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管理学院 湖北 荆州 434023)
2014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农业产业化经营已成为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农业产业链既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果,又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本文拟以本行产品实践为例,结合宿迁农业产业链发展状况,分析金融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农业生产经营过程是由一系列公司和团体、个人所组成的有序链条。在农产品市场不断由区域化向全国化甚至国际化发展中,农业竞争表现为产业链条和运作体系的整体竞争,依托产业链开展金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必然选择。但是由于目前我们尚未完成现代农业转型,农业产业链成员间关系不稳定,难以形成各节点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制约了农业产业链的综合效益。此外,由于农民的组织化多集中在生产领域,销售领域多被核心大型企业控制,在一定程度也会影响农业产业链的运行稳定性。因此,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开展农业产业链信贷业务必须结合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农业产业链的特征,通过业务创新,既满足农业产业链发展的金融需求,也合乎金融机构自身对“三性”的要求。
近年来,宿迁市依托当地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努力完善产业发展布局,目前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字号”农业龙头企业落户宿迁,蒙牛集团、大北农集团、正邦集团、广东温氏、汇源果汁、江苏雨润、中粮集团、娃哈哈集团等一大批知名企业相继建成投产,形成了一批“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链经营团体,形成了具有宿迁区域特色的核心企业主导型农业产业链,也为金融机构开展农业产业链贷款业务提供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经调查,目前宿迁金融机构支持产业链融资大体分为两类,即“一头、一尾”。“一头”就是单一给核心龙头企业进行融资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因其资金雄厚,经营状况及质态较好,还款来源有保障,同时可以为金融机构带来丰厚的收益,是各家金融机构眼中的“香馍馍”,这类贷款主要集中在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中。但是核心企业数量终究是有限的,一味追求“大、好、多”,金融机构也无法真正将金融服务延伸到“三农”,真正履行“普惠金融”的社会责任。“一尾”就是给产业链末端的合作社、农户提供的小微贷款,这类贷款主要集中在农商行、村镇银行中,近年来各家银行也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惠农贷款产品,如:“养殖贷”、“惠农贷”等,但是银行为了满足“三性”要求,很多没有有效抵押、担保的合作社、农户还是被金融机构“拒之门外”。
(一)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业产业链发展后劲不足。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缺少具备现代农业知识技能的农民和农业科研投入;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不健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仍有待加强,农业产业中的借款主体大多属于经济弱势群体,不符合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
(二)产业链结构不完善,金融融资不能无缝对接。一是农业产业链自身结构缺陷影响融资能力。龙头企业的信用状况和整体实力决定了农业产业链融资的质量和效果。由于核心企业和上下游成员之间是信用捆绑关系,一旦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生恶化以及出现道德风险,这种风险会扩散到整个产业链,会直接影响产业链现金流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导致外部融资条件恶化。二是现有的融资结构难以适应农业产业链需求。目前能够承担整合多融资方式、融资渠道、融资工具、为农业产业链发展提供一揽子融资和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的金融机构十分匮乏,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链上的融资需求由不同的金融机构提供,相互间难以形成投资共识与协同合作。融资渠道的分割,影响产业链资金衔接和整个产业链的运作效率。此外,农业信贷资金的结构不尽合理,导致信贷资金期限与农业产业化对于资金的使用周期要求不一致。
(三)保障体系不健全,涉农贷款风险较大。一是农业保险不足。目前的农业险种基本涉及了农业各领域,但很多险种只存在于名录之中,并没有实际开展,保险机构覆盖率不高,保障水平有限。二是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全市目前只有个别县区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登记制度,但是没有大范围的开展业务,成为制约现代农业信贷支持的瓶颈。目前农业贷款多为固定资产为主的抵押贷款,而农业生产资产主要沉淀在农产品上,农业的主要资产难以作为抵押物。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目前也存在法律上的障碍,这都使得农业企业难以提供符合贷款要求的抵押物。
(一)夯实农业产业链基础,不断优化农业产业链融资结构。一是重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不断完善农业产业链组织建设,逐步形成企业与农户间合理的利益链接机制,保证农业产业链的有效运行和拓展。二是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特点和规律,科学确定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和农业产业信贷投向,把支持农业龙头作为业务重点,通过对农产品加工和深加工领域的信贷投入,带动农业产业化链条经济效益的整体提升。三是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对龙头企业上下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模式,根据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特点,开发适合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产品,实现资金体内循环及收益最大化。积极发放信用贷款。积极探索开办存货、应收账款等为质押品的质押贷款,为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推出一系列包括贷款、承兑、贴现、信用、理财、咨询等综合服务产品,全方位、多元化满足产业化金融服务需求。
(二)拓宽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疏通现代农业发展融资渠道。一是加强金融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合作,完善运用“金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融资模式。二是创新开展金融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三是创新开展信贷和保险相结合的支农金融服务方式。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和对象,鼓励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以订单和保单等为标的资产,研发推广“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有力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基地以及农业生产企业的农业科技和农业结构调整,有效防范和分散涉农信贷风险。
宿迁作为江苏省传统的农业城市,特色农业优势明显,有开展特色农业产业链融资业务的基础,在国家明确要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的大环境下,找准突破口,构建并强化和延伸特色农业产业链,因地制宜创新产业链融资产品,发展特色农业,并以此带动整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是宿迁农村金融改革中不可错失的机遇,也是是所有金融从业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