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沙
摘 要: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方位词发展的重要时期,《齐民要术》是这一时期的重要文献。本文考察《齐民要术》中的单纯方位词“东、西、南、北”及与之相关的合成方位词的形式、语义及句法功能,并从共时的角度探讨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面貌与发展。
关键词: 《齐民要术》 方位词 形式 语义 句法功能
《齐民要术》是北魏贾思勰所著的一部综合性农学著作,是中古汉语代表性语料,具有很高的语言研究价值,但还没有人对《齐民要术》中的方位词“东、西、南、北”作专门的考察。本文将对《齐民要术》中“东、西、南、北”出现的形式、语义及句法功能等方面进行考察分析,为了考察结果的准确性,排除引用魏晋南北朝以前的文献部分。为了考察更加全面,还通过共时比较,探讨魏晋南北朝时期方位词“东、西、南、北”的面貌及其发展,所涉及的材料包括魏晋南北朝的《搜神记》《洛阳伽蓝记》《周氏冥通记》及《世说新语》四部文献。
一、《齐民要术》“东、西、南、北”概况
(一)单纯方位词
作定语,用来修饰限制处所词和普通名词。
(1)谚云:“东家种竹,西家治地。”(《齐民要术·种竹第五十一》)
(2)一名葫,南人尚有“齐葫”之言。(《齐民要术·种蒜第十九》)
(3)种者,宜于园地北畔,秋耕令熟,至春榆荚落时,收取,漫散,犁细● ,劳之。(《齐民要术·种榆、白杨第四十六》)
(4)北土高原,本无陂泽。(《齐民要术·水稻第十一》)
在以上例句中,作主语的有“南人”“东家”“西家”,作宾语的有“北畔”,作定语的有“北土”。
作状语,是单纯方位词的基本功能,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或动作的趋向,如:
(5)耕地中拾取禾茇东倒西倒者——若东西横地,取南倒北倒者……(《齐民要术·养牛、马、驴、骡第五十六》)
(6)行人见者,莫不嗟叹,不觉白日西移,遂忘前途尚远,盘桓瞻瞩,久而不能去。(《齐民要术·园篱第三十一》)
作宾语,用例较少,仅1例。
(7)中央者面南,四方者皆向内。(《齐民要术·造神麴并酒第六十四》)
作谓语,共有2例。
(8)日西,淘米四斗,使净,即浸。(《齐民要术·笨麴并酒第六十六》)
(9)日西更淘三斗米浸,炊还令四更中稍熟,摊极冷,日未出前酘之,亦搦块破。(同上)
(二)合成方位词
关于古汉语中的合成方位词,学者们的看法不一。张玉金(2004)指出多音节的方位词是一種复合词,如左右、上下、西南、东北等[1]。张静(2005)认为合成方位词是由单纯方位词复合而成,如“东北、西南、东南、西北”之类,或由单纯方位词加“之、以”等组成,如“之北,之东”等[2]。综合不同学者的观点,主要参考史维国(2009)概括的三条先秦汉语合成方位词的判定标准,将合成方位词分为以下几类:
1.单纯方位词连用
【相对】东西。
在句中主要作状语,如:
(10)不尔,不肯入窠,喜东西浪生;若独著一窠,后有争窠之患。(《齐民要术·养鹅、鸭第六十》)
(11)耕地中拾取禾茇东倒西倒者——若东西横地,取南倒北倒者,一垄取七科,三垄凡取二十一科,净洗,釜中煮取汁,色黑乃止(《齐民要术·养牛、马、驴、骡第五十六》)。
【相邻】东北、东南、西南。
在句中可作状语、定语、主语等,如:
(12)正月、二月中,劚取西南引根并茎,芟去叶,于园内东北角种之,令坑深二尺许,覆土厚五寸。(《齐民要术·种竹第五十一》)
(13)大作酪时,日暮,牛羊还,即间羔犊别著一处,凌旦早放,母子别群,至日东南角,啖露草饱,驱归捋之。(《齐民要术·养羊第五十七》)
(14)《嵩高山记》:“东北有牛山,其山多杏。”(《齐民要术·种梅杏第三十六》)
也有三个方位词连用的情况,如:
(15)随其高下广狭,东西北三方,所扇各与树等。(《齐民要术·种榆、白杨第四十六》)
《齐民要术》里还出现了1例四音节的方位词,在先秦时期就有了这样的用法,是合成方位词的进一步组合,如:
(16)先为深坑,内树讫,以水沃之,著土令如薄泥,东西南北摇之良久,摇则泥入根间,无不活者;不摇,根虚多死。(《齐民要术·栽树第三十二》)
