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公证服务理念延伸公证法律服务的思考

2019-03-22 02:16陈仕职
卷宗 2019年8期
关键词:思考创新

陈仕职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完善,人们愈发的重视公证服务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对人们生活所带来的便捷,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生活的意识也随之发生相应的改变,在这一大社会发展背景下,将原有的公证服务进行创新,将其延伸到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帮助人们获得更好的公证活动体验同时促进我国公证事业的发展。本文拟通过对我国现有公证服务理念进行研究,以期思考未来社会体系发展过程中有关公证法律服务的思考。

关键词:公证服务;创新;公证法律服务;思考

公证法律服务,是近年来新出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服务项目之一,是给公证需求者或公证服务的使用者一种最为直观且有力的证明,通常情况下公证不仅仅能够证明你所提供的东西的真实性同时能够为其所公证的事物增加一种法律效益,就目前来说,公证服务已经逐渐成为了我国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随着人们对公证服务工作认可度的不断提升,随着现在高科技的日新月异,随着人工智能、互联网等高端领域的出现和突破,人们对公证服务的服务范围需求也随之扩大,传统法律中所规定的公证项目已经很难在实际的应用环节满足人们对公证服务的需求,这种情况不仅仅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傳统公证业务的难以介入而导致流失,同时还会让人丧失对传统公证服务的信心,由此,在这一大环境发展背景下,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要求下,创新传统的公证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公证服务的优势同时将其转向公证法律性的服务方向发展,成为了我国未来公证服务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1 传统公证服务环节存在的误区

建国以来,公证行业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致力于为政府和人民群众提高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虽然已经能够在基础上满足人们对于公证的服务需求,但是,随着人们需求的不断提升,传统的公证服务已经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其实际的需求,根据以往的研究,本文认为在实际的传统公证服务环节,常见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下表1:

2 创新公证服务理念延伸公证服务法律的思考

2.1 公证体制的创新

公证体制是公证生命的源泉,也是公证之所以能够安身立命、充满活力的原动力。时至今日,之所以重提公证体制的创新,是因为,公证体制一直在改革,再创新,然而时至今日,我们还是一直在摸索,在探索,在实验,在试验。

有没有一种适合公证、能够让公证充满活力而又健康长足发展的体制?答案肯定是有。那么是不是只有一种能够让能够让公证充满活力而又健康长足发展的体制?那肯定不止!沿海发达地区一个公证处每年的收费上亿,可以实施较为自由的公证体制,那么西北经济较为不发达的地区呢?

我们传统的思维肯定是说,两个不同的地方,肯定要适用不同的公证体制,因为公证需求不一样。其实这是一种思维误区。公证法都已经明确规定,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而是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灵活处理!那么为什么一个县就要有一个公证处?为什么每个县区都有了,为什么还要一个市公证处?

公证体制的困局,来源于公证处自己和公证主管部门的固步自封,来源于改革这是事物的原生阻力,因此,只有公证主管部门和公证处拿出改革的魄力,拿出生与死的魄力,才能重生出一个健康而又充满活力的公证体制,才能让公证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经济。

2.2 服务领域的创新

这已经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公证的时代已经来临。公证,已经不仅仅是几张纸,几个印章,它还要进一步的创新它的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已经出现,公证处以前不介入的高难度的网络保全,跨区域的证据保全,如果公证不介入,那么律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甚至一些互联网公司,都在寻求介入,寻求介入方式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公证现在的优势在于,按法律规定,对公证过的证据,法律一般须予以采纳,但法律其实也不排除其他方式的有效性,例如,律师能不能介入?法院如果采纳多了,那么慢慢的,律师的介入不也是一种恰当的方式了吗?我们不能总是停留在一个思维:没有公证,你们搞不定!错了,没有公证,照样搞得定,而且,说不定还要更好。公证的效力,来源于公证处是一个中立的,有公信力的机构,然而如果对于新生领域不予以重视和想方设法的介入,而是置之不理,那么我们迟早也会被社会所抛弃。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我们已经错失很多,决不能再错过。

2.3 服务方式的创新

春回大地,春天已经来临,公证的春天,在于公证的创新,,这一创新应不仅仅表现为针对业务的创新,而是覆盖全过程公证服务环节的创新,特别是公证服务方式的创新体制跟领域创新了,那么,我们的服务该如何创新,该如何延伸,这是走好最后一步路的关键。例如,在实际的公证服务环节,可以通过融合智能系统的方式设置“公证云”、“公证保险箱”的方式优化原有的公证保全领域,不仅仅能够更加具备针对性的同时有效的保障当事者们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这一创新模式的应用还能保证当事人在事件发生伊始,便能及时的针对有关事项进行冻结保全,从而为后续的调查提供有力证据的同时能够最大程度上保护自身的权益。其次,公证服务人员应在原有公证服务的基础上延伸公证法律服务的想法,不仅仅要将竞争的重点着眼于当下,而是应将公证服务与其他的社会常见事项紧密的联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其自身在法律领域的优化,强强联合,为当事者们提供更好的公证法律服务同时实现全局的共赢。例如,在实际的公证法律服务环节,可以通过对房屋产权变更等事务的办理,方便当事人了解更多有关房屋产权变更信息的同时以更加专业的角度予以帮助,减低房屋管理部门工作压力的同时优化公证服务的社会价值,进而更好的促进我国和谐社会主义的大发展。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公证服务事业发展的不断推进,传统的公证服务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洪流,如果想要在这一时代变革的背景下谋得更好的生存机遇同时获得发展,就需要结合其实际服务中的状态进行创新和变革,发现社会这个大市场中的发展需求同时让人们更好的认识到在实际的社会服务环节公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进而优化实际服务效果的同时为后续我国和谐社会主义中国梦的发展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龙明伶.创新公证服务模式促进深港战略合作[J].中国公证,2018(05).

[2]常密菊.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公证行业的创新发展[J].中国司法,2016(02).

[3]李静.创新公证服务理念 延伸公证法律服务[J].中国公证,2014(03).

[4]孙红梅.公证—一种预防性的法律证明制度[D].吉林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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