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温情执法”传递正能量点赞
交警开具了警告单,既达到了教育警诫的目的,又促进了警民关系的和谐。法律法规是严明公正的,但并非冷酷无情,也包含温情。襄阳交警的温情执法传递了正能量,应该得到民众的称赞。
2.以情害法不可取
这位司机以孩子发高烧需要紧急治疗作为违章停车的理由,便率先抢占了道德的高地。父母爱子女乃人之常情,你若罚我便是冷血无情、不近人伦。这样,就轻而易举地将道德胁迫至法律的对立面,使原本光明正义的执法行为背上了违背道德的黑锅。但这样做的恶果就是终有一天会有更多的道德绑架法律的威严,那又将是何等悲哀。
3.“温情执法”暴露自由裁量权过大
虽然查处违章停车算不上多复杂的事情,也算不上多大的权力。可是,我们在意的是执法人员是依法办事,还是依据自己的心情办事。如果是一位刑事警察,他也能因为自己的好恶和同情,决定是不是抓获一个犯罪嫌疑人吗?当执法人员可以随心所欲地决定是“放一马”还是“依法办”的时候,这样的自由裁量权是不是太大了?法律法规的刚性又如何体现?如果同样的行为,因为执法人员的不同,执法人员心情的不同、性格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结果,是不是也是一种法律的悲哀?
4.“溫情执法”是一种治理观念的更新
罚款本身不是目的。根据已有的规章制度,对违规或者不达标者采取相应的惩罚举措,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全社会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的能力。从这个角度而言,留纸条违停免罚不是对失范行为的漠视和纵容,而是社会治理观念更新的体现。
5.“温情执法”仍需规则
人性化执法并不意味着任意裁量,更不意味着我行我素,而是将人性化执法置于公共规则的框架内。说到底,即使是人性化执法,依然需要尊重规则,而非无原则地自由裁量。“温情执法”的前提必须是“遵章守法”,不能为了“温情”而变通法律。否则,看似“温情”了,其对法律尊严所带来的损害后果更严重。
6.“温情执法”是对执法者执法水平的考验
这位司机违法情节轻微,且确有万不得已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给予交警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以在不违背法规和原则的前提下做出更人性化的决定,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当然,这样做对执法人员的要求非常高,除了要有一心为民的公仆意识,更需要具备对法律法规的深刻理解、对违法行为性质和程度的清醒判断。可见,冷冰冰的“一罚了之”做起来更简单,“温情执法”是对执法者执法水平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