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核电内部核安全监督

2019-03-27 03:33
中国核电 2019年1期
关键词:秦山核电厂核电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 海盐 314300)

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简称WANO)发布的核电厂同行评估依据文件《业绩目标与准则》(PO&C 2013-1)对核电集团公司和核电厂的核安全监督提出了明确的业绩目标和准则,即通过各种评价和监督手段,确认核电厂运行符合核安全标准和监管要求并促进核电厂持续提升,为核电集团公司和核电厂管理层提供一个聚焦于核安全、电厂可靠性和应急响应有效性等方面的独立视角。当前中国已迈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核安全法》已于2018年起实施。如何发挥好内部核安全监督作用,加强核电厂安全生产自律工作,对促进核电的安全高效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核电厂内部核安全监督起源

核电厂内部核安全监督起源于1979 年美国三哩岛核事故后,美国核管制委员会(简称NRC)在三哩岛核事故后成立了专项任务组进行事故调查。在专项任务组的调查报告中提出了多项核电厂安全改进建议,其中对营运单位的一项要求是在核电厂现场设置独立安全技术组(Independent Safety Engineering Group,简称ISEG),NRC 要求ISEG不直接介入生产环节,不承担生产流程的签字放行职能。ISEG由核电集团派驻核电厂现场,可为核电集团公司建立一个独立的信息反馈渠道,以便从独立的视角发掘核电厂存在的问题,提高核电厂的安全运行水平,实现自我纠偏,是加强核电厂自律功能的重要手段。

1.1 ISEG的职能

ISEG的主要职能是审阅电厂运行特性、NRC的发行物,以及执照信息咨询,并通过核电厂设计和运行经验等渠道获取信息以改进核电厂安全。ISEG对核电厂维修、变更、运行问题及其分析进行独立审查和监督,并帮助核电厂对生产活动建立程序化的要求。对于能够达到的有益改进,核电集团期望ISEG为总部提出详细的改进建议,例如修改程序或设备变更等。

ISEG的另一职能是监督核电厂的运行和维修活动,独立验证活动的正确执行和人因错误尽可能地消减。

1.2 ISEG的设置要求

NRC要求ISEG至少由5名专门指派的全职工程师组成,在核电厂现场工作,向总部的非生产线领导报告工作,目的是不受现场生产线的干扰。对于多厂址的营运者,鉴于部分核安全独立评估工作可由总部集中开展,可以适当减少现场ISEG人数,但ISEG必须在现场工作。同时,NRC也不建议将ISEG作为核电厂质量保证部门的下属科室。

2 秦山核电内部核安全监督

秦山核电内部核安全监督工作起步于秦山核电一期,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秦山核电厂开始设立核安全监督岗位,秦山第二核电厂、秦山第三核电厂和方家山核电厂都设立核安全监督岗位。目前,秦山核电基地共有9台运行核电机组,并按照机组类型分别设立核安全监督岗位,见表1。内部核安全监督的主要工作是依据国家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标准,以及公司最终安全分析报告、技术规格书、相关安全分析和技术文件,对核安全相关活动所开展的符合性与规范性的监督。

表1 秦山核电基地各电厂核安全监督设置Table 1 Nuclear safety surveillance inQinshan nuclear power base

2.1 监督工作模式

秦山核电核安全监督工程师不与运行值同步倒班,采用正常工作日8 h工作制。双机组核电厂安排一名值班待命核安全监督工程师,参加工作日的生产早会、日常计划会和机组重要安全参数独立核查等值班工作,并24 h值班待命。当出现核安全相关情况时,值长可以随时联系值班核安全监督工程师获取支持。根据情况,每周或每月进行一次值班待命轮换。其他非值班核安全监督工程师进行专项监督、核安全相关文件审查、参加专题会议和大修准备等其他工作。目前在国内,也存在核电厂的核安全监督工程师与运行值同步倒班的工作制,与同步倒班相比,值班待命核安全监督工程师对机组异常的掌握比较滞后,在出现异常时,主要依靠当班运行值通知。秦山核电实行30 min报告制度,当出现异常时,责任人需要在30 min内进行报告。核安全监督工程师接到报告后,除对当班运行值提供支持外,还需要判断事件的性质,如满足《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规定的事件报告准则,应按要求及时向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同时也须向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2.2 监督工作内容

