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成军
(辽宁省凌源市四合当镇林业站,辽宁 朝阳 122500)
辽西北地区属于低丘风沙区,年降水量少,气候比较干旱,加强植树造林可以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近年来,辽宁省除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工程造林项目外,又增加了万亩经济林以及“两退一围”等造林工程。工程的任务量大,而且质量要求高,苗木作为造林的基础,供应质量至关重要。为了保证造林工程能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如期完工,需要在苗木供应的品种、质量以及数量等方面入手,借鉴成熟的管理经验,逐步地建立林木种苗供应体系,为辽西北地区现代生态林业建设提供保障。
2017年,辽西北5市采收山杏、榛子、油松、刺槐等林木种子137 875 kg,穗条1 262万条,育苗总面积15 910.36 hm2,苗木的总产量为106 734万株。从林木种苗的苗龄看,1年生的占比为52.1%,其次为2年生的占比为19.1%,3年生的占比10.1%,3年生以上的占比18.7%。从造林的用苗量反馈的数据看,2017年实际用苗量30 938万株,其中,防护林5 597万株,经济林5 162万株,用材林650万株,其他19 529万株[1]。目前,以北票市良种繁育中心、建昌县的实验林场、阜新县的科技示范园区等为代表的国有单位,实现了苗木的繁育、推广一体化生产模式,基本满足了当地造林需求,同时带动了周边地区农民增收,促进了区域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目前,存在种苗的生产和造林用苗脱节的情况,种苗的生产基本上是以市场发展为导向,但是工程造林沿用的是计划经济模式,不是按照造林的设计来进行造林工作,而是根据市场上的苗木供应情况来决定造林种类,难以保证造林的质量。林木种苗是有生命力的特殊商品,按照生物学特性,多数的阔叶树需要提前1~2年来培育,有些树种甚至需要3年、5年来培育。由于造林任务下达滞后,导致育苗工作没有可以参考的计划,育苗者多数是根据往年林木的使用情况来自行决策,与实际需求差距大,出现供不应求或供大于求的情况[2]。
当前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存在结构性过剩和结构性不足的情况。常规苗木的育苗量大,一些绿化树种供应不足,经济林以及珍贵树种的产量比较低,林木育苗的结构不合理。2017年就出现了部分针叶树种滞销的情况,而且种苗的同质化严重,缺乏规格大的苗木。苗木的品种以及苗龄结构不合理,较大规格的苗木生产还存在很大的缺口。
辽西北地区的育苗单位有2015个,具有竞争力的国有育苗单位占比还不到5%,集体及个体育苗单位占比超过95%。林木种苗培育的主体是集体及个体苗圃,但是个体育苗的劣势是生产管理以及科技含量低,稳定性比较差。苗圃的规模比较小,而且分散,抗风险能力不足,盲目性比较大。
辽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恶劣,立地条件和土质较差,需要抗逆性强的良种,只有良种结合科学的造林技术才能很好地提高种植效率。但是一些优良的林木种苗价格较高,而且良种补贴机制尚未完善,一些育苗单位为了节约生产成本就会使用普通的种子来育苗,造成林木种苗质量不高,加上良种推广的体系不健全,导致良种推广工作进展缓慢。
根据本地区工程造林面积以及品种的需求,确定林木种苗培育计划。发挥国有苗圃的育苗技术以及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带动集体和个体苗圃提高育苗质量。根据林木种苗应该提前培育的特性,要提前制定造林计划,并落实好种苗需求。各市、县林业种苗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的种苗需求量,在了解本地区国有苗圃及集体和个体苗圃的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进行招投标。中标单位应该根据育苗任务,提前制定育苗计划,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落实[3]。逐步建立以订单式育苗为主、市场调剂为辅的林木育苗体系,避免盲目生产,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发挥育苗新技术以及容器育苗的优势,培育短缺的林木种苗。推广良种和推行育苗新技术,逐步提高林木种苗的质量,进而提高造林的成活率。根据当前的现状,苗圃常规种苗存量比较大,不可盲目的扩大生产面积。当前辽西北地区1年生和2年生的小规格的林木种苗占育苗总量的71%左右,未来几年内大规格的种苗供应充足,需要加大珍贵树种以及具有乡土特色的绿化树种的育苗产量。
良种推广使用办法规定,丰产林和经济林要使用林木良种。此外,各项工程造林都应该使用林木良种,提高林木良种的使用率。可以出台补贴政策,对于使用良种造林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直接补给造林者。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应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是否为良种进行审定,通过审定的发放林木良种证。良种苗木培育要有良种生产单位的育苗委托书,林木种苗出圃时要有良种壮苗标签,健全良种的生产推广体系,提高育苗的质量[4]。
建立健全林木种苗信息发布、技术推广以及培训体系,拓宽信息交流渠道,提供技术指导,促进种苗的生产和需求量基本一致。引导、鼓励社会组织成立种苗合作社,发挥其纽带作用,搭建种苗信息交流平台。开展林木种苗育苗技术培训,组织生产企业以及育苗单位开展信息交流,推广订单式生产模式,避免盲目生产。可以在区域内举办良种苗木展销及推介会,促进种苗产业健康发展。
为了保证把科研成果很好的转化为生产力,国有林木育苗单位要加强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育种研究。在当前常规用苗过剩的环境下,要加强对优质乡土树种的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同时,确保生态良种结构不断档,改变传统的单一品种及规格的生产模式。积极研发新品种,将市场需求量小的品种逐渐淘汰,推广市场效益好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