,他是销售假药的罪人。而以吕受益的死亡為节点,程勇再次走上贩药之路,这一次是自我重建的过程,以进价甚至倒贴将药卖给病患,在贩药被抓时,程勇将车横在路中间,拦住警察,而这一拦,不仅是站在执法者的对立面,更是站在了法律的对立面。警察将他的脸按在地上时,他一脸的坦然安详,这时他的形象已经完全升华为病患们的“救世主”了,但他依然是有罪的救世主。

影片对警方的刻画并未将之放在敌对立场,情法纠结的犹疑化设置增添了人情味。①警察曹斌并不是冷冰冰的执法者形象,他也在自己的良心和职责中纠结。一方面,作为执法者的曹斌坚决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严格执行上级指派的任务。另一方面,警察也并非冷血无情的执法机器,侦查中他发现“假药”并不假时,试图劝局长不要追查了;在病患老太太向他发出“你能保证你一辈子不生病”的追问时,内心煎熬的曹斌在情与法的纠结中选择了良心,私自放走了被拘留的病患。

病患群体是本片叙事情感层面的依托。慢粒白血病患者需长期服用药物方可维持生命,而正版格列宁药物价格昂贵,极少有人能长期负担得起,而印度仿制药的出现,给了他们活下去的希望。在这样的动机下,故事情节也因生死道德命题引发观众对人物命运的共情,对生命权利的叩问不得不让我们深思。

二、善与恶的对立

善与恶是伦理学中最重要的范畴,在社会生活中要确立一定的善恶标准,而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也要树立明确的善恶观念,才能正确指导自己的行动。所以,善恶既是事物或行为具有正负价值的判断结果,也是事物或行为道德价值的评价标准。②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中国传统社会普遍认可的伦理法则。③然而善与恶并不是简单对立的,本片没有绝对的善,也没有绝对的恶。唯一被放在了善的对立面的是生产正版药的——瑞士诺华公司。病患群体堵住大门往医药代表身上扔东西这一情节是两者对立的外化表现。据笔者了解,现实中的病患都是感谢诺华公司的,没有诺华研制出的格列卫,就没有仿制药,病患所不满的只是正版药的定价策略。让患者吃不起药的并不是因为正版药的“天价”,昂贵的药物没有纳入医保才是问题根源所在!而这是我们医疗制度的漏洞。慢性颗粒白血病的救活率从30%提高到80%,是人类医药事业发展的结果,现代药品的研发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而且研发周期长,科研和市场方面的风险都极大,需要高额的市场定价、严密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保护,才能保证药品企业研发和经营的可持续性,以更好地帮助人类克服更多的疾病和伤痛。诺华公司无疑对人类医药事业的发展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这是人间大善。

仿制药是指专利药品在专利保护期结束后,不拥有该专利药企仿制的替代药品。仿制药不需要耗费时间研发,不需要承担研发失败的后果,不需要花费巨额推广费,只需要标榜“和正版药效”一样,便可赚取利润。影片中的印度仿制药于患者来说,这是将他们从绝望中拉出的援手;然而从法律层面看,中国不允许未经国内正规渠道实验批准的药物在我国出售,走私仿制药这一行为是违法的,主人公最后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正版药给了患者生的希望,仿制药给了患者生的可能。当现代医药面临的这一困境落到普通患者个人身上时,伦理悖论就更加尖锐激烈。

三、结语

《我不是药神》上映后推动了国家和社会对医疗制度的关注,李克强总理根据电影引发的舆论热议作出批示,“国务院常务会确定相关措施要抓紧落实,能加快的要尽可能加快”,要求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抗癌药物降价保供等相关措施。在促进医药制度改革的历史层面,完成了国家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双重任务,体现了影片深远的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我不是药神》中,导演在进行社会现实主义叙事的同时引发观众对情与法、善与恶等诸多伦理悖论的思考,这不仅事关本片更是对我们如何看待现实世界有着重大意义。

注释:

①饶曙光.现实底色与类型策略——评《我不是药神》[J].当代电影,2018(08).

②田秀云.伦理学概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③贾磊磊,袁智忠.中国电影伦理学[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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