秦山核电内部核安全监督工作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两类。

2.2.1 日常监督

日常监督指核电厂正常运行期间的例行监督活动,工作重点在于“事前参与、事后纠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工作。

1)机组状态监督和核安全工作提醒;

2)审查核电厂三日生产滚动计划,评价计划开工项目对机组核安全状态的影响;

3)对核安全功能相关的构筑物、系统、部件的运行安全状态、核安全相关活动进行监督,包括变更改造评价、趋势分析和运行技术规格书遵守情况;

4)核安全相关定期试验结果的独立评价;

5)参加运行决策,审查运行决策是否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6)现场核安全相关重要试验和检修工作的独立见证;

7)参加缺陷讨论会,审查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的缺陷处理窗口安排与方案是否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2.2.2 专项监督

专项监督指除日常监督项目外,按照管理程序规定或实际情况对核电厂生产活动实施的系统性或专项的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工作。

1)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专项监督,如定期试验、化学控制、行政隔离、冷源可靠性等方面的专项监督;

2)大修工作专项监督,包括大修项目和计划安排、机组状态转换控制点监督、核安全相关试验或检修活动见证;

3)重大或重复发生的影响电厂安全运行的问题;

4)按照公司管理层要求进行的专项监督。

3 监督依据

目前国际上核电厂核安全监督依据分为两种,一种是基于规则遵从(compliance based)的监督,另外一种是基于绩效(performance based)的监督。

3.1 基于规则遵从的监督

当前秦山核电的内部核安全监督主要工作模式是基于规则遵从(compliance based)的监督。基于规则遵从的监督主要针对核电厂的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核电厂执照文件的要求,包括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核电厂应急计划、在役检查大纲、换料大纲、维修大纲、质保大纲、操纵人员培训和再培训大纲等。技术规格书是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的第十六章,作为核电厂装料前必须获得批准的运行基准文件,技术规格书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对运行限值和条件进行规定,要求核电厂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边界条件运行,是保证核电厂运行在安全边界内的最重要的依据文件,既是核电厂运行的“圣经”,同时也是核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重心。基于规则遵从的监督,对于依法治企,促进核电厂工作人员养成遵守程序和制度,做到凡事有据可依,有重要的作用。

基于规则遵从的监督主要是针对具体活动进行判别,确认符合规则要求,其全局性和概括性不强。在秦山核电,质保大纲的管理部门审查和核电厂管理静思会等形式,对弱项进行总结和制定改进措施,与基于规则遵从的监督形成较好的互补作用。

3.2 基于绩效的监督

基于绩效的监督为核电厂和核电公司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在内,提供核电厂在安全绩效方面密切相关的、客观的和独立的评价。通常采用WANO导则和核电行业的良好实践作为评价依据,通过综合分析现场观察结果、自评估报告或趋势分析结论等,给出待改进项建议。从组织层面上推动核电厂安全业绩和效率的改善,此外,核安全监督工作应识别人员表现、实践和流程等方面对安全有影响的弱项,采取纠正措施加以改进,避免发生大的核安全事故并减少影响核安全的低水平事件的发生率和重复出现。

4 监督的独立性

为达到良好的监督效果,必须保持核安全监督工程师的组织独立性。内部核安全监督作为秦山核电整体管理中的一部分,在组织结构设置中体现了核安全监督与被监督对象的独立原则,见图1。核安全监督分三个层级进行决策管理,依次为核安全监督工程师、核安全处长和核安全处主管副总,逐级进行工作汇报和接受指令,保证核安全监督工程师在行使监督职责时,在组织结构上不会受到生产部门的干扰或阻挠。

