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技师学院 云南 开远 661600)
少数民族苗族人口近千万,其中近半数居住在贵州,大约 1/3生活在云南和湖南,还有少部分分布于国内的广西、重庆、四川、湖北等地以及国外的泰国、越南、老挝等。虽然苗族分布广泛,人口众多,但是独木龙舟作为一项独有的传统体育竞技活动,只有台江苗族发展并传承下来,其活动开展区域仅位于贵州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和台江县的清水江以及其支流巴拉河交界处。台江县位于贵州省东部,清水江是长江极其重要的一条支流,巴拉河是清水江的一条支流,在台江县巴拉河村汇入清水江,两河交融形成了独特的水域环境,为独木龙舟的产生提供了必要条件。
苗族起源于上古蚩尤炎黄时期,最初活动于黄淮流域,随后聚居于长江下游一带。在“三苗”时代,苦于尧、舜、禹的攻击,苗族再次迁徙,从长江中下游地区一路西行,来到了人迹罕至的武陵山区。如今,定居在台江县的苗族支脉正是当年西迁的苗族先祖的一部分后代。苗族人进入台江以后,开疆辟土,兴建家园,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生活,常年居住于清水江畔,无论是货物的运输还是生产资料的获取,舟船是使用最为频繁的交通工具,正因如此,苗族人民怀着一份感激之情逐渐将清水江视为部族的一种信仰。过去苗族人民的农业生产完全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靠天吃饭的苗族人民想通过龙舟竞渡来向神龙祈福,祈盼掌管风雨的神龙能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因此,信神崇巫的民俗成为他们重要的精神支柱,在劳动生产中逐渐形成了以图腾祭祀为目的的龙舟竞渡体育活动。
据传独木龙舟竞渡相传是为了纪念一位为民除害,斩杀恶龙的老人。在很久以前,有一条十恶不赦的恶龙居住在一个名叫“皆南易”的深潭里,每当有人在谭边捕鱼时,它就会一跃而起将人一口吞食。在有一年的五月十七日,老人和他的独子在谭边捕鱼,老人的独子被恶龙一口吞食。老人报仇心切,于是动员群众将河流堵截起来,七日之后,潭水干涸,老人潜入龙洞将恶龙活活烧死,自此以后,清水江附近再也没有出现恶龙吞人事件,当地人民过上了太平祥和的日子,于是将每年的五月二十四到二十七是定为“龙船节”。
在古代,人民主要通过农业生产来获取生活资料,由于农业生产技术的限制,人民能否丰收,很大程度取决于雨水的充沛与否,而龙被视为雨神,于是人们通过龙舟竞渡来向龙神祈求。《龙舟歌》是为数不多仍现存的一首苗族古歌,其中歌词写到:“苗岭山青青,沐浴太阳光。清水江流长,翻腾金波浪。龙舟佳节啊!过得真欢畅。翠柳把手招,禾苗点头笑,龙舟节过后,应该收心了,种田得丰收,年年都欢笑”在插完秧苗正是农闲的时候,苗族人民举办独木龙舟竞渡活动,除了锻炼身体,更盼望在丰收的季节风调雨顺,有一个好的收成。
通过对相关现存实物的分析研究,我们能够发现独木龙舟与图腾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也是最为苗族人民认可的独木龙舟起源说。其图腾含义大致体现为祈求丰收、平平安安的愿望。独木龙舟的头部用牛角进行装饰;尾部则用随处可见的茅草填充起来,用来表示鸟的尾巴;船的颈部则仿造蛇的身子制作。从考古学上判断,牛、蛇、鸟很有可能是苗族先祖的图腾崇拜物。这些图腾崇拜物在如今的苗族村寨依旧能看到。逢年过节,崇拜图腾、热爱运动的苗族人民都会举行斗牛比赛,家家户户的大门上都会有用各种材料制成的牛角头;苗族妇女配带的金银首饰许多都是牛角形状。除此之外,苗族人民用牛角酒器具给贵客敬牛角酒,这表示对客人的一种至高无上的礼节,牛在苗族人民心中,是震慑世间一切邪恶力量的神灵,给信服它的子民带来幸福和平安。
以竞技体育为载体的独木龙舟节是苗族独有的传统节日集会,在传承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特有的文化征象。和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样,施洞苗族的独木龙舟节活动一样面临着传承的困难,面对着失传的危险。在二十世纪的五六十年代里,每年的独木龙舟节活动都有二三十只独木龙舟参加比赛,而之后的滥砍滥伐、破坏自然,使独木龙舟制作的资源匮乏,是苗族“独木龙舟节”活动濒临失传的客观原因之一。当地每制作一只龙舟,需要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首先制作龙舟需要二三十米以上的千年古木,并且还要高大、轻便、耐朽的名贵古木,在高度重视保护林木生态的当代,这些古木是禁止砍伐的,再说制作一只龙舟,从砍龙树、抬龙树到制龙舟,制龙头,需要耗费一个百来户大家族的全体男劳动力约半年的时间,费时、费工、费力,同时还耗费大量的集体资金,在经济开放的年代,农村劳动力大多下海经商或外出打工,在家劳力极少,以至当地现有的龙舟面临不断的破损而无条件和无能力再制作。
