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志荣
摘 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旧城改造也逐渐进入高潮阶段。作为现代城市规划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旧城改造使城市得到了更加科学的规划,各区域的功能也得到了更加准确的定位和区分,与此同时,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诸多城市都开始出现了空间分异的特点。本文笔者就针对旧城改造对城市社会空间分异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旧城改造;城市社会空间分异;影响
旧城改造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系统性,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旧城改造有着与以往不同的模式和机制,这对城市社会结构以及空间形态的影响是非常直接且深远的。由于我国当前的各项改革还处在不断调整和深入推进的过程中,市场运作机制尚待完善,在社会意识与城市发展模式上还存在一些显著的缺点,再加上企业经营运作模式、政府管理措施以及市民自主选择倾向等的影响,导致我国城市内部构造特点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并由此而产生了失业率大幅上升、生态环境质量急剧下降、住房供不应求等多方面的问题。市民职业分化以及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直接造成社会极化与城市社会空间的分异,这已经引起了国内外相关学者和专家的高度关注。
1 旧城改造对城市社会空间分异的主要影响
现阶段国内外的旧城改造可以说已经处在一种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之下,由于受到市场经济本身价值规律的作用,使得社会空间结构变得稳定而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从整体上看,我国旧城改造在模式、路径、动因及目的等方面与国外相比都存在非常大的差异。从动因上看,现阶段我国大规模旧城改造主要是为了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第一是为了满足当前政府提出的城市建设方针;第二是为了使市场化得到进一步推进,从而为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提供保障;第三是为了适应当前市民对居住水平的要求。由此可见,现阶段我国的旧城改造主要涉及到三方利益主体,即城市居民、企业和政府。
要了解旧城改造对城市社会空间分异所带来的本质影响,必须从上述三个利益主体着手。由于经济发展模式、传统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影响,旧城改造需要实现城市居民、房地产企业与政府之间关系的协调,使三者之间的利益实现相对平衡。在经济转型期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市场运作机制尚待完善,各主体在市场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所处的地位大相径庭,与政府和企业相比,城市居民这一主体的地位处于弱势,前两者则处于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这三类主体在旧城改造中势必发挥着不一样的作用。旧城改造实际上就是多方利益关系的调整和重建,这一过程主要涉及到居民、企业和政府之间利益分配的区别,从某种程度上看,城市社会空间分异可以说就是政府与市场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政府占据主导地位,发挥着最为关键的作用,但同时也需要市场在政府决策中发挥一定的作用。在以往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旧城改造都不够重视居民的社会参与度,直到近几年,伴随城市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各种制度体制的改进与完善,城市居民在旧城改造中的作用才得到重视。
具体来说,政府在城市空间结构上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下列几点:首先是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适时出台和调整相关制度,特别是城市空间分配与利用的制度,其采用的方法主要涉及到经济政策、法律政策、税收政策的制定等。其次是对城市公共物品的供應,公共物品供应量的大小能对城市的聚焦效应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对于城市的一些区域来说,其公共服务设施越健全,建设水平越高,对城市所产生的聚焦效应就越大,相应地,该区域的土地投资吸引力也越大。所以,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状况在本质上体现了城市聚焦的物质承载水平,这是影响城市聚焦规模大小的最主要因素。除此以外,公共物品供应的类别也会对城市地域分异带来一定的影响,不同的城市居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各不相同,而这些不同的公共物品对生产厂商的影响也存在差异,如此一来,在不一样的城市公共物品周边必将吸引着完全不同的城市居民群体和生产厂商,这就使得城市内各区域具有完全不同的人群集合体。
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企业虽然不是最关键的因素,但却是城市经济体系中活力最为旺盛的要素之一,其主要通过对城市规划开发所作出的就业贡献、有效经济活动等来对城市空间结构产生影响。企业在开展经济活动时的区位选择过程实际上就是城市空间调整和重建的过程,企业在经济行为上的不同选择会导致差异性城市空间效果的产生。就我国而言,在大多数城市的旧城改造活动中,房地产企业都占据着十分关键的地位,因为房地产综合开发是当前国内城市进行旧城改造的主要模式,其对城市社会空间结构产生的影响如下:首先,房地产企业在根据市场相关制度进行行为选择的时候,其所开发项目的性质、具体区位等都会对整个城市的空间构造产生极大影响。其次,由于各类居住区域往往带有社会经济地位高低的标签,房地产企业在各区域进行住房开发的行为选择,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城市社会阶层起到空间过滤与划分的作用,而这将直接增强城市社会空间分异的程度。
站在城市居民的角度上来看,其作为城市活动中最小却不可忽视的主体,在城市经济活动的开展与管理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与政府、企业这两大利益主体相比,居民的经济行为更为丰富且灵活。根据相关理论,城市居民个体行为选择倾向以及由个体组成的群体所产生的差异性行为都会在城市空间重构中产生极大影响。但独立个体的行为选择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往往比较小,且个体自身也很难意识到,然而,当数量较多的个体集中起来开展某种活动的时候,就会导致城市社会空间结构发生明显的改变,使城市社会空间分异现象进一步加剧。
2 旧城改造的正确策略
2.1 政府主导,完善政策平衡各方利益
大多数城市在开展旧城改造活动的时候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房地产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给城市土地带来的压力等。一般来说,城市中的低收入群体都分布在老城区,若政府不出台任何政策或措施,所有改造的必然结果都是导致低收入居民被强制迁走,取而代之的是高收入群体和各种商业服务设施。因此,政府必须明确自身的立场,秉持公平大于效率的原则,尽最大努力确保居民能留在自己原来的住房之中,使社会再分配显得公平公正,这样才能有效减少社会冲突。
2.2 征求民意,共同谋划旧貌换新颜
城市居民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参与旧城改造具有很大的必要性。如何很好地发挥居民在旧城改造中的作用,这就要求在进行旧城改造活动前,通过充分征求居民意见,让居民广泛参与到旧城改造前期研究、规划调整、方案设计等环节中,这样不但能为居民实现诉求意见的表达,还能促进旧城居住区历史文脉的继承与弘扬,尤其是对于一些私有房屋所占比例较大的旧城改造区来说,这是相对来说最为科学可行的一种方法。
3 结语
总而言之,旧城改造对现代城市的长远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但从当前的现状来看,我国诸多城市在旧城改造中都存在一些问题,没有考虑到其对城市社会空间分异所带来的影响。基于笔者上述的分析,旧城改造对城市社会空间分异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政府、居民和企业这三大利益主体,因此,要使旧城改造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就必须充分发挥出政府、居民及企业的作用,尤其是政府和居民的作用,要政府主导,完善政策平衡各方利益,且要征求民意,共同谋划旧貌换新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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