古人称“东、西、南、北”为“正四方”,称“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为“四隅方”,“四隅方”一般是“东”“西”在前,“南”“北”在后面,即按照((东,西)+(南,北))组合,这种语序在很早就固定下来了[4]。并且这种固定的语序延续到了现代汉语,只有极少情况下出现语序调换,如“无问西东”。三个方位词连用时,后面带有数量总括成分“三方”,如例(15)中的“东西北三方”,这样的用法延续到了现代汉语。此外,方位词连用具有泛指性,可以虚化或者引申,如例(10)中“东西”已经凝结成词,词义变得抽象,作状语的时候不仅仅指具体的方位,还泛指各个方向,可译为“到处”。
2.东/西/南/北+方
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17)馀瞀,南方山名。(《齐民要术·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
作宾语,介词可省略。
(18)虚,北方玄武之宿;八月昏中,见于南方。(《齐民要术·大小麦第十》)
(19)《广志》曰:“菰可食。以作席,温于蒲。生南方。”(《齐民要术·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
作主语,常出现于存现句中。
(20)《广志》云:“南方有蝉鸣稻,七月熟。”(《齐民要术·水稻第十一》)
(21)《齐地记》曰:“东方有‘不灰木。”(《齐民要术·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
在方位词后加“方”组成合成方位词在先秦时已经出现,到了这个时期词汇化程度已经相当高了。
3.以+东/西/南/北
“以+东/西/南/北”一般不单用,常用在名词后构成“名词+以+东/西/南/北”方位短语,用前面的名词框定“以+东/西/南/北”的空间范围,如:
(22)并州豌豆,度井陉以东,山东谷子,入壶关、上党,苗而无实。(《齐民要术·种蒜第十九》)
(23)今自济州以西,犹用长辕犁、两脚耧。(《齐民要术·耕田第一》)
4.之+东/西/南/北
“之+东/西/南/北”放在处所词后,“东、西、南、北”充当中心语,关于“之”的作用,张静(2005)认为一方面是因为节奏上的需求,似乎与它前面的名词性成分更加和谐[2]。程慧(2007)认为另一方面是连词“之”在方位短语中具有一定的标记作用[5]。“处所词+之+东/西/南/北”整个结构在句中常作地点状语,这样的方位结构在《齐民要术》中古的引文里只出现了1例。
(24)《广志》曰:“距野大菱,大于常菱。淮汉之南,凶年以芰为蔬,犹以预为资也。(《齐民要术·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
二、从《齐民要术》看魏晋南北朝时期“东、西、南、北”的发展
(一)方位词的发展
上古汉语里的单纯方位词“东、西、南、北”通常表示空间,在句中或者句中短语里可作主语、定语、状语、定语等,如:
(25)东有启明,西有长庚。(《诗经·小雅·大東》)(主语)
(26)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地己。(《左传·隐公元年》)(定语)
(27)秦伯师于河西,魏人在东。(《左传·文公十三年》)(宾语)
(28)降辟三叔,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经而卒,乃囚蔡叔于郭凌。(《逸周书·作洛解》)(状语)
《齐民要术》里的单纯方位词“东、西、南、北”基本延续了上古的用法,但语法功能有减弱趋势。单纯方位词在上古汉语中作主语的情况比较少,到了魏晋南北朝作主语的频率进一步降低,《齐民要术》里没有出现“东、西、南、北”单独作主语的情况,且大致一个时期的其他文献中的“东、西、南、北”作主语的情况也比较少,通常是成对出现,如:
(29)平昌门直南大道,东是明堂大道,西是灵台也。(《洛阳伽蓝记·附编一·佚文》)
(30)其寺东有太尉府,西对永康里,南界昭玄曹,北邻御史台。(《洛阳伽蓝记·城内·永宁寺》)
邱斌(2007)认为古汉语中单用的“东、西、南、北、左、右、上、下、前、后、外、里、内、中”等有些在后来不能单用了,而被“东面、左边、上头”等替代,后者就是新方位词的产生[6]。所谓的新方位词是指先秦两汉以后产生的双音节合成方位词,合成方位词使用的频率升高,单纯方位词的使用频率随之降低,其句法功能逐渐被分化。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东、西、南、北”意义变得越来越宽泛,更加频繁地被置于参照物之后用做造词语素。储泽祥《现代汉语方所系统研究》将它们称为方位标,可与其他成分构成方所词语,一般表示参照物以东(西、南、北)或者参照物内靠东(西、南、北)的区域范围,如:
(31)河东神麴方:七月初治麦,七日作麴。(《齐民要术·造神麴并酒第六十四》)
