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 100000)
在过去几十年的扶贫工作的努力下,我国的贫困人口得到大量减少。在1986年我国的贫困人口大约有1.2亿人,到2017年,这一数字已经降低到3000万(贫困标准:农民年人均收入2300元)我国的贫困率由当时30.7%下降到5.7%。我国的扶贫工作成效显著,对世界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在现阶段扶贫工作仍存在着大量的问题,扶贫道路依然任重道远。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新理念的引导下,为了开发扶贫工作的新途径,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
1.创新发展。光伏扶贫主要采用了地面电站、大棚电站以及屋顶电站三中模式,人们除了可以用大棚顶部发电外还可以发展林下经济、养殖、旅游等的发展。相较于之前的扶贫模式来说,光伏扶贫开辟了一种“光伏+”的可持续的扶贫模式,是扶贫工作中的一个创新发展。
2.协调发展。光伏扶贫在不改变当地原有的生态环境和地理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利用贫困地区的光照资源,既达到了扶贫的要求,又可以使农业、养殖、旅游等产业得到发展,推动当地产业结构的转型,使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等实现有效结合,协调发展。
3.绿色发展。光伏扶贫的发展模式在不以消耗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充分的实现了太阳能资源的利用。例如,可以利用光伏电站的土地种植水稻,在水稻田里养鱼、蟹,从而形成了“光伏+鱼虾+水生植物”养殖模式,实现养鱼不换水而无水质忧患,种菜不施肥而正常成长的生态共生效应,这便是光伏+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之路,也是绿色发展的一个重要体现。
4.开放发展。光伏扶贫由政府提出,但是在投资与收益方面确面向全社会。光伏扶贫在投资模式方面主要分为三类:一、由政府全部承担初始资金;二、政府承担一部分,其余由企业或贫困户承担;三、由政府、企业、贫困户三方共同承担。在收益上,光伏产业的发展收益主要是致力于贫困地区脱贫,但多余的产业收入也可以由承建的企业获得。
5.共享发展。光伏扶贫的开展可以使得各方群体获益,如:光伏公司支付土地租金和农业设施投入,获得光伏发电收益;农业专业经营户以低廉的土地或农业设施租金取得农业经营权,获取农业经营性收益;农产品销售商以销售渠道获得商业利润;农户既流转土地获得租金收入,又能在电站务农获得工资等。
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十大工程之一,在扶贫领域发挥了重大的作用。而光伏扶贫的种类也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一、屋顶(户用)光伏电站。二、大棚(光伏+农业)光伏电站。三、地面(集中)光伏电站。
第一种屋顶光伏电站是最容易普及的。屋顶光伏电站是在贫困户的闲置屋顶上安装太阳能板,贫困户既可以通过该太阳能板来获得日常所需电量,而且也可以通过将多余的电量售卖来获得额外的收入补贴,改善生活。
第二种大棚光伏电站是指除了可以发电外,还可以在棚内种植农作物,开展养殖等,形成“光伏+”的模式,有的还可以形成旅游优势,开展旅游业,搞活产业经济,使农户可以从种植、养殖、旅游等环节获益,从而助他们脱贫。
第三种地面光伏是指以集体力量,在贫困地区限制的荒坡、荒地、河滩处建设大面积的集中式的光伏电站,该模式使光伏电站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贫困户可从收益中获得分红来补贴收入。
光伏扶贫是指利用光伏发电来帮助贫困户脱贫,而光伏发电具有清洁环保、技术可靠。除此之外又可以建在屋顶、荒坡、荒地等地方,又可以结合农业、牧业、旅游业等。只要有阳光就能发电,只要发电就能挣钱,被誉为“永不撤走的蓝色工作队”。因此,光伏扶贫就资源的利用来说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性质。
光伏扶贫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发电,作为一种新兴能源在很大程度上传统的以燃烧煤炭、石油、液化天然气等燃料发电的方式。开展光伏扶贫,可有效实现产业转型重构、加快推进农村能源调整,既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战略,又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
光伏扶贫是能源扶贫手段,通过对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以及投资建设后的持续性发电收益,能够有效的帮助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整合扶贫财政领域的财政支持以及新能源领域的政策补贴,从而引导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持续改善民生,实现带动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的目标。
1.模式选择不恰当
根据上文的介绍可以得出,光伏扶贫的模式主要有屋顶发电、大棚发电、集体发电等三种模式。但是每个地区光伏发电的模式选择必须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实际。如果模式选择不当则会导师项目的成本增加,收益也会随之下降,那么光伏扶贫工程就达不到理论上的回报。
2.后期的运营和维护困难较大
我们知道,国家选择了16个省市,471个县进行试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分散在不同的地区,这将会导致光伏电站的建设比较分散。那么,在后期光伏电站的维护难度较大。除此之外,承接光伏电站建设的多为中小企业,企业的自身实力不够,维护的方式和手段也不明确,这无疑更增加了后期的维护隐患。
3.部分地区存在超规模建设情况和未严格落实政府全额出资的情况
村级小光伏电站需建立在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且单个规模需要控制在300瓦(部分具备就近介入条件的可扩大到500瓦),但是有部分地区和县市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扩大建设规模、超标建设等问题。村级小电站要求政府出资,鼓励企业捐赠,但是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部分政府未严格落实责任,没有按照要求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1.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实地调研,选择正确的模式
某个地区的贫困村或者贫困户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产业模式必须要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并不是说光伏电站的建设规模越大就越好。一定要要实地考察来制定正确的发展模式,而不是盲目建设。
2.鼓励和吸引大型有实力的企业参加到项目建设,重视人才的引进
由于建设企业的自身实力不足,因此可能会导致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质量存在隐患,后期电站的运营和维护存在较大的困难,因此政府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鼓励一些具有实力和能力的大企业参与到项目的建设中,由大型企业制定统一的方案和标准来建设,以保证项目的质量以及后期的运营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