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每年的独木龙舟节活动也仅有10多只独木龙舟下水参加比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每年的独木龙舟节活动仅剩下几只龙舟下水参加比赛,迅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多元化是“划龙”活动濒临失传的第三个客观原因。在当今社会,各种社会文化现象丰富多彩,当地苗族也和其它民族一样,青年人热衷于走出闭塞的家乡,接受现代文明的融合,对每年一届的传统独木龙舟节失去了兴趣,而且龙舟竞渡活动形式简单化、活动功利化、竞赛表演化越来越严重,不再以尊重、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为重点,不再注重保护这一项目的原始性,其历史文化价值渐渐丧失,从而失去了这一项目传承和保护的意义,使这一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面临失传的危险。
苗族独木龙舟传统体育是一项颇具代表性的风俗活动,为了使其能康健的传承与发展,建议当地政府以独木龙舟竞渡文化为桥梁,以施洞为中心按期举办“龙舟文化研讨会”。其次政府部门成立相关研究小组,对独木龙舟文化进行深层次挖掘、整理、保护及推广;除了政府的大力倡导以及政府投入,仍需鼓励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企业投入,鼓励民间资本注入其中,政府和企业联手将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成长供给强有力的物质根本和经济保障。
为了促进独木龙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在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和施秉县内的中小学校开设与其相关的课程,让更多的人能够从小就认识和掌握独木龙舟的历史文化,加强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提高民族自豪感。与此同时,通过国家拨款、地方财政出资两种方式相结合,修筑独木龙舟博物馆,增强与专家学者、传承人的交流与沟通,做好博物馆的宣传和日常管理工作,让学生和社会人员有更多的机会去了解独具特色的独木龙舟文化,利用群体的力量去保护和弘扬独木龙舟文化。
发展独木龙舟文化产业的一个有用路径就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旅游文化产业互动,县政府按期举办独木龙舟活动,并将其纳入该县的政府工作规划,全力将施洞镇打造成具有苗族特色的中国历史旅游文化名镇,使古老而神秘的独木龙舟的竞渡文化从新焕发活力。按时定点举办演出,吸引游人的观赏,不但使独木龙舟文化获得健康、协调的成长,还能极大促进当地的经济收入。
各村寨通过制订村规村约以及相应的经济手段或者是习俗文化来鼓励或者约束在外青年参与龙舟活动,只有当年轻人大量参与到独木龙舟竞渡活动中去,才能通过人的自然传承实现文化的传承。对传承人实施庇护,确保祭师祭辞和龙舟活动的典礼、礼数、程序、禁忌等活动内容的完整性,庇护龙船、龙舟档案等具体实物不损坏、不失传。在民间,广大独木龙舟爱好者可以通过参与龙舟活动相互学习。
在清水江流域开办独木龙舟活动,有着优良的历史前提、天然环境和公众根本,将独木龙舟活动打造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有着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打造独木龙舟活动的文化品牌,要改变以前对民族文化的保护所采取的那种没有变革的维持和静态的保留,要在开拓使用中进行保护,这对独木龙舟文化活动的传承和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播方法让大众认识独木龙舟文化活动的典礼祭奠、建造方式、赛舟方法等等,体现其民族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