(32)国子南有宗正寺,寺南有太庙,庙南有护军府,府南有衣冠里。(《洛阳伽蓝记·城内·瑶光寺》)
此外,还有“江南”“河西”“河南”“河北”“舍东”“墙南”“屋北”“山南”“山北”等,都是“东、西、南、北”后置于名词后参与方所表达的结构,它们在中古汉语的方所表达形式中占据绝对优势。
(二)与“东、西、南、北”相关的合成方位词的发展
除沿用上古的合成方位词外,还出现了一些以“边”“头”为词缀,位于“东、西、南、北”后面组成的新兴合成方位词,如“东边”“南边”“东头”“南头”等。关于“边、头”成为后缀的时间,学界有不同的看法。张永言、汪维辉(1995)认为魏晋南北朝“边”开始出现并迅速增多,有“天边”“东边”“南边”“北边”等用法[7](401-413)。柳士镇(1992)指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头”字的后缀用法已经成熟,可缀于方位名词后[8](103)。太田辰夫认为“头”在隋以前就有放在方位词后作词缀的用法,而后缀化的“边”是从唐代开始[9](87-93)。我们采纳前两者的观点,即“边、头”在魏晋时期已有作后缀的用法,都是由实义引申虚化而成,只是从不同文献中的用例数目可看出运用还不够广泛。之所以它们附加在“东、西、南、北”后组成合成方位词,林晓恒(2010)认为主要是因为“东、西、南、北”独立性的减弱,从语义层面来说就是其语义自足性的弱化,当它们单独出现时需要在后面添加成分以补足语义[10]。
相比同时期的其他文献,《齐民要术》在新兴的合成方位词的使用上偏于保守,没有出现“东/西/南/北+头/边”形式的新兴合成方位词,“边”多用在名词后,具有实义,如:
(33)法:于井边坑中,浸皮四五日,令极液。(《齐民要术·煮胶第九十》)
(34)木耳菹:取枣、桑、榆、柳树边生犹软湿者,干即不中用。(《齐民要术·作菹、藏生菜法第八十八》)
同时期其他文献中出现的“东/西/南/北+头/边”形式的合成方位词,可在句中充当主语、定语、状语、宾语等,如:
(35)南面有四门。东头第一曰“开阳门”。(《洛阳伽蓝记·序》)
(36)蔡司徒在洛,见陆机兄弟在参佐廨中,三间瓦屋,士龙住东头,士衡住西头。(《世说新语·赏誉第八》)
以上例(35)中的“南面”已由上古的“面朝南”发展成了合成方位词,“面”已经可以作为后缀放在合成方位词后,如:
(37)十五日,梦见洪君来告曰:“尔即欲所居西北面有故气,吾今共汝看之。”(《周氏冥通记·卷四》)
为了直观起见,我们将所考察的五部文献中“东/西/南/北+头/边”形式的合成方位词用例数目归结如下表:
此外,《齐民要术》《搜神记》《洛阳伽蓝记》及《世说新语》里还出现“合成方位词+角”的形式。王东(2005)表示“角落”的“角”在北魏后期的北方口语中已经取代“隅”,完成“隅”与“角”的历时替换[11]。《齐民要术》中“角”完全取代“隅”,说明已经顺应了变化趋势。“角”在空间域里表示物体边沿相接的地方,也就是说它由来自不同方向的边相交而成。“东北”“东南”“西北”“西南”所指的方向是以同一水平面上的“东西”横线与“南北”纵线相交所形成的夹角的等分线及其附近,图示如下:
“角”虚化后可以和合成方位词组合,且通常位于合成方位词“东北”“东南”“西北”“西南”之后,整个部分常位于参照物之后,如:
(38)正月、二月中,斸取西南引根并茎,芟去叶,于园内东北角种之,令坑深二尺许,覆土厚五寸。(《齐民要术·种竹第五十一》)
(39)城东北角有魏文帝百尺楼,年虽久远,形制如初。(《洛阳伽蓝记·城内·瑶光寺》)
也有“角”与单纯方位词组合的用例,在这几部文献中仅出现一例:
(40)吴县张成,夜起,忽见一妇人立于宅南角,举手招成曰:“此是君家之蚕室……”(《搜神记·卷四》)
三、结语
从《齐民要术》中的“东、西、南、北”我们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单纯方位词的独立性已明显减弱,常置于名词后参与方所表达,这为新兴合成方位词的出现创造了条件。虽然新兴合成方位词在同时期的不同文献中使用情况有所差异,这可能与南北地域差异有关,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的出现体现了人们对方位认知的提高,新兴方位词的增加扩大了方位语义场,也使方位表达更加精确、缜密,为后代方位词系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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