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改革现状及问题

2019-03-28 23:43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2期
关键词:垦区农垦北大荒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一、黑龙江省农垦改革现状

(一)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现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集团化是垦区改革的主导方向,是农垦改革的重中之重,黑龙江垦区满足建设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的要求,发展路径为整建制转换体制机制。1994年省体改委批准组建黑龙江北大荒集团总公司,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为农垦集团化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6年按照《黑龙江省农垦绥化、哈尔滨管理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对农垦绥化、哈尔滨管理局所属的21个农(牧)场实施整合重组,组建成15个北大荒农垦集团子公司。2018年出台管理局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北安、九三、齐齐哈尔、绥化8个管理局要整建制转为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集团总公司依法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在集团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与分支机构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活动《通知》将改革提上实质性的改革发展。截至2018年的公开数据的统计,首批试点的43个农(牧)场已整合为37个有限公司,垦区113个农(牧)场全部完成有限公司注册。

(二)改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现状

按照《黑龙江农垦管理局改革实施方案》,办社会职能的移交是改革的重点,整体步调采取与行政职能同步移交,按照改革路径发展进行逐步移交,因地制宜,分步分项。黑龙江省在2016年进行了对农垦绥化和哈尔滨管理局及所属21个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开展调查摸底,在与省相关厅局、相关市县对接的同时,完成了对拟移交职能机构的清产核资。一些下属农场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园林管护交予有资质公司管理。2018年6月7日,黑龙江省垦区公安机关整体建制正式移交省公安厅管理,垦区公安服从地方公安机关统一指挥,适当的时间进一步进行属地化改革,检法系统移交属地为其他行政部门权力移交打下基础,义务教育系统也开始进行属地移交,截至2018年8月底,哈尔滨市辖区教育行政职能和10所学校已完成属地移交。

(三)加强对农垦改革发展的领导现状

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当中,都是坚持党的领导,农垦改革也不例外,目前中央巡视组对国有企业的巡视报告中一大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黑龙江省农垦去职能改革中,从改革伊始推动党建工作和改革发展相结合,是有利于改革的。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在深化农垦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农垦改革的绝对领导。通过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以红兴隆管理局为例,管理局采取改革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公司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党委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员队伍建设,以九三管理局为例,开展信访接待、现场办公、调查研究、宣传政策,积极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实际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答疑解惑。

(四)弘扬农垦精神现状

社会的发展需要时代精神的引领,农垦改革需要强化文化引领讲好改革故事,黑龙江农垦经过了70多年的开发建设,农垦地区由“北大荒”变为“北大仓“,这种拓荒精神是有拓荒者几代人的努力换取而来。农场结合北大荒精神,把文化宣传融入改革过程当中,通过农场广播电视、宣传栏以及新媒体等手段,并且利用重要的节日宣传开发建设北大荒的劳动模范,利用老一辈的退休职工,自编文艺节目,下基层宣传改革精神,同时收集职工群众对北大荒精神和改革建设发展建议,从文化入手,推动农垦改革的合力。借助弘扬“农垦精神“纪念北大荒开发建设70周年,黑龙江农垦总局党委从2017年9月开始,在垦区开展了多项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活动。

二、黑龙江省农垦改革现状的问题

(一)集团化、企业化改革缺少实效性

从目前黑龙江省农垦改革措施的实施中看,已经形成了农垦企业集团+产业公司+子公司的运行架构,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已进入实效,黑龙江省已经进入改革过渡期内,整建制实行集团化改革当中,实行的是一个机构,两个牌子,是符合目前改革发展阶段。农垦企业集团即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近几年出现并不稳定的业绩状况。2002年上市,2014年起至今,营收呈现出逐年下滑趋势,虽然改制完成,但是诸多业务依旧停滞。并且由于部分干部和职工的认识差异,对于“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的现状表示怀疑,认为改革“换汤不换药”,反映当前农垦改革整体缺少实效性。

(二)改革办社会职能呈现滞后性

在改革农垦办社会职能中,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出台多项相应政策措施,2017年开展办社会职能试点。目前,检法系统、教育系统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但是根据公开数据显示,黑龙江农垦现存在38.64万亩土地未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农场与地方存在权属争议。对于农场种植户取消农场管理层,代之以社会化服务的要求,黑龙江省目前行政权力的移交暂由省直接管理,再移交给各地区政府,并且农垦系统一直存在“以权代法,以包代管”的问题,利益纠缠过多。在历史上改革情况出现反复现象,如友谊模式,农场办社会职能全部剥离地方,一段时间后友谊县将职能归还给农场。黑龙江省垦区办社会职能经费缺口大,现采取方案为争取中央政策,建立多渠道经费分摊机制,但不利于资金集中整合,可见,黑龙江省农垦改革办社会职能呈现滞后。

(三)改革中思想不统一

思想不统一,对于改革的紧迫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一部分人认为目前农垦无需改革,存在不想改、不敢改、不会改的畏难情绪,阻力较大。对于思想不统一的存在很大原因是因为所涉及人员的编制问题,据公开数据表示,黑龙江省垦区从事社会事务的有6.2万人,其中教师2.4万人、医院人员2万人,此外在管局和农场从事环保、安监等管理工作的人员1万多人,在改革后,这类人如何安置,便是大问题,可见改革涉及人员多,费用大,改革存在较大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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