图1 秦山核电核安全监督组织Fig.1 Qinshan nuclear safety surveillance structure

在以往WANO对秦山核电及集团公司核电板块的评估中,曾对内部核安全监督不是由核电集团直接派出和领导提出质疑,认为其独立性不强。WANO在独立监督导则(GL 2018-1)中指出,在全球不同的核电公司中,由于组织机构不同,独立核安全监督有多种设置形式,只要发挥好作用,都可以达到良好的核安全监督效果。秦山核电多年的经验和良好的业绩也表明内部核安全监督是有效的。

5 胜任能力

WANO在独立监督导则(GL 2018-1)中提出核安全监督工程师的岗位胜任能力,其中很多专业领域都需要熟练掌握。对于从事核电厂核安全监督的每名人员来说,同时具备以上的知识和技能难度很大,但对核安全监督的组织,应该具备全面的能力,见表2。

表2 核安全监督工程师岗位胜任能力

6 当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秦山核电核安全监督还存在一些需要提升的方面。首先,人员能力不足,核安全监督效果需要提升。WANO在独立监督导则(GL 2018-1)中指出核安全监督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并在相关领域具有专家级的水准。目前核安全监督人员一般持有或曾经持有高级操纵员或操纵员执照,虽然他们在电厂的系统知识方面掌握较好,但对于核安全法规、导则、标准和国际条约等缺乏深入的学习和培训,同时在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评估方法的掌握和使用方面存在不足。其次,新时期监督工作有待创新和改进。当前实际监督工作中主要侧重于机组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核安全相关问题,归纳和总结方面不足。此外,核安全监督人员岗位长时间固定,每天面对熟悉的环境和人员,容易产生疲倦,有时对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核安全监督工程师面对生产领域众多人员,承受比较多的压力,可能出现“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7 改进方向

核安全监督作为核电厂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做好该工作对于秦山核电依法合规运行核电厂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核安全监督也是WANO对核电厂同行评估交叉领域的一个方面,需要对照行业良好实践,不断追求卓越,提高监督绩效。

(1)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

提高全体核电从业人员核安全文化素质,正确理解和认识各自的核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形成人人都是安全的创造者和维护者的工作氛围。摒弃监督是挑毛病的思想,正确认识提出监督意见不是否定工作业绩,而是坚守高标准和追求卓越的体现。

(2)培育核安全监督工程师独立精神和创新工作方法

始终强调和培育核安全监督工程师的独立精神,必要时可采取轮岗或邀请外部监督人员参与,提高监督的置信度。建立核安全监督独立的数据库,如核安全监督工程师按照《安全相关系统定期试验大纲》进行定期试验执行的监督,尽可能降低共因故障。在工作方法上,应逐步借鉴WANO对核电厂评估的工作方法,综合运用现场观察、状态报告和趋势分析、自评估和外部监督报告等手段。对于监督对象不重视甚至不配合的情况,要合理使用升级手段,向上级领导层寻求支持与帮助。

(3)选择适合的人员担任监督工作

大多数核电厂的核安全监督工程师都要求具备高级操纵员资质。针对岗位胜任能力要求,加强人员培训,特别是评估技能、沟通技能、组织技能和核安全监督方法等,使其具备足够的履职能力。

(4)奖惩实施要合理

对于核安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除法律制度要求以外,不应对当事人或责任部门进行处罚。一旦监督发现的问题与考核挂钩,出于避害心理,相关人员的必然会抵触该类监督,核安全监督工作会受到阻碍和影响,对于“坦诚、透明、开放”工作氛围也会造成不利影响。

(5)监督工作要注重支持和服务

监督工作要注重培育支持和服务意识,作为核电厂的一个职能部门,不能单纯为找问题而去监督,要从整体绩效角度出发,发掘出核电厂中对核安全或组织绩效影响大的事项或趋势,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核安全监督工作也容易得到业务部门的支持和认可,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8 结 语

秦山核电作为中国大陆核电的发源地,已拥有一百多堆年的运行经验。秦山核电的核安全监督工作起步早,经验积累较多,为秦山核电三十多年的安全生产和发展做出了贡献。今后,秦山核电核安全监督工作需要继续借鉴WANO组织和其他核电厂的良好实践,不断提高监督绩效,促进新时期中国核电事业的安全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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